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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11目16日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认定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了新的标尺。与2007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相比较,新规不仅拥有新的文件各称,其定义、内容、披露要求等方面也均有重大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