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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人们对范仲淹的研究,大多着眼于他的先忧后乐的民本思想和历史贡献,而对其人格魅力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从范仲淹的为人和为官的坎坷经历出发,着重论述其“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所表现出的崇高的政治追求和豁达淡定的人生态度,进而分析佛教对其人格魅力形成所产生的影响,并探讨其豁达淡定人格的时代意义。
关键词:范仲淹;先忧后乐;豁达淡定;人格魅力
范仲淹以一种独特的人格魅力为世人所景仰。他的名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和“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尤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广为传诵。“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表现了他的以民为本的先忧后乐思想,体现的是其政治理想和抱负,而“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表达的却是其豁达的人生态度,崇高的政治追求和豁达淡定的人生实践,诠释了范仲淹一生的不懈追求。本文着重就范仲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所体现的豁达淡定的人格魅力作一浅析。
一、范仲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格解读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其意思是不因为物(财物、外物)的丰富、富有而骄傲和狂喜;也不因为个人的失意潦倒而悲伤。其涵义是说无论人生是成功还是失败,都要保持一种恒定淡然的态度,不因一时的成功而沾沾自喜,也不因暂时的失败而妄自菲薄,无论处于何种境地都要保持一种平和豁达的心态。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渗透着中国的传统道家思想,讲究无为心态,它是一种思想境界,更是古代先贤修身的要求。《幽窗小记》中有这样一副对联: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其意思是,为人做事能视宠辱如花开花落般平常,才能不惊;视职位去留如云卷云舒般变幻,才能无意。可以说该副对联所表达的含义与范仲淹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生境界不谋而合,起着异曲同工之妙的作用
二、范仲淹豁达淡定人格的具体表现
1.崇尚自主自力,追求独立人格
范仲淹生于宋太宗端拱二年(989),次年其他父去世,后随母亲谢氏在继父朱文翰家中长大,并被迫改姓朱,母亲改嫁后备受同族人和朱家的鄙视。一次与朱家兄弟争执中,得知自己的身世,深感羞辱,欲自立门户,恢复范姓,以洗此辱。从此走上了艰难的求学之路。他孤身来到长白山上的醋泉寺读书,常一人挑灯夜读,因家贫,每天只煮一锅粥,凉了以后划成四块,早晚各取两块,拌上一点菜,权当一顿饭。为了学业的进步,他又去应天书院(今河南商丘)求学,昼夜苦读,其专心的程度达到了常人难以企及的程度,就连观瞻皇帝圣容也都无暇顾及。终日过着糟糠韭食,粥不继日的生活,但他却从不叫苦。艰苦生活磨炼了他的心志,锻炼出超常的恒心和毅力,形成了他乐观应对困难的态度。他一边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疾苦,一边专心读书。工夫不负有心人,五年寒窗苦读,1015年,范仲淹考中进士,他终于载着丰收的喜悦荣归故里,恢复范姓,从朱家接回母亲,以洗家族的耻辱。史载景佑元年(1034),当范仲淹第二次被贬到桐庐任上时,知道这里就是汉代高士严子陵隐居之地。严是汉光武帝刘秀未发迹时的好友,刘称帝后要求严辅佐他,严坚决隐居不出,这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独立人格正是范仲淹所追求的,因此为严子陵修了一座祠堂,并亲写了《严先生祠堂记》,结尾歌颂曰:“云山苍苍,江水茫茫,先生之风,山高水长”,这既是对严子陵独立人格的高度概括,也是他对自己追求独立人格,崇尚自主自立精神的真实写照。
2.宦海沉浮屡遭贬,四“进”四“退”终不悔
范仲淹自二十七岁中进士而步入仕途,官职屡迁,继而屡贬,究其原因,就是范仲淹从国家利益出发敢于说真话,提意见,犯颜直谏,不顾个人的利害得失,做到宠辱皆忘。
太圣六年(1028),范仲淹经人推荐被授以秘阁校理,这是他的第一“进”。当时皇太后垂帘听政,次年,宋仁宗为皇太后祝寿,拟率百官朝拜于天安殿。范仲淹认为不妥,遂上疏曰:“天子有事亲之道,无为臣之理;有南面之位,无北面之仪。若奉亲于内,以行家人礼可也;今顾与百官同列,亏君体,损主威,不可为后世法。”疏入,不报。他又奏“请皇太后还政”,亦不报,遂被贬为河中府(今山西永济县蒲州)通判。这是范仲淹由“庙堂”到“江湖”的第一“退”。
明道二年(1033),章献太后崩,宋仁宗始亲政。范仲淹被召赴阙,除右司谏,此为他的第二“进”。太后有遗诰,以杨太妃为皇太后,参决国事。其亟上疏言:“太后,母号也,未闻因保育而代立者。今一太后崩,又立一太后,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无母后之助矣。”宋仁宗准其言,免去对杨太妃的“册命”。是年,范仲淹出使江淮一带赈灾,“使还,会郭皇后废,(公)率谏官御史伏阁争,不能得,贬知睦州,又徙苏州”,这是他的第二“退”。
景祐二年(1035),范仲淹在苏州奏请立郡学,聘胡媛为教授。是年冬十月,其被授尚书礼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召还判国子监,旋又授吏部员外郎,权知开封府,此为他的第三“进”。后因与仁宗论迁都之事与丞相吕夷简产生矛盾,范仲淹遂被罢落职,出知饶州(今江西鄱阳),这是他的第三“退”。
庆历三年(1043),宋仁宗又授范仲淹枢密副使、右谏议大夫,复除参知政事(副宰相)。其由此进入了中央核心领导层,这也是他最后的第四“进”。他上书《答手诏条陈十事》,主张整饬吏治、改革科举、兴办学校、培养人才等,可谓针对时弊、正本清源、拨乱反正之举。史称庆历新政。但庆历新政施行仅一年,便因触犯了权贵阶层的利益,因而招致强大的阻力。庆历五年(1045)初,失去了皇帝支持的改革彻底失败,范仲淹被调出京到邠州(今陕西彬县)任职,这是他的第四“退”。
3.先忧后乐民为本,宠辱皆忘铸忠臣
范仲淹从任广德军司参军开始,至皇祐四年病逝徐州,为官三十余年,始终坚持先忧后乐,以民为本的执政之道。纵观其一生,在朝忠君勤政,举贤荐能,推行新政,整顿吏治;任地方官则能造福一方百姓,固守边塞,兴修水利,发展农桑。尽管他出将入相,却始终节俭律己。他认为,“天下官吏不廉则曲法,曲法则害民”。把官吏的廉洁同仁政的推行紧密地结合起来。主张“清心做官,莫营私利”;“不以己预为欲,而以众心为心”。他言而有行,忠君爱民,先忧后乐,表现出对国家和人民的一片赤诚。他“进亦忧,退亦忧,何时而乐矣” ?只要百姓没有安居乐业,他就永无享乐之时。他不愧为“求之千百年之间盖不一二见”的圣人。“朝廷无忧有范君,京师无事有希文”。体现了封建社会正直士大夫的高尚情操。正因为他能先忧后乐,以民为本,才能抛却个人恩怨得失,达到宠辱皆忘的人生境界,其豁达淡定的人格魅力得以彰显。
关键词:范仲淹;先忧后乐;豁达淡定;人格魅力
范仲淹以一种独特的人格魅力为世人所景仰。他的名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和“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尤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广为传诵。“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表现了他的以民为本的先忧后乐思想,体现的是其政治理想和抱负,而“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表达的却是其豁达的人生态度,崇高的政治追求和豁达淡定的人生实践,诠释了范仲淹一生的不懈追求。本文着重就范仲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所体现的豁达淡定的人格魅力作一浅析。
一、范仲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格解读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其意思是不因为物(财物、外物)的丰富、富有而骄傲和狂喜;也不因为个人的失意潦倒而悲伤。其涵义是说无论人生是成功还是失败,都要保持一种恒定淡然的态度,不因一时的成功而沾沾自喜,也不因暂时的失败而妄自菲薄,无论处于何种境地都要保持一种平和豁达的心态。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渗透着中国的传统道家思想,讲究无为心态,它是一种思想境界,更是古代先贤修身的要求。《幽窗小记》中有这样一副对联: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其意思是,为人做事能视宠辱如花开花落般平常,才能不惊;视职位去留如云卷云舒般变幻,才能无意。可以说该副对联所表达的含义与范仲淹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生境界不谋而合,起着异曲同工之妙的作用
二、范仲淹豁达淡定人格的具体表现
1.崇尚自主自力,追求独立人格
范仲淹生于宋太宗端拱二年(989),次年其他父去世,后随母亲谢氏在继父朱文翰家中长大,并被迫改姓朱,母亲改嫁后备受同族人和朱家的鄙视。一次与朱家兄弟争执中,得知自己的身世,深感羞辱,欲自立门户,恢复范姓,以洗此辱。从此走上了艰难的求学之路。他孤身来到长白山上的醋泉寺读书,常一人挑灯夜读,因家贫,每天只煮一锅粥,凉了以后划成四块,早晚各取两块,拌上一点菜,权当一顿饭。为了学业的进步,他又去应天书院(今河南商丘)求学,昼夜苦读,其专心的程度达到了常人难以企及的程度,就连观瞻皇帝圣容也都无暇顾及。终日过着糟糠韭食,粥不继日的生活,但他却从不叫苦。艰苦生活磨炼了他的心志,锻炼出超常的恒心和毅力,形成了他乐观应对困难的态度。他一边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疾苦,一边专心读书。工夫不负有心人,五年寒窗苦读,1015年,范仲淹考中进士,他终于载着丰收的喜悦荣归故里,恢复范姓,从朱家接回母亲,以洗家族的耻辱。史载景佑元年(1034),当范仲淹第二次被贬到桐庐任上时,知道这里就是汉代高士严子陵隐居之地。严是汉光武帝刘秀未发迹时的好友,刘称帝后要求严辅佐他,严坚决隐居不出,这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独立人格正是范仲淹所追求的,因此为严子陵修了一座祠堂,并亲写了《严先生祠堂记》,结尾歌颂曰:“云山苍苍,江水茫茫,先生之风,山高水长”,这既是对严子陵独立人格的高度概括,也是他对自己追求独立人格,崇尚自主自立精神的真实写照。
2.宦海沉浮屡遭贬,四“进”四“退”终不悔
范仲淹自二十七岁中进士而步入仕途,官职屡迁,继而屡贬,究其原因,就是范仲淹从国家利益出发敢于说真话,提意见,犯颜直谏,不顾个人的利害得失,做到宠辱皆忘。
太圣六年(1028),范仲淹经人推荐被授以秘阁校理,这是他的第一“进”。当时皇太后垂帘听政,次年,宋仁宗为皇太后祝寿,拟率百官朝拜于天安殿。范仲淹认为不妥,遂上疏曰:“天子有事亲之道,无为臣之理;有南面之位,无北面之仪。若奉亲于内,以行家人礼可也;今顾与百官同列,亏君体,损主威,不可为后世法。”疏入,不报。他又奏“请皇太后还政”,亦不报,遂被贬为河中府(今山西永济县蒲州)通判。这是范仲淹由“庙堂”到“江湖”的第一“退”。
明道二年(1033),章献太后崩,宋仁宗始亲政。范仲淹被召赴阙,除右司谏,此为他的第二“进”。太后有遗诰,以杨太妃为皇太后,参决国事。其亟上疏言:“太后,母号也,未闻因保育而代立者。今一太后崩,又立一太后,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无母后之助矣。”宋仁宗准其言,免去对杨太妃的“册命”。是年,范仲淹出使江淮一带赈灾,“使还,会郭皇后废,(公)率谏官御史伏阁争,不能得,贬知睦州,又徙苏州”,这是他的第二“退”。
景祐二年(1035),范仲淹在苏州奏请立郡学,聘胡媛为教授。是年冬十月,其被授尚书礼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召还判国子监,旋又授吏部员外郎,权知开封府,此为他的第三“进”。后因与仁宗论迁都之事与丞相吕夷简产生矛盾,范仲淹遂被罢落职,出知饶州(今江西鄱阳),这是他的第三“退”。
庆历三年(1043),宋仁宗又授范仲淹枢密副使、右谏议大夫,复除参知政事(副宰相)。其由此进入了中央核心领导层,这也是他最后的第四“进”。他上书《答手诏条陈十事》,主张整饬吏治、改革科举、兴办学校、培养人才等,可谓针对时弊、正本清源、拨乱反正之举。史称庆历新政。但庆历新政施行仅一年,便因触犯了权贵阶层的利益,因而招致强大的阻力。庆历五年(1045)初,失去了皇帝支持的改革彻底失败,范仲淹被调出京到邠州(今陕西彬县)任职,这是他的第四“退”。
3.先忧后乐民为本,宠辱皆忘铸忠臣
范仲淹从任广德军司参军开始,至皇祐四年病逝徐州,为官三十余年,始终坚持先忧后乐,以民为本的执政之道。纵观其一生,在朝忠君勤政,举贤荐能,推行新政,整顿吏治;任地方官则能造福一方百姓,固守边塞,兴修水利,发展农桑。尽管他出将入相,却始终节俭律己。他认为,“天下官吏不廉则曲法,曲法则害民”。把官吏的廉洁同仁政的推行紧密地结合起来。主张“清心做官,莫营私利”;“不以己预为欲,而以众心为心”。他言而有行,忠君爱民,先忧后乐,表现出对国家和人民的一片赤诚。他“进亦忧,退亦忧,何时而乐矣” ?只要百姓没有安居乐业,他就永无享乐之时。他不愧为“求之千百年之间盖不一二见”的圣人。“朝廷无忧有范君,京师无事有希文”。体现了封建社会正直士大夫的高尚情操。正因为他能先忧后乐,以民为本,才能抛却个人恩怨得失,达到宠辱皆忘的人生境界,其豁达淡定的人格魅力得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