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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政办发[2008]28号2008年4月30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各地申报,省建设厅、省文物局组织评审,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吴江市汾湖镇、海门市余东镇、昆山市锦溪镇、姜堰市溱潼镇等为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现予公布。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对于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城镇建设和旅游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