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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课堂教学是教学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学音乐教育是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培养青少年成为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的新型人才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好的音乐教育不仅能陶冶学生的性情,培养审美情趣,而且还会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远大理想,激发学生对生活的热爱,对真、善、美的追求。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受专业艺术教育影响颇深。在教学内容上,重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而忽视艺术感受、表现和创造力的培养;在教学方法上,重视专业学科教学的规律,而忽视中小学校学生兴趣爱好的培养及审美认知规律。于是便出现了学生喜欢音乐而不喜欢音乐课的尴尬场面。 中学音乐教育面对的大都是十四、十五岁左右的学生,他们求知欲旺盛,活动性大,模仿力强,但持久性和耐力差。所以,在教学中,教师应注意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法进行教学,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一、 定好教师的“位置”
音乐学习是表现个性、开发思维,注重情感体验的过程,由于音乐的形象是模糊的、非语义的,在欣赏音乐和表现音乐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和情感表达,所以,在音乐教学中没有标准的答案。教师要与学生形成交流式教育,不仅是学生从老师那学到知识,老师也从学生那学到知识,更重要的是老师和学生都获得一些在他们身上都不曾拥有的东西,当老师和学生离开教室时,他们都得到了一些从未有过的体验和收获。
二、树立“尊重学生”的教育观念
自尊心人皆有之,学生也是人,也有个性有尊严,做为一名教师应是学生心灵的卫士,切不可随意伤害学生的自尊心,那样不仅不会促进学生奋发学习,还会使他失去对音乐的兴趣,甚至厌恶、憎恨音乐课。保护、尊重学生的自尊心,不仅能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还会给他们带来自信和成功感。
日本著名的小提琴家、教育家铃木曾多次呼吁:“孩子的生命不是自己私有的,生命是大自然所赋予的美好力量。应该说,生命是崇高的、伟大的力量,作为教师应该怀着崇敬的心情,大自然给予孩子们这一美好的生命,如果把他变成‘废料’那就太遗憾了。做教师应该有这样的责任,无论什么样的孩子都应该一样地‘尊重’。”
三、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
"以学生为中心",就要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变被动学习为主动探究。学生的学习同样是一种发现,学习者自己发现的才是最重要的和富于个人特色的知识。实践证明:由学生自己发现、弄懂的东西,要比老师教的印象深刻得多。在音乐教学中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让他们自主学习,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引导、点拨。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来改变教学形式,把课堂变为舞台,每个学生都是一名演员,都是节目的的编导者。同一内容在学生中就可能会创造出多种表演形式。教师也共同参与,这将会使学生彻底从被动变为主动。音乐艺术所涉及的内容繁多,教材提供的内容是有限的,而这些有限的内容也并不一定能够适应学生的审美需求。作为音乐教师,要大胆改革与创新,不要被教材所束缚,寻找学生喜欢的内容与形式。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去收集、去探索,寻找到 "心平气定"、"轻微淡远"的音乐审美观,以及"通乎杳渺"、"物我两忘"的音乐至美境界。
四、让音乐课贴近生活、走进生活
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喜欢音乐,他们有许多的音乐磁带,买过许多的音乐书籍,随口就能哼唱几首流行歌曲,但有不少学生却不喜欢音乐课,我们的音乐教育离生活太远了。一为哲人说过,"音乐是人类生活中永恒的主题,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音乐艺术几乎无时不有、无时不在"。在音乐教学中,如果我们单纯的把学生局限在课本上、课堂里,那么,无论是学生感受音乐、表现音乐、欣赏音乐能力的培养,还是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都难以达到教育目的。现代学校音乐教育要求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音乐教学内容向真实生活转化,更多地联系学生面临的生活环境设计教学,增加与现代生活关系密切的流行音乐、通俗音乐等内容,学会探索并处理现实音乐生活中的诸多实际问题。教学走进生活,从生活中捕捉音乐的美;让生活溶入音乐教学,在音乐中感受生活的美。带领学生走出封闭教室,把大自然与社会作为音乐课堂,不拒绝社会,不脱离时代,设计出开放的、内容丰富、贴近生活的音乐教材。让学生在生活中学习音乐、在实践中感受音乐、在创造中理解音乐。
五、对音乐教学评价机制的关注
任何一门学科教学都涉及到对教学本身和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音乐教学也不例外。音乐教学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评价内容的选择十分重要。结合新课程标准的基本思想,我们认为,评价的内容必须依据素质教育的特点,符合课程改革的指导精神,切合学生的实际需求,并改变传统的评价内容单一,方法单调的弊端,把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绝对性评价与相对性评价相结合,由单一内容评价向多元化内容评价转变。为此,我们可以把音乐教学评价内容概括为树立信心、课堂参与、获取技能等几个方面,并根据这几个方面的内容特点,设定权重,形成一套中学音乐教学学生学习评价方案,以此来评价学生在音乐课程的成长过程。具体而言,评价要实现以下几个目标。首先,评价要有利于学生学习信心的树立。所谓的树立信心就是在教学中,教师必须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给予启发诱导,因材施教。帮助学生树立学习音乐的自信心,培养学生自强、自信、自立的良好学习态度,有了学习的自信心,学生才会有一个正确的学习方向,教学中才能积极参与,并与同学共同协作,才能在音乐教学中有所收获,掌握一定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因此,学好音乐,树立信心是关键,正如谚语说得好:“事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有了学习的信心,学习上的任何困难都能迎刃而解。其次,评价要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课堂参与是当前教育教学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教学方法,对音乐教学来说更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音乐教学必须通过视、唱、听、说以及动作表现达到对音乐内涵的理解和对音乐知识的掌握,音乐教学如果失去了学生的参与,就好似孤掌难鸣,失去音乐课的真正意义。音乐教学中,通过学生的参与,使学生亲临其境,亲身体验音乐课的乐趣,感受音乐课的魅力,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热情,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化教学;通过学生的参与,促进学生了解音乐,掌握乐理知识,培养学生个性,让学生有一个参与教学发挥个性的空间。
参考文献:
[1]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音乐教学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3] 杨立梅. 《柯达伊音乐教育思想与实践》,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 吴跃跃. 《音乐教育协同理论与素质培养》, 湖南教育出版社.
[5] 王双有. 《贴近生活 参与生活》,《中国音乐教育》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受专业艺术教育影响颇深。在教学内容上,重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而忽视艺术感受、表现和创造力的培养;在教学方法上,重视专业学科教学的规律,而忽视中小学校学生兴趣爱好的培养及审美认知规律。于是便出现了学生喜欢音乐而不喜欢音乐课的尴尬场面。 中学音乐教育面对的大都是十四、十五岁左右的学生,他们求知欲旺盛,活动性大,模仿力强,但持久性和耐力差。所以,在教学中,教师应注意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法进行教学,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一、 定好教师的“位置”
音乐学习是表现个性、开发思维,注重情感体验的过程,由于音乐的形象是模糊的、非语义的,在欣赏音乐和表现音乐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和情感表达,所以,在音乐教学中没有标准的答案。教师要与学生形成交流式教育,不仅是学生从老师那学到知识,老师也从学生那学到知识,更重要的是老师和学生都获得一些在他们身上都不曾拥有的东西,当老师和学生离开教室时,他们都得到了一些从未有过的体验和收获。
二、树立“尊重学生”的教育观念
自尊心人皆有之,学生也是人,也有个性有尊严,做为一名教师应是学生心灵的卫士,切不可随意伤害学生的自尊心,那样不仅不会促进学生奋发学习,还会使他失去对音乐的兴趣,甚至厌恶、憎恨音乐课。保护、尊重学生的自尊心,不仅能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还会给他们带来自信和成功感。
日本著名的小提琴家、教育家铃木曾多次呼吁:“孩子的生命不是自己私有的,生命是大自然所赋予的美好力量。应该说,生命是崇高的、伟大的力量,作为教师应该怀着崇敬的心情,大自然给予孩子们这一美好的生命,如果把他变成‘废料’那就太遗憾了。做教师应该有这样的责任,无论什么样的孩子都应该一样地‘尊重’。”
三、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
"以学生为中心",就要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变被动学习为主动探究。学生的学习同样是一种发现,学习者自己发现的才是最重要的和富于个人特色的知识。实践证明:由学生自己发现、弄懂的东西,要比老师教的印象深刻得多。在音乐教学中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让他们自主学习,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引导、点拨。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来改变教学形式,把课堂变为舞台,每个学生都是一名演员,都是节目的的编导者。同一内容在学生中就可能会创造出多种表演形式。教师也共同参与,这将会使学生彻底从被动变为主动。音乐艺术所涉及的内容繁多,教材提供的内容是有限的,而这些有限的内容也并不一定能够适应学生的审美需求。作为音乐教师,要大胆改革与创新,不要被教材所束缚,寻找学生喜欢的内容与形式。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去收集、去探索,寻找到 "心平气定"、"轻微淡远"的音乐审美观,以及"通乎杳渺"、"物我两忘"的音乐至美境界。
四、让音乐课贴近生活、走进生活
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喜欢音乐,他们有许多的音乐磁带,买过许多的音乐书籍,随口就能哼唱几首流行歌曲,但有不少学生却不喜欢音乐课,我们的音乐教育离生活太远了。一为哲人说过,"音乐是人类生活中永恒的主题,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音乐艺术几乎无时不有、无时不在"。在音乐教学中,如果我们单纯的把学生局限在课本上、课堂里,那么,无论是学生感受音乐、表现音乐、欣赏音乐能力的培养,还是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都难以达到教育目的。现代学校音乐教育要求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音乐教学内容向真实生活转化,更多地联系学生面临的生活环境设计教学,增加与现代生活关系密切的流行音乐、通俗音乐等内容,学会探索并处理现实音乐生活中的诸多实际问题。教学走进生活,从生活中捕捉音乐的美;让生活溶入音乐教学,在音乐中感受生活的美。带领学生走出封闭教室,把大自然与社会作为音乐课堂,不拒绝社会,不脱离时代,设计出开放的、内容丰富、贴近生活的音乐教材。让学生在生活中学习音乐、在实践中感受音乐、在创造中理解音乐。
五、对音乐教学评价机制的关注
任何一门学科教学都涉及到对教学本身和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音乐教学也不例外。音乐教学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评价内容的选择十分重要。结合新课程标准的基本思想,我们认为,评价的内容必须依据素质教育的特点,符合课程改革的指导精神,切合学生的实际需求,并改变传统的评价内容单一,方法单调的弊端,把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绝对性评价与相对性评价相结合,由单一内容评价向多元化内容评价转变。为此,我们可以把音乐教学评价内容概括为树立信心、课堂参与、获取技能等几个方面,并根据这几个方面的内容特点,设定权重,形成一套中学音乐教学学生学习评价方案,以此来评价学生在音乐课程的成长过程。具体而言,评价要实现以下几个目标。首先,评价要有利于学生学习信心的树立。所谓的树立信心就是在教学中,教师必须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给予启发诱导,因材施教。帮助学生树立学习音乐的自信心,培养学生自强、自信、自立的良好学习态度,有了学习的自信心,学生才会有一个正确的学习方向,教学中才能积极参与,并与同学共同协作,才能在音乐教学中有所收获,掌握一定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因此,学好音乐,树立信心是关键,正如谚语说得好:“事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有了学习的信心,学习上的任何困难都能迎刃而解。其次,评价要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课堂参与是当前教育教学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教学方法,对音乐教学来说更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音乐教学必须通过视、唱、听、说以及动作表现达到对音乐内涵的理解和对音乐知识的掌握,音乐教学如果失去了学生的参与,就好似孤掌难鸣,失去音乐课的真正意义。音乐教学中,通过学生的参与,使学生亲临其境,亲身体验音乐课的乐趣,感受音乐课的魅力,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热情,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化教学;通过学生的参与,促进学生了解音乐,掌握乐理知识,培养学生个性,让学生有一个参与教学发挥个性的空间。
参考文献:
[1]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音乐教学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3] 杨立梅. 《柯达伊音乐教育思想与实践》,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 吴跃跃. 《音乐教育协同理论与素质培养》, 湖南教育出版社.
[5] 王双有. 《贴近生活 参与生活》,《中国音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