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快好省的香港知识产权事业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pzcz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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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整整十年。作为东方明珠的香港,却和世界贸易组织渊源已久。1986年,香港成为《关贸总协定》的成员,积极参与世贸《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修订。1995年,香港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创始成员,同时也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的独立成员。1996年至今,香港已任三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执行委员会主席,积极活跃在国际舞台,发挥着日益重要的桥梁作用。
  
  为了更好的了解香港知识产权立法体系及在世贸中做出的努力,本刊记者特赴香港,对香港知识产权署署长张锦辉进行了专访。
  
  在香港会展中心的会议室见到张锦辉先生,窗外的维多利亚港阳光灿烂。看着眼前传闻中的“老顽童”谈笑风生,不禁想起关于他要求集体站立式开会、甚至边开会边弹着吉它唱着歌的风格,几乎让人忘记他还有一个严肃的政府官员身份——香港知识产权署署长。 在香港,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两个部门:海关和知识产权署。海关负责知识产权执法,而成立于1990年的知识产权署则统一负责知识产权事务,并提供商标、专利、外观设计和版权注册的服务。1998年,知识产权署更担任起香港特区政府的知识产权民事法律顾问。“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部门,知识产权署的主要职责是为香港特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并将这些法律意见转化为法律。”张锦辉告诉本刊记者。
  
  1991年,在香港律政司任高级检察官的张锦辉加入知识产权署任助理署长,并于1998年升任为副署长。2011年4月12日,张锦辉正式出任香港知识产权署署长。谈及多年的知识产权从业之路,他笑着说:“其实走这条路是有很多机缘巧合的。”
  
  上世纪的港英政府年代,政府律师基本都是清一色的外国人。为解决政府华人律师紧缺的问题,70年代后期,港英政府成立专门的委员会,挑选一批香港本土青年进行法律深造,而读哲学出身的张锦辉正在其列。“当时我的年纪很小,面试官都是大学法律系的教授、司法部门的高层。他们问我,为什么当初选择念哲学?我当时只简单回答:为寻找智慧。”张锦辉回忆说。一个毛头小伙子脱口而出的回答,令在座的面试官无不动容,他顺利通过面试。
  
  从香港大学法律系毕业后的张锦辉为香港政府工作了5年,便给自己的人生提出新的要求:出国深造。在和港英政府提出申请之前,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拿到了英国政府外交部的奖学金,“英国政府外交部法律专业的奖学金,原本并没有设立,我是第一个申请,也是第一个拿到的。”张锦辉回忆说。这份曾经从无到有申请到的奖学金,即是如今著名的英国政府外交部“志奋领”奖学金。
  
  学哲学出身的张锦辉长于谈判。“哲学积淀对我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帮助很大,看待问题会更加细致全面,逻辑也会更加清晰。”张锦辉说。除了香港知识产权署署长一职,他还积极游走在世界舞台。作为WTO创始成员之一的香港,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涉及香港特区与其他经济体在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自由贸易协议方面的谈判,张锦辉是首席谈判员,同时,他又是世贸解决争端专家委员会成员。
  
  产权立法:多快好省 谈及香港知识产权事业,张锦辉用他的座右铭总结:多快好省。
  
  香港的知识产权保护有着悠久的历史,并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香港的商标注册始于1874年,比英国还早;版权保护始于1912年,外观设计保护始于1928年,发明专利注册始于1932年。然而,作为英国的殖民地,除了《商标条例》外,香港在回归前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独立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更多的是延伸和继承了英国的相关法律。随着《中英联合声明》的达成,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香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本地化要求被提上日程。而香港知识产权署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
  
  1994年,香港制订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朴图)条例》,在当时成为亚太地区第一部类似的法律,其特点是无需注册即自动获得保护,受保护的媒介不限于半导体,同时具备较灵活的保护期。该《条例》极大的便利了海外投资,对高新科技投资者来说,这也是在香港投资最为看重的法例之一。而鲜为人知的是,这部作为知识产权署“初出茅庐第一功”的成就,正是由张锦辉一手操刀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朴图)条例》是我当时加入知识产权署的一个主要工作。因为过于复杂,当时在亚太地区没有国家或地区有这方面的法律,我们就自己研究该怎样去保护。幸运的是,最终通过了立法,立法的过程也比较顺利。”张锦辉告诉本刊记者,“这部法律不仅极大的方便了海外投资,它的法律框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香港日后的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架构。” 借着香港知识产权本地化的契机,回归前的香港又超前实现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现代化。1986年,香港成为《关贸总协定》的成员,在1988年和1989年,国际关贸总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谈判活动已经开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于1993年12月获得通过,原本香港只需于2000年才履行TRIPs协议,而香港却在1996年即修订了《知识产权(世界贸易组织修订)条例》,使得香港的知识产权制度(包括植物新品种保护)完全符合了TRIPs协议的要求。 1996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了《互联网公约》,而仅仅在6个月后,香港便通过了新的《版权条例》,将公约大部分的内容涵盖其中。张锦辉告诉记者,作为见证香港回归祖国仪式的嘉宾,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前总干事Dr. Bogsch在飞机上读到了这则报道,甚至惊讶不已地来找他求证。“几个月的时间,我们就可以把国际的最新要求搬到香港,给国际社会的印象是很好的。多快好省做知识产权,就是要干的多,干的快。”张锦辉说。
  
  追随国际知识产权的最新标准,1997年6月27日,正是香港回归祖国的前三天,香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三部重要法律《专利条例》、《注册外观设计条例》、《版权条例》在同一天正式生效。2003年,新的《商标条例》开始实施,非传统的商标例如颜色、声音、气味及形状,也有可能被成功注册。 张锦辉告诉记者,“1997年后,香港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世界上已经较为超前,之后基本没有修改,近年来的最新进展主要体现在涉及药品和公共健康的条款以及烟草商标注册上。”
  
   据张锦辉介绍,2005年,WTO各成员一致通过了修改TRIPs协议有关公共健康条款的决议,以权衡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之间的关系,香港在与世贸知识产权政策相关的工作过程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从谈判到决定、豁免再到最后的议定书,香港积极参与,也是第一批达成履行该义务的世贸成员。同时,香港也追随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关于香烟商标申请的最新要求,一旦香烟品牌的一些文字出现误导或不准确的描述,香烟商标就不予注册。
  
  活跃在WTO中的香港
  在国际上,香港于1986年成为《关贸总协定》的成员,于1995年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创始成员。在TRIPs协议中有一个执行委员会,专门检查世贸成员是否履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责任。“这个执行委员会的第一届主席是香港。从1996年至今,香港已经做了三届主席。香港在知识产权方面做出的努力,世贸是给予充分承认的。”张锦辉告诉记者。
  
  而作为个人,在1989年至1994年期间,张锦辉就开始代表香港为草拟TRIPs协议提供法律政策意见。据了解,该协议的第一个注解中有关国民于独立经济区的诠释,就是张锦辉提议修订的。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他代表中国香港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会议,积极活跃在世界知识产权舞台上。作为世贸解决争端专家委员会的成员,2004年至2005年间,张锦辉曾解决了两项有关商标保护和地理标志的国际贸易争端:即澳大利亚和美国诉欧盟农产品与食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案,此案被称为TRIPs协议框架下地理标志争端解决第一案。最终,欧盟败诉,并对相关法律做出了修改。
  
  香港作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的独立成员,协调不同成员国间的利益平衡,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桥梁作用。
  
  张锦辉向本刊记者介绍了目前香港正介入的一起地理标志争议事件。地理标志保护的问题是世贸发达成员国在TRIPs协议谈判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分歧,欧盟与美国两大集团出现了意见冲突,尤其在烈酒和葡萄酒的地理标志保护问题上。对此,WTO通过谈判决定建立烈酒和葡萄酒地理标志的多边注册制度,以解决不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问题。“这个工作在TRIPs协议里仍然没有完成。”张锦辉告诉记者,由于两大集团的利益冲突,美国要求建立一个可供参考的数据库,而欧盟要求必须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注册处,作为在中间斡旋的中国香港,则提议建立一个既非数据库也非注册处的保全库。张锦辉笑着说:“为此,现在两个集团都不喜欢香港,我却觉得最后这个意见可能是最适合也最平衡的办法。”目前,这个争议还在继续讨论中。
  
  201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周年。纵观入世十年间中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张锦辉告诉记者:“国家已经做的很好了,虽然刚开始还面临一些挑战,但短短十年一跃成为世界上的知识产权大国,用几十年就走过了很多发达国家上百年才走完的道路,对此我很敬佩。”
  
  2011年11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香港知识产权署在多年合作的基础上,正式签署了首份合作协议,加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和交流。如今的香港知识产权署,已不仅仅只是制定法律、打击盗版、普及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更是在推动知识资本管理,将知识产权作为创造财富的工具。正如张锦辉所言:“内地和香港此次加强合作,方便两地在计划统筹、执行、财务等方面的合作,对未来两地做好知识管理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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