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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跨国破产国际合作的重要成果,2000年《欧盟理事会破产程序规则》是世界上第一个较大范围内普遍适用的跨境破产规则,本文将以其为视角,分析跨国破产中所有权保留的效力问题。跨国破产中破产财产的范围不应包括所有权保留之标的物。尽管所有权保留与跨国破产的价值取向不同,但仍应以所有权保留之物的物之所在地法而非破产宣告国法确认跨国破产中所涉及的所有权保留条款的效力。在所有权保留买主破产的场合,买主对于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享有选择权,卖主不能不加限制地取回保留物。在所有权保留卖主破产的场合,卖主不可以将保留物视为破产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