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初年清政府镇压东乡抗捐史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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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礼部尚书恩承等为遵旨查明李宗羲办理东乡一案并无不实事奏折 光绪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臣恩承、臣童华跪奏:为遵旨查明据实复奏事。 军机大臣字寄,光绪五年九月二十日奉上谕:昨据步军统领衙门奏,已革提督李有恒之母李易氏遣抱呈诉伊子被罪冤抑,业经降旨不准行。其呈内所称前两江总督李宗羲查办此案并未亲往详查,仅令其子及亲戚等前往。李宗羲居近东乡,与袁廷蛟匪党内多戚谊,【以下同前,故略——编选者注】等语。所控各情如果属实,恩承、童华在川时必有闻见,究竟有无其事,著即据实具奏。等因。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查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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