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本文以劳动力市场中高校毕业生遭受歧视的常见问题为对象,分析其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就业歧视;高校毕业
就业歧视,一般是指高校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中遭受到用人单位因种族、性别、年龄、地域、学历、相貌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劳动力市场中高校毕业生就存在着就业歧视。
一、就业市场中的不合理现象
在就业市场的各个层面,其中招聘广告大都含有歧视性条款,损害的是求职者平等的就业机会。主要有:
1.区域或户籍歧视
以城乡户籍制度划分择业对象,并实行不同待遇的行为,如外来人口。许多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排斥和歧视的就业的政策,如有的明确规定“应聘者须持本市户口入场”等。
2.性别或年龄歧视
如女性一般要求年龄在20~28岁之间,男性一般都要求在35岁以下。许多用人单位不愿意聘用女性,或者在聘用时对男女求职者采取不平等的标准。
3.学历或经验歧视
一是不少用人单位“高消费”人才,使得专科生、高职生就业无门;二是从业经验和资历,比如说招聘财务工作人员一般要求有2~4年的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要求有3~5年的领导工作经验等。
二、产生的原因
1.法律意识方面
一些用人单位以自身的利益出发,制定一些用人标准。劳动者很少有人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大多数人采取默认方式。
2.高校方面
高校的扩招,一定程度上导致毕业生由“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用人单位选择性增大。
3.就业岗位方面
近年来就业岗位增加速度是低于就业人口增加速度的,劳动力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供大于求的状况。用人单位选择空间更大,就业者选择空间变小。
4.法制方面
我国现行《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文本没有关于就业歧视的法律条文,对于这面的有关内容基本上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规定具体落实措施,也没有规定对就业歧视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可操作性不强。
三、对策
1.政府引导,增加就业机会
拓展劳动力就业的范围,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允许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竞争,严禁各大城市对外地人就业的人为限制和歧视。
2.完善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制度
构建反就业歧视的实体法体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还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政策和措施,并建立平等的政策评价、监督机构,对用人单位明确奖惩。
3.设立监控处理机构
对各种可能产生歧视的原因进行及时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制止这种可能性成为现实。如加大对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广告的查处力度,在初具规模的劳动力市场和定期的人才交流会上设立必要的监控窗口,惩戒歧视行为,建立良好的就业市场机制。
4.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
健全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帮助毕业生准确认识和评价自己,促进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调整就业观念,加强求职技能和就业心态的培训,尤其是培养女生自身的性别平等意识,鼓励女大学生挖掘自身优势,增强主动就业意识和就业权益保护意识。
5.提高就业竞争力
首先要自信自强。正确看待社会上存在的性别歧视,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把挫折看成是锻炼自身意志、增强就业各适应能力的好机会,克服自卑、胆小、怯懦等不良心理状态。在求职中要充分展示自己良好的风范和自身优势,从而改变社会及用人单位的不正确认识。加强自己对各类岗位的适应性,以过硬的素质和实际能力证明自身的价值,提高就业能力。
参考文献:
[1]王飞鹏.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就业岐视与企业社会责任[J].集团经济研究,2007,(12).
[2]赵钦.我国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现象及对策.科技信息[J].2008,(6).
[3]周湖勇.大學生就业歧视之法律体系构建[J].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8,(2).
[4]栗芬,郭峰.大学生就业歧视的经济学分析[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
[5]雷银枝.关于我国就业歧视问题的探析[J].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4).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就业歧视;高校毕业
就业歧视,一般是指高校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中遭受到用人单位因种族、性别、年龄、地域、学历、相貌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劳动力市场中高校毕业生就存在着就业歧视。
一、就业市场中的不合理现象
在就业市场的各个层面,其中招聘广告大都含有歧视性条款,损害的是求职者平等的就业机会。主要有:
1.区域或户籍歧视
以城乡户籍制度划分择业对象,并实行不同待遇的行为,如外来人口。许多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排斥和歧视的就业的政策,如有的明确规定“应聘者须持本市户口入场”等。
2.性别或年龄歧视
如女性一般要求年龄在20~28岁之间,男性一般都要求在35岁以下。许多用人单位不愿意聘用女性,或者在聘用时对男女求职者采取不平等的标准。
3.学历或经验歧视
一是不少用人单位“高消费”人才,使得专科生、高职生就业无门;二是从业经验和资历,比如说招聘财务工作人员一般要求有2~4年的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要求有3~5年的领导工作经验等。
二、产生的原因
1.法律意识方面
一些用人单位以自身的利益出发,制定一些用人标准。劳动者很少有人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大多数人采取默认方式。
2.高校方面
高校的扩招,一定程度上导致毕业生由“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用人单位选择性增大。
3.就业岗位方面
近年来就业岗位增加速度是低于就业人口增加速度的,劳动力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供大于求的状况。用人单位选择空间更大,就业者选择空间变小。
4.法制方面
我国现行《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文本没有关于就业歧视的法律条文,对于这面的有关内容基本上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规定具体落实措施,也没有规定对就业歧视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可操作性不强。
三、对策
1.政府引导,增加就业机会
拓展劳动力就业的范围,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允许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竞争,严禁各大城市对外地人就业的人为限制和歧视。
2.完善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制度
构建反就业歧视的实体法体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还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政策和措施,并建立平等的政策评价、监督机构,对用人单位明确奖惩。
3.设立监控处理机构
对各种可能产生歧视的原因进行及时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制止这种可能性成为现实。如加大对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广告的查处力度,在初具规模的劳动力市场和定期的人才交流会上设立必要的监控窗口,惩戒歧视行为,建立良好的就业市场机制。
4.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
健全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帮助毕业生准确认识和评价自己,促进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调整就业观念,加强求职技能和就业心态的培训,尤其是培养女生自身的性别平等意识,鼓励女大学生挖掘自身优势,增强主动就业意识和就业权益保护意识。
5.提高就业竞争力
首先要自信自强。正确看待社会上存在的性别歧视,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把挫折看成是锻炼自身意志、增强就业各适应能力的好机会,克服自卑、胆小、怯懦等不良心理状态。在求职中要充分展示自己良好的风范和自身优势,从而改变社会及用人单位的不正确认识。加强自己对各类岗位的适应性,以过硬的素质和实际能力证明自身的价值,提高就业能力。
参考文献:
[1]王飞鹏.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就业岐视与企业社会责任[J].集团经济研究,2007,(12).
[2]赵钦.我国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现象及对策.科技信息[J].2008,(6).
[3]周湖勇.大學生就业歧视之法律体系构建[J].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8,(2).
[4]栗芬,郭峰.大学生就业歧视的经济学分析[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
[5]雷银枝.关于我国就业歧视问题的探析[J].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