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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所谓的感恩教育,简单来说,就是教育人员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受教育者进行有目的的识恩、知恩、报恩和施恩的人文教育。感恩教育实质上就是一种“以德报德的道德教育”,“以情动情的情感教育”,“以人性唤起人性的人性教育”。最本质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教育,促使受教者能够更好的融入社会,树立正确价值观的同时,也能学会与人交流,为今后的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感恩教育;福利机构;残障儿童
引言:
残障儿童是指生理功能、解剖结构、心理和精神状态异常或丧失,部分或全部丧失日常生活自理,学习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儿童。他们中绝大多数遭受父母遗弃,而成为孤残儿童。对他们进行更好地救助与供养,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属性决定的,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一环。社会福利机构承担着集中供养孤残儿童,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的责任。为了促使残障儿童能够在福利机构获取更好的教育,机构采取感恩教育至关重要。
1、转换角色,承担起家庭感恩教育那部分责任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这首诗是对伟大母爱的讴歌。是啊,父爱如山,母爱似海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母亲用乳汁将我们哺育父亲用宽厚的肩膀将我们托起,让我们看见外面的世界。一般情况下,在成长过程中,给予我们最多的是父母只要儿女过得好,父母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根本不求什么回报。然而,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残儿童缺少的就是这份真诚、无私、无畏、伟大的父母之爱,造成孤残儿童心灵创伤的是他们的亲生父母。他们渴望拥有和蔼慈祥、无私无畏的父母之爱,但在心灵深处却不愿或无法谅解亲生父母的无情。社会福利机构工作人员,从职能说是爱的传递者,他们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的关爱传递给孤残儿童从社会角色来说,是保育员、管理员、医生、护士、教师等从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及服务对象的视角来说,是孤残儿童的监护人,是他们的“爸爸”、“妈妈”。社会福利机构的保育员、管理员之所以岗位神圣、崇高、光荣,受人敬重,是因为人们在很大程度是把保育员、管理员当作孤残儿童的“爸爸”、“妈妈”看待。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理应转换角色,担当起无私无畏的“爸爸”、“妈妈”,承担起属于家庭感恩教育的那份责任[1]。
2、营造感,忿气氛,培养孤残儿童感恩意识
感恩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完成这一工程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人在情境中,情境对人的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特别是青少年人格形成期。学会感恩,并不是要做付出与所得的价值交换,而是要更懂得尊重和珍惜。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是社会福利机构实施孤残儿童感恩教育的前提。首先社会福利机构工作人员要克服养父母难当的畏难情绪,让孤残儿童能够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爸爸”、“妈妈”的辛苦,从而更加热爱这个大家庭,珍惜生活、感恩生活。其次社会福利机构工作人员都要有意识地去做。如果是只知道服务与奉献,而不知道把自己的劳动和付出呈现给孤残儿童从而教育孤残儿童,孤残儿童就无从感受到“爸爸”、“妈妈”和社会对他的恩爱。再次,要充分发挥特殊教育的功能,不但要教育孤残儿童学习生活技能和文化知识,而且要帮助孤残儿童树立自尊、自强、自立意识,懂得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学会感恩、施恩才能够自强、自立等基本道理。最后,在社会福利机构内要倡导形成相互施恩与感恩的人际关系体系,只有这样才能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互相交融,互相激励、互相感染和人与人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的熏陶作用,促进孤残儿童道德自律的发展。
3、因事制宜,感恩教育重点放在感恩实践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残儿童受年龄、智力、知识、心理素质、价值观等因素的影响,对感恩教育有着各自的理解、接受程度也因人而异。因此,社会机构感恩教育要根据收养的孤残儿童特点,制定相应的方式方法,循序渐进地开展。对于年龄在18岁以上的智力健全的孤残青少年,应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情理交融,感人心灵”,让孩子们懂得识恩、知恩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意识到今天得到的一切并非是天经地义、凭空而来,是要永远铭记于心,承担一份歉意、准备为回报而付出努力的明白报恩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回报,而且还包括精神的回报[2]。奉献是一个人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完善个性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拥有一颗感恩的心,进而外化于行动,必然会不断地涌动着诸如温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善良等这些美好的处世品格,生活中便有了一处处动人的风景。习惯决定性格。对于社会福利机构中12岁以下的孤残儿童,由于受理解能力的限制,不可能理解感恩的意义,感恩教育的重点应放在良好习惯的培养上,把感恩教育嵌人养护、康复、教育的每一个工作环节。当孩子们感谢他人的善行时,第一反应常常是今后自己也应该这样做,这就给孩子一种行为暗示,让他们从小知道爱别人、帮助别人。如果孩子手中拿着玩具、小食品,要有意识地教孩子把东西送给小弟弟、小妹妹或分给没有的同伴们,培养孩子帮助别人的习惯。好孩子是赞扬出来的,当孩子主动帮助小朋友和“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或者得到赠予表示感谢时,一定要表扬、奖励。童话是孩子们意识的启蒙钥匙,许多潜意识是在孩提时期形成的因而要通过“爸爸”、“妈妈”的言谈举止,影响孩子们正确的潜意识形成,要充分发挥孩子们的模仿能力,通过动画片、童话故事,引导孩子认识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以及应该怎样去做。可能是角色转换不到位,也可能是工作忙,社会福利机构的“爸爸”、“妈妈”们与孩子们的沟通、交流远远不如家庭,这也是孤残儿童感恩意识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社会福利机构的“爸爸”和“妈妈”们,不论工作多么忙,每天都要与孩子们有一定时间的情感交流,谈一谈孩子的生活学习,给孩子讲一些童话故事,这对孩子正确认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重要的作用。
结论:
简而言之,社会福利机构是党和政府关心弱势群体的重要窗口,是收养的孤残儿童的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社会福利机构加强感恩教育刻不容缓。感恩教育作为人文精神的一面旗帜,使孤残儿童形成一种感恩的心态、品格和责任,为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融人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创造最佳条件[3]。
参考文献:
[1]陈钟林.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发展路径[J].社会福利,2018(6).
[2]雷江华.我国特殊教育质量标准的历史回顾与剖析[J].中国特殊教育,2018(4).
[3]李劍华.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困境与对策——以武汉市儿童福利院为例[J].社会福利,2016(2).
关键词:感恩教育;福利机构;残障儿童
引言:
残障儿童是指生理功能、解剖结构、心理和精神状态异常或丧失,部分或全部丧失日常生活自理,学习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儿童。他们中绝大多数遭受父母遗弃,而成为孤残儿童。对他们进行更好地救助与供养,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属性决定的,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一环。社会福利机构承担着集中供养孤残儿童,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的责任。为了促使残障儿童能够在福利机构获取更好的教育,机构采取感恩教育至关重要。
1、转换角色,承担起家庭感恩教育那部分责任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这首诗是对伟大母爱的讴歌。是啊,父爱如山,母爱似海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母亲用乳汁将我们哺育父亲用宽厚的肩膀将我们托起,让我们看见外面的世界。一般情况下,在成长过程中,给予我们最多的是父母只要儿女过得好,父母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根本不求什么回报。然而,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残儿童缺少的就是这份真诚、无私、无畏、伟大的父母之爱,造成孤残儿童心灵创伤的是他们的亲生父母。他们渴望拥有和蔼慈祥、无私无畏的父母之爱,但在心灵深处却不愿或无法谅解亲生父母的无情。社会福利机构工作人员,从职能说是爱的传递者,他们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的关爱传递给孤残儿童从社会角色来说,是保育员、管理员、医生、护士、教师等从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及服务对象的视角来说,是孤残儿童的监护人,是他们的“爸爸”、“妈妈”。社会福利机构的保育员、管理员之所以岗位神圣、崇高、光荣,受人敬重,是因为人们在很大程度是把保育员、管理员当作孤残儿童的“爸爸”、“妈妈”看待。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理应转换角色,担当起无私无畏的“爸爸”、“妈妈”,承担起属于家庭感恩教育的那份责任[1]。
2、营造感,忿气氛,培养孤残儿童感恩意识
感恩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完成这一工程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人在情境中,情境对人的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特别是青少年人格形成期。学会感恩,并不是要做付出与所得的价值交换,而是要更懂得尊重和珍惜。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是社会福利机构实施孤残儿童感恩教育的前提。首先社会福利机构工作人员要克服养父母难当的畏难情绪,让孤残儿童能够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爸爸”、“妈妈”的辛苦,从而更加热爱这个大家庭,珍惜生活、感恩生活。其次社会福利机构工作人员都要有意识地去做。如果是只知道服务与奉献,而不知道把自己的劳动和付出呈现给孤残儿童从而教育孤残儿童,孤残儿童就无从感受到“爸爸”、“妈妈”和社会对他的恩爱。再次,要充分发挥特殊教育的功能,不但要教育孤残儿童学习生活技能和文化知识,而且要帮助孤残儿童树立自尊、自强、自立意识,懂得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学会感恩、施恩才能够自强、自立等基本道理。最后,在社会福利机构内要倡导形成相互施恩与感恩的人际关系体系,只有这样才能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互相交融,互相激励、互相感染和人与人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的熏陶作用,促进孤残儿童道德自律的发展。
3、因事制宜,感恩教育重点放在感恩实践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残儿童受年龄、智力、知识、心理素质、价值观等因素的影响,对感恩教育有着各自的理解、接受程度也因人而异。因此,社会机构感恩教育要根据收养的孤残儿童特点,制定相应的方式方法,循序渐进地开展。对于年龄在18岁以上的智力健全的孤残青少年,应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情理交融,感人心灵”,让孩子们懂得识恩、知恩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意识到今天得到的一切并非是天经地义、凭空而来,是要永远铭记于心,承担一份歉意、准备为回报而付出努力的明白报恩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回报,而且还包括精神的回报[2]。奉献是一个人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完善个性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拥有一颗感恩的心,进而外化于行动,必然会不断地涌动着诸如温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善良等这些美好的处世品格,生活中便有了一处处动人的风景。习惯决定性格。对于社会福利机构中12岁以下的孤残儿童,由于受理解能力的限制,不可能理解感恩的意义,感恩教育的重点应放在良好习惯的培养上,把感恩教育嵌人养护、康复、教育的每一个工作环节。当孩子们感谢他人的善行时,第一反应常常是今后自己也应该这样做,这就给孩子一种行为暗示,让他们从小知道爱别人、帮助别人。如果孩子手中拿着玩具、小食品,要有意识地教孩子把东西送给小弟弟、小妹妹或分给没有的同伴们,培养孩子帮助别人的习惯。好孩子是赞扬出来的,当孩子主动帮助小朋友和“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或者得到赠予表示感谢时,一定要表扬、奖励。童话是孩子们意识的启蒙钥匙,许多潜意识是在孩提时期形成的因而要通过“爸爸”、“妈妈”的言谈举止,影响孩子们正确的潜意识形成,要充分发挥孩子们的模仿能力,通过动画片、童话故事,引导孩子认识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以及应该怎样去做。可能是角色转换不到位,也可能是工作忙,社会福利机构的“爸爸”、“妈妈”们与孩子们的沟通、交流远远不如家庭,这也是孤残儿童感恩意识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社会福利机构的“爸爸”和“妈妈”们,不论工作多么忙,每天都要与孩子们有一定时间的情感交流,谈一谈孩子的生活学习,给孩子讲一些童话故事,这对孩子正确认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重要的作用。
结论:
简而言之,社会福利机构是党和政府关心弱势群体的重要窗口,是收养的孤残儿童的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社会福利机构加强感恩教育刻不容缓。感恩教育作为人文精神的一面旗帜,使孤残儿童形成一种感恩的心态、品格和责任,为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融人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创造最佳条件[3]。
参考文献:
[1]陈钟林.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发展路径[J].社会福利,2018(6).
[2]雷江华.我国特殊教育质量标准的历史回顾与剖析[J].中国特殊教育,2018(4).
[3]李劍华.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困境与对策——以武汉市儿童福利院为例[J].社会福利,2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