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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收入差距是经济转型期的一种正常现象,但是扩大化的收入差距将会激化社会矛盾。城市化,完善税收政策,反腐倡廉,铲除灰色收入等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
关键词:经济转型期;收入差距;高收入
中图分类号:F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0)-12-0070-02
收入差距是经济转型期间的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任何一个国家在经济转型期间都出现过这种问题。但是凡事都有度,合适的收入差距将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过度的收入差距将会激发社会矛盾。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的“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的人带动后富的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倡导的就是一种适度的收入差距(收入差距太小不行,太大也不行)。从广发争议的工人待遇讨论中发现收入差距的逐渐扩大化,本文分析了收入差距扩大化的原因,并提出减缓收入差距扩大化的几点可行方法。
一、收入差距扩大化普遍存在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总体生活水平快速提高。但人们对转型期的收入差距问题的关注越来越多,收入差距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扩大化了,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现象,如由垄断产生的行业间收入差距、城乡二元分割、非法非正常收入的存在,民众对社会公平、铲除腐败、深化改革等诉求愈加强烈。
二、收入差距扩大化的表现
目前,我国已经从过去收入平均国家变为收入差距大和不平等程度高的国家。1980年代中期我国的基尼系数只有0.16,是世界上收入分配最为平均的国家之一。到2008年我国基尼系数高达0.475左右,进入世界上贫富差距大的国家行列,居民收入达到高度不平等状态。2008年,我国城镇10%最富裕家庭人均收入与10%最穷家庭人均收入之比从1995年的4倍左右扩大到2008年的9倍左右,城镇最低5%家庭人均收入占城镇居民平均收入的比例从1995年的51%左右下降到2008年的24%左右。社会财富正越来越向少数人手中集中。
三、收入差距扩大化的原因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有城乡差距的历史原因,也有收入分配体制不够完善的原因。具体地说,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管理的漏洞
面对某些垄断行业的高工资,普通民众很容易将其与腐败相联系,认为垄断企业的高工资是通过侵吞国有资产收益甚至是国有资产本身,通过腐蚀相关政府部门、政府官员等腐败行为得以实现并不断维持的,同时腐败的政府部门、政府官员为了一己私利置公共利益于不顾,认可、支持某些垄断企业享受与其经济、社会贡献不符的高工资,高待遇。
(二)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东中西部已有的收入差距,由于倾斜式发展战略实施而被进一步扩大。由于国家的政策、以及地理位置导致各地经济发展出现了悬殊性差别。
(三)国企改革中约束机制不健全,致使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导致社会差距拉大
(四)税收征收征管制度,金融财政体制的不完善
随着经济改革和经济的日益市场化,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日益扩大,但是我国目前既没有建立起如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建立起来的调节收入分配的体制,税制过于简单和粗糙,税种不够完善,同时仅在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十分不尽人意,虽有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出台,但又出现征收中的瓶颈问题,加上我国金融,财政等配套体制的不完备,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上大打折扣,并且在税收的征管实际操作过程中诸多困难。
四、收入差距扩大化的负面影响
国际经验表明,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的某一个历史阶段,往往会出现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从性质上来说,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是在共同富裕道路上的差距,是前进中的问题,是成长中的烦恼。但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必然导致很多负面影响:
(一)垄断行业不合理的高工资已经扭曲了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都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垄断行业企业由于行政垄断的限制很难进入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其运作模式被完全扭曲了,资源配置效率非常低下,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其次,由于垄断行业企业凭借国家赋予的特权无偿占有了国家的资源,并把因此而获得的利润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并且当整个行业出现亏损局面时,他们的工资依然在上涨,这种现象必然引起社会的失衡,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有可能引发社会的信任危机。最后,因为诱人的高收入,大量的人才不顾自身的优势都挤进垄断行业,这一方面造成了大量人才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加重了全社会的行业歧视,使原本相对落后的农林牧渔业更加丧失人力资本。
(二)收入差距扩大化会不会使广大民众对改革的信心产生动摇
试想面对这种情况,普通民众是否难免会迁怒,归咎于改革开放?认为改革中不科学、不合理的政策、措施损害了社会公正原则,扩大了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加剧了贫富分化?认为改革并未使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受充分、足够的有益成果,而是使少数人取得了过多的改革成果?认为改革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改革有违最初的初衷?当民众持有这种政治心态时,自然会对改革的前景产生疑问,对改革的目的产生怀疑,对改革的信心产生动摇。
五、减小收入差距的办法和途径
(一)城市化:消除收入差距的有效途径
城市化是必然要经历的历史进程,也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有效途径。推进农民向市民转化的进程,缩小城乡差别。有关专家预测,在2050年,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将达到60%以上,在21世纪前半叶,中国城市化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即2001年至2010年实现城市现代化的基础阶段,2011到2030年是城市现代化阶段,2021年到2050年中国城市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阶段,届时,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问题可望得到有效的缓解。
(二)堵住逃税黑洞。笔者认为解决个人所得税征收的问题,缩小收入差距,防止一些超级富豪纳税很低的不合理状况,急待出台一个新的税种:财产税。因为从现实情况来看,的确很多私营企业主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问题很多,他们的真实收入无法获得,他们不拿高工资,因为企业就是他们自己的,他压低自己个人所得,却很大财产,可我国现在恰恰是没有财产税,只有所得税。财产税的益处还不止于此,它可以为后面的政府创造税源,防止囤积土地,因为从拿到土地第一天起,这个土地就要交税,只要城市建设带动这块土地升值,即使这块地没有任何收入,税收随之增加,这样闲置任何土地对持有者都是压力,因为土地空置一样要给政府交税。
(三)铲除灰色收入。所谓灰色收入是指非法收入、违规违纪收入、按照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其合理性值得质疑的收入,及其他来源不明的收入。也有专家把灰色收入定义在非法与合法之间的一种收入。灰色收入具有隐蔽性、多样性、普遍性等鲜明的特点。在现实中有三大倾向,谋取对象“公款化”,谋取方式“集团化”,存在氛围“正当化”。这种情况与现实体制机制有直接联系,所以必须从完善、健全制度上,杜绝腐败和灰色收入,从权力公开化上消除灰色收入生存的土壤,从遏制垄断性行业高福利上铲除灰色收入。当然,实在是由于制度性造成的工资过低而被迫搞灰色收入的,应该通过完善薪酬制度,把灰色收入纳入到薪酬里,使之公开合法化。
(四)钳制权力寻租。权力寻租是一种腐败行为,但腐败并不只限于权力寻租。权力寻租者将公权化为私权,以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等都属于权力寻租,权力寻租已经成为近期查办的大案要案背后的共同症结。此外,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也与权力寻租密切相关。对于治理寻租腐败的基本建议有:一,实行“小政府”模式,政府要尽量减少或取缔不必要的对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二,对于必不可少的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要透明化或市场化。当然,寻租理论的对策建议都属于制度预防或源头治理之策。事实上,政府有效的监督、惩治权力寻租活动,也许是更为直接的对策。
(五)建立社会保障体制。要减小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还应当真正落实到位对农民、打工者、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社会保障,健全包括贫困线制度、失业救济制度、医疗、养老保险及住房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取消现行户籍制度,扫清劳动力流通障碍,促使劳动力合理流动,完善有关劳动工资方面的法律、政策体系。
令人欣喜的是,中央对于上述问题已经给予了高度重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政府、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随着相关各项配套措施的制定、实施、落实,垄断行业高工资问题会逐步得到妥善解决,收入差距拉大的状况也将最终得到解决,广大民众由此而来的负面政治心态也会逐渐好转。这必将增加社会的和睦、团结,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完善。
关键词:经济转型期;收入差距;高收入
中图分类号:F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0)-12-0070-02
收入差距是经济转型期间的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任何一个国家在经济转型期间都出现过这种问题。但是凡事都有度,合适的收入差距将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过度的收入差距将会激发社会矛盾。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的“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的人带动后富的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倡导的就是一种适度的收入差距(收入差距太小不行,太大也不行)。从广发争议的工人待遇讨论中发现收入差距的逐渐扩大化,本文分析了收入差距扩大化的原因,并提出减缓收入差距扩大化的几点可行方法。
一、收入差距扩大化普遍存在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总体生活水平快速提高。但人们对转型期的收入差距问题的关注越来越多,收入差距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扩大化了,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现象,如由垄断产生的行业间收入差距、城乡二元分割、非法非正常收入的存在,民众对社会公平、铲除腐败、深化改革等诉求愈加强烈。
二、收入差距扩大化的表现
目前,我国已经从过去收入平均国家变为收入差距大和不平等程度高的国家。1980年代中期我国的基尼系数只有0.16,是世界上收入分配最为平均的国家之一。到2008年我国基尼系数高达0.475左右,进入世界上贫富差距大的国家行列,居民收入达到高度不平等状态。2008年,我国城镇10%最富裕家庭人均收入与10%最穷家庭人均收入之比从1995年的4倍左右扩大到2008年的9倍左右,城镇最低5%家庭人均收入占城镇居民平均收入的比例从1995年的51%左右下降到2008年的24%左右。社会财富正越来越向少数人手中集中。
三、收入差距扩大化的原因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有城乡差距的历史原因,也有收入分配体制不够完善的原因。具体地说,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管理的漏洞
面对某些垄断行业的高工资,普通民众很容易将其与腐败相联系,认为垄断企业的高工资是通过侵吞国有资产收益甚至是国有资产本身,通过腐蚀相关政府部门、政府官员等腐败行为得以实现并不断维持的,同时腐败的政府部门、政府官员为了一己私利置公共利益于不顾,认可、支持某些垄断企业享受与其经济、社会贡献不符的高工资,高待遇。
(二)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东中西部已有的收入差距,由于倾斜式发展战略实施而被进一步扩大。由于国家的政策、以及地理位置导致各地经济发展出现了悬殊性差别。
(三)国企改革中约束机制不健全,致使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导致社会差距拉大
(四)税收征收征管制度,金融财政体制的不完善
随着经济改革和经济的日益市场化,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日益扩大,但是我国目前既没有建立起如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建立起来的调节收入分配的体制,税制过于简单和粗糙,税种不够完善,同时仅在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十分不尽人意,虽有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出台,但又出现征收中的瓶颈问题,加上我国金融,财政等配套体制的不完备,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上大打折扣,并且在税收的征管实际操作过程中诸多困难。
四、收入差距扩大化的负面影响
国际经验表明,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的某一个历史阶段,往往会出现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从性质上来说,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是在共同富裕道路上的差距,是前进中的问题,是成长中的烦恼。但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必然导致很多负面影响:
(一)垄断行业不合理的高工资已经扭曲了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都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垄断行业企业由于行政垄断的限制很难进入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其运作模式被完全扭曲了,资源配置效率非常低下,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其次,由于垄断行业企业凭借国家赋予的特权无偿占有了国家的资源,并把因此而获得的利润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并且当整个行业出现亏损局面时,他们的工资依然在上涨,这种现象必然引起社会的失衡,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有可能引发社会的信任危机。最后,因为诱人的高收入,大量的人才不顾自身的优势都挤进垄断行业,这一方面造成了大量人才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加重了全社会的行业歧视,使原本相对落后的农林牧渔业更加丧失人力资本。
(二)收入差距扩大化会不会使广大民众对改革的信心产生动摇
试想面对这种情况,普通民众是否难免会迁怒,归咎于改革开放?认为改革中不科学、不合理的政策、措施损害了社会公正原则,扩大了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加剧了贫富分化?认为改革并未使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受充分、足够的有益成果,而是使少数人取得了过多的改革成果?认为改革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改革有违最初的初衷?当民众持有这种政治心态时,自然会对改革的前景产生疑问,对改革的目的产生怀疑,对改革的信心产生动摇。
五、减小收入差距的办法和途径
(一)城市化:消除收入差距的有效途径
城市化是必然要经历的历史进程,也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有效途径。推进农民向市民转化的进程,缩小城乡差别。有关专家预测,在2050年,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将达到60%以上,在21世纪前半叶,中国城市化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即2001年至2010年实现城市现代化的基础阶段,2011到2030年是城市现代化阶段,2021年到2050年中国城市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阶段,届时,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问题可望得到有效的缓解。
(二)堵住逃税黑洞。笔者认为解决个人所得税征收的问题,缩小收入差距,防止一些超级富豪纳税很低的不合理状况,急待出台一个新的税种:财产税。因为从现实情况来看,的确很多私营企业主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问题很多,他们的真实收入无法获得,他们不拿高工资,因为企业就是他们自己的,他压低自己个人所得,却很大财产,可我国现在恰恰是没有财产税,只有所得税。财产税的益处还不止于此,它可以为后面的政府创造税源,防止囤积土地,因为从拿到土地第一天起,这个土地就要交税,只要城市建设带动这块土地升值,即使这块地没有任何收入,税收随之增加,这样闲置任何土地对持有者都是压力,因为土地空置一样要给政府交税。
(三)铲除灰色收入。所谓灰色收入是指非法收入、违规违纪收入、按照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其合理性值得质疑的收入,及其他来源不明的收入。也有专家把灰色收入定义在非法与合法之间的一种收入。灰色收入具有隐蔽性、多样性、普遍性等鲜明的特点。在现实中有三大倾向,谋取对象“公款化”,谋取方式“集团化”,存在氛围“正当化”。这种情况与现实体制机制有直接联系,所以必须从完善、健全制度上,杜绝腐败和灰色收入,从权力公开化上消除灰色收入生存的土壤,从遏制垄断性行业高福利上铲除灰色收入。当然,实在是由于制度性造成的工资过低而被迫搞灰色收入的,应该通过完善薪酬制度,把灰色收入纳入到薪酬里,使之公开合法化。
(四)钳制权力寻租。权力寻租是一种腐败行为,但腐败并不只限于权力寻租。权力寻租者将公权化为私权,以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等都属于权力寻租,权力寻租已经成为近期查办的大案要案背后的共同症结。此外,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也与权力寻租密切相关。对于治理寻租腐败的基本建议有:一,实行“小政府”模式,政府要尽量减少或取缔不必要的对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二,对于必不可少的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要透明化或市场化。当然,寻租理论的对策建议都属于制度预防或源头治理之策。事实上,政府有效的监督、惩治权力寻租活动,也许是更为直接的对策。
(五)建立社会保障体制。要减小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还应当真正落实到位对农民、打工者、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社会保障,健全包括贫困线制度、失业救济制度、医疗、养老保险及住房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取消现行户籍制度,扫清劳动力流通障碍,促使劳动力合理流动,完善有关劳动工资方面的法律、政策体系。
令人欣喜的是,中央对于上述问题已经给予了高度重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政府、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随着相关各项配套措施的制定、实施、落实,垄断行业高工资问题会逐步得到妥善解决,收入差距拉大的状况也将最终得到解决,广大民众由此而来的负面政治心态也会逐渐好转。这必将增加社会的和睦、团结,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