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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都取得了很大发展。政治体制改革下权力关系的调整一直是重中之重。权力的配置与规范也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任何社会的有序发展都需要强大的公共权力存在为基础,而公共权力离不开私人主体,并在私人主体手中发挥现实作用,如何防止权力私有化,使权力真正成为服务社会的工具,从政治学角度看,这首先是一个如何认识权力主体的性质以及如何调节它们行为的问题。
【关键词】:权力;权力主体;道德;制度化
关于“权力”概念的含义,迄今为止并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社会学认为,权力是指产生某种特定事件的能力或潜力;许多心理学家视权力为人们行动和互相作用中的一个重要的基本动机;还有人认为,权力就是一种与理解的预测行为特别有联系的动机。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阐述其政体理论时,对权力进行了间接分析。他认为,权力不仅是某些人统治另一些人的权利,而且是某种实际的力量:“为政者凭借名位……减少参与通知的团体和人数,增强贫民势力,发生变乱,最后建立了平民政体。” 洛克则把“政治权力”称为“共同体的力量”、“强力”。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权力是一种社会现象、政治现象和历史现象。马克思主义将政治权力的逻辑起点与政治权力的历史起点结合起来,认为控制和缓和阶级冲突导致了政治权力的产生。政治权力一经产生,便具有公共性,并冠以“公共权力”的名义,而任何权力最终都不可能超脱个人归属,掌握一定权力,实施组织管理行为的人便成了权力的主体。
长期以来,按照社会上流行的观念,我国各级公职人员(国家干部)一直被看作有着崇高的理想目标,高尚的道德信念,没有独立的个人利益并富于自我牺牲精神的道德主体。这种观念的哲学基础是一种具有鲜明的道德善恶区分阶级论,同时也得到了来自于伦理中心主义为核心内容的儒家传统文化的滋养。革命战争时期,条件及其艰苦,我们党弘扬一种严格的道德信念并转化为道德自觉成为政治立场,贯穿于整个革命中,为革命成功提供思想政治支持与保障。虽然缺乏对权力和权力主体的认识,道德自律与战争时期人们的文化水平、阶级斗争需要是相适应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进入和平时代,利益冲突成为人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尤其是当被压迫主体变成权力主体,成为社会价值分配的支配者时,人们的观念和认识仍然停留在原来的认识水平。正是这种对权力主体的认定,导致了一直以来对权力主体强调道德自律和思想教育,忽视了制度约束强化。当政治生活暴露出徇私舞弊,滥用权力,贪赃枉法等丑恶现象时,在这种观念支配下,必然把腐败现象原因归结为“资产阶级思想侵蚀”“革命意志力薄弱”等思想原因,解决方式当然是“拨乱反正”纠正错误思想。这样,问题不断出现,不断地开展“思想教育”,通过思想教育坚定某种道德信念,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认识水平,就成为调节权力主体行为的一种必然选择。
事实情况是,单纯地依靠道德自律是不能普遍有效地约束权力主体的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行为的。道德并非不具有约束人内心的功效,只是依赖权力主体内心深处的荣辱感来达到长期的自我约束的目的是难以实现的。首先,使权力主体均成为高尚的、道德自律非常强的人,是非常难实现的任务。其次,权力主体个人受教育程度,文化素质,家庭教育观念背景参差不齐,具体明确的标准,无法对权力主体个人行为分门别类调整。再者,使人道德化,不仅仅是个教育培养的问题,而且是个具有“整体性”问题,一旦有人不遵守道德准则,其行为可能会获得巨大收益,而那些坚持道德的人陷入十分窘迫的境地,这就造成了维持部分人的道德与另一部分人的不道德直接平衡的脆弱性。④
改革开放初期,党在总结“文革”教训时,开始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十分尖锐的指出了这个问题。⑤当时人们对领袖的看法虽然已经改观不少,但是视权力主体为道德人的认识没有多大改变,制度建设的重心主要在于防止权力过分集中等方面。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经济领域的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利益有关”,权力主体拥有权力,但也是经济人,任何个人都会追求自己利益的满足,权力主体不会因为自己握有权力而改变经济人的事实。道德如同其他制度一样,只有当它具有某种经济功效时,才能产生、存在和发展。权力主体,是否存在个人利益,是不是认真履行职责,在实现公共利益的同时间接实现个人利益,这种角色使它具有了某种交换价值,公共权力握有者又有着自身利益问题,无论腐败以何种方式表现出来,其实质都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腐败问题的蔓延也说明我国在制度建设上缺乏有效对权力主体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权力又具有扩张性和腐蚀性,缺少制约监督力,必然产生腐败。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尤其是人们对权力主体的认识由道德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化和对权力本质的理解和深化,我国关于廉政方面的改革也由政策性调整向制度创新转换。近年来,我国通过制度化措施加大了对权力主体的监督和制约力度,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首先,建立和健全了从干部录用到离任的几个重要环节的监督制度。如公开推荐与公开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干部选拔录用制度。与此同时,也加强了对各级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如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等,扩大了民主,推进交流和加强监督。其次,通过法制形式严密规范、监督权力主体,特别是行政权力主体的行为。从1989年以来,针对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如何从根本上杜绝权力主体滥用权力,扼断腐败源头。关键是要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一要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机制。对于多数党性修养好权力主体来说,不存在敢不敢腐的问题。但少数党性修养和思想作风不过硬的权力主体领导干部,其行为完全符合“经济人”,用权追求利益最大化。当腐败行为被查处概率过低、预期收益远远超过预期成本时,就可能放手一搏、铤而走险。因此,应切实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坚持有腐必反,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切实提高案件查处率,提高违法成本。
二要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腐败的“总病根”就是“权力过分集中”。过于集中的权力容易使监督权沦为附庸,自身不受或少受监督。解决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关键要做制度化的分权,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防止监督缺位,科学“引导权利限制权力”,推动权利主体监督权力主体,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网络监督等,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格局。
三要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社会上的各种人情风、关系网,递条子等,是诱发不廉洁行为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建立规范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使玩弄程序、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寸步难行,从技术和流程上彻底排除人情风、关系网的影响。坚持规范透明原则,编制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参考文献:
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165,161-166.
②[英]洛克.政府论[M].翟菊农,等,译.商务印书馆,1964:4、95.
③黄任宇.中国大历史[M].三联书店,1997.
④高建,佟德志.中国式民主[M].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
⑤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人民出版社,1994:320.
【关键词】:权力;权力主体;道德;制度化
关于“权力”概念的含义,迄今为止并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社会学认为,权力是指产生某种特定事件的能力或潜力;许多心理学家视权力为人们行动和互相作用中的一个重要的基本动机;还有人认为,权力就是一种与理解的预测行为特别有联系的动机。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阐述其政体理论时,对权力进行了间接分析。他认为,权力不仅是某些人统治另一些人的权利,而且是某种实际的力量:“为政者凭借名位……减少参与通知的团体和人数,增强贫民势力,发生变乱,最后建立了平民政体。” 洛克则把“政治权力”称为“共同体的力量”、“强力”。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权力是一种社会现象、政治现象和历史现象。马克思主义将政治权力的逻辑起点与政治权力的历史起点结合起来,认为控制和缓和阶级冲突导致了政治权力的产生。政治权力一经产生,便具有公共性,并冠以“公共权力”的名义,而任何权力最终都不可能超脱个人归属,掌握一定权力,实施组织管理行为的人便成了权力的主体。
长期以来,按照社会上流行的观念,我国各级公职人员(国家干部)一直被看作有着崇高的理想目标,高尚的道德信念,没有独立的个人利益并富于自我牺牲精神的道德主体。这种观念的哲学基础是一种具有鲜明的道德善恶区分阶级论,同时也得到了来自于伦理中心主义为核心内容的儒家传统文化的滋养。革命战争时期,条件及其艰苦,我们党弘扬一种严格的道德信念并转化为道德自觉成为政治立场,贯穿于整个革命中,为革命成功提供思想政治支持与保障。虽然缺乏对权力和权力主体的认识,道德自律与战争时期人们的文化水平、阶级斗争需要是相适应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进入和平时代,利益冲突成为人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尤其是当被压迫主体变成权力主体,成为社会价值分配的支配者时,人们的观念和认识仍然停留在原来的认识水平。正是这种对权力主体的认定,导致了一直以来对权力主体强调道德自律和思想教育,忽视了制度约束强化。当政治生活暴露出徇私舞弊,滥用权力,贪赃枉法等丑恶现象时,在这种观念支配下,必然把腐败现象原因归结为“资产阶级思想侵蚀”“革命意志力薄弱”等思想原因,解决方式当然是“拨乱反正”纠正错误思想。这样,问题不断出现,不断地开展“思想教育”,通过思想教育坚定某种道德信念,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认识水平,就成为调节权力主体行为的一种必然选择。
事实情况是,单纯地依靠道德自律是不能普遍有效地约束权力主体的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行为的。道德并非不具有约束人内心的功效,只是依赖权力主体内心深处的荣辱感来达到长期的自我约束的目的是难以实现的。首先,使权力主体均成为高尚的、道德自律非常强的人,是非常难实现的任务。其次,权力主体个人受教育程度,文化素质,家庭教育观念背景参差不齐,具体明确的标准,无法对权力主体个人行为分门别类调整。再者,使人道德化,不仅仅是个教育培养的问题,而且是个具有“整体性”问题,一旦有人不遵守道德准则,其行为可能会获得巨大收益,而那些坚持道德的人陷入十分窘迫的境地,这就造成了维持部分人的道德与另一部分人的不道德直接平衡的脆弱性。④
改革开放初期,党在总结“文革”教训时,开始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十分尖锐的指出了这个问题。⑤当时人们对领袖的看法虽然已经改观不少,但是视权力主体为道德人的认识没有多大改变,制度建设的重心主要在于防止权力过分集中等方面。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经济领域的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利益有关”,权力主体拥有权力,但也是经济人,任何个人都会追求自己利益的满足,权力主体不会因为自己握有权力而改变经济人的事实。道德如同其他制度一样,只有当它具有某种经济功效时,才能产生、存在和发展。权力主体,是否存在个人利益,是不是认真履行职责,在实现公共利益的同时间接实现个人利益,这种角色使它具有了某种交换价值,公共权力握有者又有着自身利益问题,无论腐败以何种方式表现出来,其实质都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腐败问题的蔓延也说明我国在制度建设上缺乏有效对权力主体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权力又具有扩张性和腐蚀性,缺少制约监督力,必然产生腐败。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尤其是人们对权力主体的认识由道德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化和对权力本质的理解和深化,我国关于廉政方面的改革也由政策性调整向制度创新转换。近年来,我国通过制度化措施加大了对权力主体的监督和制约力度,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首先,建立和健全了从干部录用到离任的几个重要环节的监督制度。如公开推荐与公开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干部选拔录用制度。与此同时,也加强了对各级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如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等,扩大了民主,推进交流和加强监督。其次,通过法制形式严密规范、监督权力主体,特别是行政权力主体的行为。从1989年以来,针对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如何从根本上杜绝权力主体滥用权力,扼断腐败源头。关键是要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一要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机制。对于多数党性修养好权力主体来说,不存在敢不敢腐的问题。但少数党性修养和思想作风不过硬的权力主体领导干部,其行为完全符合“经济人”,用权追求利益最大化。当腐败行为被查处概率过低、预期收益远远超过预期成本时,就可能放手一搏、铤而走险。因此,应切实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坚持有腐必反,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切实提高案件查处率,提高违法成本。
二要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腐败的“总病根”就是“权力过分集中”。过于集中的权力容易使监督权沦为附庸,自身不受或少受监督。解决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关键要做制度化的分权,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防止监督缺位,科学“引导权利限制权力”,推动权利主体监督权力主体,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网络监督等,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格局。
三要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社会上的各种人情风、关系网,递条子等,是诱发不廉洁行为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建立规范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使玩弄程序、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寸步难行,从技术和流程上彻底排除人情风、关系网的影响。坚持规范透明原则,编制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参考文献:
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165,161-166.
②[英]洛克.政府论[M].翟菊农,等,译.商务印书馆,1964:4、95.
③黄任宇.中国大历史[M].三联书店,1997.
④高建,佟德志.中国式民主[M].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
⑤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人民出版社,199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