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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络作为强大的政治参与工具,为公民参与政治提供了新途径,它的意义则在于极大地提高了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本文考察了我国公民网络参与对公共政策制定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并针对这些因素提出几点对策,以求进一步优化公民网络参与的机制,促使其发挥更大的积极效应。
关键词:网络参与;政策制定;对策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6-0-02
上世纪末以来,互联网逐渐成为影响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报告,截至2008年底,我国互联网普及率高达22.6%,网民数达到2.98亿,国家CN域名数达1357.2万,这些数字描绘出一个强大的网络空间物质载体和一个庞大的参与主体群。公共事务的复杂性使得政府单独决策的难度加大,教育水平的提高培育了公民参与意识,再加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公民网络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随之增加。新兴的“网络论政”、“虚拟政治”等行政学概念开辟了网络公共管理空间,公民网络参与日益成为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公民网络参与的含义
无论如何,公民网络参与首先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公民参与的理论先驱斯坦认为,“公民参与是一种公民权力的运用,是一种权力的再分配,使目前在政治、经济等活动中无法掌握权力的民众,其意见在未来能有计划地被列入考虑。” 我们这样几个方面来分析公民网络参与的含义。首先,从参与主体来看,公民网络参与是普通公民的政治参与行为,而非政治官员及行政官僚的。其次,从参与形式和手段来看,以往的政治参与主要通过选举或者村民自治等形式来表达利益诉求,网络时代的政治参与形式不限于传统的投票选举,而更多依靠网络技术的发展,公民通过计算机或者手机可以轻松地参与到政治中来。再次,从参与目标来看,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政治参与,其目标均指向国家政权系统及其政策制定,公民网络参与当然地以影响政策制定为目标。
二、公民网络参与对政策制定的影响
(一)公民网络参与对政策制定的积极影响
在公共管理管理过程中,公民网络参与已经甚为普遍,这无疑会给政策制定带来诸多影响。从积极的层面来分析,大致有这样几点:
1、公民网络参与打破了政治决策的垄断性。以往几乎是政府垄断了政策制定中的各类信息,行政决策权只掌握在少数政治家手里,公众参与常常流于形式,而且政策制定过程封闭,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公众参与热情较为低落。而公民网络参与则打破了这一点,它将原来只存在于政府系统内部的一些信息以网络的形式向公众开放,尤其是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给公民参与政策制定提供了条件。在此基础上,公民通过网络向政府表达意愿,直至形成网络参与浪潮。
2、公民网络参与提高了政策制定的科学水平。网络参与本身具有方便性、直接性和参与主体多元化等特征,这就使得公民多种利益诉求都有机会迅速且及时地表达出来,一旦政府愿意,政府就得以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例如,公共政策学中的释放“决策气球”就是指有关政府部门在做决策前尽可能广泛地听取舆情民意,通过新闻媒体传播有关信息,激发利益取向不同的公众参与讨论,尽量避免政府公共决策的失误。
3、公民网络参与提高了公民参与政策制定的能力
随着经济发展、教育的普及以及网络技术的推广,人们逐渐意识到通过网络能够了解国家的政策信息,表达自己的呼声,发现自己可以参与政治生而且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民参与的信心,同时公民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也学习到必要的政治知识,公民的参与能力和政治素养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公民网络参与对政策制定的消极影响
当然,公民网络参与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不理性、不规范的网络参与对政策制定也有一些消极的作用。具体来说,有这样几个方面:
1、公民网络参与影响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网络环境有时会导致非理性、不规范的政治参与,这就影响到决策者接收到的信息、关注的重点以及决策者面临重大事件的情绪。同时,网络超自由的传播方式极易导致各种失真信息的传播以致网络谣言,一旦失真信息被决策者采纳,政策失误也就在所难免了。
2、公民网络参与降低政策制定的效率。从根本上说政府制定公共政策是一个信息选择和处理的过程,信息的准确性以及信息获得的速度直接影响到政策制定的效率。在网络环境中,信息总量非常大,政府部门不得不花费精力去评估和优选与政策相关的信息,评价各种备选方案,但政府处理各种信息的能力是有限的,大量的无用信息掺杂在有效信息中增加了政策制定的时间成本。
3、公民网络参与影响政策制定的民主程度。虽然互联网存在参与主体多样性等特征,但由于话语权不对称,在虚拟平台上,大众话语极易受到主流话语引导者的控制。当前网络参与中,很大一部分网络话语权依然掌握在知识分子或政府官员等精英阶层手中,社会底层人员影响力十分微弱。另外,“沉默螺旋”效应的存在使得人们容易随自己被关注的程度而改变参与热情,一旦网络“弱势群体”不被关注,他们的参与热情就迅速降低,这样政策参与的代表性降低了,民主性也受到削弱。
三、回应与思考:优化政策制定机制,加强公民网络参与
基于公民网络参与对政策制定的多方面影响,讨论这一课题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公民网络参与机制还远不够完善,还缺乏一套行之合理有效的公民网络参与方案,公民网络参在有序进行、技术手段和管理机制等方面都需要创新,同时网络参与者的素质也亟需提高。
(一)建立、完善政策信息体系
科学合理的公共政策,要求政策制定者能够全面掌握准确的信息。政策信息体系不是一个单独的网络系统而是集合了政府部门公开信息、专家学者分析评论、公民网络参与的反馈内容等等的一个总体。政府要大财政投入和鼓励企业投资兴办信息化企业,生产现代化的信息工具,为信息体系提供物质基础。相关部门要建立一些专门化的信息机构、培养一批具备专业化素质的信息人才,保障网络信息系统正常有序地运行。最后,国家权力机构和行政部门须将适宜公开的内容公之于众,尤其是详尽地规范地公布于政府官方网站,使得公民能够获得真材实料。
(二)增强政府回应力,促进政民互动
以往的政策制定一般由政府主导,在过程中很少向公民征求意见,即使征求也只是象征性的,政民互动十分缺乏。要推进公民网络参与必须增强政府对网络的回应力,必须抓紧确立政府回应机制。及时有效的回应体现了政策制定者的鲜明态度。政府要重视诸如医疗、教育、养老等网络热议问题,提供可供讨论的网络平台,在汇总和提炼信息的过程中探索形成一套能够将网络民意纳入决策过程的长效机制。这种机制具体包括由信息技术支撑起来的网络平台、政府与公民的常规性合作以及政府内部机构的协调。
(三)提高公民网络素质,维护网络秩序 要做到这一点,从长期看要增加教育的投入以提高全体国民的教育水平,尤其要进一步普及计算机教育,缩小不同地区不同社会阶层的数字差距,让网络参与更加均衡。同时,加强对公民网络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培养,提倡理性的网络参与。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如果公民在网络虚拟世界里肆无忌惮地发泄私愤、传播谣言,将会给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给政府部门增加负担,也会严重影响政策制定的准确性。
(四)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公民网络参与 完善和制定一批适应网络时代的法律法规是公民网络参与政策制定的制度性保障。网络信息传递的无序状态和非规范性的网络参与需要相应法律法规的治理。完善现有的互联网领域的法规,修改已明显滞后于现实情况的法规,剔除已经不适合当前放开透明的行政环境的法规,制定针对网络技术开发、网络运营、网络商业等领域的法律,适当增加针对性条款。做到依法治网,有法可依,保障公民网络参与合法地进行。在当前世界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公民网络参与迅猛发展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当考虑到网络对政策制定带来的各种影响。我国政府要积极迎接网络带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挑战,主动在其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保障公民网络参与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顾丽梅.网络参与与政府治理创新之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2010,(7).
[2]东波,颜宪源.基于公民网络参与双重性的政府回应路径[J].理论与探讨,2010,(3).
[3]张青.论和谐社会构建中公民的网络参政[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2008,(6).
[4]郭小安.网络政治参与和政治稳定[J].理论与探讨,2008,(3).
[5]谢波.政府行为监督视阈中的网络舆论研究[J].电子科技大学,2007, (3).
[6]桑斯坦.网络共和国[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关键词:网络参与;政策制定;对策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6-0-02
上世纪末以来,互联网逐渐成为影响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报告,截至2008年底,我国互联网普及率高达22.6%,网民数达到2.98亿,国家CN域名数达1357.2万,这些数字描绘出一个强大的网络空间物质载体和一个庞大的参与主体群。公共事务的复杂性使得政府单独决策的难度加大,教育水平的提高培育了公民参与意识,再加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公民网络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随之增加。新兴的“网络论政”、“虚拟政治”等行政学概念开辟了网络公共管理空间,公民网络参与日益成为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公民网络参与的含义
无论如何,公民网络参与首先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公民参与的理论先驱斯坦认为,“公民参与是一种公民权力的运用,是一种权力的再分配,使目前在政治、经济等活动中无法掌握权力的民众,其意见在未来能有计划地被列入考虑。” 我们这样几个方面来分析公民网络参与的含义。首先,从参与主体来看,公民网络参与是普通公民的政治参与行为,而非政治官员及行政官僚的。其次,从参与形式和手段来看,以往的政治参与主要通过选举或者村民自治等形式来表达利益诉求,网络时代的政治参与形式不限于传统的投票选举,而更多依靠网络技术的发展,公民通过计算机或者手机可以轻松地参与到政治中来。再次,从参与目标来看,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政治参与,其目标均指向国家政权系统及其政策制定,公民网络参与当然地以影响政策制定为目标。
二、公民网络参与对政策制定的影响
(一)公民网络参与对政策制定的积极影响
在公共管理管理过程中,公民网络参与已经甚为普遍,这无疑会给政策制定带来诸多影响。从积极的层面来分析,大致有这样几点:
1、公民网络参与打破了政治决策的垄断性。以往几乎是政府垄断了政策制定中的各类信息,行政决策权只掌握在少数政治家手里,公众参与常常流于形式,而且政策制定过程封闭,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公众参与热情较为低落。而公民网络参与则打破了这一点,它将原来只存在于政府系统内部的一些信息以网络的形式向公众开放,尤其是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给公民参与政策制定提供了条件。在此基础上,公民通过网络向政府表达意愿,直至形成网络参与浪潮。
2、公民网络参与提高了政策制定的科学水平。网络参与本身具有方便性、直接性和参与主体多元化等特征,这就使得公民多种利益诉求都有机会迅速且及时地表达出来,一旦政府愿意,政府就得以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例如,公共政策学中的释放“决策气球”就是指有关政府部门在做决策前尽可能广泛地听取舆情民意,通过新闻媒体传播有关信息,激发利益取向不同的公众参与讨论,尽量避免政府公共决策的失误。
3、公民网络参与提高了公民参与政策制定的能力
随着经济发展、教育的普及以及网络技术的推广,人们逐渐意识到通过网络能够了解国家的政策信息,表达自己的呼声,发现自己可以参与政治生而且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民参与的信心,同时公民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也学习到必要的政治知识,公民的参与能力和政治素养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公民网络参与对政策制定的消极影响
当然,公民网络参与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不理性、不规范的网络参与对政策制定也有一些消极的作用。具体来说,有这样几个方面:
1、公民网络参与影响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网络环境有时会导致非理性、不规范的政治参与,这就影响到决策者接收到的信息、关注的重点以及决策者面临重大事件的情绪。同时,网络超自由的传播方式极易导致各种失真信息的传播以致网络谣言,一旦失真信息被决策者采纳,政策失误也就在所难免了。
2、公民网络参与降低政策制定的效率。从根本上说政府制定公共政策是一个信息选择和处理的过程,信息的准确性以及信息获得的速度直接影响到政策制定的效率。在网络环境中,信息总量非常大,政府部门不得不花费精力去评估和优选与政策相关的信息,评价各种备选方案,但政府处理各种信息的能力是有限的,大量的无用信息掺杂在有效信息中增加了政策制定的时间成本。
3、公民网络参与影响政策制定的民主程度。虽然互联网存在参与主体多样性等特征,但由于话语权不对称,在虚拟平台上,大众话语极易受到主流话语引导者的控制。当前网络参与中,很大一部分网络话语权依然掌握在知识分子或政府官员等精英阶层手中,社会底层人员影响力十分微弱。另外,“沉默螺旋”效应的存在使得人们容易随自己被关注的程度而改变参与热情,一旦网络“弱势群体”不被关注,他们的参与热情就迅速降低,这样政策参与的代表性降低了,民主性也受到削弱。
三、回应与思考:优化政策制定机制,加强公民网络参与
基于公民网络参与对政策制定的多方面影响,讨论这一课题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公民网络参与机制还远不够完善,还缺乏一套行之合理有效的公民网络参与方案,公民网络参在有序进行、技术手段和管理机制等方面都需要创新,同时网络参与者的素质也亟需提高。
(一)建立、完善政策信息体系
科学合理的公共政策,要求政策制定者能够全面掌握准确的信息。政策信息体系不是一个单独的网络系统而是集合了政府部门公开信息、专家学者分析评论、公民网络参与的反馈内容等等的一个总体。政府要大财政投入和鼓励企业投资兴办信息化企业,生产现代化的信息工具,为信息体系提供物质基础。相关部门要建立一些专门化的信息机构、培养一批具备专业化素质的信息人才,保障网络信息系统正常有序地运行。最后,国家权力机构和行政部门须将适宜公开的内容公之于众,尤其是详尽地规范地公布于政府官方网站,使得公民能够获得真材实料。
(二)增强政府回应力,促进政民互动
以往的政策制定一般由政府主导,在过程中很少向公民征求意见,即使征求也只是象征性的,政民互动十分缺乏。要推进公民网络参与必须增强政府对网络的回应力,必须抓紧确立政府回应机制。及时有效的回应体现了政策制定者的鲜明态度。政府要重视诸如医疗、教育、养老等网络热议问题,提供可供讨论的网络平台,在汇总和提炼信息的过程中探索形成一套能够将网络民意纳入决策过程的长效机制。这种机制具体包括由信息技术支撑起来的网络平台、政府与公民的常规性合作以及政府内部机构的协调。
(三)提高公民网络素质,维护网络秩序 要做到这一点,从长期看要增加教育的投入以提高全体国民的教育水平,尤其要进一步普及计算机教育,缩小不同地区不同社会阶层的数字差距,让网络参与更加均衡。同时,加强对公民网络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培养,提倡理性的网络参与。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如果公民在网络虚拟世界里肆无忌惮地发泄私愤、传播谣言,将会给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给政府部门增加负担,也会严重影响政策制定的准确性。
(四)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公民网络参与 完善和制定一批适应网络时代的法律法规是公民网络参与政策制定的制度性保障。网络信息传递的无序状态和非规范性的网络参与需要相应法律法规的治理。完善现有的互联网领域的法规,修改已明显滞后于现实情况的法规,剔除已经不适合当前放开透明的行政环境的法规,制定针对网络技术开发、网络运营、网络商业等领域的法律,适当增加针对性条款。做到依法治网,有法可依,保障公民网络参与合法地进行。在当前世界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公民网络参与迅猛发展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当考虑到网络对政策制定带来的各种影响。我国政府要积极迎接网络带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挑战,主动在其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保障公民网络参与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顾丽梅.网络参与与政府治理创新之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2010,(7).
[2]东波,颜宪源.基于公民网络参与双重性的政府回应路径[J].理论与探讨,2010,(3).
[3]张青.论和谐社会构建中公民的网络参政[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2008,(6).
[4]郭小安.网络政治参与和政治稳定[J].理论与探讨,2008,(3).
[5]谢波.政府行为监督视阈中的网络舆论研究[J].电子科技大学,2007, (3).
[6]桑斯坦.网络共和国[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