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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惩罚教育思想,古已有之。惩罚作为一种教育方式,在教育领域中尤其在中小学教育中,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史无前例的受到了来自不同层面的挑战和质疑。在教育领域中,惩罚该如何界定?惩罚有无存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如何才能更有效的实施惩罚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在理念上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惩罚;含义;可能性和必要性;注意的问题
惩罚教育思想,古已有之。中国古代《易经》就认为在儿童的启蒙时期利用惩罚是有利的。国外也不乏教育惩罚思想,卢梭和斯宾塞都主张自然惩罚,让儿童为自己犯的错误承担责任。但随着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人类对自身认识不断深入,教育理念不断更新,学生观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个性的教育理念已经日益深入人心,公众对学生基本权利等一系列问题日趋关注,探讨日益深入。在这种大背景下,惩罚作为一种教育方式,在教育领域中尤其在中小学教育中,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史无前例的受到了来自不同层面的挑战和质疑。在教育领域中,惩罚该如何界定?惩罚有无存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如何才能更有效的实施惩罚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在理念上进一步探讨。
一、惩罚的含义
教育学中一般认为:惩罚是对学生过错行为的一种否定和强制性纠正,是在学生身心完全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措施,是一种常规的教育手段。它是与“奖励”相反的概念。《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所谓惩罚,就是严厉的处罚。《教育大词典》中提出,惩罚就是对个人或集体所进行的戒责,旨在控制某种行为,是学校德育的辅助方法之一。但时下,赏识教育、无批评式的教育的提法越来越热,社会舆论都在大声疾呼“尊重学生,善待学生”,似乎一批评就伤害了学生,一惩罚就违背了教育规律,以至于一些教师在工作中左右为难,如履薄冰,谈“罚”色变,惟恐背上“缺乏职业道德”的罪名。笔者认为,爱护学生是教师的天职,但这并不意味教育手段只能是和风细雨式的。相反,有别于体罚的惩戒如果运用恰当的话,它还会成为赏识教育的积极补充。综观美、英、日等国中小学的教育现状,可以发现,尽管在那里个性发展的大旗高高飘扬,但惩罚教育的威严丝毫不减。“不打不成器”、“小树不修不成材”、“棍棒底下出孝子”这些古训都提到惩罚的育人作用。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犯错误的孩子处以惩罚,能够培养他们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品质,而这正是现代人必须具备的素质。
二、惩罚存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在《论共产主义教育》中说“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可见惩罚也是一种教育手段,一种教育方法。缺少了惩罚教育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所以惩罚教育我们不能回避.关键是如何善用。著名教育专家玛莉琳·古特曼说过:“那些小时候过多的受到师长表扬的孩子,在他们步人生活后很可以会遭到更多的失望。”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也认为,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不完整的教育,是一种脆弱的不负责任的教育。如《我是特种兵》中那一系列看似残酷、毫无人道的训练,那不仅是体能和战技的训练,更是一种心态的磨练。玄幻小说《绝世唐门》中的主人公霍雨浩的老师周漪,动辄惩罚学生,甚至开除学生,而她的班级班风纯正,纪律严明,学风优良,在学院中是无人能及的好班级,新史莱克七怪中她的班中就占了三人,連一向不主张惩罚学生的老师王言都佩服地说,周漪的班是我所带班级中班风学风最好的班级。还有韩日的中小学生在冰天雪地中进行的赤膊训练。这难道都不是对学生的一种严厉的惩罚吗?教育惩罚不是人全面发展的决定因素,但却是不可缺少的成分,它对人观念和心理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教育惩罚有利于个体心理得到平衡发展,使个体形成积极的、乐观的生活态度,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适度的教育惩罚对人的发展是有利的,是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手段。
三、实施惩罚教育应注意的问题
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人,而教育惩罚作为为教育人服务的手段之一,其目的同样是培养人。但惩罚的表现形式却为一种恶,是与善相对的。因此在教育中应用惩罚的时候应注意几个问题:
1.实事求是。学生犯错误的原因往往很复杂,班主任在处理学生的错误时切忌感情冲动,更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惩罚,而应首先冷静地分析学生不良行为的原因,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弄清事实真相,再决定是否惩罚,如何惩罚。
2.让学生了解为什么受惩罚。班主任老师在惩罚学生的时候,必须讲清道理,使犯错误的学生对教师的处理心服口服,惩罚必须让受罚者心悦诚服,这样才能使其从内部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3.罚要及时。及时的惩罚能使学生的不安、内疚等体验 更深,能使他们更清楚地看到错误造成的后果。延迟的惩罚和处理会因事过境迁而使学生忘记,淡化错误行为,惩罚意义也不大。教师对学生的错误行为不能听之任之,等到学生的错误行为造成危害后再来“揭伤疤”,“算总帐”这样易使学生产生情绪上的反感和对立,不利于学生从思想上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
4.寓教于罚。对犯错误的学生实施一定的惩罚,是教育和管理学生的必要手段,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惩罚仅仅是一种手段,教育才是目的。任何形式的惩罚,都应蕴含丰富的教育内容。班主任对犯错误的学生,万不可罚不择法、罚而无度、为罚而罚、以罚代教。要避免抓住学生的错误不放,上纲上线,穷 追猛打,“痛打落水狗”式的批评。
总之,育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教师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努力做到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没有一种方法是适用于所有学生的。当正面教育难以奏效时,我们要勇敢地拿起惩罚这支利剑。
关键词:惩罚;含义;可能性和必要性;注意的问题
惩罚教育思想,古已有之。中国古代《易经》就认为在儿童的启蒙时期利用惩罚是有利的。国外也不乏教育惩罚思想,卢梭和斯宾塞都主张自然惩罚,让儿童为自己犯的错误承担责任。但随着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人类对自身认识不断深入,教育理念不断更新,学生观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个性的教育理念已经日益深入人心,公众对学生基本权利等一系列问题日趋关注,探讨日益深入。在这种大背景下,惩罚作为一种教育方式,在教育领域中尤其在中小学教育中,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史无前例的受到了来自不同层面的挑战和质疑。在教育领域中,惩罚该如何界定?惩罚有无存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如何才能更有效的实施惩罚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在理念上进一步探讨。
一、惩罚的含义
教育学中一般认为:惩罚是对学生过错行为的一种否定和强制性纠正,是在学生身心完全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措施,是一种常规的教育手段。它是与“奖励”相反的概念。《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所谓惩罚,就是严厉的处罚。《教育大词典》中提出,惩罚就是对个人或集体所进行的戒责,旨在控制某种行为,是学校德育的辅助方法之一。但时下,赏识教育、无批评式的教育的提法越来越热,社会舆论都在大声疾呼“尊重学生,善待学生”,似乎一批评就伤害了学生,一惩罚就违背了教育规律,以至于一些教师在工作中左右为难,如履薄冰,谈“罚”色变,惟恐背上“缺乏职业道德”的罪名。笔者认为,爱护学生是教师的天职,但这并不意味教育手段只能是和风细雨式的。相反,有别于体罚的惩戒如果运用恰当的话,它还会成为赏识教育的积极补充。综观美、英、日等国中小学的教育现状,可以发现,尽管在那里个性发展的大旗高高飘扬,但惩罚教育的威严丝毫不减。“不打不成器”、“小树不修不成材”、“棍棒底下出孝子”这些古训都提到惩罚的育人作用。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犯错误的孩子处以惩罚,能够培养他们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品质,而这正是现代人必须具备的素质。
二、惩罚存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在《论共产主义教育》中说“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可见惩罚也是一种教育手段,一种教育方法。缺少了惩罚教育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所以惩罚教育我们不能回避.关键是如何善用。著名教育专家玛莉琳·古特曼说过:“那些小时候过多的受到师长表扬的孩子,在他们步人生活后很可以会遭到更多的失望。”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也认为,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不完整的教育,是一种脆弱的不负责任的教育。如《我是特种兵》中那一系列看似残酷、毫无人道的训练,那不仅是体能和战技的训练,更是一种心态的磨练。玄幻小说《绝世唐门》中的主人公霍雨浩的老师周漪,动辄惩罚学生,甚至开除学生,而她的班级班风纯正,纪律严明,学风优良,在学院中是无人能及的好班级,新史莱克七怪中她的班中就占了三人,連一向不主张惩罚学生的老师王言都佩服地说,周漪的班是我所带班级中班风学风最好的班级。还有韩日的中小学生在冰天雪地中进行的赤膊训练。这难道都不是对学生的一种严厉的惩罚吗?教育惩罚不是人全面发展的决定因素,但却是不可缺少的成分,它对人观念和心理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教育惩罚有利于个体心理得到平衡发展,使个体形成积极的、乐观的生活态度,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适度的教育惩罚对人的发展是有利的,是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手段。
三、实施惩罚教育应注意的问题
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人,而教育惩罚作为为教育人服务的手段之一,其目的同样是培养人。但惩罚的表现形式却为一种恶,是与善相对的。因此在教育中应用惩罚的时候应注意几个问题:
1.实事求是。学生犯错误的原因往往很复杂,班主任在处理学生的错误时切忌感情冲动,更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惩罚,而应首先冷静地分析学生不良行为的原因,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弄清事实真相,再决定是否惩罚,如何惩罚。
2.让学生了解为什么受惩罚。班主任老师在惩罚学生的时候,必须讲清道理,使犯错误的学生对教师的处理心服口服,惩罚必须让受罚者心悦诚服,这样才能使其从内部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3.罚要及时。及时的惩罚能使学生的不安、内疚等体验 更深,能使他们更清楚地看到错误造成的后果。延迟的惩罚和处理会因事过境迁而使学生忘记,淡化错误行为,惩罚意义也不大。教师对学生的错误行为不能听之任之,等到学生的错误行为造成危害后再来“揭伤疤”,“算总帐”这样易使学生产生情绪上的反感和对立,不利于学生从思想上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
4.寓教于罚。对犯错误的学生实施一定的惩罚,是教育和管理学生的必要手段,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惩罚仅仅是一种手段,教育才是目的。任何形式的惩罚,都应蕴含丰富的教育内容。班主任对犯错误的学生,万不可罚不择法、罚而无度、为罚而罚、以罚代教。要避免抓住学生的错误不放,上纲上线,穷 追猛打,“痛打落水狗”式的批评。
总之,育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教师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努力做到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没有一种方法是适用于所有学生的。当正面教育难以奏效时,我们要勇敢地拿起惩罚这支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