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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古代文学包含的忏悔意识可划分为三个层面:道德层面、宗教层面及超越层面。每个层面的忏悔意识的形成都有其相应的文化原因。本文结合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简略分析了各个层面的忏悔意识的表现及特点。
关键词:古代文学;忏悔意识;道德;宗教;超越
中国古典文化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由道、释思想杂糅而成。中国文化是立体多面的,所以对古代文学中忏悔意识的理解也应是多层面的,更不是以其他文化的价值准则作为衡量标准的。笔者认为中国古代文学中忏悔意识主要归为三个层面,即道德层面、宗教层面和超越层面。
1.道德层面的忏悔意识
按照舍勒的理论,懊悔有“行为懊悔”与“存在懊悔”之别。行为懊悔是指对某一特定行为的懊悔(啊哈!我竟然干了这事!),存在懊悔是指针对身位的欠罪的懊悔(竟然是我干出这种事)。道德层面的忏悔意识很明显属于“行为懊悔”,即对不按照伦理道德要求或者破坏伦理道德标准的行为而感到懊悔。
中国文化的主脉是儒家思想体系,儒家的价值体系构成了中国道德伦理社会的基调。儒家的道德信念“仁、义、礼、智”影响了几千年来中国人的行为规范与价值抉择。《论语》云:“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任何人首先必须是家族中人,然后才能融入国家、社会。“修身齐家”后才能“治国平天下”。因此,家国、亲长与君主是同等重要的,每个人必须秉承子弟与臣民一而二、二而一的双重身份。当个人欲望与社会的伦理道德之间之间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个人难免背上负罪的十字架。负罪心理的存在,是忏悔意识产生的心理基础。
如,司马迁的父亲在临终前交代他完成自己未完成的遗志。司马迁秉承的不仅是作为文人的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而且是一种巨大的孝道压力。如果不能完成父亲的嘱托,就是对父亲的犯罪。就个体来说,身居高位的司马迁绝对可以选择一种轻松的生活方式,但作为儒者“达则兼济天下”的社会使命感还有“君臣父子”的道德秩序令其不敢放松。他在忍受宫刑和耻辱中完成《史记》,完成从本我、自我到超我的过程,负罪心理和忏悔意识自始至终穿插其中。
2.宗教层面的忏悔意识
“忏悔”一词,出自佛教用语,忏悔是佛教修行的一个重要法门。佛教认为,宇宙万物的本性是空性,而包括人在内的种种众生由于无始无明遮蔽,非但不能见此真相,反而执万法为实有,并由此生出种种颠倒见解,造出种种恶业,遭受种种恶报,轮回于六道苦海,难有出期。佛教忏悔能消除罪业思想的传播,直接促成了忏悔传统的确立与发展。
佛教强调心灵在整个行为造作因果过程中的主导性,忏悔者要体会到罪为因缘生而灭法,从缘而生,所以也可以从缘而灭,对“罪性本空”进行观照与体认,从而达成彻底的忏悔,此为从有相忏悔到无相忏悔的过程。
中国古代很多文人以禅为诗文,达到相当的艺术高度。如,隋唐时期佛教禅宗思想兴盛,禅理经常被诗人们用于作诗。清代姚鼐对禅宗与唐诗之间的关系做过评价,他说:“盛唐人诗固无体不妙,而尤以五言为最。此体中又以王、孟为最,以禅家妙语论诗者,正在此耳。”①从诗的内容来看,无论是王维的“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还是孟浩然的“看取莲花净,应取不染心。”都包含了由仕途失意和理想破灭而产生的懊恼悔恨,到接受禅宗的无相忏悔,从而到达“外无一物而能建立,皆是本心生万法”的“空”的境界。再如,南唐后主李煜作为一个虔诚的佛教信徒,忏悔思想既影响其人生,也渗透到了他的文学创作。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后主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唐圭璋先生也曾在《屈原与李后主》一文中说过:“后主以酷好浮屠,受佛家之影响甚深,故于创剧之余,则方产生人生悲悯之念。”其流传千古的诗词《浪淘沙》和《虞美人》,每一句都承担者对国家百姓的耻辱与灾难的忏悔,每一句都连着人间普遍的命运难以掌握的哀伤,这种罪感意识所达到的境界非常难得。伟大的忏悔录《红楼梦》更是渗透了佛教的忏悔思想。“悟”、“空”或“梦”三个字都可以概括《红楼梦》的主题。曹雪芹更是通过塑造贾宝玉这一罪感形象来体现他的忏悔主旨,“我们生来已陷溺在贪、嗔、痴、爱中,犹如污泥一般,怎么能跳出这般尘纲?如今才晓得‘聚散浮生’四字,……”(《红楼梦》第118回)贾宝玉这话不正是对佛教“罪性本空”理念的阐释吗?诸如此类的对禅理的体悟在书中俯拾皆是,《红楼梦》最终以贾宝玉出家,“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作结,也是对佛教忏悔思想的终极实现。
3.超越层面的忏悔意识
“无罪之罪”是超越层面的忏悔意识。所谓“无罪之罪”指主体并没有违背一个社会法律或者道德的规范,但是在心灵或灵魂中却潜藏着一种“罪感”意识,认为自己的存在直接或者间接促成了某种犯罪,损害了他人利益。“无罪之罪”属于一种“存在懊悔”。
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到过“受国之诟,是谓社稷主。受国不详,是为天下王。”意思是,一个国家的领袖,重要的不是去享受权利和荣耀,而是去承受国家的屈辱和不幸。从内心感到一切灾难都有自己的责任。这是一种普世的爱,它超越了世俗而上升到灵魂的层面。
南唐后主李煜身上就有这种普世的负罪感。据史料载,他为了自己的臣民免遭涂炭之苦,宁可妥协,肉袒出降。这固然有力量悬殊、弱不敌强的原因,但是他宁可背负丧失祖宗社稷的罪名,也要让百姓免受战祸之苦的行为,表明了他对生命本身的尊重和甘愿承受国家灾难的大忏悔意识。他的诗词之所以动人心弦,成为千古绝唱,除了其中极高的艺术技巧外,最重要的是这些诗词带有老子所说的那种“受国不诟”和“受国不详”的普世情感。诗词的每一句都承担着国家百姓的耻辱与灾难,每一句都表达着对自身存在的罪恶感。因此,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评价后主的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上也带有这种“无罪之罪”的忏悔意识。他自称是“怡红院浊玉”、“枯木朽株”、“泥猪癞狗”、“粪窟泥沟”、“俗之又俗的俗人”。他认为自己“枉入红尘若许年”、“无材可去补苍天”,将整个贾氏家族的衰败和自然生命的陨落都归结到自己身上。他热爱一切美丽的少女,也爱一切美丽的少男,其中任何一个生命的毁灭,都引起他强烈的负罪感。贾府鼎盛时期的显赫富贵,满门的公子少爷、夫人老爷尽情享受着人间荣华,个个都觉得理所当然,心满意得,个个都在夸耀、骄傲,只知享受,不知罪恶,只知奢侈,不知耻辱,惟独宝玉这个最干净最聪明的少年公子感到不公平,感到自己的丑陋,家族的龌龊,人间的耻辱。这正是老子所讲的“受国之诟”、“受国不详”的大悲悯。“他竭力保护清洁女儿不受腌臜男人的玷污”,“为此,宝玉承担着男性世界的罪”②。所以他要以毕生之力为这个无情的世界补情。他痛苦自己无材可去补好这无情之天③。所以他“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感到罪孽尤深了。因此他一生都陷入深深的忏悔之中。
参考文献:
[1]刘小枫.拯救与逍遥[M].上海:三联书店.2001.
[2]高文 曾广开.禅诗鉴赏辞典[M].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
[3]冯焕珍.禅宗无相忏悔的理论与实践[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
[4]王志清.向善灵魂的深重叹息——王维的负罪意识和忏悔精神研究[J].东岳论坛.1999年7月第4期.
[5]王秀林.试论李煜诗词中的佛教文化意蕴[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
[6]饶道庆.重论红楼梦“泛爱”思想的价值[J].红楼梦学刊.2004第1期.
[7]张乃良.贾宝玉罪感心理的文化分析[J].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第1期.
注 释:
①高文、曾广开:《禅诗鉴赏辞典》[M],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②饶道庆.重论红楼梦“泛爱”思想的价值[J].红楼梦学刊.2004第1期.第178页.
③刘小枫.拯救与逍遥[M].上海:三联书店.2001第230页.
关键词:古代文学;忏悔意识;道德;宗教;超越
中国古典文化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由道、释思想杂糅而成。中国文化是立体多面的,所以对古代文学中忏悔意识的理解也应是多层面的,更不是以其他文化的价值准则作为衡量标准的。笔者认为中国古代文学中忏悔意识主要归为三个层面,即道德层面、宗教层面和超越层面。
1.道德层面的忏悔意识
按照舍勒的理论,懊悔有“行为懊悔”与“存在懊悔”之别。行为懊悔是指对某一特定行为的懊悔(啊哈!我竟然干了这事!),存在懊悔是指针对身位的欠罪的懊悔(竟然是我干出这种事)。道德层面的忏悔意识很明显属于“行为懊悔”,即对不按照伦理道德要求或者破坏伦理道德标准的行为而感到懊悔。
中国文化的主脉是儒家思想体系,儒家的价值体系构成了中国道德伦理社会的基调。儒家的道德信念“仁、义、礼、智”影响了几千年来中国人的行为规范与价值抉择。《论语》云:“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任何人首先必须是家族中人,然后才能融入国家、社会。“修身齐家”后才能“治国平天下”。因此,家国、亲长与君主是同等重要的,每个人必须秉承子弟与臣民一而二、二而一的双重身份。当个人欲望与社会的伦理道德之间之间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个人难免背上负罪的十字架。负罪心理的存在,是忏悔意识产生的心理基础。
如,司马迁的父亲在临终前交代他完成自己未完成的遗志。司马迁秉承的不仅是作为文人的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而且是一种巨大的孝道压力。如果不能完成父亲的嘱托,就是对父亲的犯罪。就个体来说,身居高位的司马迁绝对可以选择一种轻松的生活方式,但作为儒者“达则兼济天下”的社会使命感还有“君臣父子”的道德秩序令其不敢放松。他在忍受宫刑和耻辱中完成《史记》,完成从本我、自我到超我的过程,负罪心理和忏悔意识自始至终穿插其中。
2.宗教层面的忏悔意识
“忏悔”一词,出自佛教用语,忏悔是佛教修行的一个重要法门。佛教认为,宇宙万物的本性是空性,而包括人在内的种种众生由于无始无明遮蔽,非但不能见此真相,反而执万法为实有,并由此生出种种颠倒见解,造出种种恶业,遭受种种恶报,轮回于六道苦海,难有出期。佛教忏悔能消除罪业思想的传播,直接促成了忏悔传统的确立与发展。
佛教强调心灵在整个行为造作因果过程中的主导性,忏悔者要体会到罪为因缘生而灭法,从缘而生,所以也可以从缘而灭,对“罪性本空”进行观照与体认,从而达成彻底的忏悔,此为从有相忏悔到无相忏悔的过程。
中国古代很多文人以禅为诗文,达到相当的艺术高度。如,隋唐时期佛教禅宗思想兴盛,禅理经常被诗人们用于作诗。清代姚鼐对禅宗与唐诗之间的关系做过评价,他说:“盛唐人诗固无体不妙,而尤以五言为最。此体中又以王、孟为最,以禅家妙语论诗者,正在此耳。”①从诗的内容来看,无论是王维的“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还是孟浩然的“看取莲花净,应取不染心。”都包含了由仕途失意和理想破灭而产生的懊恼悔恨,到接受禅宗的无相忏悔,从而到达“外无一物而能建立,皆是本心生万法”的“空”的境界。再如,南唐后主李煜作为一个虔诚的佛教信徒,忏悔思想既影响其人生,也渗透到了他的文学创作。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后主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唐圭璋先生也曾在《屈原与李后主》一文中说过:“后主以酷好浮屠,受佛家之影响甚深,故于创剧之余,则方产生人生悲悯之念。”其流传千古的诗词《浪淘沙》和《虞美人》,每一句都承担者对国家百姓的耻辱与灾难的忏悔,每一句都连着人间普遍的命运难以掌握的哀伤,这种罪感意识所达到的境界非常难得。伟大的忏悔录《红楼梦》更是渗透了佛教的忏悔思想。“悟”、“空”或“梦”三个字都可以概括《红楼梦》的主题。曹雪芹更是通过塑造贾宝玉这一罪感形象来体现他的忏悔主旨,“我们生来已陷溺在贪、嗔、痴、爱中,犹如污泥一般,怎么能跳出这般尘纲?如今才晓得‘聚散浮生’四字,……”(《红楼梦》第118回)贾宝玉这话不正是对佛教“罪性本空”理念的阐释吗?诸如此类的对禅理的体悟在书中俯拾皆是,《红楼梦》最终以贾宝玉出家,“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作结,也是对佛教忏悔思想的终极实现。
3.超越层面的忏悔意识
“无罪之罪”是超越层面的忏悔意识。所谓“无罪之罪”指主体并没有违背一个社会法律或者道德的规范,但是在心灵或灵魂中却潜藏着一种“罪感”意识,认为自己的存在直接或者间接促成了某种犯罪,损害了他人利益。“无罪之罪”属于一种“存在懊悔”。
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到过“受国之诟,是谓社稷主。受国不详,是为天下王。”意思是,一个国家的领袖,重要的不是去享受权利和荣耀,而是去承受国家的屈辱和不幸。从内心感到一切灾难都有自己的责任。这是一种普世的爱,它超越了世俗而上升到灵魂的层面。
南唐后主李煜身上就有这种普世的负罪感。据史料载,他为了自己的臣民免遭涂炭之苦,宁可妥协,肉袒出降。这固然有力量悬殊、弱不敌强的原因,但是他宁可背负丧失祖宗社稷的罪名,也要让百姓免受战祸之苦的行为,表明了他对生命本身的尊重和甘愿承受国家灾难的大忏悔意识。他的诗词之所以动人心弦,成为千古绝唱,除了其中极高的艺术技巧外,最重要的是这些诗词带有老子所说的那种“受国不诟”和“受国不详”的普世情感。诗词的每一句都承担着国家百姓的耻辱与灾难,每一句都表达着对自身存在的罪恶感。因此,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评价后主的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上也带有这种“无罪之罪”的忏悔意识。他自称是“怡红院浊玉”、“枯木朽株”、“泥猪癞狗”、“粪窟泥沟”、“俗之又俗的俗人”。他认为自己“枉入红尘若许年”、“无材可去补苍天”,将整个贾氏家族的衰败和自然生命的陨落都归结到自己身上。他热爱一切美丽的少女,也爱一切美丽的少男,其中任何一个生命的毁灭,都引起他强烈的负罪感。贾府鼎盛时期的显赫富贵,满门的公子少爷、夫人老爷尽情享受着人间荣华,个个都觉得理所当然,心满意得,个个都在夸耀、骄傲,只知享受,不知罪恶,只知奢侈,不知耻辱,惟独宝玉这个最干净最聪明的少年公子感到不公平,感到自己的丑陋,家族的龌龊,人间的耻辱。这正是老子所讲的“受国之诟”、“受国不详”的大悲悯。“他竭力保护清洁女儿不受腌臜男人的玷污”,“为此,宝玉承担着男性世界的罪”②。所以他要以毕生之力为这个无情的世界补情。他痛苦自己无材可去补好这无情之天③。所以他“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感到罪孽尤深了。因此他一生都陷入深深的忏悔之中。
参考文献:
[1]刘小枫.拯救与逍遥[M].上海:三联书店.2001.
[2]高文 曾广开.禅诗鉴赏辞典[M].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
[3]冯焕珍.禅宗无相忏悔的理论与实践[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
[4]王志清.向善灵魂的深重叹息——王维的负罪意识和忏悔精神研究[J].东岳论坛.1999年7月第4期.
[5]王秀林.试论李煜诗词中的佛教文化意蕴[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
[6]饶道庆.重论红楼梦“泛爱”思想的价值[J].红楼梦学刊.2004第1期.
[7]张乃良.贾宝玉罪感心理的文化分析[J].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第1期.
注 释:
①高文、曾广开:《禅诗鉴赏辞典》[M],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②饶道庆.重论红楼梦“泛爱”思想的价值[J].红楼梦学刊.2004第1期.第178页.
③刘小枫.拯救与逍遥[M].上海:三联书店.2001第2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