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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与国际商业银行普遍实行混业经营不同,当前中国商业银行多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全球化背景下,当前中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的弊病日益显露,中国商业银行逐渐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是发展趋势,以此同时,在防范混业经营风险方面也面临巨大的挑战。
关键词: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分业经营;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发展模式的选择上,一方面,积极采取一些具有开放性特征的举措,试图与国际接轨,以起能在世界银行业发展大潮中冲浪。另一方面,又强调国情的独特,强调经营发展模式的中国特色,在一些问题上畏手畏脚,难以取得有效的突破性尝试。在此情形下,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发展模式的选择,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国外以及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选择的流变
1929年至1933年经济大危机前,美国商业银行就已经盛行混业经营,只不过1929年10月28日“黑色星期五”的惨痛教训迫使美国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打压混业经营。但从20世纪70年代,分业经营暴露出的弊端增多,银行又开始通过各种方式的金融创新和以改头换面的新金融机构形式逐步发展全能化银行业务。1999年11月4日,美国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结束了美国商业银行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实行的分业经营模式,步入混业经营的新时代,对国际商业银行的运作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他发达国家与美国的状况类似,只是进度稍晚。大体上说,国外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历经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又从分业经营过渡到混业经营的流变过程。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选择也基本符合这一路径。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办理证券、信托、租赁、房地产、投资等业务,实质上从事混业经营。但由于当时商业银行自身、央行监管等方面存在问题,国务院1993年12月25日作出《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分业经营的治理思路。1995年5月《商业银行法》通过法律明确国有银行分业经营制度。但随着我国加入WTO, 近乎绝对的分业经营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面对严峻的挑战。近年来,管理层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为混业经营创造条件。
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优势分析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管理模式具有以下优势:通过业务经营范围拓展可以产生规模效应。促进商业银行资金实力、竞争实力。商业银行通过资产多元化配置在拓展利润来源的同时可以有效降低银行经营风险。实行混业经营模式利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盘活,利于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竞争中获胜。
三、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转变面临的制约因素
1、监管层面的制约因素
(1)立法和执法制约
金融业向混业经营模式过渡需要良好的立法和执法环境,但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缺乏有效的金融法律保护,潜在的金融风险较大。我国初步建立的以《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为代表的金融法律体系存在条款表述模糊、滞后,执行难的问题,不足以为我国银行混业经营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2)金融监管水平有待提高
混业经营制度,要求统一的金融监管。但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致使监管体制为分业监管,各监管机构间信息不能充分共享、缺乏充分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且存在权利和职责的划分不清等问题。
(3)我国证券市场还不成熟
混业经营要求证券市场的规范运作,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还很不成熟,市场运作尚不规范,整体风险过大,不适合银行资金注入。
(4)混业经营的监管风险
混业经营使银行面临电子风险、“多米诺骨牌”效应风险和表外风险等层面的风险,尤其是表外风险的问题目前已经显现出来:创新业务容易导致表外化,虽没在资金平衡表中反映但却可能转化为真实的银行负债。当表外业务规模超越一定限度,银行的表外风险随时都可能转化成真实风险。表外业务虽然创造的利润高,但是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表外业务透明度差,一般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使金融监管的有效性被削弱,其风险往往具有致命性 ,“大和银行巨额案”便是明证。
2、商业银行自身建设滞后的制约
(1)我国商业银行内控制度薄弱
混业经营要求商业银行本身增强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内控约束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到产权清晰,责任明确。而我国国内金融机构内控机制普遍薄弱,在高风险高收益的资本市场的诱惑下,商业银行机构违规运作可能性很大。
(2)高级复合型金融人才缺乏
我国自1995年实施的严格的分业经营管理制度不可避免的导致复合型金融人才匮乏。
3.改革节奏存在争议
目前,关于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选择,业界和学界的观点不尽相同,大致可分两种:一是混业经营风险高,应继续做好分业经营;另一种是则主张采取“渐进过渡”。
四、解决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选择困境的对策
1、监管层面
我国的金融监管应侧重以下几个方面:实施谨慎监管;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非现场监管体系;强化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监管;加强电子转账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制;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提高监管效率;强化金融机构内控系统,提高自律能力;积极建立健全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
2、重视培养熟悉金融领域整体运行的高级人才队伍
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化是一个整体性工程,转型中以及成功后商业银行都离不开通晓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业务的高级人才队伍。目前应采取银企联合培养等方式加紧选拔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经验丰富的中青年进行前瞻性培训,以适应未来竞争的需要。
3、改革节奏控制层面
我国加入WTO后,全球化步伐加速,金融放开的时间紧迫感日益增加,采取“渐中趋快”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更为有利。但在改革节奏方面,尽管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已初露端倪,但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仍然很弱,不能奢望改革的一蹴而就。
总之,只有积极渐进强化商业银行在人才等方面的自身建设,完善相关立法和执法,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商业银行向混业经营顺利过渡并长期成功经营。
参考文献:
[1]郑先炳.西方商业银行最新发展趋势[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9):115-160.
[2]叶辅靖.全能银行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8):279-294.
[3]庄乾志.银行发展:市场化与国际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187-199.
关键词: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分业经营;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发展模式的选择上,一方面,积极采取一些具有开放性特征的举措,试图与国际接轨,以起能在世界银行业发展大潮中冲浪。另一方面,又强调国情的独特,强调经营发展模式的中国特色,在一些问题上畏手畏脚,难以取得有效的突破性尝试。在此情形下,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发展模式的选择,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国外以及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选择的流变
1929年至1933年经济大危机前,美国商业银行就已经盛行混业经营,只不过1929年10月28日“黑色星期五”的惨痛教训迫使美国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打压混业经营。但从20世纪70年代,分业经营暴露出的弊端增多,银行又开始通过各种方式的金融创新和以改头换面的新金融机构形式逐步发展全能化银行业务。1999年11月4日,美国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结束了美国商业银行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实行的分业经营模式,步入混业经营的新时代,对国际商业银行的运作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他发达国家与美国的状况类似,只是进度稍晚。大体上说,国外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历经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又从分业经营过渡到混业经营的流变过程。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选择也基本符合这一路径。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办理证券、信托、租赁、房地产、投资等业务,实质上从事混业经营。但由于当时商业银行自身、央行监管等方面存在问题,国务院1993年12月25日作出《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分业经营的治理思路。1995年5月《商业银行法》通过法律明确国有银行分业经营制度。但随着我国加入WTO, 近乎绝对的分业经营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面对严峻的挑战。近年来,管理层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为混业经营创造条件。
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优势分析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管理模式具有以下优势:通过业务经营范围拓展可以产生规模效应。促进商业银行资金实力、竞争实力。商业银行通过资产多元化配置在拓展利润来源的同时可以有效降低银行经营风险。实行混业经营模式利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盘活,利于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竞争中获胜。
三、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转变面临的制约因素
1、监管层面的制约因素
(1)立法和执法制约
金融业向混业经营模式过渡需要良好的立法和执法环境,但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缺乏有效的金融法律保护,潜在的金融风险较大。我国初步建立的以《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为代表的金融法律体系存在条款表述模糊、滞后,执行难的问题,不足以为我国银行混业经营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2)金融监管水平有待提高
混业经营制度,要求统一的金融监管。但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致使监管体制为分业监管,各监管机构间信息不能充分共享、缺乏充分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且存在权利和职责的划分不清等问题。
(3)我国证券市场还不成熟
混业经营要求证券市场的规范运作,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还很不成熟,市场运作尚不规范,整体风险过大,不适合银行资金注入。
(4)混业经营的监管风险
混业经营使银行面临电子风险、“多米诺骨牌”效应风险和表外风险等层面的风险,尤其是表外风险的问题目前已经显现出来:创新业务容易导致表外化,虽没在资金平衡表中反映但却可能转化为真实的银行负债。当表外业务规模超越一定限度,银行的表外风险随时都可能转化成真实风险。表外业务虽然创造的利润高,但是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表外业务透明度差,一般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使金融监管的有效性被削弱,其风险往往具有致命性 ,“大和银行巨额案”便是明证。
2、商业银行自身建设滞后的制约
(1)我国商业银行内控制度薄弱
混业经营要求商业银行本身增强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内控约束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到产权清晰,责任明确。而我国国内金融机构内控机制普遍薄弱,在高风险高收益的资本市场的诱惑下,商业银行机构违规运作可能性很大。
(2)高级复合型金融人才缺乏
我国自1995年实施的严格的分业经营管理制度不可避免的导致复合型金融人才匮乏。
3.改革节奏存在争议
目前,关于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选择,业界和学界的观点不尽相同,大致可分两种:一是混业经营风险高,应继续做好分业经营;另一种是则主张采取“渐进过渡”。
四、解决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选择困境的对策
1、监管层面
我国的金融监管应侧重以下几个方面:实施谨慎监管;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非现场监管体系;强化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监管;加强电子转账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制;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提高监管效率;强化金融机构内控系统,提高自律能力;积极建立健全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
2、重视培养熟悉金融领域整体运行的高级人才队伍
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化是一个整体性工程,转型中以及成功后商业银行都离不开通晓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业务的高级人才队伍。目前应采取银企联合培养等方式加紧选拔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经验丰富的中青年进行前瞻性培训,以适应未来竞争的需要。
3、改革节奏控制层面
我国加入WTO后,全球化步伐加速,金融放开的时间紧迫感日益增加,采取“渐中趋快”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更为有利。但在改革节奏方面,尽管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已初露端倪,但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仍然很弱,不能奢望改革的一蹴而就。
总之,只有积极渐进强化商业银行在人才等方面的自身建设,完善相关立法和执法,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商业银行向混业经营顺利过渡并长期成功经营。
参考文献:
[1]郑先炳.西方商业银行最新发展趋势[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9):115-160.
[2]叶辅靖.全能银行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8):279-294.
[3]庄乾志.银行发展:市场化与国际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187-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