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三个有利于”标准是真理标准与价值标准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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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真理标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性的正确认识,价值标准是体现在人的价值关系与价值活动中的一种主体见于客体的尺度。邓小平所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是真理标准与价值标准在社会历史领域的统一,同时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标准在社会历史领域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深入理解“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有利于我们在新时代进一步把握其理论内涵,把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推向前进。
  关键词: 三个有利于;邓小平;真理标准;价值标准
  中图分类号:B02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77/j.cnki.cn65-1285/c.2019.02.04
  欢迎按以下方式引用:陈思.论“三个有利于”标准是真理标准与价值标准的统一[J].克拉玛依学刊,2019(2)22-26.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此文一经刊发,引起了全国上下对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成为了改革开放的前奏曲。40年前,这场关系中国前途和命运的真理标准大讨论,解放了全国人民的思想,恢复了我们党“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确立了实践的检验标准,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思想准备。实践标准的确定无疑恢复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即实践唯物主义的观点。在这个基础上,党的十三大进而提出了“生产力标准”,这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初期对实践标准的进一步阐释。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进一步提出了“三个有利于”标准,这是对“生产力标准”的进一步发展,也是对实践标准在社会历史领域的具体化阐释。“三个有利于”标准不仅内在地包含了“生产力标准”,而且突出了社会历史主体——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与价值诉求,可以说进一步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标准。40年来,我们党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始终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不断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所以,笔者认为“三个有利于”标准是中国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对实践标准的具体化阐释,是真理标准与价值标准的统一。
  一、实践标准是真理标准与价值标准的统一
  作为社会历史实践的主体,即现实的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长期形成并遵循的两个基本标准是真理标准和价值标准;而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也就是人类实践的过程。所以,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实践是具有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的,即实践标准是真理标准与价值标准的统一。
  (一)实践的真理标准
  衡量真理的标准首先在于主体能否正确认识客体,反映在社会历史领域,就是人能否正确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性。其内在地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真理标准在于人类(认识的主体)对客观事物(认识的客体)及其规律性的正确把握;另一方面,人类认识的真理性也只能通過社会实践来检验。
  首先,真理标准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表现在“意识”层面有一定的前提和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指出,人类具有“意识”,必须具备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生活资料的再生产、人自身的生产以及社会关系的确立这四个前提。其中,生产物质生活资料是最根本的,也是其他三个前提的前提,或者说是第一前提。所以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首先是一个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这样写道:“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1]56而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也才通过这种有意识的生产劳动与动物区分开来。马克思曾批评费尔巴哈“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1]133,言外之意就是说,人的实践活动是与客观世界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客观世界就是人类通过实践活动获得认识的客观对象。人类所要把握的客观世界作为人类认识的客体是具有客观规律性的,人类必须遵从客观规律来改造客观世界。所以,真理标准是主体对于客体的正确认识、是人类通过社会实践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性的正确把握,具有客观性。
  其次,人类认识的真理性只能通过社会实践去检验。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2条中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1]134由此可知,真理标准是人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性的正确认识。而主体的认识是否具备真理性,就在于主体的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客观实践。所以,这是一种事实判断的标准,即真理标准是主体对于客观事物的事实判断;而对于判断的途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检验主体认识与客观实际是不是相符合。换句话说,主体认识与客观实际之间的唯一中介就是社会实践,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所以,我们认为真理标准是人通过实践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性的正确认识,具有客观性,即一元性。同时,人类认识的真理性也只能通过实践去检验。
  (二)实践的价值标准
  衡量价值的标准首先在于客体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反映在社会历史领域,就是客观事物能否满足人的价值诉求。其内在地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类(价值的主体)的需要和要求;另一方面,是客观事物(价值的客体)的性能、性质。所以价值有客观性,也有主观性。”[2]15
  诚然,实践标准的确立首先要看其是否具备客观真理性,即符合客观规律;但人之所以和动物区分开来,就在于人类的活动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所以,人认识客观世界、改造客观世界还应具有自觉性、能动性、目的性和创造性。人通过实践改造客观世界,不仅仅在于要正确地认识客观世界、也不仅仅在于要符合规律地改造客观世界,其最终的目的在于人类自身的发展和最终的解放。人们通过实践对客观世界进行改造,在追寻真理的同时,也在追求自身的发展和最终的解放,这就是一个价值问题。所以,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不仅仅要遵从价值客体的规律,还要遵从价值主体的需要,即人类的实践活动不仅仅要符合真理标准,还要符合价值标准。   列宁曾指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3]182这就说明了人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目的性:按照自己的目的和要求改造客观世界。换句话说,人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就是自身价值实现的过程,即满足价值主体的利益与需要。所以,人通过实践改造客观世界,不仅具有真理标准,即合规律性,同时也具有价值标准,即合目的性。
  由上可见,实践作为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动的人的活动,首先必须要符合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要求,因而具有真理尺度;同时,改造客观世界的最终目的仍然是满足人的需求,因而又具有价值尺度。所以,我们可以说实践标准是真理标准与价值标准的統一。
  二、“三个有利于”标准是真理标准与价值标准的统一
  人类的实践活动所追求的真理标准和价值标准是历史发展的永恒主题,这是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实践的标准问题;将其扩展到社会历史领域,实践标准也是衡量人类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提出:“要看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4]372,即“三个有利于”标准。从历史唯物主义的意义上说,“三个有利于”标准也是真理标准与价值标准的统一。
  (一)“三个有利于”的真理标准
  “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第一个有利于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改革开放实践意义上的真理标准。作为历史唯物主义意义上的真理标准,我们主要看社会实践具不具备科学性;也就是说,看社会实践符不符合历史发展进步的规律。
  马克思在致帕维尔·瓦西里耶维奇·安年科夫的信中这样写道:“后来的每一代人都得到前一代人已经取得的生产力并当做原料来为自己新的生产服务,由于这一简单的事实,就形成人们的历史中的联系,就形成人类的历史,这个历史随着人们的生产力以及人们的社会关系的愈益发展而愈益成为人类的历史。”[5]409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历史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所以,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衡量标准是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列宁也曾指出:“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不言而喻,没有这种观点,也就不会有社会科学。”[6]8-9列宁在这里把生产力水平看成了社会发展的可靠根据,进一步阐释了生产力水平的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志。所以说,实践标准在社会历史领域的具体体现就是生产力发展的水平,这是衡量一个社会进步的是非标准,即真理标准。
  “三个有利于”的第一个有利于标准就指出了生产力的判断标准,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在社会历史领域最生动的阐释,这也就要求我们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来看改革开放的成败。所以说,“三个有利于”标准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意义上来说是真理标准。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3 679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82.7万亿元,年均实际增长9.5%,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2.9%左右的年均增速”[7]。我国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领域中取得的巨大成就表明,我们党始终把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摆在重要位置,始终坚持生产力的判断标准。可见,在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中,我们党始终坚持真理标准。
  (二)“三个有利于”的价值标准
  “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第三个有利于标准,即“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实践意义上的价值标准。作为历史唯物主义意义上的价值标准,我们主要看社会实践有没有凸显人的主体性地位,符不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写道:“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146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的主体是具体的、历史的人,是从事生产劳动的人,即人民群众。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也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422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进一步指明了社会发展的方向、提出了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社会理想,这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更高目标。所以,价值标准在社会历史领域就体现在人的主体性的回归和人类的最终解放。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是改革开放的主体,也就是说,改革开放的依靠力量是人民。而我们改革开放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了人民,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所以说,“三个有利于”标准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意义上来说也是价值标准。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7]。我国的改革开放在民生建设领域取得的辉煌成就表明,我们党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始终致力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可以说,在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中,我们党始终坚持价值标准。
  由上可知,“三个有利于”标准中的第一个有利于标准和第三个有利于标准分别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意义上的真理标准和价值标准。而第二个有利于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则是二者的有机统一。综合国力的增强内在地要求生产力的发展,而又外在地体现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说,第二个有利于标准,既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意义上的真理标准,又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意义上的价值标准。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我们虽然逐条分析了“三个有利于”标准,但这仅仅是为了清楚地阐述“三个有利于”标准在历史唯物主义意义上的真理标准和价值标准。实际上,“三个有利于”标准是互相联系、相互统一、缺一不可的。将“三个有利于”标准有机统一,是在社会历史领域对真理标准和价值标准的最好诠释。   三、“三个有利于”标准在新时代的发展
  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作了新的论断:“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8]10需要明确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仍然是处于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这也是我们正在推进的伟大事业。在新时代的改革开放征程中,“三个有利于”标准仍然是检验我们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又被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其反映在历史唯物主义领域,仍然是真理标准与价值标准的统一。
  (一)新时代实践的真理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8]29,这就是新时代改革开放实践中的真理标准。具体来说就是“必须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8]29-30。所以,在新时代,我们党仍然坚持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看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既是对生产力标准的坚持,也是对“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坚持,同时也是对改革开放实践的真理标准的坚持。
  (二)新时代实践的价值标准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就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作出了新的论断,还就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作了新的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8]11。这是我们党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又一次新认识、新发展;同时也更加突出了人民的主体地位,强调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价值诉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论断的提出,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改革开放实践中的价值标准。此外,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指出:“改革发展搞得成功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人民是不是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9]这里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了改革发展的判断标准在于人民,这不仅仅是对“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坚持,更是对“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创新与发展,同时,也是对改革开放实践的价值标准的创新与发展。
  总之,“三个有利于”标准既体现了科学是非性、又体现了人文关怀性,是真理标准与价值标准的统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必须将真理标准与价值标准相统一。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既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要使广大人民群众普遍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这才是我们改革开放的真正目的和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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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9]征求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意见[N].光明日报,2015-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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