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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农民马杰在邻村偷偷开工的土窑厂上班,不料因砖坯倒塌,造成肋骨和手臂、小腿多处骨折,仅治疗费就花去5万余元。老板只在他入院时给了1000元便不再过问。马杰听工友说,在土窑厂正常开工时有位工人受伤,按照工伤标准老板赔了10多万元。马杰想找老板按照工伤标准给予赔偿,但工友们却说,土窑厂早就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现在是非法经营,老板不可能让马杰享受工伤待遇。请问,在非法经营单位务工受伤到底能不能得到正常的工伤赔偿?
读者 思疑
思疑:
很多人都有马杰工友们类似的想法,认为参加工伤保险的正规企业职工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而在非法经营单位工作受伤后的赔偿肯定很低。其实,这种认识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确实,《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那么,非法经营单位没有给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而雇工在工作中受伤后究竟怎么赔偿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以下简称赔偿办法)第二条告诉人们,对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必须按规定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的费用,根据《赔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其中,赔偿基数就是第7条规定的,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因此,马杰是可以享受到一次性赔偿的,且赔偿标准不低于工伤待遇。如窑厂老板不给予一次性赔偿,马杰可根据《赔偿办法》第八条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会依法责令马杰上班的土窑厂限期改正。如果仍不能得到赔偿,马杰还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官 梅勇 单鹏凌
农民马杰在邻村偷偷开工的土窑厂上班,不料因砖坯倒塌,造成肋骨和手臂、小腿多处骨折,仅治疗费就花去5万余元。老板只在他入院时给了1000元便不再过问。马杰听工友说,在土窑厂正常开工时有位工人受伤,按照工伤标准老板赔了10多万元。马杰想找老板按照工伤标准给予赔偿,但工友们却说,土窑厂早就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现在是非法经营,老板不可能让马杰享受工伤待遇。请问,在非法经营单位务工受伤到底能不能得到正常的工伤赔偿?
读者 思疑
思疑:
很多人都有马杰工友们类似的想法,认为参加工伤保险的正规企业职工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而在非法经营单位工作受伤后的赔偿肯定很低。其实,这种认识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确实,《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那么,非法经营单位没有给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而雇工在工作中受伤后究竟怎么赔偿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以下简称赔偿办法)第二条告诉人们,对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必须按规定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的费用,根据《赔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其中,赔偿基数就是第7条规定的,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因此,马杰是可以享受到一次性赔偿的,且赔偿标准不低于工伤待遇。如窑厂老板不给予一次性赔偿,马杰可根据《赔偿办法》第八条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会依法责令马杰上班的土窑厂限期改正。如果仍不能得到赔偿,马杰还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官 梅勇 单鹏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