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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郑晓龙导演的《刮痧》,将问题引向了对中西文化差异的思考,曾一度引起广泛关注。但剥开其表层会发现,影片本身实际上是文化保守主义的产物。
【关键词】刮痧 阿Q 文化保守主义
一直对表现东西文化差异题材的影片有着浓厚的兴趣。最近又将郑晓龙导演的《刮痧》翻出来重温了一遍。当看到主人公许大同被捉的场面时,不知何故,我脑海里竟忽地闪现出一个文学经典形象——阿Q。这种联想貌似不合情理,深思之下,却又有不易觉察的可比之处。就让我们从许大同、阿Q的被捉说开去,对影片重新审视,看看《刮痧》究竟刮出了什么。
记得导演郑晓龙曾在某一座谈会上称:有人指责影片中美国警方以浩浩荡荡的十几辆乃至数十辆警车追捕一个“绑架”了自己儿子的许大同.未免过于夸张。郑先生则认为一点也不夸张:实际情况是警车数量可能更多,因为在美国,虐待儿童是重罪,“绑架”自然是重中之重了。
无独有偶,阿Q被捉时,当局动用了“一队兵,一队团丁,一队警察,五个侦探”,并且“正对门架好机关枪”。当时有人批评鲁迅如此描写“太远于事理”。鲁迅则认为以中国官吏办事之“离奇”,捉阿Q时再给添上一混成旅和八尊过山炮,也不至于“言过其实”。因为政府对待徒手请愿的学生都架起机关枪,更何况对付阿Q这个小偷,而且他住的未庄又确实出了抢劫案。“机关枪不装在土谷祠外,还装到哪里去呢”?
初看起来,郑晓龙为《刮痧》某些艺术表现所作的自辩,确与鲁迅对《阿Q正传》所作的自辩有相似之处。细想之下,其实不然《刮痧》中大队警察蜂拥而动,为的是保护弱者(孩子):土谷祠前架起机关枪,为的是镇压弱者(阿Q),从而保护强者(赵太爷们)的利益。辩来辩去,鲁迅辩出的是当时此地(中国)司法的悖离人性,郑晓龙辩出的是此时彼地(美国)司法的符合人性:抑强扶弱是人性的表现,恃强凌弱则是兽性的本能。
然而,这却绝非郑晓龙及其《刮痧》之本意。正如郑晓龙本人所说:“《刮痧》通过演绎中西文化的冲突,表现了感人至深的东方式伦理亲情,同时呼唤交流和沟通”。在高度肯定“东方式伦理亲情”的同时,影片也就构成了对“西方式法治社会”的批判——正如导演所声言的及影片所表现的,这两者是“冲突”着的。于是,影片以东方文化为本位,对于西方文化进行了酣畅淋漓的批评:
仅因美国人不懂得“刮痧”这一中医疗法,孩子的父母就被送上法庭.切断了祖孙三代之间的事实性联系,严重伤害了一个家庭的伦理亲情,这种儿童保护法与其有还不如无。
许大同的老板兼朋友明知说出许大同曾在大庭广众之下打儿子对许不利,却仍按实际情况说出。全然不懂得什么叫友情。
美国的一位女医生对许大同在妻子难产时作出“只要妻子,可以不要孩子”的表态惊诧莫名,甚至认为许丧失了人性;
至于那位控方律师,无异于一个跳梁小丑。
而许大同本人敢于沿墙面攀登九层楼来看望儿子,在影片中更是作为一位满怀了父爱的英雄来讴歌,但从美国法律来看,他却是一个违法者(此时禁止他探望儿子的律令并未解除)。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影片呼唤的是“交流和沟通”。如此不近人情的美国司法,终于臣服于东方式亲情伦理,它理解了“刮痧”这种独特的东方文化。许大同探望儿子的禁令终被解除,东方文化终于获得全胜。主创人员所期许的大同(影片主人公命名为“许大同”正有此种寓意),原来是要用东方文化征服、同化西方文化,而并非相互理解与认同。在东方亲情的合理性与西方法治的荒谬性的对比之下,编导者的文化保守主义倾向昭然若揭。
其实,《刮痧》的出现,乃是阿Q主义的产物。面对西方强大的物质文明,自知东方的弱势地位,产生了严重的心理不平衡。于是便到本土文化中寻求精神慰藉。这正是鲁迅所批评过的“爱国的自大家的意见”之一种:“外国物质文明虽高,中国精神文明更好”。(见《热风·随感录三十八》)结果忘记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西方法治社会虽仍有不够完善之处,但与我们那以沙里淘金的功夫或者能找出一二优点的人治社会相比,毕竟是一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伟大进步。而西方文化以幼者、弱者为本位,东方文化以强者、长者为本位,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一点《刮痧》也违背主创人员原意而于客观中得以展现(许大同打儿子纯系为自己的尊严)。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郑晓龙将故事发生背景有意置于一个比较偏僻封闭的地区。当有人向他提出质疑时,他辩解说,只有这样的地区才最能体现美国的文化:他们以保守自豪。郑晓龙虽旅居美国多年,但对于美国文化的总体特点的观察不能不说有重大的失误:综观美国二百年历史,其文化的最大特点便是开放性与多元性。没有开放性与多元性,没有美利坚合众国,就没有美国文化。其实,郑晓龙选择一个封闭地区作为故事发生地,这与其选择一个小丑作为美国律师的代表人物之一是一样的,都是要达到这样一个目的:“中国精神文明更好”。这种先入为主的创作理念,反映到影片里面则变成了令人无法信服的情景展现,是郑晓龙本人臆想中的“美国”形象,而并非客观的实在。千百年来形成的文以载道的文艺创作传统,本身无可厚非,关键在于载何“道”以及用何种方式将其“道”真实展示出来。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一点上,《刮痧》确实做得很用心,然而却终难避虚伪之嫌。能够揭示东西文化差异引发的问题,这固然是影片值得称道的地方。但它却没能尝试着更为客观、真实的去表现这一问题,所以《刮痧》就根本谈不上是对东西文化差异的正确认识和看待了。这一点,我们不得不为郑晓龙导演感到遗憾,影片本应该能做得更好,但却只能止步于导演本人固有的“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讲,《刮痧》为其他相似主题的影片创作提供了教训。
《刮痧》的出现及其受到部分观众的欢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下新儒学与文化保守主义的泛滥,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刮痧》最后刮出了自己的斤两:它只不过是文化保守主义思潮泛起的一个泡沫。
【关键词】刮痧 阿Q 文化保守主义
一直对表现东西文化差异题材的影片有着浓厚的兴趣。最近又将郑晓龙导演的《刮痧》翻出来重温了一遍。当看到主人公许大同被捉的场面时,不知何故,我脑海里竟忽地闪现出一个文学经典形象——阿Q。这种联想貌似不合情理,深思之下,却又有不易觉察的可比之处。就让我们从许大同、阿Q的被捉说开去,对影片重新审视,看看《刮痧》究竟刮出了什么。
记得导演郑晓龙曾在某一座谈会上称:有人指责影片中美国警方以浩浩荡荡的十几辆乃至数十辆警车追捕一个“绑架”了自己儿子的许大同.未免过于夸张。郑先生则认为一点也不夸张:实际情况是警车数量可能更多,因为在美国,虐待儿童是重罪,“绑架”自然是重中之重了。
无独有偶,阿Q被捉时,当局动用了“一队兵,一队团丁,一队警察,五个侦探”,并且“正对门架好机关枪”。当时有人批评鲁迅如此描写“太远于事理”。鲁迅则认为以中国官吏办事之“离奇”,捉阿Q时再给添上一混成旅和八尊过山炮,也不至于“言过其实”。因为政府对待徒手请愿的学生都架起机关枪,更何况对付阿Q这个小偷,而且他住的未庄又确实出了抢劫案。“机关枪不装在土谷祠外,还装到哪里去呢”?
初看起来,郑晓龙为《刮痧》某些艺术表现所作的自辩,确与鲁迅对《阿Q正传》所作的自辩有相似之处。细想之下,其实不然《刮痧》中大队警察蜂拥而动,为的是保护弱者(孩子):土谷祠前架起机关枪,为的是镇压弱者(阿Q),从而保护强者(赵太爷们)的利益。辩来辩去,鲁迅辩出的是当时此地(中国)司法的悖离人性,郑晓龙辩出的是此时彼地(美国)司法的符合人性:抑强扶弱是人性的表现,恃强凌弱则是兽性的本能。
然而,这却绝非郑晓龙及其《刮痧》之本意。正如郑晓龙本人所说:“《刮痧》通过演绎中西文化的冲突,表现了感人至深的东方式伦理亲情,同时呼唤交流和沟通”。在高度肯定“东方式伦理亲情”的同时,影片也就构成了对“西方式法治社会”的批判——正如导演所声言的及影片所表现的,这两者是“冲突”着的。于是,影片以东方文化为本位,对于西方文化进行了酣畅淋漓的批评:
仅因美国人不懂得“刮痧”这一中医疗法,孩子的父母就被送上法庭.切断了祖孙三代之间的事实性联系,严重伤害了一个家庭的伦理亲情,这种儿童保护法与其有还不如无。
许大同的老板兼朋友明知说出许大同曾在大庭广众之下打儿子对许不利,却仍按实际情况说出。全然不懂得什么叫友情。
美国的一位女医生对许大同在妻子难产时作出“只要妻子,可以不要孩子”的表态惊诧莫名,甚至认为许丧失了人性;
至于那位控方律师,无异于一个跳梁小丑。
而许大同本人敢于沿墙面攀登九层楼来看望儿子,在影片中更是作为一位满怀了父爱的英雄来讴歌,但从美国法律来看,他却是一个违法者(此时禁止他探望儿子的律令并未解除)。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影片呼唤的是“交流和沟通”。如此不近人情的美国司法,终于臣服于东方式亲情伦理,它理解了“刮痧”这种独特的东方文化。许大同探望儿子的禁令终被解除,东方文化终于获得全胜。主创人员所期许的大同(影片主人公命名为“许大同”正有此种寓意),原来是要用东方文化征服、同化西方文化,而并非相互理解与认同。在东方亲情的合理性与西方法治的荒谬性的对比之下,编导者的文化保守主义倾向昭然若揭。
其实,《刮痧》的出现,乃是阿Q主义的产物。面对西方强大的物质文明,自知东方的弱势地位,产生了严重的心理不平衡。于是便到本土文化中寻求精神慰藉。这正是鲁迅所批评过的“爱国的自大家的意见”之一种:“外国物质文明虽高,中国精神文明更好”。(见《热风·随感录三十八》)结果忘记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西方法治社会虽仍有不够完善之处,但与我们那以沙里淘金的功夫或者能找出一二优点的人治社会相比,毕竟是一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伟大进步。而西方文化以幼者、弱者为本位,东方文化以强者、长者为本位,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一点《刮痧》也违背主创人员原意而于客观中得以展现(许大同打儿子纯系为自己的尊严)。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郑晓龙将故事发生背景有意置于一个比较偏僻封闭的地区。当有人向他提出质疑时,他辩解说,只有这样的地区才最能体现美国的文化:他们以保守自豪。郑晓龙虽旅居美国多年,但对于美国文化的总体特点的观察不能不说有重大的失误:综观美国二百年历史,其文化的最大特点便是开放性与多元性。没有开放性与多元性,没有美利坚合众国,就没有美国文化。其实,郑晓龙选择一个封闭地区作为故事发生地,这与其选择一个小丑作为美国律师的代表人物之一是一样的,都是要达到这样一个目的:“中国精神文明更好”。这种先入为主的创作理念,反映到影片里面则变成了令人无法信服的情景展现,是郑晓龙本人臆想中的“美国”形象,而并非客观的实在。千百年来形成的文以载道的文艺创作传统,本身无可厚非,关键在于载何“道”以及用何种方式将其“道”真实展示出来。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一点上,《刮痧》确实做得很用心,然而却终难避虚伪之嫌。能够揭示东西文化差异引发的问题,这固然是影片值得称道的地方。但它却没能尝试着更为客观、真实的去表现这一问题,所以《刮痧》就根本谈不上是对东西文化差异的正确认识和看待了。这一点,我们不得不为郑晓龙导演感到遗憾,影片本应该能做得更好,但却只能止步于导演本人固有的“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讲,《刮痧》为其他相似主题的影片创作提供了教训。
《刮痧》的出现及其受到部分观众的欢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下新儒学与文化保守主义的泛滥,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刮痧》最后刮出了自己的斤两:它只不过是文化保守主义思潮泛起的一个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