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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4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6)04-000-02
摘 要 本文旨在通过调查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的发展现状,分析影响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的因素,探讨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的发展思路,为突出校园足球的公益性,增强青少年体质,发展中国足球提出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 新公共服务 校园足球 问题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基本观点
(一)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
公共利益是社会共同体就共同利益进行协商对话的结果,而不是多个个体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或者聚合。因此,政府公务员不应该仅仅只关注“顾客”的需要,而应该着重关注公民主体,重点不应该仅仅只在于如何让政府更有效率的运作,而应该更加关注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为了防止人类社会陷入无休止的战争状态,每个社会成员交出自己处置他人侵犯自己自然权利的权利,而建立起独立于社会的支配性保护机构。在社会发展的初期阶段,这个保护机构只对交付保护费用的人进行保护,这就是诺齐克所说的“超弱意义的国家”。当这个保护性机构不再只是对缴费者实施保护,而是对所有社会成员实施保护时,“超弱意义的国家”变发展成为“最弱意义的国家”。简而言之,政府的保护性功能是其根本职能。如果政府在推行校园足球的过程中只是服务于“顾客”,那么由于某些“顾客”相较于一般人群更具有经济或者政治上的优势,那么更多的公共资源向城市或者发达地区倾斜将进一步扩大社会差距。
(二)追求公共利益
政府存在的主要理由是明确地表达和实现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确立不是公民个人“顾客”意识的表达,而是在共同的价值观的活动中,通过广泛的公共对话和民主评议来形成的共同“愿景”。密尔认为评价一个政府好坏的标准就是两个:一是看它“促进社会普遍的精神上的进步的程度,包括在才智、美德,以及实际活动和效率方面的进步”,二是看它“将现有道德的、智力的和积极的价值组织起来,以便对公共事务发挥最大效果所达到的完善程度[1]”。因此,在公共利益的确立和表达阶段,一个好的政府的作用应该仅仅只是为公民之间的公共对话、协商提供舞台,让个人积极的价值通过利益表达转换为公共利益。而在实现公共利益的阶段,政府的作用应该是确保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利益始终居于主导地位。
二、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发展的困境
(一)校园足球资金配置使用不合理
虽然武汉市政府对校园足球开展的专项经费拨款逐年增长,但是资金配置和使用的不合理,使得校园足球经费投入使用效率不高。从武汉市校园足球的资金来源来看,校园足球的运营资金基本上是来源于政府拨款,尽管有一少部分来源于中国足球协会的配套经费,但是中国足协校园足球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体彩基金和国家体育总局以及教育部的财政拨款。
从整体上讲,武汉市校园足球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金再生能力有限,没有实现多渠道筹措资金。而这种由政府主导的“外源性”生长是没有活力和独立性的,其发展必然受到资金来源的限制。在配套资金的使用方面也存在问题,武汉市校园足球的配套资金虽然较为充足并逐年增长,但是在这些资金的使用上,偏重于对校园足球的联赛的投入,而布局学校能拿到的经费有限,不能保证校园足球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从表1的数据可以看出,布局学校在经费来源的渠道上是有限的,主要依靠自身筹措,政府的配套资金有限,社会捐赠很少。然而,校园足球的公益性主要体现在增强青少年体质,丰富青少年课余生活和培养青少年健全人格方面,而不是出于个人职业追求的需要,因此针对有足球运动兴趣的青少年进行收费是不合理的,有违校园足球的公益性目标。但是,学校开展校园足球的活动经费又是有限的,学校投入能力有限,政府资金使用分配不合理,造成了资金的有效利用率不高。除此之外,社会资金对校园足球的投入不足,客观上限制了校园足球多渠道筹资的能力。
(二)校园足球活动场地有限
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肯定需要场地设施的支持,由于许多武汉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非常紧张,一般的中小学学校由于各种原因场地受到局限,而在武汉市郊区的乡镇中小学,基本就没有正规的足球使用场地,用来踢球的场地是裸露的荒地或者没有草皮的场地。86.4%的小学都只是拥有篮球场,这样的场地条件制约校园足球运动的开展。笔者从调查中了解到,虽然中小学的五人制的场地都是达到了很高的比例,但是这些场地主要还是篮球场地,场地硬,中小学生进行足球运动很容易受伤,而且很少有专门的球门等设施。除此之外,社会足球活动场地也很缺乏,基本不对外开放,或者实行收费营业式运营。首先,武汉市社会上现有的足球场地很少,主要有六角亭足球场、汉阳江滩足球场、市体校等,这些场地平时即使无重大比赛任务,一般也不对外开放。过去及现在兴建的住宅小区一般没有体育活动场地。城市现存空地一般被草地绿化,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允许用于体育活动。因此,无论从学校自身场地数量、条件还是社会上的公用足球场地设施来说,武汉市的足球活动场地设施都是有限的。
(三)缺乏专业化教练队伍
足球教师是校园足球工作具体的执行者。他们的主要任务通过足球运动培养青少年的健全人格,增强青少年的体质,推广足球运动,发现和培养优秀青少年足球运动人才。简而言之,足球教师是实现校园足球公益性目标的直接践行者。因此,他们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校园足球公益性目标的实现,他们的执教艺术直接影响青少年身体和思想素质的发展和完善。
从被调查的55所小学来看,专修过足球的教师只有12名,45所中学中仅47人,其他教师都是凭借对足球的热爱,未经任何专业训练就从事这项工作。因此效果和能力差强人意,直接影响学生参加足球的积极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足球教师的文化层次较低。从被调查的110所中小学中发现,武汉市中小学足球教师中拥有大学、大专、中专文凭的比例是27.2∶34.3∶38.5[3]。因此,缺乏专业化的教练队伍制约了武汉市义务教育校园足球的发展水平。 三、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发展困境的解决路径
(一)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合理分配资金
校园足球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是各个公共管理主体积极参与社会问题的治理,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当前,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活动的投入主要依靠政府,投资主体单一,随着校园足球布局学校规模的扩大,和参与人数的增加,其活动经费也会相应的增长,而政府的财政支出是有限的,而且主要用于更为紧急和重要的社会建设。因此,长期依靠政府资金投入,不是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的有效资金来源方式。笔者认为,武汉市校园足球联赛是面向全市的校园足球赛事,有一定的地区影响力,可以利用该赛事的冠名权、足球比赛场地的广告展位出租等方式,吸引社会企业、个人投入资金,拓宽武汉市校园足球的资金来源渠道。
青少年应该是校园足球活动的直接受益者,这是校园足球公益性的直接体现。因此,在校园足球的资金使用分配上,应该着眼于布局学校足球场地设施的改善,足球教师的补贴待遇的提高,以及青少年足球运动的社会保险方面。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改善青少年足球运动的硬件环境,师资力量以及青少年人身安全,体现校园足球的公益性价值。
(二)保证校内足球场地,开辟社会活动场地
校园足球场地主要由校内场地设施和社会场地设施两部分组成。学校的基础设施是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校内的足球场地作为学校基础设施的一个部分,应由政府投资建设。因此,在建设新学校和进行学校设施改造的过程中,应该不断完善校内足球场地设施,保证每所学校都能拥有一个足球活动场地。学校在规划校内设施建设时,要主动考虑足球场地的改造或建设,为青少年开展足球运动提供场地保证。
在社会活动场地方面,政府应该做好城市体育场馆的建设、开发以及管理工作。通过服务外包或者公建民营的方式,租用企业或者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场地设施,或者通过政府投资兴建,民间组织或者社会企业承包运营的方式,为青少年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活动场所,为校园足球的有效开展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校园足球执教水平
足球教师是校园足球活动的直接执行者,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直接影响了校园足球的发展水平以及校园足球公益性目标的实现。目前,武汉市中小学足球教师人才队伍不健全,持证上岗的专业足球教练缺乏。除了传统的筑巢引凤用高薪聘请专业人才之外,更合理的方式是采取继续教育再培训的方式提高现有师资队伍的足球执教水平和引入退役球员或者返聘退休足球教练作为学校足球教师,为青少年提供专业化培养。
在培训现有足球教师方面,教育局或者体育局可以采用政府服务外包的方式,将培训中小学足球教师的活动以服务外包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引入地方职业足球俱乐部和者民间足球学校以及足协等社会组织参与其中,让第三方部门提供更专业的培训,从而提高培训质量,降低培训成本。
而作为公民主体的退役球员,退休的足球教练应该主动参与到校园足球的发展中来,通过引入退役球员或者退休教练不仅能实现他们个人的再就业,也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形成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校园足球发展体系。
四、结语
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园足球发展的困境主要是因为校园足球活动本身是政府行政动员的“外源性”发展模式,而不是社会自身孕育和发展起来的。要实现政府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公益性目标,必须构建一个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各尽其责,各显其能的校园足球发展体系,而这个体系的理论架构是新公共服务理论所明确的政府的功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和划桨”,公共服务的对象不是顾客而是公民,而提供服务的方式则可以是多样化的。
参考文献:
[1] 密尔.代议制政府[M].商务印书馆.1982.
[2] 胡军.武汉市中小学开展足球运动的现状及对策研究[D].武汉体育学院硕士论文.2008.04.
[3] 刘卫民.影响武汉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开展的主要因素分析及对策[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02.
摘 要 本文旨在通过调查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的发展现状,分析影响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的因素,探讨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的发展思路,为突出校园足球的公益性,增强青少年体质,发展中国足球提出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 新公共服务 校园足球 问题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基本观点
(一)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
公共利益是社会共同体就共同利益进行协商对话的结果,而不是多个个体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或者聚合。因此,政府公务员不应该仅仅只关注“顾客”的需要,而应该着重关注公民主体,重点不应该仅仅只在于如何让政府更有效率的运作,而应该更加关注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为了防止人类社会陷入无休止的战争状态,每个社会成员交出自己处置他人侵犯自己自然权利的权利,而建立起独立于社会的支配性保护机构。在社会发展的初期阶段,这个保护机构只对交付保护费用的人进行保护,这就是诺齐克所说的“超弱意义的国家”。当这个保护性机构不再只是对缴费者实施保护,而是对所有社会成员实施保护时,“超弱意义的国家”变发展成为“最弱意义的国家”。简而言之,政府的保护性功能是其根本职能。如果政府在推行校园足球的过程中只是服务于“顾客”,那么由于某些“顾客”相较于一般人群更具有经济或者政治上的优势,那么更多的公共资源向城市或者发达地区倾斜将进一步扩大社会差距。
(二)追求公共利益
政府存在的主要理由是明确地表达和实现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确立不是公民个人“顾客”意识的表达,而是在共同的价值观的活动中,通过广泛的公共对话和民主评议来形成的共同“愿景”。密尔认为评价一个政府好坏的标准就是两个:一是看它“促进社会普遍的精神上的进步的程度,包括在才智、美德,以及实际活动和效率方面的进步”,二是看它“将现有道德的、智力的和积极的价值组织起来,以便对公共事务发挥最大效果所达到的完善程度[1]”。因此,在公共利益的确立和表达阶段,一个好的政府的作用应该仅仅只是为公民之间的公共对话、协商提供舞台,让个人积极的价值通过利益表达转换为公共利益。而在实现公共利益的阶段,政府的作用应该是确保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利益始终居于主导地位。
二、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发展的困境
(一)校园足球资金配置使用不合理
虽然武汉市政府对校园足球开展的专项经费拨款逐年增长,但是资金配置和使用的不合理,使得校园足球经费投入使用效率不高。从武汉市校园足球的资金来源来看,校园足球的运营资金基本上是来源于政府拨款,尽管有一少部分来源于中国足球协会的配套经费,但是中国足协校园足球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体彩基金和国家体育总局以及教育部的财政拨款。
从整体上讲,武汉市校园足球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金再生能力有限,没有实现多渠道筹措资金。而这种由政府主导的“外源性”生长是没有活力和独立性的,其发展必然受到资金来源的限制。在配套资金的使用方面也存在问题,武汉市校园足球的配套资金虽然较为充足并逐年增长,但是在这些资金的使用上,偏重于对校园足球的联赛的投入,而布局学校能拿到的经费有限,不能保证校园足球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从表1的数据可以看出,布局学校在经费来源的渠道上是有限的,主要依靠自身筹措,政府的配套资金有限,社会捐赠很少。然而,校园足球的公益性主要体现在增强青少年体质,丰富青少年课余生活和培养青少年健全人格方面,而不是出于个人职业追求的需要,因此针对有足球运动兴趣的青少年进行收费是不合理的,有违校园足球的公益性目标。但是,学校开展校园足球的活动经费又是有限的,学校投入能力有限,政府资金使用分配不合理,造成了资金的有效利用率不高。除此之外,社会资金对校园足球的投入不足,客观上限制了校园足球多渠道筹资的能力。
(二)校园足球活动场地有限
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肯定需要场地设施的支持,由于许多武汉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非常紧张,一般的中小学学校由于各种原因场地受到局限,而在武汉市郊区的乡镇中小学,基本就没有正规的足球使用场地,用来踢球的场地是裸露的荒地或者没有草皮的场地。86.4%的小学都只是拥有篮球场,这样的场地条件制约校园足球运动的开展。笔者从调查中了解到,虽然中小学的五人制的场地都是达到了很高的比例,但是这些场地主要还是篮球场地,场地硬,中小学生进行足球运动很容易受伤,而且很少有专门的球门等设施。除此之外,社会足球活动场地也很缺乏,基本不对外开放,或者实行收费营业式运营。首先,武汉市社会上现有的足球场地很少,主要有六角亭足球场、汉阳江滩足球场、市体校等,这些场地平时即使无重大比赛任务,一般也不对外开放。过去及现在兴建的住宅小区一般没有体育活动场地。城市现存空地一般被草地绿化,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允许用于体育活动。因此,无论从学校自身场地数量、条件还是社会上的公用足球场地设施来说,武汉市的足球活动场地设施都是有限的。
(三)缺乏专业化教练队伍
足球教师是校园足球工作具体的执行者。他们的主要任务通过足球运动培养青少年的健全人格,增强青少年的体质,推广足球运动,发现和培养优秀青少年足球运动人才。简而言之,足球教师是实现校园足球公益性目标的直接践行者。因此,他们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校园足球公益性目标的实现,他们的执教艺术直接影响青少年身体和思想素质的发展和完善。
从被调查的55所小学来看,专修过足球的教师只有12名,45所中学中仅47人,其他教师都是凭借对足球的热爱,未经任何专业训练就从事这项工作。因此效果和能力差强人意,直接影响学生参加足球的积极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足球教师的文化层次较低。从被调查的110所中小学中发现,武汉市中小学足球教师中拥有大学、大专、中专文凭的比例是27.2∶34.3∶38.5[3]。因此,缺乏专业化的教练队伍制约了武汉市义务教育校园足球的发展水平。 三、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发展困境的解决路径
(一)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合理分配资金
校园足球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是各个公共管理主体积极参与社会问题的治理,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当前,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活动的投入主要依靠政府,投资主体单一,随着校园足球布局学校规模的扩大,和参与人数的增加,其活动经费也会相应的增长,而政府的财政支出是有限的,而且主要用于更为紧急和重要的社会建设。因此,长期依靠政府资金投入,不是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园足球的有效资金来源方式。笔者认为,武汉市校园足球联赛是面向全市的校园足球赛事,有一定的地区影响力,可以利用该赛事的冠名权、足球比赛场地的广告展位出租等方式,吸引社会企业、个人投入资金,拓宽武汉市校园足球的资金来源渠道。
青少年应该是校园足球活动的直接受益者,这是校园足球公益性的直接体现。因此,在校园足球的资金使用分配上,应该着眼于布局学校足球场地设施的改善,足球教师的补贴待遇的提高,以及青少年足球运动的社会保险方面。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改善青少年足球运动的硬件环境,师资力量以及青少年人身安全,体现校园足球的公益性价值。
(二)保证校内足球场地,开辟社会活动场地
校园足球场地主要由校内场地设施和社会场地设施两部分组成。学校的基础设施是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校内的足球场地作为学校基础设施的一个部分,应由政府投资建设。因此,在建设新学校和进行学校设施改造的过程中,应该不断完善校内足球场地设施,保证每所学校都能拥有一个足球活动场地。学校在规划校内设施建设时,要主动考虑足球场地的改造或建设,为青少年开展足球运动提供场地保证。
在社会活动场地方面,政府应该做好城市体育场馆的建设、开发以及管理工作。通过服务外包或者公建民营的方式,租用企业或者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场地设施,或者通过政府投资兴建,民间组织或者社会企业承包运营的方式,为青少年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活动场所,为校园足球的有效开展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校园足球执教水平
足球教师是校园足球活动的直接执行者,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直接影响了校园足球的发展水平以及校园足球公益性目标的实现。目前,武汉市中小学足球教师人才队伍不健全,持证上岗的专业足球教练缺乏。除了传统的筑巢引凤用高薪聘请专业人才之外,更合理的方式是采取继续教育再培训的方式提高现有师资队伍的足球执教水平和引入退役球员或者返聘退休足球教练作为学校足球教师,为青少年提供专业化培养。
在培训现有足球教师方面,教育局或者体育局可以采用政府服务外包的方式,将培训中小学足球教师的活动以服务外包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引入地方职业足球俱乐部和者民间足球学校以及足协等社会组织参与其中,让第三方部门提供更专业的培训,从而提高培训质量,降低培训成本。
而作为公民主体的退役球员,退休的足球教练应该主动参与到校园足球的发展中来,通过引入退役球员或者退休教练不仅能实现他们个人的再就业,也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形成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校园足球发展体系。
四、结语
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园足球发展的困境主要是因为校园足球活动本身是政府行政动员的“外源性”发展模式,而不是社会自身孕育和发展起来的。要实现政府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公益性目标,必须构建一个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各尽其责,各显其能的校园足球发展体系,而这个体系的理论架构是新公共服务理论所明确的政府的功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和划桨”,公共服务的对象不是顾客而是公民,而提供服务的方式则可以是多样化的。
参考文献:
[1] 密尔.代议制政府[M].商务印书馆.1982.
[2] 胡军.武汉市中小学开展足球运动的现状及对策研究[D].武汉体育学院硕士论文.2008.04.
[3] 刘卫民.影响武汉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开展的主要因素分析及对策[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