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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网络生态的长远发展而言,我们不能再走过去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落后模式,应该从现在起就把社会责任的道德基因植根于网络生态的内在气质中,真正树立“没有网络生态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网络生态发展就没有国家发展”的现代网络生态治理观。
中国互联网三巨头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的崛起,标志着我国已全面进入信息时代。BAT时代的到来,一方面优化和改进了传统社会结构与秩序,另一方面也为实体特征与虚拟特征兼有的现代网络社会管理带来很多新的挑战,突出表现为人们往往更多关注互联网经济和商业的成功,却有意无意忽视了互联网生态系统在其它方面存在的失衡问题。这种网络生态失衡给现代政府治理带来了很大难题,一方面治理成本垫高,另一方面传统治理结构功能弱化,社会风险敞口增加。具体来讲,当前网络生态失衡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网络内在道德自律与外部舆论监管审查之间不平衡
网络空间不同于传统公共空间的地方在于它是虚拟空间,不直接受到传统物理秩序和实体道德的约束。互联网思维与传统社会的实体思维不一样,虚拟主体与现实主体也不一样,所以网络空间治理与实体社会空间治理也就不同。遗憾的是网络空间治理在当下还不是很成熟,以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为例,网络空间监管者由于过分的强调意识形态安全,无形中会制约网络舆论空间的成长和成熟,也大大抑制了网络道德自律意识的崛起与养成。意识形态安全理应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最低目标,意识形态发展进步才是最高目标。当前存在以最低目标取代最高目标的工作思路和导向,最终结果必然是政府强势管制下的网络生态严重失衡。外部强制管理过多,网络自我治理和自我净化能力不足,以政治标准和政府管理标准(说到底是安全运行、风险管控标准)取代网络空间自主运行规律和网络社会理性,不仅会影响中国网络强国的发展目标,而且从长远来看会导致网络空间失真,最终抑制网络空间对实体政治和社会的监督、批评和引导功能,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众与政治的有效互动、堆高了政治系统运行的潜在风险。
网络规模扩张与法律制度资源供给不平衡
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增速和规模都异常庞大,2014年中国网民已达到6.49亿人。就互联网经济而言,今年底就可突破1万亿人民币,如果再加上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预计2015年和互联网直接有关的经济规模总量将达到20亿元,占GDP总量的26%左右。和这么庞大的网络人口与经济规模监管需要相比,我们的法律和制度供给明显是短缺的。诸如网络安全、网络信息服务与管理、网络著作权保护、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监管,要么出现法律空白,要么这些网络立法多是在互联网发展初期制定,存在及时性不够,针对性、系统性不强,规范层级较低等问题,亟须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积极开展立、改、废、释工作。
网络风险敞口与治理体系脆弱不平衡
与传统社会的风险相比较,网络时代国家的风险敞口要更大。现代国家安全观不仅包括线下安全,还包括线上的网络空间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渠道安全、数据安全、技术安全、应用安全、资本安全、内容安全等,不仅涉及网络安全防护的目标对象,也包括维护网络安全的手段途径。其中,政治安全是根本。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与传统政治安全相比较,在网络空间,政治权威资源无法有效地移植到网络虚拟空间,主流被解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发生反转。民意透明性和真实性增加,不仅抑制了传统政治的操作空间,而且由于大众民主对精英民主的对冲,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政治过程的效率和质量,削弱了治理的效能,增加了治理的难度。与网络空间的风险敞口相比,我们现有的治理体系还是非常脆弱的,不仅缺乏现代网络空间治理所需的多边、民主、透明、开放、合作等重要元素,而且就人类历史的政治经验积累来看,网络空间治理明显处在空白地带。
网络外延式扩张与内涵式发展不平衡
以BAT为例,中国最大的三个互联网巨头在过去这些年都在修建一条为各自企业专属经营的信息高速公路。以渠道优势和渠道垄断获得利润,是这三家企业共同的盈利模式。这就好比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只管收过路费,至于路上跑什么车,运什么货物,什么人驾驶等问题都与其无关。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出现伤亡,甚至违规运输违禁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等副产品,全部由社会和国家来买单。所以我们一定要注重网络生态建设的外延式扩张与内涵式发展的平衡,企业不仅要分享渠道垄断带来的红利,而且还要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分摊和承担外部治理成本。注重管理与维护结合,安全与发展结合,外部管理与内部自律结合,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结合。不能以企业盈利和成本控制为由,放弃相应的社会责任与维护责任,更不能因为渠道业务收费有利润,就放弃对内容和道德法律的履职调查,甚至饮鸩止渴,以牺牲网络生态安全与发展为代价换取企业发展。就网络生态的长远发展而言,我们不能再走过去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落后模式,应该从现在起就把社会责任的道德基因植根于网络生态的内在气质中,真正树立“没有网络生态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网络生态发展就没有国家发展”的现代网络生态治理观。
网络经济功能与政治、社会、文化功能不平衡
互联网的发端,首先是以媒介的身份改进人们的交往方式开始,从这点来讲互联网天生就是一种传播技术和传播方式,理应塑造和优化的是人们的社会交往形态和观念。然而遗憾的是,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应用的推广,都离不开资本,而资本介入互联网领域,优先追求的是商业价值,这就为互联网的发展过程植入了逐利本性,从而造成今天互联网生态的经济功能突出,政治、社会、文化功能发育不良的畸形局面。要素和功能的不均衡,从长远来看对网络生态系统的发展是不利的。未来的综合国力较量中,网络强国不仅是一个重要的指标,而且是一个综合性指标。未来国家能力体系中应该包括一个国家成功运用互联网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的能力,而不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交互性与即时性、海量性与共享性、多媒体与超文本、个性化与社群化等特点和优势,加快对中国的经济系统、政治系统、社会系统和文化系统的现代化改造,真正提高中国的国家发展能力,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转效率。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极大缓解中国社会在快速发展中积累的社会紧张和矛盾,另一方面可以真正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与国家治理能力。
责编/张夏梦 美编/李祥峰
中国互联网三巨头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的崛起,标志着我国已全面进入信息时代。BAT时代的到来,一方面优化和改进了传统社会结构与秩序,另一方面也为实体特征与虚拟特征兼有的现代网络社会管理带来很多新的挑战,突出表现为人们往往更多关注互联网经济和商业的成功,却有意无意忽视了互联网生态系统在其它方面存在的失衡问题。这种网络生态失衡给现代政府治理带来了很大难题,一方面治理成本垫高,另一方面传统治理结构功能弱化,社会风险敞口增加。具体来讲,当前网络生态失衡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网络内在道德自律与外部舆论监管审查之间不平衡
网络空间不同于传统公共空间的地方在于它是虚拟空间,不直接受到传统物理秩序和实体道德的约束。互联网思维与传统社会的实体思维不一样,虚拟主体与现实主体也不一样,所以网络空间治理与实体社会空间治理也就不同。遗憾的是网络空间治理在当下还不是很成熟,以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为例,网络空间监管者由于过分的强调意识形态安全,无形中会制约网络舆论空间的成长和成熟,也大大抑制了网络道德自律意识的崛起与养成。意识形态安全理应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最低目标,意识形态发展进步才是最高目标。当前存在以最低目标取代最高目标的工作思路和导向,最终结果必然是政府强势管制下的网络生态严重失衡。外部强制管理过多,网络自我治理和自我净化能力不足,以政治标准和政府管理标准(说到底是安全运行、风险管控标准)取代网络空间自主运行规律和网络社会理性,不仅会影响中国网络强国的发展目标,而且从长远来看会导致网络空间失真,最终抑制网络空间对实体政治和社会的监督、批评和引导功能,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众与政治的有效互动、堆高了政治系统运行的潜在风险。
网络规模扩张与法律制度资源供给不平衡
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增速和规模都异常庞大,2014年中国网民已达到6.49亿人。就互联网经济而言,今年底就可突破1万亿人民币,如果再加上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预计2015年和互联网直接有关的经济规模总量将达到20亿元,占GDP总量的26%左右。和这么庞大的网络人口与经济规模监管需要相比,我们的法律和制度供给明显是短缺的。诸如网络安全、网络信息服务与管理、网络著作权保护、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监管,要么出现法律空白,要么这些网络立法多是在互联网发展初期制定,存在及时性不够,针对性、系统性不强,规范层级较低等问题,亟须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积极开展立、改、废、释工作。
网络风险敞口与治理体系脆弱不平衡
与传统社会的风险相比较,网络时代国家的风险敞口要更大。现代国家安全观不仅包括线下安全,还包括线上的网络空间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渠道安全、数据安全、技术安全、应用安全、资本安全、内容安全等,不仅涉及网络安全防护的目标对象,也包括维护网络安全的手段途径。其中,政治安全是根本。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与传统政治安全相比较,在网络空间,政治权威资源无法有效地移植到网络虚拟空间,主流被解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发生反转。民意透明性和真实性增加,不仅抑制了传统政治的操作空间,而且由于大众民主对精英民主的对冲,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政治过程的效率和质量,削弱了治理的效能,增加了治理的难度。与网络空间的风险敞口相比,我们现有的治理体系还是非常脆弱的,不仅缺乏现代网络空间治理所需的多边、民主、透明、开放、合作等重要元素,而且就人类历史的政治经验积累来看,网络空间治理明显处在空白地带。
网络外延式扩张与内涵式发展不平衡
以BAT为例,中国最大的三个互联网巨头在过去这些年都在修建一条为各自企业专属经营的信息高速公路。以渠道优势和渠道垄断获得利润,是这三家企业共同的盈利模式。这就好比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只管收过路费,至于路上跑什么车,运什么货物,什么人驾驶等问题都与其无关。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出现伤亡,甚至违规运输违禁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等副产品,全部由社会和国家来买单。所以我们一定要注重网络生态建设的外延式扩张与内涵式发展的平衡,企业不仅要分享渠道垄断带来的红利,而且还要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分摊和承担外部治理成本。注重管理与维护结合,安全与发展结合,外部管理与内部自律结合,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结合。不能以企业盈利和成本控制为由,放弃相应的社会责任与维护责任,更不能因为渠道业务收费有利润,就放弃对内容和道德法律的履职调查,甚至饮鸩止渴,以牺牲网络生态安全与发展为代价换取企业发展。就网络生态的长远发展而言,我们不能再走过去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落后模式,应该从现在起就把社会责任的道德基因植根于网络生态的内在气质中,真正树立“没有网络生态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网络生态发展就没有国家发展”的现代网络生态治理观。
网络经济功能与政治、社会、文化功能不平衡
互联网的发端,首先是以媒介的身份改进人们的交往方式开始,从这点来讲互联网天生就是一种传播技术和传播方式,理应塑造和优化的是人们的社会交往形态和观念。然而遗憾的是,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应用的推广,都离不开资本,而资本介入互联网领域,优先追求的是商业价值,这就为互联网的发展过程植入了逐利本性,从而造成今天互联网生态的经济功能突出,政治、社会、文化功能发育不良的畸形局面。要素和功能的不均衡,从长远来看对网络生态系统的发展是不利的。未来的综合国力较量中,网络强国不仅是一个重要的指标,而且是一个综合性指标。未来国家能力体系中应该包括一个国家成功运用互联网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的能力,而不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交互性与即时性、海量性与共享性、多媒体与超文本、个性化与社群化等特点和优势,加快对中国的经济系统、政治系统、社会系统和文化系统的现代化改造,真正提高中国的国家发展能力,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转效率。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极大缓解中国社会在快速发展中积累的社会紧张和矛盾,另一方面可以真正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与国家治理能力。
责编/张夏梦 美编/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