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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嘉宾: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 李保民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才让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斌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独立董事 郑培敏
整体上市难在哪里?
《国企》:时至年底,年初曾经传出要整体上市的几家央企如今并没有达成目标。您认为这是为什么?央企推动整体上市在具体操作上究竟面临哪些困难?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王斌:今年多家央企至今尚未完成整体上市,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客观原因主要表现在经济层面。世界经济面临下行风险,尤其欧债危机导致了世界经济的不稳定;同时中国也正处于宏观经济调控阶段。全球和中国股市总体情况不佳,导致中国股市的不稳定。整体经济形势不好,自然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也影响到资本市场,今年的A股市场一直处在下行当中。而央企盘子太大,在市场不好的情况下,会影响到整体上市的进度,央企需要找到一个较好的时机窗口。所以,今年一些央企没有完成整体上市,有其客观原因。
从主观原因分析,央企整体上市涉及较多的利益关系,面临很多难点。具体到操作上,一是资产问题,二是人员安置问题,三是思想认识问题。
在资产问题上,例如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在改制前可能属于划拨地,一旦央企整体上市,在土地资产的确认上就可能与地方产生利益冲突,影响到整体上市进程。在人员安置上,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过去在改制企业中,往往出现剥离出来的企业职工与留在上市公司的职工在收益上存在较大差异,过去我们有些改制企业通过分红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但这不可持续。在思想认识上,到目前为止,央企改制仍然存在思想认识问题。企业改制上市后,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大幅提高,有些企业的高管有后顾之忧,这也影响到上市步伐的加快。
才让:如果央企条件成熟的话,可以说整体上市不会有太大问题。因为央企整体上市存在两方面动力。从政策方面来看,国资委积极倡导,各部委支持鼓励;从企业自身来看,如果主业突出,条件成熟,整体上市可以获得优势资源、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因此,央企整体上市主要考虑两个影响因素。一是资本市场可能会对某个阶段整体货币供求、价格、指数走向等有一定影响,需要考虑时机、条件、标准等因素;二是具体到企业,各家央企的情况不一样,条件成熟度不一样。
李保民:无论哪一个企业推动整体上市,都必须达到上市的基本要求,例如要做到主业明确,股权多元化,对股东负责,能进能退等。
就具体操作来看,一是考虑业务板块的发展前景;二是考虑在实现股权多元化的过程中,能否找到合适的战略投资者;三是存续问题,包括存续资产问题,存续资产涉及人员如何安置等。此外,在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独立董事的选择,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的选择和管理等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郑培敏:对于之前媒体报道部分央企今年将实现整体上市,但至今仍没有实现,我认为,在证监会和国资委的鼓励之下,他们还是很想上市的。但整体上市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包括资产评估、人事资源调整、企业资质、管理层分歧以及各类复杂的技术因素。
在具体操作上,管理机制比较好,产权结构比较清晰,業绩又比较好的公司,可以优先整体上市,例如宝钢、东方电气等。
在东方电气的上市过程中,我们也遇到国家特殊行业如核电资质的问题、法人代表以及未上市资产等大大小小的问题,通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摸索中慢慢解决。正因为东方电气的整体上市模式复杂独特,由来被业内称为“东电模式”。
《国企》:很多人认为,目前没有一家央企真正实现了整体上市,最多可以说是一些央企的主营业务实现了整体上市,因为几乎所有央企都留有集团母公司这个“壳”。央企整体上市是否“卡壳”了呢?
郑培敏:一个多元化的集团公司,下面可能有几个子公司都已经上市,但由于集团的多元化产业结构决定了企业很难做到整体上市,所以也不必强制实施整体上市。如中粮集团下属的中粮地产和中粮屯河,因为涉及的领域不同,要打包在一起上市是不能实现的市场行为。所以对于控股型的央企集团公司,不能形而上学地理解整体上市,不能本本主义地要求全部整体上市。
对于“目前还没有一家真正的央企实现整体上市”的说法,要从不同角度来理解。比如宝钢、东方电气等央企都基本完成了主营业务整体上市,但宝钢还有华宝证券、华宝信托等非主营资产,就不必强求整体上市。能够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就可以理解为达到了国资委的整体上市目标。
王斌:有人质疑“现在没有一家完全整体上市的央企”,我认为不能这样理解。我们的企业改革推进到这一步后,制度也没有发生变化。如果把这个“壳”去掉,谁来做股东?国资委是一个行政单位,按照《公司法》规定是不具有经济功能的,如果国资委直接持股,承担不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现在有些经济学家只看到了一些经济现象的表面,却没有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的本质。在这种情况下的个人言论自由是无可厚非的,但这些言论不符合央企的现状。央企采取这种带“壳”的方式,是现在中同特色制度下的一种特色安排。
无论如何,国资委在“十二五”期间会实现制度上的一些突破,至少会做一些尝试,可能国新公司会承担持股职能。至于具体怎么突破,现在正在探索中,诚通集团也希望在“十二五”期间为此作出贡献。
整体上市是个过程
《国企》:对于整体上市一直存在争议,您如何理解“整体上市”这个概念?
李保民:过去人们片面理解了整体上市的概念,实际上,整体上市在具体操作上可以有多种方式:可以完全整体上市,例如中交建;可以是分拆上市,主营业务成熟一块上一块;也可以剥离非主营业务整合上市,例如不属于主营业务房地产业务,可以剥离给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成立上市公司。所以,整体上市其实就是企业资本化证券化,通过市场来评判具体模式。
郑培敏:所谓整体上市,是指央企中同一类产业、同一条产业链应该只有一家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之外不应该有同类资产、关联资产。从整体上市的完全意义上说,无论是宝钢、东方电气还是华侨城,中国还没有一家真正的整体上市公司,最多只是实现了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因为国资委没有直接持有上市公司,中间还隔着集团管理这个层次。
才让:推动央企整体上市,是国资委这几年针对企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提出的主要思路。但整体上市应该是一个过程,需要量力而行,国资委并不是要求所有的中央企业都必须马上达到这个目标。整体上市目标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通过企业内部资 源整合,搭建平台、突出主业,形成适当的业务板块,减少板块之间的关联交易,消除同业竞争。即多业并行,但相互独立;第二阶段,达到条件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如果整体上市有困难,必须把优良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做强做优;第三阶段,条件成熟的企业可以推动整体上市。
就中国钢研自身情况而言,集团有三家上市公司,各上市公司涉及新材料产业、冶金工艺工程产业、工业电气自动化等多个不同行业和领域,其对人员的要求和管理方式都有所不同。此外,中国钢研还承担着国家研究机构的责任和使命,而研究机构的考核目标和方式与一般的企业又有所不同。所以,在现阶段和“十二五”期间,集团的主攻方向是整体上市目标的第二个阶段,即把优良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实现资源整合,通过上市公司的平台做强做优。
《国企》:2011年初,国资委强调,推动央企整体上市是今年以及“十二五”期间工作的重点。您如何理解国资委推进央企整体上市的意义?
王斌:推进央企整体上市意义重大。目前国有企业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现代企业制度。很多企业出问题,都是企业高管监管不到位所造成的。同资委在央企推行的“外部董事”试点就是要解决央企的管理问题,但这种制度在某种程度存在不足。因为外部董事多数还是体制内产生,在管理上,央企的透明度不够,有可能还会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
现在看来,推行整体上市是最好的管理办法之一。整体上市可以将企业完全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包括高管的行为,有利于国资委加强管理。这也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推行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一种延续,是国家更好地管理中央企业的一个有效途径。
才让:整体上市的好处有三方面。第一,监督范围更广了。国资委要求整体上市的初衷,主要是希望更规范、更科学、更有效地推动央企健康发展,引进社会监督、证券资本的监督和股民监督。第二,筹资范围扩大。过去企业发展靠自身积累和贷款,而E市公司可以通过股份制争取战略投资者,通过一级市场争取社会资本,获得大量发展资金实现快速发展。第三,管理方式更有效了。企业上市后,既按照《企业法》来运营,又按照公司法来管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三驾马车各司其职、相互制约,保证了科学决策和风险控制。
郑培敏:整体上市比较难办,但一定要办,市场经济在中国也一定会实现。整体上市对各方都有好处:对于国资委而言,国资委推进央企整体上市,缩减了管理层级,多了证监会和股民、媒体来帮他们监督上市公司,将使国资委的管理更为简便、透明和规范;对于央企而言,相对于分拆上市,整体上市的优势在于协同效应会更好,可以融资扩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于资本市场而言,资产扩容,运行透明,具有积极意义。
东方电气是一个成功的整体上市范例。它的整体上市完成了两个重要改革:第一,把未上市资产上市,实现资产证券化,利用整体上市平台,一次性成功融资几十亿元;第二,把两个小上市公司并成一个大上市公司,企业管理更加规范,效率得以提高。
李保民:企业做强的根本在于产权制度,这是我们改革的方向。产权主体多元化是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根本保障。推进整体上市使我们在多年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程中,有了更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改制上市有两个好处:一是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二是推动资本化多元化,产权结构更加合理。
创造条件,政策推进
《国企》:国资委一旦实现所有央企整体上市,将产生哪些巨大影响?对于企业自身而言,该如何更好地实现整体上市?
王斌:对企业自身而言,一旦实现整体上市,影响巨大。其一,上市后企业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不良资产和冗员剥离;其二,企业从资本市场获得筹资渠道,资产负债率下降,资产规模扩大,竞争能力会提升;其三,上市后企业机制发生变化,透明度提高,运营更加规范化。
目前,诚通已经把主营业务基本注入上市公司。但是,诚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企业,是在央企结构调整中发挥独特作用的战略性投资控股公司。诚通在母公司这一平台按照国资委的要求承担了管人、管事、管资产、管战略、管风险、管资本市场的责任。我认为“十二五”期间可能还无法将整体上市提上议程,但是最终会走向整体上市。
李保民:央企实现整体上市所带来的影响必然是积极的。在企业改革的方向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好地体现了公司制度的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改革开放30年来,国有资本的结构和质量大幅度提高。央企能有今天的成就,首先是因为改制上市转换了经营机制,使资本要素得到了优化配置;其次,政府下大力度解决人员、债务等社会负担问题,使企业能轻装前进;再次,在强大的国有资本实力的基础上,我们加大了科技创新的投入和力度;最后,培养了一批掌握科学技术的人才队伍。
所以,在国企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朝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不僅能优化国有资本的资源配置,而且使整个社会资本也得到优化。央企的发展关系着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通过资本市场,可以更好地发挥央企的功能和作用,对整个社会的发展有利。
郑培敏:国资委一旦实现所有央企整体上市,对于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将产生非常积极的影响。首先,央企通过国家优惠政策,能保持很好的利润率,可以让股民分享中国经济的成长,如中石油、中石化上市后,股民购买他们企业的股票获得了很好的收益。其次,上市之后有了监督机构和市场竞争,使企业更加市场化,人事调整也更加合理化,财政开支也更加透明化,每个公司都要提升自己在市场上的市值,所以上市之后企业会更有效率。最后,长远来看,最近几年国进快而民进慢,如果将来实现证券化,市场有公平的定价,股民可以持有股票并且随时买卖,国进民也进的效率将会大大提高。
《国企》:您认为作为主管部门的国资委,应该出台哪些相应的配套措施,为央企整体上市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才让:在政策性的指导方面,应该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例如,作为承担不同使命的央企,在证监会、发改委等部门的审批过程中,是否能建立更加通畅的渠道?作为承担不同社会责任的企业,对整体上市的审批标准是否应该与外资企业区别对待?作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央企,证监会是否可以考虑其特殊性?
对于国资委而言,央企之间相互独立,在处理整体上市方面不一定有丰富经验。如果国资委能站在所有央企的角度,集众家之长,及时推广成功经验,以供我们学习、效仿,那么效果会更好。
郑培敏: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国资委应该为央企创造一个良好的平台,帮助央企剥离不良资产。上海国资委的做法可以借鉴,他们成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帮助企业承担不良资产,使企业更能放手发展。国新公司在某种意义上承担了这样的角色,但是落实的力度不够,目前还只能承担小型企业的不良资产。
李保民:除了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之外,最重要的是人才创新。因为再好的整体上市方案,再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最后都是要靠人来完成。目前央企也在通过公开招聘吸引全社会的人才,为央企实现整体上市和做强做优打下基础。
王斌:央企对上市的认识是不一样的,例如华润集团,如果当时没有抓住20世纪90年代中期境外上市的机会,也就没有今天的发展。所以,国资委应该在政策上、制度上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对央企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为央企整体上市创造优越的外部条件。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 李保民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才让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斌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独立董事 郑培敏
整体上市难在哪里?
《国企》:时至年底,年初曾经传出要整体上市的几家央企如今并没有达成目标。您认为这是为什么?央企推动整体上市在具体操作上究竟面临哪些困难?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王斌:今年多家央企至今尚未完成整体上市,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客观原因主要表现在经济层面。世界经济面临下行风险,尤其欧债危机导致了世界经济的不稳定;同时中国也正处于宏观经济调控阶段。全球和中国股市总体情况不佳,导致中国股市的不稳定。整体经济形势不好,自然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也影响到资本市场,今年的A股市场一直处在下行当中。而央企盘子太大,在市场不好的情况下,会影响到整体上市的进度,央企需要找到一个较好的时机窗口。所以,今年一些央企没有完成整体上市,有其客观原因。
从主观原因分析,央企整体上市涉及较多的利益关系,面临很多难点。具体到操作上,一是资产问题,二是人员安置问题,三是思想认识问题。
在资产问题上,例如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在改制前可能属于划拨地,一旦央企整体上市,在土地资产的确认上就可能与地方产生利益冲突,影响到整体上市进程。在人员安置上,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过去在改制企业中,往往出现剥离出来的企业职工与留在上市公司的职工在收益上存在较大差异,过去我们有些改制企业通过分红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但这不可持续。在思想认识上,到目前为止,央企改制仍然存在思想认识问题。企业改制上市后,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大幅提高,有些企业的高管有后顾之忧,这也影响到上市步伐的加快。
才让:如果央企条件成熟的话,可以说整体上市不会有太大问题。因为央企整体上市存在两方面动力。从政策方面来看,国资委积极倡导,各部委支持鼓励;从企业自身来看,如果主业突出,条件成熟,整体上市可以获得优势资源、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因此,央企整体上市主要考虑两个影响因素。一是资本市场可能会对某个阶段整体货币供求、价格、指数走向等有一定影响,需要考虑时机、条件、标准等因素;二是具体到企业,各家央企的情况不一样,条件成熟度不一样。
李保民:无论哪一个企业推动整体上市,都必须达到上市的基本要求,例如要做到主业明确,股权多元化,对股东负责,能进能退等。
就具体操作来看,一是考虑业务板块的发展前景;二是考虑在实现股权多元化的过程中,能否找到合适的战略投资者;三是存续问题,包括存续资产问题,存续资产涉及人员如何安置等。此外,在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独立董事的选择,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的选择和管理等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郑培敏:对于之前媒体报道部分央企今年将实现整体上市,但至今仍没有实现,我认为,在证监会和国资委的鼓励之下,他们还是很想上市的。但整体上市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包括资产评估、人事资源调整、企业资质、管理层分歧以及各类复杂的技术因素。
在具体操作上,管理机制比较好,产权结构比较清晰,業绩又比较好的公司,可以优先整体上市,例如宝钢、东方电气等。
在东方电气的上市过程中,我们也遇到国家特殊行业如核电资质的问题、法人代表以及未上市资产等大大小小的问题,通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摸索中慢慢解决。正因为东方电气的整体上市模式复杂独特,由来被业内称为“东电模式”。
《国企》:很多人认为,目前没有一家央企真正实现了整体上市,最多可以说是一些央企的主营业务实现了整体上市,因为几乎所有央企都留有集团母公司这个“壳”。央企整体上市是否“卡壳”了呢?
郑培敏:一个多元化的集团公司,下面可能有几个子公司都已经上市,但由于集团的多元化产业结构决定了企业很难做到整体上市,所以也不必强制实施整体上市。如中粮集团下属的中粮地产和中粮屯河,因为涉及的领域不同,要打包在一起上市是不能实现的市场行为。所以对于控股型的央企集团公司,不能形而上学地理解整体上市,不能本本主义地要求全部整体上市。
对于“目前还没有一家真正的央企实现整体上市”的说法,要从不同角度来理解。比如宝钢、东方电气等央企都基本完成了主营业务整体上市,但宝钢还有华宝证券、华宝信托等非主营资产,就不必强求整体上市。能够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就可以理解为达到了国资委的整体上市目标。
王斌:有人质疑“现在没有一家完全整体上市的央企”,我认为不能这样理解。我们的企业改革推进到这一步后,制度也没有发生变化。如果把这个“壳”去掉,谁来做股东?国资委是一个行政单位,按照《公司法》规定是不具有经济功能的,如果国资委直接持股,承担不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现在有些经济学家只看到了一些经济现象的表面,却没有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的本质。在这种情况下的个人言论自由是无可厚非的,但这些言论不符合央企的现状。央企采取这种带“壳”的方式,是现在中同特色制度下的一种特色安排。
无论如何,国资委在“十二五”期间会实现制度上的一些突破,至少会做一些尝试,可能国新公司会承担持股职能。至于具体怎么突破,现在正在探索中,诚通集团也希望在“十二五”期间为此作出贡献。
整体上市是个过程
《国企》:对于整体上市一直存在争议,您如何理解“整体上市”这个概念?
李保民:过去人们片面理解了整体上市的概念,实际上,整体上市在具体操作上可以有多种方式:可以完全整体上市,例如中交建;可以是分拆上市,主营业务成熟一块上一块;也可以剥离非主营业务整合上市,例如不属于主营业务房地产业务,可以剥离给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成立上市公司。所以,整体上市其实就是企业资本化证券化,通过市场来评判具体模式。
郑培敏:所谓整体上市,是指央企中同一类产业、同一条产业链应该只有一家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之外不应该有同类资产、关联资产。从整体上市的完全意义上说,无论是宝钢、东方电气还是华侨城,中国还没有一家真正的整体上市公司,最多只是实现了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因为国资委没有直接持有上市公司,中间还隔着集团管理这个层次。
才让:推动央企整体上市,是国资委这几年针对企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提出的主要思路。但整体上市应该是一个过程,需要量力而行,国资委并不是要求所有的中央企业都必须马上达到这个目标。整体上市目标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通过企业内部资 源整合,搭建平台、突出主业,形成适当的业务板块,减少板块之间的关联交易,消除同业竞争。即多业并行,但相互独立;第二阶段,达到条件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如果整体上市有困难,必须把优良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做强做优;第三阶段,条件成熟的企业可以推动整体上市。
就中国钢研自身情况而言,集团有三家上市公司,各上市公司涉及新材料产业、冶金工艺工程产业、工业电气自动化等多个不同行业和领域,其对人员的要求和管理方式都有所不同。此外,中国钢研还承担着国家研究机构的责任和使命,而研究机构的考核目标和方式与一般的企业又有所不同。所以,在现阶段和“十二五”期间,集团的主攻方向是整体上市目标的第二个阶段,即把优良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实现资源整合,通过上市公司的平台做强做优。
《国企》:2011年初,国资委强调,推动央企整体上市是今年以及“十二五”期间工作的重点。您如何理解国资委推进央企整体上市的意义?
王斌:推进央企整体上市意义重大。目前国有企业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现代企业制度。很多企业出问题,都是企业高管监管不到位所造成的。同资委在央企推行的“外部董事”试点就是要解决央企的管理问题,但这种制度在某种程度存在不足。因为外部董事多数还是体制内产生,在管理上,央企的透明度不够,有可能还会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
现在看来,推行整体上市是最好的管理办法之一。整体上市可以将企业完全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包括高管的行为,有利于国资委加强管理。这也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推行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一种延续,是国家更好地管理中央企业的一个有效途径。
才让:整体上市的好处有三方面。第一,监督范围更广了。国资委要求整体上市的初衷,主要是希望更规范、更科学、更有效地推动央企健康发展,引进社会监督、证券资本的监督和股民监督。第二,筹资范围扩大。过去企业发展靠自身积累和贷款,而E市公司可以通过股份制争取战略投资者,通过一级市场争取社会资本,获得大量发展资金实现快速发展。第三,管理方式更有效了。企业上市后,既按照《企业法》来运营,又按照公司法来管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三驾马车各司其职、相互制约,保证了科学决策和风险控制。
郑培敏:整体上市比较难办,但一定要办,市场经济在中国也一定会实现。整体上市对各方都有好处:对于国资委而言,国资委推进央企整体上市,缩减了管理层级,多了证监会和股民、媒体来帮他们监督上市公司,将使国资委的管理更为简便、透明和规范;对于央企而言,相对于分拆上市,整体上市的优势在于协同效应会更好,可以融资扩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于资本市场而言,资产扩容,运行透明,具有积极意义。
东方电气是一个成功的整体上市范例。它的整体上市完成了两个重要改革:第一,把未上市资产上市,实现资产证券化,利用整体上市平台,一次性成功融资几十亿元;第二,把两个小上市公司并成一个大上市公司,企业管理更加规范,效率得以提高。
李保民:企业做强的根本在于产权制度,这是我们改革的方向。产权主体多元化是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根本保障。推进整体上市使我们在多年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程中,有了更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改制上市有两个好处:一是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二是推动资本化多元化,产权结构更加合理。
创造条件,政策推进
《国企》:国资委一旦实现所有央企整体上市,将产生哪些巨大影响?对于企业自身而言,该如何更好地实现整体上市?
王斌:对企业自身而言,一旦实现整体上市,影响巨大。其一,上市后企业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不良资产和冗员剥离;其二,企业从资本市场获得筹资渠道,资产负债率下降,资产规模扩大,竞争能力会提升;其三,上市后企业机制发生变化,透明度提高,运营更加规范化。
目前,诚通已经把主营业务基本注入上市公司。但是,诚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企业,是在央企结构调整中发挥独特作用的战略性投资控股公司。诚通在母公司这一平台按照国资委的要求承担了管人、管事、管资产、管战略、管风险、管资本市场的责任。我认为“十二五”期间可能还无法将整体上市提上议程,但是最终会走向整体上市。
李保民:央企实现整体上市所带来的影响必然是积极的。在企业改革的方向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好地体现了公司制度的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改革开放30年来,国有资本的结构和质量大幅度提高。央企能有今天的成就,首先是因为改制上市转换了经营机制,使资本要素得到了优化配置;其次,政府下大力度解决人员、债务等社会负担问题,使企业能轻装前进;再次,在强大的国有资本实力的基础上,我们加大了科技创新的投入和力度;最后,培养了一批掌握科学技术的人才队伍。
所以,在国企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朝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不僅能优化国有资本的资源配置,而且使整个社会资本也得到优化。央企的发展关系着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通过资本市场,可以更好地发挥央企的功能和作用,对整个社会的发展有利。
郑培敏:国资委一旦实现所有央企整体上市,对于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将产生非常积极的影响。首先,央企通过国家优惠政策,能保持很好的利润率,可以让股民分享中国经济的成长,如中石油、中石化上市后,股民购买他们企业的股票获得了很好的收益。其次,上市之后有了监督机构和市场竞争,使企业更加市场化,人事调整也更加合理化,财政开支也更加透明化,每个公司都要提升自己在市场上的市值,所以上市之后企业会更有效率。最后,长远来看,最近几年国进快而民进慢,如果将来实现证券化,市场有公平的定价,股民可以持有股票并且随时买卖,国进民也进的效率将会大大提高。
《国企》:您认为作为主管部门的国资委,应该出台哪些相应的配套措施,为央企整体上市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才让:在政策性的指导方面,应该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例如,作为承担不同使命的央企,在证监会、发改委等部门的审批过程中,是否能建立更加通畅的渠道?作为承担不同社会责任的企业,对整体上市的审批标准是否应该与外资企业区别对待?作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央企,证监会是否可以考虑其特殊性?
对于国资委而言,央企之间相互独立,在处理整体上市方面不一定有丰富经验。如果国资委能站在所有央企的角度,集众家之长,及时推广成功经验,以供我们学习、效仿,那么效果会更好。
郑培敏: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国资委应该为央企创造一个良好的平台,帮助央企剥离不良资产。上海国资委的做法可以借鉴,他们成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帮助企业承担不良资产,使企业更能放手发展。国新公司在某种意义上承担了这样的角色,但是落实的力度不够,目前还只能承担小型企业的不良资产。
李保民:除了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之外,最重要的是人才创新。因为再好的整体上市方案,再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最后都是要靠人来完成。目前央企也在通过公开招聘吸引全社会的人才,为央企实现整体上市和做强做优打下基础。
王斌:央企对上市的认识是不一样的,例如华润集团,如果当时没有抓住20世纪90年代中期境外上市的机会,也就没有今天的发展。所以,国资委应该在政策上、制度上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对央企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为央企整体上市创造优越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