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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入新阶段,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改革面临新挑战的关键时刻,各级教育行政推进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力度越来越大,不断唤起了广大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对基础教育目标、育人观念和办学行为的反思与觉醒,积极引导人们不拘泥于行政命令,不受制于潜在规则,不屈从于世俗观念,不把责任完全推给社会或现行的高考制度,而是从教育自身的各类行为中寻找问题的突破点。作为教研员,更要用研究的态度、专业的视角、理性的精神来思考如何全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负增效、提高素质教育推进水平等问题,并从价值认同、角色定位、策略选择三方面有所体现。
一、增强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价值认同
若干教育实践表明:认识总是行为的向导,就好比行船需要灯塔一样,有了灯塔,船才有了方向。同样,全面落实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需要教研员形成以下几点价值认同:
1.规范办学行为有利于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可以直接控制现有的“三超”势头:一是“超标”,即学科教学超出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学生接受困难;二是“超时”,即延长学生学习时间,加课、补课、占用双休日上课等;三是“超量”,即超过基础教育的有关限量,课程多、资料多、作业多、考试多等。这些做法的目的是真正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2.规范办学行为有利于凸显研究提升质量效益的价值。规范办学行为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效益之间并不矛盾,并非减轻了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就意味着降低教学质量效益,而恰恰相反,强调规范办学行为的目的正是为了更好地提升质量效益,就是要坚持在常态的学习节奏下,通过加大对教与学的研究力度,促进教育教学的内涵发展,提高教育教学的科技含量来不断提升质量效益。
3.规范办学行为有利于实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目标。强化规范办学行为,就是要向全社会响亮地提出:让学校教育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努力让教育真正回归本位:一方面,解放学生,把时间、空间、健康还给学生,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思考、实践、创造,让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另一方面,解放教师,使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更好地发挥创新精神和实践活力,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4.规范办学行为有利于加快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进程。我国基础教育已经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的新形势,再度强化规范办学行为,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全体中小学教育系统的人心和力量,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建立起稳定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新秩序,构建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发展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广大中小学校自主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
二、明晰适应规范办学行为的角色定位
全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需要教研员在形成价值认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自己的职责与使命,力求在教研角色的转换中不断增强和提升适应规范办学行为的能力。为此,需要教研员对自身的角色作出以下相应的调适。
1.由课程和课标的“诠释者”转变为课程和教学理论的“研究者”。就是不能仅仅满足于对课程和课标的表层理解与解读,而是要从整体上研究和领悟课程与课标的本质,明确规范课程实施行为和全面落实“三维目标”的真正内涵与价值,从而形成对新课程实施的独到理念,以提高理性实施课程的自觉性。
2.由教师现实水平的“鉴定者”转变为教师专业发展的“促进者”。就是不能仅仅满足于对一线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的认定或学科论文表达水平的鉴别,而是要从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实施素质教育专业水平的高度,尽可能地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搭建指导和促进的平台,提高在教育教学中减负增效的能力。
3.由关注教辅资料的“编撰者”转变为学科教学资源的“开发者”。就是不能仅仅满足于精心编制与自己学科教学相配套的教辅资料,而是要从“用教材教”的视角,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开发有利于深度理解教材知识与生活经验相关联的教学资源,留给师生更多自主思考的空间与机会,使学生真正学会学习。
4.由苦于区域应试的“命题者”转变为善于跳出题海的“引领者”。就是不能仅仅满足于为各类学校阶段性月考、联考、模考频繁命题、打磨试卷,而是站在培育师生智慧的高度,主动从应试题海中解放出来,投入更多的精力探索教学规律,掌握学习方法,养成思维习惯。引领师生科学的教与学、智慧的教与学、高效的教与学。
三、选择利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教研策略
基于上述的教研角色定位,真正能在基础教育范围内全面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无疑需要着力选择与规范办学行为相适应的有效教研策略。
1.营造适应规范办学行为的研究氛围。就是要在中小学形成强烈的“教研兴教、教研兴校、教研兴学、教研兴师、教研兴课”和“向研究要教育教学质量效益”的研究氛围。强化规范办学行为,要求教研员不断增强研究的意识,力求将研究的触角涉及到课程、教学、管理、教师、学生等各个维度,不仅需要教研员自身充分发挥以教研提升教育教学内涵的功能,而且需要帮助广大教师找回团队从事教学研究的自尊,通过研究创新,解决旧问题,开拓新路子,在协同研究中改进教育教学,重构知识与能力。
2.强化适应规范办学行为的课程实施。就是要在课程改革与实施中通过各种方式促进对课程的理解力,注重规范学校课程实施行为。教研员要进一步深入学校一线着力解决先进课程理念落实不畅的问题,为保障国家课程计划严格而全面的实施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各级教研人员要对如何将“三级课程”融入到学校当中进行具体实施,做好策划、论证、研究和指导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的适切性的调研与论证,尤其要指导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增强选择性,不断满足学生学习兴趣和个性化发展的要求。
3.创新适应规范办学行为的课堂教学。就是要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的主渠道——课堂教学层面规范教学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低效和无效教学现象。教研员要十分重视课堂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创新教学范式,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要积极鼓励教研人员进行教学实验与示范教学,在亲身体验课堂教学的冷暖中,不断找到理论与实践和教与学的切入点,坚守“以学定教、少教多学”的理念,真正实施启发式教学,在课堂教学中找到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落脚点,注重激活学生主体,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效实施差异教学,指点学生学会学习。
4.推进适应规范办学行为的评价改革。就是要在学校教育教学评价环节加大改革力度,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对规范办学行为的诊断、反馈、指导的功能。教育评价是办学行为和学生负担的指挥棒,由于我国长期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导致学校、教师随意加重学生负担。这就要求教研员重视研究借鉴国际通行的基础教育评估体系,研究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教育发展水平评估指标结构,严格规范教学内容和要求;定期收集数据,开展科学的质量监测;适时对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抽样测试、有效评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规范办学行为。
5.引领适应规范办学行为的教师发展。就是要在规范办学行为的实践中,以良好的教研职业操守和专业精神影响、带动周围的教师,通过常态的教研活动,引领教师专业发展。要坚持以教师为本、全方位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为目标,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创造活力,有效组织引领教师的行动研究,实施旨在提升专业素养的培训:力求提供给教师一面“镜子”,及时发现教育教学行为中的问题;提供给教师一个“靶子”,及时调适自我专业发展的规划;提供给教师一双“慧眼”,及时观察和思考有价值的视点,力求每一次活动都能触发教师的思考,影响教师的观念与行为,全面提升教师掌控规范办学行为的能力。
总之,通过规范办学行为、减负增效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需要教研员与全体中小学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尤其是需要广大教研员以大爱的良心,以全新的理念,以科学的态度,以改善的策略,以渐进的行动,以合作的方式,为在规范办学行为、减负增效上有所作为,为不断修复、不断创造有利于促进学生生命健康成长的良好教育环境而探索不止。
作者单位 江苏省扬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责任编辑 甘 璐)
一、增强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价值认同
若干教育实践表明:认识总是行为的向导,就好比行船需要灯塔一样,有了灯塔,船才有了方向。同样,全面落实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需要教研员形成以下几点价值认同:
1.规范办学行为有利于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可以直接控制现有的“三超”势头:一是“超标”,即学科教学超出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学生接受困难;二是“超时”,即延长学生学习时间,加课、补课、占用双休日上课等;三是“超量”,即超过基础教育的有关限量,课程多、资料多、作业多、考试多等。这些做法的目的是真正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2.规范办学行为有利于凸显研究提升质量效益的价值。规范办学行为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效益之间并不矛盾,并非减轻了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就意味着降低教学质量效益,而恰恰相反,强调规范办学行为的目的正是为了更好地提升质量效益,就是要坚持在常态的学习节奏下,通过加大对教与学的研究力度,促进教育教学的内涵发展,提高教育教学的科技含量来不断提升质量效益。
3.规范办学行为有利于实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目标。强化规范办学行为,就是要向全社会响亮地提出:让学校教育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努力让教育真正回归本位:一方面,解放学生,把时间、空间、健康还给学生,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思考、实践、创造,让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另一方面,解放教师,使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更好地发挥创新精神和实践活力,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4.规范办学行为有利于加快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进程。我国基础教育已经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的新形势,再度强化规范办学行为,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全体中小学教育系统的人心和力量,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建立起稳定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新秩序,构建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发展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广大中小学校自主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
二、明晰适应规范办学行为的角色定位
全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需要教研员在形成价值认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自己的职责与使命,力求在教研角色的转换中不断增强和提升适应规范办学行为的能力。为此,需要教研员对自身的角色作出以下相应的调适。
1.由课程和课标的“诠释者”转变为课程和教学理论的“研究者”。就是不能仅仅满足于对课程和课标的表层理解与解读,而是要从整体上研究和领悟课程与课标的本质,明确规范课程实施行为和全面落实“三维目标”的真正内涵与价值,从而形成对新课程实施的独到理念,以提高理性实施课程的自觉性。
2.由教师现实水平的“鉴定者”转变为教师专业发展的“促进者”。就是不能仅仅满足于对一线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的认定或学科论文表达水平的鉴别,而是要从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实施素质教育专业水平的高度,尽可能地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搭建指导和促进的平台,提高在教育教学中减负增效的能力。
3.由关注教辅资料的“编撰者”转变为学科教学资源的“开发者”。就是不能仅仅满足于精心编制与自己学科教学相配套的教辅资料,而是要从“用教材教”的视角,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开发有利于深度理解教材知识与生活经验相关联的教学资源,留给师生更多自主思考的空间与机会,使学生真正学会学习。
4.由苦于区域应试的“命题者”转变为善于跳出题海的“引领者”。就是不能仅仅满足于为各类学校阶段性月考、联考、模考频繁命题、打磨试卷,而是站在培育师生智慧的高度,主动从应试题海中解放出来,投入更多的精力探索教学规律,掌握学习方法,养成思维习惯。引领师生科学的教与学、智慧的教与学、高效的教与学。
三、选择利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教研策略
基于上述的教研角色定位,真正能在基础教育范围内全面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无疑需要着力选择与规范办学行为相适应的有效教研策略。
1.营造适应规范办学行为的研究氛围。就是要在中小学形成强烈的“教研兴教、教研兴校、教研兴学、教研兴师、教研兴课”和“向研究要教育教学质量效益”的研究氛围。强化规范办学行为,要求教研员不断增强研究的意识,力求将研究的触角涉及到课程、教学、管理、教师、学生等各个维度,不仅需要教研员自身充分发挥以教研提升教育教学内涵的功能,而且需要帮助广大教师找回团队从事教学研究的自尊,通过研究创新,解决旧问题,开拓新路子,在协同研究中改进教育教学,重构知识与能力。
2.强化适应规范办学行为的课程实施。就是要在课程改革与实施中通过各种方式促进对课程的理解力,注重规范学校课程实施行为。教研员要进一步深入学校一线着力解决先进课程理念落实不畅的问题,为保障国家课程计划严格而全面的实施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各级教研人员要对如何将“三级课程”融入到学校当中进行具体实施,做好策划、论证、研究和指导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的适切性的调研与论证,尤其要指导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增强选择性,不断满足学生学习兴趣和个性化发展的要求。
3.创新适应规范办学行为的课堂教学。就是要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的主渠道——课堂教学层面规范教学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低效和无效教学现象。教研员要十分重视课堂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创新教学范式,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要积极鼓励教研人员进行教学实验与示范教学,在亲身体验课堂教学的冷暖中,不断找到理论与实践和教与学的切入点,坚守“以学定教、少教多学”的理念,真正实施启发式教学,在课堂教学中找到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落脚点,注重激活学生主体,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效实施差异教学,指点学生学会学习。
4.推进适应规范办学行为的评价改革。就是要在学校教育教学评价环节加大改革力度,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对规范办学行为的诊断、反馈、指导的功能。教育评价是办学行为和学生负担的指挥棒,由于我国长期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导致学校、教师随意加重学生负担。这就要求教研员重视研究借鉴国际通行的基础教育评估体系,研究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教育发展水平评估指标结构,严格规范教学内容和要求;定期收集数据,开展科学的质量监测;适时对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抽样测试、有效评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规范办学行为。
5.引领适应规范办学行为的教师发展。就是要在规范办学行为的实践中,以良好的教研职业操守和专业精神影响、带动周围的教师,通过常态的教研活动,引领教师专业发展。要坚持以教师为本、全方位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为目标,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创造活力,有效组织引领教师的行动研究,实施旨在提升专业素养的培训:力求提供给教师一面“镜子”,及时发现教育教学行为中的问题;提供给教师一个“靶子”,及时调适自我专业发展的规划;提供给教师一双“慧眼”,及时观察和思考有价值的视点,力求每一次活动都能触发教师的思考,影响教师的观念与行为,全面提升教师掌控规范办学行为的能力。
总之,通过规范办学行为、减负增效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需要教研员与全体中小学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尤其是需要广大教研员以大爱的良心,以全新的理念,以科学的态度,以改善的策略,以渐进的行动,以合作的方式,为在规范办学行为、减负增效上有所作为,为不断修复、不断创造有利于促进学生生命健康成长的良好教育环境而探索不止。
作者单位 江苏省扬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责任编辑 甘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