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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进行了重新修订,尤其是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方法上有较大变化,特别是在企业合并下对初始计量的方法是有很大区别的,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总结。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
2006年2月15日新企业会计准则已经颁布,在新准则中,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问题上作了较大的调整,新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需要区分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方式分别使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属性进行计量,特别是在合并方式下又要区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两种情况,在学习中,非常容易混淆,现将确认的方法总结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1 长期股权投资内容界定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中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的投资。(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3)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的投资。(4)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2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的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分别按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不同方式下初始计量属性框架如下表所示: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该定义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强调在企业合并前是几个单独的报告主体或法人,而“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强调的是,在企业合并后将形成一个会计主体。这里所讲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均为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属于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合并。
分两种情况处理:
1 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
(1)以现金作为合并对价。支付的现金金额本身就是公允价值,再加上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如审计费、咨询费及评估费等,确定为合并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购买日的合并成本)
应收股利 (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
(2)以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对价。非现金资产一般是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等资产,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转销所支付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但由于要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所以产生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问题,对于这个差额,体现的是资产的处置损益。对处置损益的处理,应按照交付资产的不同形式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①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为合并对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日的合并成本)
应收股利 (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或借:营业外支出) (差额)
②以库存商品(原材料)作为合并对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日的合并成本)
应收股利 (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 (库存商品、原材料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③还可能以其他资产的形式作为合并对价,例如投资性房地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总之,对于投出的合并对价,要视同将其销售、转让或处置。所以,如果合并对价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投资类资产,那么资产的处置损益应通过投资收益核算。
(3)以发行股票(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应以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合并成本,通常指发行的股份数乘以每股市价。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按照所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股本”,与市场价值的差额应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对于为发行权益性证券而支付的相关手续费、佣金等,并不计入投资成本,而应首先冲减溢价收入,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4)以发行债券作为合并对价。应以所发行债券的公允价值为基礎确定合并成本,为发行债券而支付的相关手续费、佣金等,应计入债券的初始计量金额,并不计入投资成本。
2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包括两种情况:
(1)达到企业合并前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例如原来持股比例为10%,追加投资之后达到60%,则投资前后均采用成本法核算,不涉及核算方法的转换问题。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原账面余额加上购买日为取得进一步的股份新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
(2)达到企业合并前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例如原来持股比例为30%,追加投资之后达到60%,则投资前采用权益法,投资后采用权益法,所以涉及核算方法的转换问题,即购买日应对原持股比例30%部分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按照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调整为最初成本,在此基础上加上购买日为取得进一步的股份新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
2006年2月15日新企业会计准则已经颁布,在新准则中,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问题上作了较大的调整,新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需要区分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方式分别使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属性进行计量,特别是在合并方式下又要区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两种情况,在学习中,非常容易混淆,现将确认的方法总结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1 长期股权投资内容界定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中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的投资。(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3)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的投资。(4)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2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的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分别按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不同方式下初始计量属性框架如下表所示: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该定义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强调在企业合并前是几个单独的报告主体或法人,而“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强调的是,在企业合并后将形成一个会计主体。这里所讲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均为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属于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合并。
分两种情况处理:
1 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
(1)以现金作为合并对价。支付的现金金额本身就是公允价值,再加上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如审计费、咨询费及评估费等,确定为合并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购买日的合并成本)
应收股利 (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
(2)以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对价。非现金资产一般是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等资产,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转销所支付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但由于要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所以产生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问题,对于这个差额,体现的是资产的处置损益。对处置损益的处理,应按照交付资产的不同形式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①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为合并对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日的合并成本)
应收股利 (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或借:营业外支出) (差额)
②以库存商品(原材料)作为合并对价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日的合并成本)
应收股利 (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 (库存商品、原材料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③还可能以其他资产的形式作为合并对价,例如投资性房地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总之,对于投出的合并对价,要视同将其销售、转让或处置。所以,如果合并对价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投资类资产,那么资产的处置损益应通过投资收益核算。
(3)以发行股票(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应以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合并成本,通常指发行的股份数乘以每股市价。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按照所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股本”,与市场价值的差额应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对于为发行权益性证券而支付的相关手续费、佣金等,并不计入投资成本,而应首先冲减溢价收入,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4)以发行债券作为合并对价。应以所发行债券的公允价值为基礎确定合并成本,为发行债券而支付的相关手续费、佣金等,应计入债券的初始计量金额,并不计入投资成本。
2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包括两种情况:
(1)达到企业合并前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例如原来持股比例为10%,追加投资之后达到60%,则投资前后均采用成本法核算,不涉及核算方法的转换问题。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原账面余额加上购买日为取得进一步的股份新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
(2)达到企业合并前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例如原来持股比例为30%,追加投资之后达到60%,则投资前采用权益法,投资后采用权益法,所以涉及核算方法的转换问题,即购买日应对原持股比例30%部分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按照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调整为最初成本,在此基础上加上购买日为取得进一步的股份新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