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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总结评估工作,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部署安排,2019年4月以来,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会同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组成调研评估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江苏省徐州市、陕西省渭河、湖北省宜都市和丹江口水库等6个水流产权确权试点进行了实地调研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