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早婚现象看光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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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很多人相信,光棍问题产生的最重要要因是贫困。因此,脱贫致富是解决光棍问题的有效措施。但近年来在一些地区死灰复燃的早婚现象,却向我们展示了脱贫致富在解决光棍问题上的作用有其局限性。光棍问题的解决,不可纯粹寄希望于经济的发展,非物质因素在解决光棍问题方面也应当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早婚;光棍;脱贫致富;非物质因素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1-0282-03
  作者简介:郑坤(1980-),男,湖北房县人,民商法硕士,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旅游与管理系讲师;万雅琴(1979-),女,湖北洪湖人,民商法硕士,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思政课讲师。
  一、死灰复燃的早婚现象
  近年来,早婚现象在部分农村地区死灰复燃。与社会公众的推测相反,这些早婚流行的地区很多并不是贫困地区,而是相对比较富裕的地区。以云南红河州金平县为例,该县因早婚现象严重被媒体称为“早婚县”。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在这个远近闻名的“早婚县”,早婚现象最严重的并不是人们通常想象的贫困村庄,反而都是相对富裕的村寨。者米乡小翁寨村,是金平县早婚现象最严重的村寨之一,“寨子里的村民们介绍称,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每家都有大片的香蕉林和橡树林,好的家庭每年收入十几万元,中等收入的家庭也会有五六万的进账”。当被问及早婚的原因时,村民们的回答惊人地相似:“姑娘就那么多,结婚晚了,好姑娘都被别人挑走了。”[1]早婚的社会危害众所周知,但金平县的例子中,我们无法将这种现象归咎于农民的贫困,事实上对于农村家庭来说,“每年几万到十几万元”的家庭收入,不仅在云南省这样的西南边陲省份属于“高收入”,即便是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依然处于中上游水平。很显然,在金平县的例子中,贫困并不是早婚的原因,这与人们通常关于早婚的看法大相径庭。
  村民们朴实的语言其实已经道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在失婚人口男多女少的大背景下,既然“好姑娘就那么多”,那么按照“先到先得”的逻辑,“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自然就成了村民们的普遍共识,因此在当地小环境中,只要父母的经济条件允许,让儿子尽早结婚自然就成了避免其将来沦为光棍的最合理选择。可以说,这种早婚现象,只是普通百姓在用他们自己所能采取的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来应对光棍危机。早婚现象与光棍问题的这一有悖于通常认知的奇异结合,提醒我们注意,早婚可以生长在经济条件相对富足而非贫困的土壤上。而早婚的理由竟然是为了避免将来沦为光棍,这说明未必只有贫困者才会成为光棍,在某种条件下,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人,也有沦为光棍的危险。因此,有必要对目前受到学者与社会各界广泛认同的“脱贫致富去光棍论”加以检讨。
  二、对脱贫致富去光棍论的评价
  (一)脱贫致富去光棍論的理论基础
  脱贫致富去光棍论的理论基础是择偶梯度理论。传统中国社会在婚配问题上,向来讲究“门当户对”和“男高女低”。男性总是倾向于找社会经济地位比自己低的女性做配偶,而女性总是倾向于找社会经济地位比自己高的男性做配偶,因而形成择偶梯度。《围城》中,钱钟书先生借方老爷之口所说的“娶妻一定要找不如吾家,嫁女一定要找胜似吾家”,便是对择偶梯度通俗而恰当的描述。当代百姓则用所谓的“A男配B女,B男配C女”来形象地描述择偶梯度。也就是依据财产状况、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乃至相貌、身高等各种要素,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来对婚姻市场中男女的自身条件进行排序和分类,将男性和女性分别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条件最好的称为A男、A女,条件中等的称为B男、B女,条件最差的则称为C男、C女。在婚姻市场上,A男与C女占据着优势地位,因为A男的选择范围和自由最大理论上可以从A、B、C三类女性中找到配偶;C女虽然自身条件较差,但在婚配问题上也占据着相对优势的地位,只要不过于挑剔,总能找到条件相当甚至比自己条件更好的男子结婚,也就是俗语所谓的“只有剩男,没有剩女”;相应地,C男与A女在婚姻市场中则处于劣势地位,因为C男自身条件已经很差,很难再找到条件比自己更差的女性与自己婚配;A女的处境比C男稍好但仍处于劣势地位,因为自身条件很好所以很难找到与自己条件相当或更好的男性婚配,而降低身段从比自己条件差的B男和C男中寻找配偶又心有不甘。可以说,C男构成了剩男和光棍的主体,而A女则构成了剩女的主体,不同之处只在于C男大多是被迫剩下的,而A女则多是主动剩下的。这些被迫剩下的C男大多集中在农村,并且其中相当大部分会沦为终身失婚的光棍。
  (二)脱贫致富去光棍论的实证研究
  相关的实证研究也发现,“光棍”发生率存在显著地域差异,在全国范围内,表现的总体趋势是“光棍”聚集程度由东至西逐渐递增。这与东、中、西部在经济、自然、人口、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差异性有关。这一分析结果是与现实情况吻合的,即西部地区相较于东部和中部,无论是在地理位置还是经济水平上都处于相对劣势,导致男性在婚姻市场拥有的资本也相对较少。因此,中国受到婚姻挤压的男性更多地集中在西部地区。[2]对农村居民来说,婚姻直接花费中最大宗的开支是“彩礼”。男方的经济实力决定了他所能支付的彩礼数额,所以彩礼数额是男方经济实力的最直观体现;而女方所能要求的彩礼数额,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女方自身的条件优劣。女方自身条件越好,所能要求的彩礼数额也就越高。在彩礼的数量上,也呈现出从东部地区到西部地区依次递减的变化,但递减的幅度小于不同地区间收入的递减幅度。这就意味着,相对于当地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西部地区的彩礼显得更加昂贵。因此,西部农村地区的单身男性更有可能因为贫困而陷入失婚状态,即沦为光棍。
  (三)脱贫致富在解决光棍问题作用上的局限性
  按照择偶梯度理论与婚姻挤压理论的描述,光棍其实是在婚姻市场竞争中由于自身的劣势而导致竞争失败并最终被迫退出婚姻市场的一群人。实证研究也表明,光棍的空间和地域分布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即经济发达的地方,光棍数量相对较少;而经济落后的地方,光棍相对较多,这与民间所谓的“剩女在城市,剩男在农村”的说法也是一致的。但也有部分研究指出了在特定地域中,光棍的空间分布也可能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呈现逆相关。在这些地方,多数光棍也像城市的剩女一样,是由于对婚姻的要求较高,不愿降低标准勉强将就,“高不成,低不就”而主动剩下的,并非由于在婚姻市场上竞争失败而被迫退出。这些相反例证的存在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脱贫致富去光棍论的局限在于把光棍这一复杂的社会问题简单理解为经济问题,并试图以经济方式加以解决。光棍现象之所以存在并不断蔓延从而形成广受关注的社会问题,经济因素固然是重要原因之一,但绝非唯一原因,这种简单化的论断之所以广为流传并受到很多地方政府官员的欢迎,究其实质,则是“唯GDP论”的政绩观在作祟。改革开放以来,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宏观背景下,“发展是硬道理”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固化为一种思维定势。在这种片面强调经济发展而忽视社会发展的思维定势之下,很多地方官员往往习惯于采用简单化的方式处理各种社会问题,即将所有社会问题的根源全都归结为“经济发展水平的落后”,然后以所谓的“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只能在发展中加以解决”为托辞提出所谓的解决对策,实质则是以此为借口,掩盖社会矛盾而不是解决社会矛盾,是一种近似于掩耳盗铃和自欺欺人的做法。地方政府官员在对待光棍问题的态度上,自然也不例外。既然本地区存在大量光棍的主要原因是“经济落后”,那么只要继续搞好经济建设工作,再打出“只要栽好梧桐树,不愁引不来金凤凰”的口号,似乎就已经把政府在解决光棍问题上应尽的职责完全履行完毕了。
  三、重视非物质因素在解决光棍问题上的作用
  社会学界一般以“婚姻市场”理论为基础来展开对光棍问题的研究,并已经取得了相当丰硕的成果。这种研究固然有其积极价值,但也有其弊端,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视为西方文化霸权的某种体现。西方社会基于悠久的法治传统与契约精神,一般把男女两性结合而产生的婚姻当作夫妻分别以个人身份所缔结的特殊契约(合同),这种契约自始便具有浓厚的市场交易的属性。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婚姻乃是“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婚姻从来就不是男女双方个人的事情,甚至也不仅仅是两个家庭或家族的事情,而是上关乎祖先宗庙,下关乎子孙后代的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西方社会学中的“婚姻市场”理论,用来解释西方社会自身的婚姻问题,可谓恰到好处。但是“橘生淮南为橘,橘生淮北为枳”,如果忽略东西方的文化与社会差异,直接照搬西方的“婚姻市场”理论来解释中国的婚姻匹配问题,必然会因为水土不服而产生重大偏差。把婚姻匹配问题类比甚至等同为市场交易问题,颇有将人“物化”的嫌疑,而且,也与我国传统的婚恋观念与婚姻家庭领域的伦理道德不尽吻合。
  在有关光棍问题的研究中,男性在婚姻市场上的地位往往用婚姻支付能力来表述。而婚姻支付能力,则可以进一步细化为各种外在的、可以量化的具体指标来加以比较和衡量,包括家庭财产状况、职业、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乃至相貌、身高等诸多方面,但这些要素大多偏重于物质层面,而很少涉及非物质层面(精神、文化、道德等方面)的因素。当然,这与物质要素容易进行量化统计和比较,而非物质要素难以进行统计比较有关。
  对于多数中国人来说,把婚姻看做纯粹的市场交易行为仍然属于一种过于超前和激进的思想观念。婚姻中固然少不了柴米油盐等物质性的家计计算,但绝不能就此断定婚姻的缔结就仅仅只是为了更好地追求物质利益。遗憾的是在当前的农村地区,婚姻的功利化色彩越来越浓重而感情色彩越来越淡薄。这与农村地区社会秩序日趋涣散、价值观念逐渐沦丧是密不可分的。打工经济的兴起使中西部地区越来越多的村庄日益陷入“空心化”的境地,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出门打工,村庄则成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聚居地,被民众戏称为“386199部队”。大量农村劳动力人口外出打工对农村地区社会面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方面是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将外出打工的收入带回家乡,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自己家庭和所在村庄贫穷落后的经济条件;但是另一方面在城乡二元分立的格局下,多数农村打工者无法通过打工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命运。城市只是他們的暂时容身之地,在城市挥汗如雨地劳作只是为了获得一份虽然微薄但比在家务农却更为划算的现金收入。他们中大多数人无法融入城市,最终仍然要回到家乡。
  长期背井离乡打工的生活经历使他们逐渐遗忘了传统乡土社会的社会规则和生活习惯;而作为在城市寄居和漂泊的边缘人,他们大多也无从接受现代城市社会的文明规则。不仅如此,在单调、苦闷的打工生活中,他们的所见、所闻、所感往往是几乎无所不在的来自城市的歧视与冷漠,久而久之他们中的许多人反而接受了不少诸如赌博、吸毒、嫖娼、游手好闲、好逸恶劳、寻衅滋事等反社会、反文明的行为与观念,用村民们通俗的语言来说就是“好的学不来,坏的学不少”。[3]长期的城市打工经历让他们直观地体察到“多劳未必多得”,城里人的工作不比自己辛苦,但收入往往更高。祖辈用实际行动来恪守的辛勤劳作、艰苦奋斗的理念与生活方式,被他们弃之如敝屐。这些在打工生活中接受反社会行为与观念的农民工,绝大多数是处于适婚年龄的青壮年男性。这些人在经济上未必处于贫困状态,有不少人甚至还是当地村民眼中的能人,但在婚姻问题上,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却处于失婚状态,即俗语的“打光棍”。究其原因,除了在外面“见过世面”导致“眼光挑剔”,“瞧不上别人”以外,自己身上的这些反社会行为与习性也是“别人瞧不上自己”的重要原因。
  简言之,光棍们失婚的原因是因人而异的。脱贫致富并非解决光棍问题的万能的灵丹妙药。对于经济贫困型光棍,“脱贫致富”当然是帮助其“脱单”的有效手段;而对于其他类型的光棍,尤其是其中的“反社会人格型”光棍,由于其产生原因与经济贫困无关,因此单纯的经济帮扶对其婚姻问题的解决并不会产生显著效果。对这种类型的光棍问题,应当对症下药,采用相应的非物质手段来加以解决。
  [ 参 考 文 献 ]
  [1]孟凡泽.云南金平现未成年人早婚[EB/OL].http://news.jinghua.cn/351/c/201412/01/n3926855,2.shtml,2014–12–1/2015–11–2.
  [2]靳小怡.“光棍”聚集与社区公共安全—全国百村调查的研究发现[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
  [3]徐勇.挣脱土地束缚之后的乡村困境及应对——农村人口流动与乡村治理的一项相关性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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