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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四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金融服务、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努力,在上海全市营造有利于股权投资企业积聚和健康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股权投资备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促进上海市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快速发展,同时,各司其职,规范企业行为,推动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依法尽责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