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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办发[2013]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认真抓好我市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和管理,加大对各部门运用系统情况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发挥系统在规范行为、提高效率、公开操作和强化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特印发《宁波市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运用考核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