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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肿瘤标志物检验在肺癌诊断中的临床价值。方法:选取收治的20例肺癌患者(观察组)以及20例同期来我院行健康体检者(对照组)作为观察对象,实施肿瘤标志物检验,观察比较2组的肿瘤标志物检验结果。结果:观察组患者细胞角蛋白19片段21-1、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癌胚抗原以及CA125的检测值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肺癌患者采取肿瘤标志物进行检验,临床价值确切可靠,能为临床诊断提供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