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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5日上午,哈佛大学东亚系与比较文学系教授、国际知名学者王德威教授,应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写作中心的邀请,在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堂做了“如何讲述中国:大陆与海外的不同视角”的演讲,与会的一些中国学者和作家之后对王德威教授做了回应和对话。演讲由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写作中心执行主任张清华和北京大学陈晓明教授主持。
王先生演讲的主题是“叙述中国”(narrating China),认为在中国叙事文学是最重要的表征,有历史有传承,“小说”这一表达形式并不亚于政治、历史等“大说”,且在很多时候弥补了历史的黑洞,也是日常生活很重要的一个面向。他从“中国文学”论到“华文文学”再到他所提出的“华语语系文学”,认为“华语语系文学”这一概念,可以挑战现如今的“大陆”和“海外”的地理概念及其意义,进而可以看到一个“众声喧‘华’”的华语世界,也就在政治、地理之外形成了一个更广义的华人社群。
在演讲中,王先生以对比大陆文学与台湾文学以及海外文学的方式,让我们关注那些被大陆所(有意或无意)遗忘的作家及其所发出的声音。这些作品既让我们看到了更多的叙事可能,也能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力量所在,更让我们通过小说和文学的形式看到了一个个想象中的中国。
王德威先生不愧为大家,演讲极其精彩,他口若悬河,视野开阔,对文学文本之解读,深刻而富有见地,思想火花不时给人以启迪。
演讲之后,与会的北京大学陈晓明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张柠教授、李怡教授、梁振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程光炜教授,沈阳师范大学特聘教授贺绍俊先生,著名作家邱华栋、李洱等和我本人都做了回应。
我以为,王先生的精彩演讲实际上是描绘了世界文学以及比较文学版图上的中国文学,给我们很多启迪,也使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思考“叙述中国”所带来的问题。我们是否可以沿着这一思路继续思考如下的问题,第一:何谓“中国”;第二:“谁”在叙述,又如何叙述。
我的观点是,当我们叙述“中国”(narrating China)时,这个“中国”不仅有大陆与台港澳之分,也不仅有中国大陆与海外之分,还有大陆“之内”(乃至大陆“之外”)所不能被忽视的一大群体,即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及其所叙述的中国。缺失了中国少数民族作家的声音,缺乏中国少数民族作家笔下的中国,我们现在所讨论的“中国”就可能是不完整的。
我当然知道,王先生所说的“华语语系文学”主要是指以当代华语(即汉语)进行创作的文学,但我想指出的是,当我们来谈论“叙述中国”这样的话题时,也就是说,我们主要看中的应该是与“中国”有关的内容,比如大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世界等的内容,小到人物、场景、世俗等等,凡与中国有关者,都应包含在内。如此一来,用“何种”“语言”创作或者说“叙述”,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我的意思是,一旦进入“如何叙述”的话题,我们是可以也应该超越语言所带给我们的藩篱。
而且,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我们要特别关注一个现象,即用两种乃至两种以上语言进行创作的作家,包括那些本人虽然不懂外文但其作品被翻译成外国语言的作家。如何在学科与学理上给予他们一定的地位,值得我们深思。
比如,我们都知道,写出《尘埃落定》的作家阿来,是一位用汉语进行写作的藏族作家,当我们讨论叙事中国时,从理论上讲,肯定会把他包括在内。如果是这样,那对于那些用藏语进行创作的作家,他们同样写的是中国,难道我们要把他们排除在外?
这里面会涉及两大问题,第一事关“政治正确”。中国是多民族、多语种的国度,谈论中国似不能以“语言”来划分或者做度量衡。如果一个藏族作家用汉语进行的创作就属于“中国叙事”或者被纳入到“中国叙事”之中,而另外一个藏族作家用藏语进行创作,其作品就被排除在“中国叙事”外,那这对同为藏族作家的藏语作家是不公平的,也可能被认为是汉语殖民的典型特征。
如果真要进行这样的研究,那么我们所讨论的“中国”,更准确或者更学术化的表述,就只能算是“华语(汉语)文学”笔下的中国。无疑,正如前文所说,这样的中国可能很难说是完整的。
当然,真要是这样来划分,也并无不可,正如我们只讨论小说,而不讨论诗歌、戏剧是一样的。但它同样会带来另外一个问题,也是我们所必需要面对的,即如果以语言为界限,那么,在学理与学科上如何处理使用两种乃至多种语言进行创作的作家?比如高行健用法语创作、哈金用英文创作等,还有像李翊云、严歌苓、裘小龙等一批双语作家。如果仅用语言来划分,那么,就会出现将作家一分为二甚至一分为三的现象,即只考虑其用华语(汉语)所创作的作品,而忽略与无视其用外文创作的作品(这与将中国少数民族作家使用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所创作的作品排除在外同理),这样无疑会把批评家和文学史家置于一种尴尬的境地。因为很难想象,当我们进行文学批评的时候或者书写文学史的时候,会将同一个作家使用不同语言进行创作的作品分裂开来加以论述,或者仅只论述其中一种语言的作品而无视其他语言的作品。无论从哪个方面或者什么样的理由来看,这样的做法在学理上和学科上似乎都难以自圆其说。
因此,我的观点是:讨论“讲述中国”的话题,除非是有所限定(比如仅只探讨华语即汉语笔下的中国),否则只要作品与中国有关,除了要包括中国大陆、台港澳及海外华语(汉语)作家外,也不能忘记中国少数民族作家(无论他们用什么语言——比如维语、藏语等——进行创作),同时也应该涵盖那些移居海外(的华裔)并且用外文——比如英语、法语、西班牙语等——进行创作者,这样就可以使我们得到一个更加全面的有关“中国”的“叙事”。
也许有人会质疑这样的界定过于宽泛,也太过复杂,有可能会令人无所适从,但我们必须承认,只要我们是在讨论中国(中国何尝不复杂?中国的话题何尝不宽泛?),那么,这样“宽泛的定义”就可能是必须的,在学理和学科上也是必要的。
王先生演讲的主题是“叙述中国”(narrating China),认为在中国叙事文学是最重要的表征,有历史有传承,“小说”这一表达形式并不亚于政治、历史等“大说”,且在很多时候弥补了历史的黑洞,也是日常生活很重要的一个面向。他从“中国文学”论到“华文文学”再到他所提出的“华语语系文学”,认为“华语语系文学”这一概念,可以挑战现如今的“大陆”和“海外”的地理概念及其意义,进而可以看到一个“众声喧‘华’”的华语世界,也就在政治、地理之外形成了一个更广义的华人社群。
在演讲中,王先生以对比大陆文学与台湾文学以及海外文学的方式,让我们关注那些被大陆所(有意或无意)遗忘的作家及其所发出的声音。这些作品既让我们看到了更多的叙事可能,也能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力量所在,更让我们通过小说和文学的形式看到了一个个想象中的中国。
王德威先生不愧为大家,演讲极其精彩,他口若悬河,视野开阔,对文学文本之解读,深刻而富有见地,思想火花不时给人以启迪。
演讲之后,与会的北京大学陈晓明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张柠教授、李怡教授、梁振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程光炜教授,沈阳师范大学特聘教授贺绍俊先生,著名作家邱华栋、李洱等和我本人都做了回应。
我以为,王先生的精彩演讲实际上是描绘了世界文学以及比较文学版图上的中国文学,给我们很多启迪,也使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思考“叙述中国”所带来的问题。我们是否可以沿着这一思路继续思考如下的问题,第一:何谓“中国”;第二:“谁”在叙述,又如何叙述。
我的观点是,当我们叙述“中国”(narrating China)时,这个“中国”不仅有大陆与台港澳之分,也不仅有中国大陆与海外之分,还有大陆“之内”(乃至大陆“之外”)所不能被忽视的一大群体,即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及其所叙述的中国。缺失了中国少数民族作家的声音,缺乏中国少数民族作家笔下的中国,我们现在所讨论的“中国”就可能是不完整的。
我当然知道,王先生所说的“华语语系文学”主要是指以当代华语(即汉语)进行创作的文学,但我想指出的是,当我们来谈论“叙述中国”这样的话题时,也就是说,我们主要看中的应该是与“中国”有关的内容,比如大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世界等的内容,小到人物、场景、世俗等等,凡与中国有关者,都应包含在内。如此一来,用“何种”“语言”创作或者说“叙述”,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我的意思是,一旦进入“如何叙述”的话题,我们是可以也应该超越语言所带给我们的藩篱。
而且,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我们要特别关注一个现象,即用两种乃至两种以上语言进行创作的作家,包括那些本人虽然不懂外文但其作品被翻译成外国语言的作家。如何在学科与学理上给予他们一定的地位,值得我们深思。
比如,我们都知道,写出《尘埃落定》的作家阿来,是一位用汉语进行写作的藏族作家,当我们讨论叙事中国时,从理论上讲,肯定会把他包括在内。如果是这样,那对于那些用藏语进行创作的作家,他们同样写的是中国,难道我们要把他们排除在外?
这里面会涉及两大问题,第一事关“政治正确”。中国是多民族、多语种的国度,谈论中国似不能以“语言”来划分或者做度量衡。如果一个藏族作家用汉语进行的创作就属于“中国叙事”或者被纳入到“中国叙事”之中,而另外一个藏族作家用藏语进行创作,其作品就被排除在“中国叙事”外,那这对同为藏族作家的藏语作家是不公平的,也可能被认为是汉语殖民的典型特征。
如果真要进行这样的研究,那么我们所讨论的“中国”,更准确或者更学术化的表述,就只能算是“华语(汉语)文学”笔下的中国。无疑,正如前文所说,这样的中国可能很难说是完整的。
当然,真要是这样来划分,也并无不可,正如我们只讨论小说,而不讨论诗歌、戏剧是一样的。但它同样会带来另外一个问题,也是我们所必需要面对的,即如果以语言为界限,那么,在学理与学科上如何处理使用两种乃至多种语言进行创作的作家?比如高行健用法语创作、哈金用英文创作等,还有像李翊云、严歌苓、裘小龙等一批双语作家。如果仅用语言来划分,那么,就会出现将作家一分为二甚至一分为三的现象,即只考虑其用华语(汉语)所创作的作品,而忽略与无视其用外文创作的作品(这与将中国少数民族作家使用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所创作的作品排除在外同理),这样无疑会把批评家和文学史家置于一种尴尬的境地。因为很难想象,当我们进行文学批评的时候或者书写文学史的时候,会将同一个作家使用不同语言进行创作的作品分裂开来加以论述,或者仅只论述其中一种语言的作品而无视其他语言的作品。无论从哪个方面或者什么样的理由来看,这样的做法在学理上和学科上似乎都难以自圆其说。
因此,我的观点是:讨论“讲述中国”的话题,除非是有所限定(比如仅只探讨华语即汉语笔下的中国),否则只要作品与中国有关,除了要包括中国大陆、台港澳及海外华语(汉语)作家外,也不能忘记中国少数民族作家(无论他们用什么语言——比如维语、藏语等——进行创作),同时也应该涵盖那些移居海外(的华裔)并且用外文——比如英语、法语、西班牙语等——进行创作者,这样就可以使我们得到一个更加全面的有关“中国”的“叙事”。
也许有人会质疑这样的界定过于宽泛,也太过复杂,有可能会令人无所适从,但我们必须承认,只要我们是在讨论中国(中国何尝不复杂?中国的话题何尝不宽泛?),那么,这样“宽泛的定义”就可能是必须的,在学理和学科上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