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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互联网经济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之下,P2P模式民间金融发展起来,成都的P2P模式民间金融起步较晚,平台还不完善,存在着许多问题与风险。本文以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为研究对象,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良方案。
【关键词】 P2P模式民间金融;小额信贷;模式;生态圈
一、前言
P2P是person-to-person的缩写,意为点对点,个体对个体的一种以网络平台为介质的新兴民间借贷模式,指亟需资金的借款人可以通过网络P2P借贷平台发布借款信息。同时,P2P借贷平台在交易过程中可以收取一定费用作为自身收益以及平台运营费用。
二、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现状
1.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的经营方式
类信用卡模式:类信用卡模式实质上是民间的小额信贷,是我国P2P金融模式中最基本,存在时间最长的一种金融模式。其目的在于提供信用支付服务,因为无需抵押,手续简单,凭借自身收入情况、资产状况以及过往的信用记录申请借款,从而受到了客户普遍的欢迎。
类担保债权模式:类担保债权模式主要是通过P2P民间借贷公司或者某些担保机构对借款人的各项信息进行评估与核查,之后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担保。
类资产证券化模式:类资产证券化模式的特点是平台上的投资来源于金融机构,大多选择某些资产管理投资公司作为管理方与P2P借贷平台合作提出一些产品,即项目,并根据不同的需求分为不同的小份吸引投资人进行投资。
2.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的规模
从数量上来看,目前具有P2P平台化运营特征的公司已有75家,占全国总量的3%,其中比較成功的包括邦融理财,四达投资,可信贷,爱上理财,创融在线,中融财富,易贷网,易人贷等。但是公司从业人员数量较少,一般低于100人,更有少数公司更是不足30人。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6年4月,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成交量为37.22亿元,占全国总成交量的2.6%;贷款余额为52.83亿元,占全国总贷款余额的0.96%;综合利率为12.56%,高于全国平均的11.24%;平均借款期限为2.81个月,而全国平均借款期限为7.39个月;当月投资人数为2.99万人,占全国当月投资人数的1%;当月借款人数为0.33万人,占全国借款人数的0.4%。
三、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存在的问题
1.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公司人员与规模存在不足
对于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公司的人员规模,据统计显示,与国内发展较好的城市的P2P模式民间金融公司还存在很大差距,不难看出,无论是人员总数还是整体素质,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公司都不占优势。
2.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准入门槛低,行业自律性差
不仅仅是成都,全国各地的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的准入门槛低都比较低,一般的公司只要通过了审核都能够进入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特别是在互联网经济快速扩张的风潮之下,许多企业、公司发现了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存在的潜在机遇,都跟风进入了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
3.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
当前,我国个人的信用体系还很不健全,成都也是这样。并且成都的P2P模式民间金融公司不能查阅银行的征信系统,对于客户的个人信用难以评估。
4.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尚不具备大规模发展的条件
一般来讲,P2P模式民间金融模式大规模发展需要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高水平的小额信贷风险管理技术 ;二是行业完全的公开透明。从本质上来看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是带有中介性质的,但事实上并不是纯粹的中介服务提供者,还带有金融服务的性质。因此,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在大规模发展之前必须具有高水平的风险管理能力。
四、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改进方案与建议
1.鼓励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的发展,吸引更多人才
任何行业在创立之初都会遇到发展困难的情况,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也是如此。从现状来看,公司数量少,从业人员无论是数量还是专业素质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就要求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公司吸引更多有丰富从业经验或者有专业背景的人才,并以此为基础加快整个行业发展的步伐,早日步入全国领先领域。
2.提高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的准入门槛,提高自律性
应该给P2P模式民间金融公司设立一定的行业准入条件,例如资金以及资格、人员等。并要求其放贷总额与净资本挂钩,也就是说用资本金构成放贷规模的约束条件,防止其杠杆规模。成立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
3.加快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填补法律法规缺失
从法律上来说,P2P借贷平台属于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严格来说没有信用风险,但是由于在国内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以及条例来规范整个行业,因此造成了整个行业内部混乱的局面,成都的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也是如此。因此,法律方面如果能够正视该问题,在个人征信上,由于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尚不完全,因此建议先与央行建立相关机构,形成国家层面的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
五、总结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虽然成都的P2P模式民间金融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无论是行业内部环境还是外部的基础设施都处于起步阶段,但是有理由相信成都的P2P模式民间金融在未来数年内能够取得长远的进步,只要在规范整个行业的过程中给予肯定,给予发展的空间,相信时间会证明一切。
参考文献:
[1] 零一研究院.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5[M].北京:东方出版社.2015.8.
[2] 万志尧.P2P 借贷的行政监管需求与刑法审视[J].东方法学,2015,(2): 99-110.
作者简介:
杨林(1970—)男,汉,四川省成都市,博士,讲师,研究方向:经济史、区域经济学、政治经济学。
【关键词】 P2P模式民间金融;小额信贷;模式;生态圈
一、前言
P2P是person-to-person的缩写,意为点对点,个体对个体的一种以网络平台为介质的新兴民间借贷模式,指亟需资金的借款人可以通过网络P2P借贷平台发布借款信息。同时,P2P借贷平台在交易过程中可以收取一定费用作为自身收益以及平台运营费用。
二、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现状
1.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的经营方式
类信用卡模式:类信用卡模式实质上是民间的小额信贷,是我国P2P金融模式中最基本,存在时间最长的一种金融模式。其目的在于提供信用支付服务,因为无需抵押,手续简单,凭借自身收入情况、资产状况以及过往的信用记录申请借款,从而受到了客户普遍的欢迎。
类担保债权模式:类担保债权模式主要是通过P2P民间借贷公司或者某些担保机构对借款人的各项信息进行评估与核查,之后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担保。
类资产证券化模式:类资产证券化模式的特点是平台上的投资来源于金融机构,大多选择某些资产管理投资公司作为管理方与P2P借贷平台合作提出一些产品,即项目,并根据不同的需求分为不同的小份吸引投资人进行投资。
2.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的规模
从数量上来看,目前具有P2P平台化运营特征的公司已有75家,占全国总量的3%,其中比較成功的包括邦融理财,四达投资,可信贷,爱上理财,创融在线,中融财富,易贷网,易人贷等。但是公司从业人员数量较少,一般低于100人,更有少数公司更是不足30人。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6年4月,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成交量为37.22亿元,占全国总成交量的2.6%;贷款余额为52.83亿元,占全国总贷款余额的0.96%;综合利率为12.56%,高于全国平均的11.24%;平均借款期限为2.81个月,而全国平均借款期限为7.39个月;当月投资人数为2.99万人,占全国当月投资人数的1%;当月借款人数为0.33万人,占全国借款人数的0.4%。
三、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存在的问题
1.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公司人员与规模存在不足
对于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公司的人员规模,据统计显示,与国内发展较好的城市的P2P模式民间金融公司还存在很大差距,不难看出,无论是人员总数还是整体素质,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公司都不占优势。
2.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准入门槛低,行业自律性差
不仅仅是成都,全国各地的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的准入门槛低都比较低,一般的公司只要通过了审核都能够进入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特别是在互联网经济快速扩张的风潮之下,许多企业、公司发现了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存在的潜在机遇,都跟风进入了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
3.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
当前,我国个人的信用体系还很不健全,成都也是这样。并且成都的P2P模式民间金融公司不能查阅银行的征信系统,对于客户的个人信用难以评估。
4.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尚不具备大规模发展的条件
一般来讲,P2P模式民间金融模式大规模发展需要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高水平的小额信贷风险管理技术 ;二是行业完全的公开透明。从本质上来看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是带有中介性质的,但事实上并不是纯粹的中介服务提供者,还带有金融服务的性质。因此,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在大规模发展之前必须具有高水平的风险管理能力。
四、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改进方案与建议
1.鼓励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的发展,吸引更多人才
任何行业在创立之初都会遇到发展困难的情况,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也是如此。从现状来看,公司数量少,从业人员无论是数量还是专业素质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就要求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公司吸引更多有丰富从业经验或者有专业背景的人才,并以此为基础加快整个行业发展的步伐,早日步入全国领先领域。
2.提高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的准入门槛,提高自律性
应该给P2P模式民间金融公司设立一定的行业准入条件,例如资金以及资格、人员等。并要求其放贷总额与净资本挂钩,也就是说用资本金构成放贷规模的约束条件,防止其杠杆规模。成立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
3.加快成都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填补法律法规缺失
从法律上来说,P2P借贷平台属于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严格来说没有信用风险,但是由于在国内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以及条例来规范整个行业,因此造成了整个行业内部混乱的局面,成都的P2P模式民间金融行业也是如此。因此,法律方面如果能够正视该问题,在个人征信上,由于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尚不完全,因此建议先与央行建立相关机构,形成国家层面的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
五、总结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虽然成都的P2P模式民间金融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无论是行业内部环境还是外部的基础设施都处于起步阶段,但是有理由相信成都的P2P模式民间金融在未来数年内能够取得长远的进步,只要在规范整个行业的过程中给予肯定,给予发展的空间,相信时间会证明一切。
参考文献:
[1] 零一研究院.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5[M].北京:东方出版社.2015.8.
[2] 万志尧.P2P 借贷的行政监管需求与刑法审视[J].东方法学,2015,(2): 99-110.
作者简介:
杨林(1970—)男,汉,四川省成都市,博士,讲师,研究方向:经济史、区域经济学、政治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