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并且始终维持着高水平的教育质量,与其完善的评估体系有着密切关系。分析美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机制,借鉴其经验,对于保障我国当前研究生教育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美国 研究生教育体系 评估机制
一、美国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在美国,研究生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学术硕士研究生,另一类是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般需要完成30~60学分的课程,对应全日制学习1~2年。有的硕士研究生只进行一年的课程学习就可以毕业。
硕士学位分为论文型和非论文型。非论文型硕士需要修更多的课程来取代研究和论文。专业硕士学位涉及比较专门的最终硕士学位,通常没有对应的博士学位,如教育硕士。
博士研究生主要是进行学术训练,通常为学院和大学培养人才。博士生研究开始后通常有一位教授作为指导教师,也有多位教授共同指导的。博士研究通常要3~5年才能完成。如果从本科毕业开始算的话,要获得博士学位需要5~8年的时间,不同的专业会有所不同。
大部分美国的大学都有研究生院,重大事项一般由研究生理事会决定。
研究生院的核心作用就是:(1)为导师和研究生提供服务;(2)制定相关政策,保证公平的标准;(3)组织评估,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美国研究生教育的评估机制
1.评估机构的产生
1938年,美国增地大学协会和州立大学联合成立了第一个高等学校质量检查组织——联合评估委员会,后来美国大学协会也加入了该组织。1949年,联合评估委员会发展成为国家评估委员会(NCA),成为美国第一个制订和发展评估组织标准和认证程序的国家性组织。为了更好地促进规范评估工作,1975年,NCA与美国联邦地区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FRACHE)合并成为高等学校评估委员会。1993年8月,美国又成立了专业和职业评估组织协会(ASPA),以发展专业和职业评估。1993年12月31日,COPA解散。1994年1月1日,成立了高等学校评估机构认证委员会(CORPA),继续履行COPA以前管理的评估机构认证工作。1994年1月26日,由全美八个地区评估组织和七个高等教育协会的领导组成的高等教育评估国家政策理事会(NPB)开会讨论美国的高等教育评估的发展,提出了建立一个新的国家组织——高等教育认证理事会(CHEA),以检查和协调评估工作。
1996年7月,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委员会的理事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开始设立机构和雇佣职员,同时还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委员会的创立是美国半个多世纪的大学质量评估历史上的里程碑。至此,美国大学的质量评估制度达到了一个相当完善和先进的程碑。
2.评估目的及意义
美国研究生院的调查和评估,不仅可直接为学生及其父母选择研究生院,提供有关比较优劣的参考,如职业成功排名、就业后起点工资平均数、获学位率、学费、入学考试均分、入学率等,而且评估结果可展示出各院校的综合实力和各方面的地位,如声望调查排名、师资排名、学术成果等。
3.评估途径和方法
美国研究生院的调查和评估一般有三条途径:(1)利用“声誉”来测评质量水平,一般通过对评定者、校友及同行专家的调查来进行;(2)利用客观指标来测评,如教师的科研成果、学生的挑选等,客观指标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即:教师、学生、院校/系;(3)确定与质量水平相关的变量根据“声誉”或某些客观指标,测评出“数量相关因子”,即那些与质量水平有关的因子。
美国研究生院调查和评估每年冬季举行一次,通常在第二年的三月份,学科刊出最好的研究生院排名榜。研究生院的调查和评估是按学科分别进行的每年略有不同,一般均有商学院、法学院、工学院和医学院四大类,另外还选择性地评估文科、理科、卫生或艺术类等院校。
4.评估指标
从美国研究生院的评估指标体系看,在诸多评估指标中,单位规模的大小是诸多指标中作用最大的因子。另一个重要的因子是经费,也就是说物质资源的多少,政府经费基本是按在校生数平均分配的,因此,各院校经费的差别主要体现在政府拨款以外的收入。还有一个重要因子就是图书馆藏书量的多少,图书馆的水平向来是高校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另外,学术成果也是评估中用得较多的指标之一。此外,还有学生的培养成果和效益,诸如,授予学位数、学生毕业后就业安置情况等指标。
三、中美研究生教育评估的差异及对我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的启示
1.在美国,开展研究生教育评估的机构是多样化的,多为非官方性质的组织和团体。评估活动一般是按照一定的周期开展的,COPA下属的评估机构对专业的合格评估有严格的时间间隔,一般为三年或六年要重新评估;对培养研究生学科点的质量检查一般为每五到十年一次;对学校的评估则是以十年作为合格有效期,十年后要重新进行评估。但是水平评估则无固定的时间间隔,像ACE和NRC组织的博士学科点评估并没有周期性。
我国在进行研究生教育评估时可借鉴美国的经验,建立健全评估法规,使评估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建立评估机构的资格认可制度,扩大评估机构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评估体系,动员社会力量,使政府评估和社会评估发挥各自的优势,产生互补效应,从而拓宽评估广度,加深评估深度。因此应当打破垄断,让社会评估机构、学术团体和新闻媒介参与研究生教育评估,这些机构可从不同侧面和不同角度来评估研究生教育。
2.美国的研究生教育评估较注重办学效益的评估,既满足政府和社会的要求,也客观地表明高校的办学效能。在评估结果的发布方面,他们通过媒体让社会及时地了解各校的研究生教育情况,满足纳税人的知情权。相比之下,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评估往往不能充分反映高校的办学效益,而且评估结果的公布范围十分有限,“局外人”难以了解评估的情况。随着教育逐步走进市场,在今后的研究生教育评估中,除了应建立更为科学、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更应建立起强有力的激励机制,将评估结果在更广的范围内发布,满足企业、团体和个人的知情权、选择权,让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调节资金流向和学生流向,使研究生教育在竞争中走向成熟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朱晓东.中美研究生院评估制度的分析和比较[J].比较教育研究,1997,(4).
[2]李延成.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制度:一种高等教育管理与质量保障模式[J].高等教育研究,1998,(6).
[3]郭燕,李卫红.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制度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
[4]湛启标.中美研究生教育评估与比较研究[J].比较教育研究,2001,(2).
[5]周玉清,沈红,毕业栋.美国研究生教育评估及带给我们的启示[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2,(4).
[6]张建党,马立武.美国高等教育评估体制探析[J].云南教育,2003,(30).
[7]潘武玲.美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价制度及启示[J].教师教育研究,2004,(2).
[8]熊耕.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制度的起源及其形成动力分析[J].外国教育研究,2004,(6).
【关键词】美国 研究生教育体系 评估机制
一、美国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在美国,研究生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学术硕士研究生,另一类是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般需要完成30~60学分的课程,对应全日制学习1~2年。有的硕士研究生只进行一年的课程学习就可以毕业。
硕士学位分为论文型和非论文型。非论文型硕士需要修更多的课程来取代研究和论文。专业硕士学位涉及比较专门的最终硕士学位,通常没有对应的博士学位,如教育硕士。
博士研究生主要是进行学术训练,通常为学院和大学培养人才。博士生研究开始后通常有一位教授作为指导教师,也有多位教授共同指导的。博士研究通常要3~5年才能完成。如果从本科毕业开始算的话,要获得博士学位需要5~8年的时间,不同的专业会有所不同。
大部分美国的大学都有研究生院,重大事项一般由研究生理事会决定。
研究生院的核心作用就是:(1)为导师和研究生提供服务;(2)制定相关政策,保证公平的标准;(3)组织评估,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美国研究生教育的评估机制
1.评估机构的产生
1938年,美国增地大学协会和州立大学联合成立了第一个高等学校质量检查组织——联合评估委员会,后来美国大学协会也加入了该组织。1949年,联合评估委员会发展成为国家评估委员会(NCA),成为美国第一个制订和发展评估组织标准和认证程序的国家性组织。为了更好地促进规范评估工作,1975年,NCA与美国联邦地区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FRACHE)合并成为高等学校评估委员会。1993年8月,美国又成立了专业和职业评估组织协会(ASPA),以发展专业和职业评估。1993年12月31日,COPA解散。1994年1月1日,成立了高等学校评估机构认证委员会(CORPA),继续履行COPA以前管理的评估机构认证工作。1994年1月26日,由全美八个地区评估组织和七个高等教育协会的领导组成的高等教育评估国家政策理事会(NPB)开会讨论美国的高等教育评估的发展,提出了建立一个新的国家组织——高等教育认证理事会(CHEA),以检查和协调评估工作。
1996年7月,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委员会的理事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开始设立机构和雇佣职员,同时还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委员会的创立是美国半个多世纪的大学质量评估历史上的里程碑。至此,美国大学的质量评估制度达到了一个相当完善和先进的程碑。
2.评估目的及意义
美国研究生院的调查和评估,不仅可直接为学生及其父母选择研究生院,提供有关比较优劣的参考,如职业成功排名、就业后起点工资平均数、获学位率、学费、入学考试均分、入学率等,而且评估结果可展示出各院校的综合实力和各方面的地位,如声望调查排名、师资排名、学术成果等。
3.评估途径和方法
美国研究生院的调查和评估一般有三条途径:(1)利用“声誉”来测评质量水平,一般通过对评定者、校友及同行专家的调查来进行;(2)利用客观指标来测评,如教师的科研成果、学生的挑选等,客观指标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即:教师、学生、院校/系;(3)确定与质量水平相关的变量根据“声誉”或某些客观指标,测评出“数量相关因子”,即那些与质量水平有关的因子。
美国研究生院调查和评估每年冬季举行一次,通常在第二年的三月份,学科刊出最好的研究生院排名榜。研究生院的调查和评估是按学科分别进行的每年略有不同,一般均有商学院、法学院、工学院和医学院四大类,另外还选择性地评估文科、理科、卫生或艺术类等院校。
4.评估指标
从美国研究生院的评估指标体系看,在诸多评估指标中,单位规模的大小是诸多指标中作用最大的因子。另一个重要的因子是经费,也就是说物质资源的多少,政府经费基本是按在校生数平均分配的,因此,各院校经费的差别主要体现在政府拨款以外的收入。还有一个重要因子就是图书馆藏书量的多少,图书馆的水平向来是高校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另外,学术成果也是评估中用得较多的指标之一。此外,还有学生的培养成果和效益,诸如,授予学位数、学生毕业后就业安置情况等指标。
三、中美研究生教育评估的差异及对我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的启示
1.在美国,开展研究生教育评估的机构是多样化的,多为非官方性质的组织和团体。评估活动一般是按照一定的周期开展的,COPA下属的评估机构对专业的合格评估有严格的时间间隔,一般为三年或六年要重新评估;对培养研究生学科点的质量检查一般为每五到十年一次;对学校的评估则是以十年作为合格有效期,十年后要重新进行评估。但是水平评估则无固定的时间间隔,像ACE和NRC组织的博士学科点评估并没有周期性。
我国在进行研究生教育评估时可借鉴美国的经验,建立健全评估法规,使评估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建立评估机构的资格认可制度,扩大评估机构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评估体系,动员社会力量,使政府评估和社会评估发挥各自的优势,产生互补效应,从而拓宽评估广度,加深评估深度。因此应当打破垄断,让社会评估机构、学术团体和新闻媒介参与研究生教育评估,这些机构可从不同侧面和不同角度来评估研究生教育。
2.美国的研究生教育评估较注重办学效益的评估,既满足政府和社会的要求,也客观地表明高校的办学效能。在评估结果的发布方面,他们通过媒体让社会及时地了解各校的研究生教育情况,满足纳税人的知情权。相比之下,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评估往往不能充分反映高校的办学效益,而且评估结果的公布范围十分有限,“局外人”难以了解评估的情况。随着教育逐步走进市场,在今后的研究生教育评估中,除了应建立更为科学、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更应建立起强有力的激励机制,将评估结果在更广的范围内发布,满足企业、团体和个人的知情权、选择权,让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调节资金流向和学生流向,使研究生教育在竞争中走向成熟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朱晓东.中美研究生院评估制度的分析和比较[J].比较教育研究,1997,(4).
[2]李延成.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制度:一种高等教育管理与质量保障模式[J].高等教育研究,1998,(6).
[3]郭燕,李卫红.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制度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
[4]湛启标.中美研究生教育评估与比较研究[J].比较教育研究,2001,(2).
[5]周玉清,沈红,毕业栋.美国研究生教育评估及带给我们的启示[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2,(4).
[6]张建党,马立武.美国高等教育评估体制探析[J].云南教育,2003,(30).
[7]潘武玲.美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价制度及启示[J].教师教育研究,2004,(2).
[8]熊耕.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制度的起源及其形成动力分析[J].外国教育研究,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