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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共享经济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本文首先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和发展模式,在此基础上重点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策略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共享经济;互联网金融;發展策略
共享经济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其与传统经济之间具有显著的不同,其本质是对社会上的闲散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可以让人们更加公平的享有社会资源。共享经济近几年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不仅对传统金融产生了一定影响,同时也不断催生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因此在共享经济发展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如何实现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们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内涵分析
从狭义角度进行分析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企业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绕开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中介来对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价,并基于评价结果为客户提供低门槛金融服务的一种业务模式,即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行业开展金融服务。从广义角度进行分析互联网金融除了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行业开展金融服务外,还应该包括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基于互联网技术思维开展全新的金融服务。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
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如下四种发展模式。一是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主要是指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于银行和商户之外的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交易支付平台的一种模式。第三方支付直接建立了付款方和收款方之间的联系,并通过支付平台提供资金划转、清算以及安全技术保障服务。随着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发展迅速。二是P2P网络信贷P2P网络信贷是基于网络信贷平台建立资金提供方和资金需求方之间的联系,借助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对交易双方进行信用评估,在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条件下促成借贷,并从中收取手续费作为收益的发展模式。三是互联网货币基金。互联网货币基金借助互联网平台在没有商业银行介入的情况下实现投资客户与第三方理财机构之间的无缝对接,同时基于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投资者可以基于自己的需求和偏好购买基金产品[1]。四是众筹融资。众筹融资是指将存在融资需求的项目投放在互联网平台上,采用网络众筹的方式实现项目的融资,是融资方式的创新。创业阶段的企业或个人往往资金不足,此时便可以将自己认为能够在未来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投放在传播速度快且辐射面广的互联网平台上。平台会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投资人也会评估项目的投资价值,在通过审核后,项目便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融资,支持项目后续的运作。
二、共享经济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共享经济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外部经济环境产生了新的变化,进而导致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商业运作模式监管不到位,金融机构征信体系不完善
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一种新型的金融发展模式,其对于金融行业的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这几年随着我国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以及人们金融观念的不断进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整体来说,互联网金融在我国依然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人们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认知也还不够深入,国家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尚未形成系统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具体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虽然我国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引导和约束,但是整体来说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明显滞后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导致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二是互联网金融完全不同于传统的金融模式,其具有新的特点和风险[2]。但是国家相关部门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过程中依然采用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容易导致在互联网金融监管过程中出现重复监管以及监管空白等问题,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系统完善的征信体系对于互联网金融健康稳定发展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心主要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征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潜在的风险隐患。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
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的范畴,因此其具有传统金融的所有特点和风险,同时互联网金融又具有显著的互联网特征,因此其同时具有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新的金融特点和风险。如果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对于风险防控没有引起充分的重视,将有可能引发重金融大风险。以P2P网络信贷平台发展为例进行分析,前几年P2P网络信贷平台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P2PP网络信贷平台数量以及资金规模呈现逐年快速发展趋势。但是在其快速发展过程中没有加强风险防控,进而导致P2P网络信贷平台出现集中暴雷以及跑路等现象,对投资者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对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也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目前我国相关部门以及互联网金融机构均已经充分意识到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缺乏经验以及考虑到资金投入等问题,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尚未形成系统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
三、共享经济时代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优化策略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机制,构建系统的征信服务体系
近些年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对我国金融行业以及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所遭遇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风险也在不断累积,这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埋下了重大的风险隐患。因此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健康有序发展,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充分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并基于我国具体国情进行针对性借鉴。同时我国相关部门要加强法制观念,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3]。二是开展互联网金融常态化监管,要严格互联网金融准入以及退出制度,避免一些资质较低的机构进入到互联网金融领域。同时要加强互联网金融平台相关信息的及时真实披露,让互联网金融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更好开展金融投资决策,同时加强公众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三是整合监管主体,在国家相关金融部门的主导下对各监管主体进行整合,有效避免产生重复监管以及监管空白的问题。特别是对于那些责任不明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在监管过程中要进行责任分配,有效确保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能够实现全覆盖。 同时要加强我国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将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人征信纳入征信体系建设的范畴,这部分客户群体规模大,但是征信资料较少。将这部分客户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有效缓解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业务风险。二是建立公共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目前我国征信体系主要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体,但是其不对外开放。在共享经济背景下为了更好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应该积极鼓励各种公共社會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为互联网金融机构业务的开展提供免费的征信资源。三是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征信进行整合共享,各家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均积累了大量的信用资源,但是彼此之间共享性较差。通过开展资源整合共享可以更好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
在共享经济背景下互联网金融业务在开展过程中将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存在一些新的风险,因此必须要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首先应该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加强对共享经济以及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的教育普及,让互联网金融活动参与者不断提升自身风险防范能力。其次充分发挥先进网络信息技术在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中的标作用,建立系统完善的风险防控技术体系,有效抵制黑客入侵以及病毒传播等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互联网金融机构自身在运营发展过程中,也应该充分利用各种先进的信息技术来提高平台运营效率和运营质量,保障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安全平稳运行。除此之外还应该建立良好的风险预警机制,针对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进而采取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最大程度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互联网金融风险损失。
四、结束语
共享经济时代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金融行业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互联网金融中存在的风险也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因此要想更好发挥互联网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应该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林莉芳.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风险形成机理及应对策略[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8,12(8):102-104.
[2]樊桂岭,笪凤媛.共享经济时代互联网金融新商业模式探析[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7,22(3):222-225..
[3]陈红慧,陈嘉瑜“. 互联网+”共享经济时代零售企业商业模式研究[J].知识经济,2017,13(22):166-169.
关键词:共享经济;互联网金融;發展策略
共享经济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其与传统经济之间具有显著的不同,其本质是对社会上的闲散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可以让人们更加公平的享有社会资源。共享经济近几年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不仅对传统金融产生了一定影响,同时也不断催生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因此在共享经济发展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如何实现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们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内涵分析
从狭义角度进行分析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企业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绕开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中介来对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价,并基于评价结果为客户提供低门槛金融服务的一种业务模式,即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行业开展金融服务。从广义角度进行分析互联网金融除了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行业开展金融服务外,还应该包括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基于互联网技术思维开展全新的金融服务。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
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如下四种发展模式。一是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主要是指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于银行和商户之外的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交易支付平台的一种模式。第三方支付直接建立了付款方和收款方之间的联系,并通过支付平台提供资金划转、清算以及安全技术保障服务。随着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发展迅速。二是P2P网络信贷P2P网络信贷是基于网络信贷平台建立资金提供方和资金需求方之间的联系,借助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对交易双方进行信用评估,在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条件下促成借贷,并从中收取手续费作为收益的发展模式。三是互联网货币基金。互联网货币基金借助互联网平台在没有商业银行介入的情况下实现投资客户与第三方理财机构之间的无缝对接,同时基于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投资者可以基于自己的需求和偏好购买基金产品[1]。四是众筹融资。众筹融资是指将存在融资需求的项目投放在互联网平台上,采用网络众筹的方式实现项目的融资,是融资方式的创新。创业阶段的企业或个人往往资金不足,此时便可以将自己认为能够在未来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投放在传播速度快且辐射面广的互联网平台上。平台会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投资人也会评估项目的投资价值,在通过审核后,项目便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融资,支持项目后续的运作。
二、共享经济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共享经济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外部经济环境产生了新的变化,进而导致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商业运作模式监管不到位,金融机构征信体系不完善
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一种新型的金融发展模式,其对于金融行业的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这几年随着我国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以及人们金融观念的不断进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整体来说,互联网金融在我国依然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人们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认知也还不够深入,国家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尚未形成系统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具体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虽然我国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引导和约束,但是整体来说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明显滞后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导致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二是互联网金融完全不同于传统的金融模式,其具有新的特点和风险[2]。但是国家相关部门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过程中依然采用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容易导致在互联网金融监管过程中出现重复监管以及监管空白等问题,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系统完善的征信体系对于互联网金融健康稳定发展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心主要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征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潜在的风险隐患。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
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的范畴,因此其具有传统金融的所有特点和风险,同时互联网金融又具有显著的互联网特征,因此其同时具有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新的金融特点和风险。如果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对于风险防控没有引起充分的重视,将有可能引发重金融大风险。以P2P网络信贷平台发展为例进行分析,前几年P2P网络信贷平台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P2PP网络信贷平台数量以及资金规模呈现逐年快速发展趋势。但是在其快速发展过程中没有加强风险防控,进而导致P2P网络信贷平台出现集中暴雷以及跑路等现象,对投资者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对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也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目前我国相关部门以及互联网金融机构均已经充分意识到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缺乏经验以及考虑到资金投入等问题,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尚未形成系统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
三、共享经济时代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优化策略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机制,构建系统的征信服务体系
近些年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对我国金融行业以及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所遭遇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风险也在不断累积,这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埋下了重大的风险隐患。因此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健康有序发展,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充分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并基于我国具体国情进行针对性借鉴。同时我国相关部门要加强法制观念,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3]。二是开展互联网金融常态化监管,要严格互联网金融准入以及退出制度,避免一些资质较低的机构进入到互联网金融领域。同时要加强互联网金融平台相关信息的及时真实披露,让互联网金融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更好开展金融投资决策,同时加强公众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三是整合监管主体,在国家相关金融部门的主导下对各监管主体进行整合,有效避免产生重复监管以及监管空白的问题。特别是对于那些责任不明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在监管过程中要进行责任分配,有效确保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能够实现全覆盖。 同时要加强我国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将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人征信纳入征信体系建设的范畴,这部分客户群体规模大,但是征信资料较少。将这部分客户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有效缓解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业务风险。二是建立公共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目前我国征信体系主要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体,但是其不对外开放。在共享经济背景下为了更好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应该积极鼓励各种公共社會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为互联网金融机构业务的开展提供免费的征信资源。三是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征信进行整合共享,各家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均积累了大量的信用资源,但是彼此之间共享性较差。通过开展资源整合共享可以更好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
在共享经济背景下互联网金融业务在开展过程中将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存在一些新的风险,因此必须要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首先应该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加强对共享经济以及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的教育普及,让互联网金融活动参与者不断提升自身风险防范能力。其次充分发挥先进网络信息技术在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中的标作用,建立系统完善的风险防控技术体系,有效抵制黑客入侵以及病毒传播等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互联网金融机构自身在运营发展过程中,也应该充分利用各种先进的信息技术来提高平台运营效率和运营质量,保障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安全平稳运行。除此之外还应该建立良好的风险预警机制,针对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进而采取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最大程度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互联网金融风险损失。
四、结束语
共享经济时代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金融行业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互联网金融中存在的风险也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因此要想更好发挥互联网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应该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林莉芳.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风险形成机理及应对策略[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8,12(8):102-104.
[2]樊桂岭,笪凤媛.共享经济时代互联网金融新商业模式探析[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7,22(3):222-225..
[3]陈红慧,陈嘉瑜“. 互联网+”共享经济时代零售企业商业模式研究[J].知识经济,2017,13(22):16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