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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宏观调控的两大政策支柱,事关国民经济能否保持平稳运行和实现长期增长,因而在一个国家的政策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从地方来看,尤其是在欠发达地区,仍然存在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不协调、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配合不到位的情况。本文以欠发达地区为出发点,提出了加强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配合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欠发达地区;因地制宜
中图分类号:F82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4-0007-05
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组合的理论基础
作为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的核心,IS-LM模型能有效分析经济政策尤其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构成要素的相互关系。IS-LM模型最初是用来描述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相互联系的理论。在产品市场上,国民收入决定于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和净出口等构成的社会总支出,而这种总支出也是社会总需求水平的反映。社会总需求尤其是投资需求要受到利率的影响,利率则由货币市场供求情况决定,因此货币市场要影响产品市场;另一方面,产品市场上所决定的国民收入又会影响货币需求,从而影响利率,这又是产品市场对货币市场的影响。IS-LM模型就是描述和分析这两个市场相互联系的理论工具。其中,边际消费倾向、资本边际效率、货币需求和货币供给是IS-LM模型的基本要素,凯恩斯最早研究这些要素的关系,汉森、希克斯完成IS-LM模型,构成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相互作用共同决定国民收入与利率的理论框架。分析研究IS-LM曲线的斜率及其决定因素,可以直观反映哪些因素作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效果的机理,找出提高政策效应的方法。
根据经济学理论,在正常情况下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最佳组合是一松一紧或此松彼紧,以防止经济的过分膨胀或者萎缩。在调控阶段,LM曲线可能向左上方或右下方运动。在凯恩斯宏观经济IS-LM简单模型中,如果保持IS位置不变,通过紧缩货币使LM曲线向左上方移动,其结果是国民产值减少、利率上升。采取这样措施的政策指向主要是抑制过热经济,防止经济泡沫的过分滋生。当LM曲线在向左上方急剧运动时,比较适宜同时采取扩张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推进利率进一步上升,依靠持续巨额的财政支出支撑GDP回到原有的水平。
但是这种组合政策的后果是更高的利率,将导致更加严峻的流动性危机,一旦政府支出停止,社会资金链会很快处于断裂的边缘。双紧政策组合一般不可取是因为其对社会经济总量的收缩效应太大,会导致经济严重退步。紧缩的财政政策推动IS曲线向左下方移动,均衡点会沿着新的LM曲线继续向左下方移动,利率会在原来高涨的情况下下调,理论上使资金链所承受的压力得到一些缓解,经济在进一步萎缩的同时可以为日后的复苏积蓄能量,在应对严重的经济泡沫时,双紧政策是不得不采取的措施。
二、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运行的基本轨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和国家综合实力大大提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增强,政府对宏观经济的管理由直接控制向间接控制逐步过渡,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逐渐成为政府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组合的方式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84年)。这一阶段,总体上说执行的是“双松”的政策搭配,即“松”的货币政策与“松”的财政政策的搭配。在“双松”政策模式中,银行系统通过降低存款准备率,降低利率,扩大贷款规模,增加货币供给。财政系统通过减少税收,增加财政支出,扩大社会总需求。社会总需求因而能在短期内迅速扩张起来,对经济的发展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在改革初期,特别是1984年以前,在社会总需求严重不足、生产能力和生产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条件下,利用这种政策配合,能够推动闲置资源的利用,刺激经济增长,扩大就业。但是1984年以后,由于经济中不存在足够的闲置资源,“双松”政策注入大量的货币则会导致通货膨胀,对经济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二阶段(1985-1997年)。1985年后,一方面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确立了货币政策作为一项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开始具有了特定的内涵和应有的作用,银行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开始得到确立。另一方面过度投资、经济过热的症状越来越明显。在这一阶段中执行的是“双紧”的政策搭配,即“紧”的财政政策与“紧”的货币政策的搭配。在“双紧”政策模式中,银行系统通过收回贷款,压缩新贷款,减少货币供给量,从而使社会总需求在短时间内迅速收缩;财政系统通过增加税收,削减财政开支,增加财政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减少市场货币流通量,压缩社会总需求。
第三阶段(1998-2002年)。这一时期我国经济运行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告别了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短缺经济,出现了物质产品的相对过剩和明显的通货紧缩,由过去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由过去以治理通货膨胀为主转变为治理通货紧缩。在政策取向上,由实施长达5年之久的“双紧”过渡到“双松”,即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防范金融风险,财政政策在支持发展、化解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四阶段(2003-2005年)。2003年6月,我国经济过热的征兆已经非常明显。从2004年第一季度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不采取各种措施紧缩银根,动用了包括提高基准利率、外币存款利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放开存贷款利率上下限,向发放贷款过猛的商业银行定向发行央行票据等货币政策工具等措施。在紧缩银根期间,相配套的财政政策是“积极的”或者说是扩张的:2003年、2004年和2005年的财政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1.8%、15.6%和18.3%。
第五阶段(2006年至今)。进入2006年以来,宏观调控压力并没减少,只能继续以更高的频率推行更为严厉的银根紧缩政策,多次提高法定准备金率以及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频度较高。而财政预算支出,也表现出紧缩财政支出的意向。这是典型的双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组合。
三、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协调应用的实证案例
(一)湖北省荆门市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协调配合运行的实证效果分析
1.财政资金起到了主力军的引导作用。随着国家财政政策由第四阶段转入第五阶段,荆门市财政支农资金也呈现出相应的变化。在第四阶段(2003-2005年),国家的财政政策是“积极的”或者说是扩张的,因此,财政支农资金增长迅速,尤其实2004年达到了60.5%。而随着第五阶段(2006后),紧缩财政政策的到来,财政资金的增长幅度又恢复到了2003年的水平。而GDP的增长幅度与财政支农的幅度同步,说明财政资金还是在加速农村发展中起到了主力军的引导作用。
2.信贷资金增长缓慢。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而农业比重比较大的地市,财政资金也比较匮乏,财政投入的力度受到了很大的制约。要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单靠财政政策难以达到良好的效果。而政府已经不能单纯通过行政干预要求金融机构向农村发放贷款。加之农户收入不稳定、缺乏抵押担保物,而且农业是弱质产业,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这就决定了农业贷款较其他商业性贷款具有更大的风险,而现在又缺少相应的信贷风险补偿办法,因此,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积极性不高。[1]
(二)湖北省京山县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的协调配合应用的实证分析
为了解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情况,笔者选择湖北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县——京山县进行了典型调查。结果显示,该县财政和信贷对“三农”的投入逐年攀升,但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缺乏协调互动机制,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合力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财政项目与信贷项目脱节。为启动新农村建设,该县分别制定了“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该县将开工建设40个较大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投资32.93亿元,其中财政资金9.5亿元、银行贷款16亿元,分别占全部资金需求的28.8%和48.6%。这些项目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主要用于改善农村交通、饮水、通讯设施建设,但银行未参与项目的规划及前期论证,对项目的认可度低,很大一部分项目将难以得到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必然形成较大的资金缺口。
2.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投入范围不一致。2002年至2005年,该县财政支农资金总额为5.78亿元,投资领域包括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社会事业等多个方面,分为有偿性投资和无偿性投资两种方式。有偿性投资项目主要是农业多种经营和农田整理等项目,用款人需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投资,占投资总额的19.55%,其中2006年已将农田整理项目纳入无偿性投资项目;无偿性投资项目主要是各类直接补贴、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投入等,占投资总额的80.45%。而同时期该县金融机构净发放2.64亿元农业贷款,93%的贷款投向农业多种经营项目,与财政资金的支持范围存在较大差异,无法对财政资金无偿性投资项目进行配套支持。
3.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期限不匹配。在该县“十一五”规划设置的40个涉农投资项目中,中长期投资项目37个,占92.5%,投资额29.9亿元,占91%;短期投资项目3个,占7.5%,投资额2.96亿元,仅占9%。从投资收益期看,一般长达2-5年。如土地整理项目在完工后至少需要两年才能恢复到原有的收益水平,3年后收益才会有一定程度提高;林业项目收益期跨度最长的达8年左右。与之相对应的是,金融机构对涉农领域的信贷投入以短期贷款为主。2005年末,该县中长期涉农贷款余额6260万元,仅占涉农贷款总额的3%,比财政中长期涉农投资比例低88个百分点。
四、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组合应用效果的经济学分析
(一)双紧的政策组合在控制发达地区经济过热的同时,也限制了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
我国实行单纯一种或简单几种财政货币政策的组合是不够的,因为不同地区处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有各自的产业结构和金融辐射能力及辐射方式。针对不同类型地区的特点,应该实行不同的政策组合方式,否则宏观调控就会出现两难境地:执行比较温和的财政和货币组合政策,在经济过热地区难以达到调控的预期目标;执行比较严厉的双紧政策,可以部分抑制经济的过热,但对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将带来严重损伤,甚至加剧落后地区经济的恶化。
(二)目标取向和运行机制存在差异,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协调不畅
在我国,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分属于不同的部门,在基本目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异,这是导致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之间协调不畅的根本原因。结合京山县实际分析,两者协调上的问题主要受制于“四大障碍”。
1.目标障碍。从理论上讲,财政支农资金以提高社会效益为最大目标,绝大部分资金是无偿投入;信贷资金则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资金是有偿使用的,需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两者的目标不一致。由于存在目标障碍,影响了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的协调互动。一方面,财政资金对信贷资金的引导弱化。财政支农主要以各类补贴和直接无偿投资项目为主。2002—2005年,京山县各类农业补贴1.08亿元,占财政对支农资金的61.2%;农业项目投入方式也以自主办项目为主,较少考虑用信贷资金作为财政投资不足的补充,项目建设单位宁可多花功夫争取财政投资,也不愿向银行申请贷款。另一方面,财政政策与信贷政策调整进度不一致。新农村建设启动后,国家随即对财政政策做出调整,加大了对涉农项目的投资力度,财政资金明显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尽管国家也就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提出了要求,但由于信贷政策传导机制不畅通,信贷政策尚未随之进行调整。
2.体制障碍。目前我国财政支农资金项目众多,财政支农资金共有15个大类和几百个专项,形成了多部门管理、多渠道支付、分级次负担及条块结合的财政支农体制,表现在:一是管理部门众多。京山县财政支农资金分属9个部门管理,不同渠道的财政投资既有重复交叉,又有过于分散的现象,不利于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难以形成支农合力。二是财政资金支付渠道多。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一部分由上级财政下拨后通过县级财政列支;另一部分由中央财政或省级财政直接拨付给主办部门,再由主办部门逐级下拨。三是分级负担体制加重了地方财政的压力。农业税费减免导致县乡财政收入减少,可用财力缩小,导致地方财政应配套支付的支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农村金融体系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无法与财政条块结合的支农体制相衔接,并且财政支农体制不顺也对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的协调互动形成了障碍。同时,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长期不能到位,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信贷支农功能缺位,很难保证国家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得到落实。如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信贷功能不全,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金融领域,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后全面实行商业化经营等等。
3.沟通障碍。虽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上协调机制较完善,但在支持新农村建设等领域,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之间存在严重的沟通障碍。一是决策层面协调机制不健全。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尚未建立支农政策磋商机制,导致各自出台的政策关联性不强,使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难以融合。二是项目信息缺乏交流。基层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没有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在申报支农项目时各自为政,财政部门没有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的渠道,金融机构也缺乏获取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相关信息的手段,使金融机构无法向财政支农项目提供信贷资金。
4.观念障碍。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是会计、银行是出纳”,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在使用上相互混淆。金融机构在计划经济时期按照财政计划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过大量的信贷资金,造成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损失严重,特别是农业银行至今仍背负着较沉重的负担。因此,金融机构至今仍对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存在较重的思想障碍,认为新农村建设应以财政政策性投资为主,银行信贷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潜在风险巨大,应当避免进入。
五、加强政策的灵活性是促进财政资金与货币资金的协调性
(一)现阶段欠发达地区根据自身情况适用不同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组合
在宏观调控阶段,欠发达地区要避免经济恶化,减弱“马太效应”的负面影响,除了自己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努力发展经济外,国家必须以一定的财政转移支付去支持其基础设施以减少开发资源的启动资金,国家提出的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正是这一思路的体现,是积极财政政策实施的内在依据。关键是在于落实并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的高效回报。
分地区而言,在出现经济过热苗头的不发达地区,应该选取紧缩的货币政策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如图1所示,即LM1移至LM2,IS1移至IS2,均衡点由E1移至E2,图形显示是推动利率更高。由于在抑制经济过热苗头的时候不能过分压制经济总量,所以货币紧缩使E1、E2横坐标一致为宜,也就是积极的财政政策配以较紧的货币政策。
对于某些相对落后地区,在执行积极财政政策的同时,应辅以宽松的货币政策,即LM1移至LM3,IS1移至IS2,均衡点由E1移至E3。货币政策越宽松,新的均衡点就越向右方移动,这就是说落后地区现阶段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应选择积极的财政政策配以较松的货币政策。
(二)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相互配合,创造“1+1>2”的社会综合效应
1.以“信贷资金先行,财政资金补贴,强力支农”的形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对符合财政资金扶持条件的企业项目,如财政已安排或拟计划给予项目补贴和贷款利息补贴,已经达到信贷资金支持条件的,信贷资金可提前介入,支持此类企业做大做强。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分别作用于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和阶段,两者相互补充,更有利于企业的迅速成长。
2.以“财政资金先行,信贷资金跟进,互补支农”的形式,支持农村水利和一般性基本建设。农村水利和一般性基本建设由于投入大、效益低,信贷资金一般情况下难以涉足。近年来,国家为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各级财政明显加大了对农村水利和一般性基本建设的投入,在财政资金无偿性铺垫下,农村水利和一般性基本建设基本具备了信贷资金跟进扶持的先决条件。
3.以“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同时进入,共同支农”的形式,支持农村新型能源及生态环境建设。推广农村新型能源,改善农村安居条件是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为扎实促进上述两项工作,国家每年为项目计划内农户安排财政补贴,引导和推动农户加速融入新农村进程。“一建三改”工程作为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的一项具体举措,惠及千家万户。这类项目可以采取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同时进入的形式,共同支农。即对地方政府规划发展的项目,在有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可以同时进入,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可发挥机构网点优势,利用“小额农贷”政策对项目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或固定资产投入贷款,不断扩大支农项目的深度和广度。
4.政策性信贷资金先行投入,以项目产生的财政收入或人大通过的财政预算为还款保证的形式,支持县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已突破政策性业务限制,信贷范围进一步拓宽,不仅可涉足农村公路网、信息网、商业物流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而且对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也可投资。政策性信贷资金一次性投入规模大,利率优惠,使用周期长,具有其它股份制和国有商业银行不可比拟的优势。在得到人大通过的财政预算还款的保证前提下,农发行即可对重大基础设施进行必要的信贷支持,以形成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推动力。[2]
(三)从机制入手,促进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协调互动
1.建立财政与金融协调机制。通过建立县级涉农投资项目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项目规划、预算、申报及项目实施等工作进行科学调度,做好财政资金与信贷投入的衔接工作,监督项目预算的执行,促进项目资金的落实。同时,明确财政、金融的支持重点。财政资金实行全额无偿投资,以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方面建设为主,逐步退出农业经营性项目。商业性信贷资金主要支持农业经营性项目。政策性信贷资金应实行财政贴息等政策措施,主要对商业性信贷资金无法涉及的领域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进行支持。
2.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一是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对现有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进行认真清理,取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不高的专项支出,对资金用途和扶持对象基本相同或相近的专项支出予以合并。除救灾性和具有特殊用途的财政支农资金外,对各级政府安排的所有支农资金进行整合,防止项目重复投资或投资过于分散,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二是整合涉农信贷资金。设立新农村建设信贷资金专项金融统计项目,对县域地区涉农信贷资金实行统筹规划、合理摆布。对较大项目实行银团贷款、政策性与商业性混合贷款等模式,增强信贷支农实力。
3.完善支农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质量。以防止截流挪用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支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支农资金不流失。一是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将各级财政的支农资金全部纳入专项基金管理范围,并吸收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助,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拨付。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推行“阳光工程”,提高项目透明度,完善涉农投资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项目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涉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完善支农资金管理机制。建立财政、信贷支农资金支持项目从立项、执行到完成的全过程审查监督机制,对每项支农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测评价。[3]
4.加强引导和推动,为金融、财政支农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完善基层人行职能,扩大基层人行信贷监督管理权限,创新信贷政策引导措施,延伸再贷款的使用范围,完善再贴现、利率等操作手段,提高基层人行对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引导能力,积极推进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培养涉农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的诚信意识,对守信企业和农户给予政策优惠和信贷倾斜,营造诚实信用氛围,增强农村金融机构对新农村建设信贷投放的信心。
参考文献:
[1] 君伟.近距离看农村—调研随笔[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2] 余章炎.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1.
[3] 闫永夫.完善农村金融体制增加支农信贷供给[D].厦门:厦门大学,2001.
关键词: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欠发达地区;因地制宜
中图分类号:F82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4-0007-05
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组合的理论基础
作为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的核心,IS-LM模型能有效分析经济政策尤其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构成要素的相互关系。IS-LM模型最初是用来描述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相互联系的理论。在产品市场上,国民收入决定于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和净出口等构成的社会总支出,而这种总支出也是社会总需求水平的反映。社会总需求尤其是投资需求要受到利率的影响,利率则由货币市场供求情况决定,因此货币市场要影响产品市场;另一方面,产品市场上所决定的国民收入又会影响货币需求,从而影响利率,这又是产品市场对货币市场的影响。IS-LM模型就是描述和分析这两个市场相互联系的理论工具。其中,边际消费倾向、资本边际效率、货币需求和货币供给是IS-LM模型的基本要素,凯恩斯最早研究这些要素的关系,汉森、希克斯完成IS-LM模型,构成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相互作用共同决定国民收入与利率的理论框架。分析研究IS-LM曲线的斜率及其决定因素,可以直观反映哪些因素作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效果的机理,找出提高政策效应的方法。
根据经济学理论,在正常情况下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最佳组合是一松一紧或此松彼紧,以防止经济的过分膨胀或者萎缩。在调控阶段,LM曲线可能向左上方或右下方运动。在凯恩斯宏观经济IS-LM简单模型中,如果保持IS位置不变,通过紧缩货币使LM曲线向左上方移动,其结果是国民产值减少、利率上升。采取这样措施的政策指向主要是抑制过热经济,防止经济泡沫的过分滋生。当LM曲线在向左上方急剧运动时,比较适宜同时采取扩张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推进利率进一步上升,依靠持续巨额的财政支出支撑GDP回到原有的水平。
但是这种组合政策的后果是更高的利率,将导致更加严峻的流动性危机,一旦政府支出停止,社会资金链会很快处于断裂的边缘。双紧政策组合一般不可取是因为其对社会经济总量的收缩效应太大,会导致经济严重退步。紧缩的财政政策推动IS曲线向左下方移动,均衡点会沿着新的LM曲线继续向左下方移动,利率会在原来高涨的情况下下调,理论上使资金链所承受的压力得到一些缓解,经济在进一步萎缩的同时可以为日后的复苏积蓄能量,在应对严重的经济泡沫时,双紧政策是不得不采取的措施。
二、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运行的基本轨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和国家综合实力大大提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增强,政府对宏观经济的管理由直接控制向间接控制逐步过渡,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逐渐成为政府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组合的方式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84年)。这一阶段,总体上说执行的是“双松”的政策搭配,即“松”的货币政策与“松”的财政政策的搭配。在“双松”政策模式中,银行系统通过降低存款准备率,降低利率,扩大贷款规模,增加货币供给。财政系统通过减少税收,增加财政支出,扩大社会总需求。社会总需求因而能在短期内迅速扩张起来,对经济的发展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在改革初期,特别是1984年以前,在社会总需求严重不足、生产能力和生产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条件下,利用这种政策配合,能够推动闲置资源的利用,刺激经济增长,扩大就业。但是1984年以后,由于经济中不存在足够的闲置资源,“双松”政策注入大量的货币则会导致通货膨胀,对经济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二阶段(1985-1997年)。1985年后,一方面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确立了货币政策作为一项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开始具有了特定的内涵和应有的作用,银行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开始得到确立。另一方面过度投资、经济过热的症状越来越明显。在这一阶段中执行的是“双紧”的政策搭配,即“紧”的财政政策与“紧”的货币政策的搭配。在“双紧”政策模式中,银行系统通过收回贷款,压缩新贷款,减少货币供给量,从而使社会总需求在短时间内迅速收缩;财政系统通过增加税收,削减财政开支,增加财政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减少市场货币流通量,压缩社会总需求。
第三阶段(1998-2002年)。这一时期我国经济运行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告别了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短缺经济,出现了物质产品的相对过剩和明显的通货紧缩,由过去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由过去以治理通货膨胀为主转变为治理通货紧缩。在政策取向上,由实施长达5年之久的“双紧”过渡到“双松”,即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防范金融风险,财政政策在支持发展、化解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四阶段(2003-2005年)。2003年6月,我国经济过热的征兆已经非常明显。从2004年第一季度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不采取各种措施紧缩银根,动用了包括提高基准利率、外币存款利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放开存贷款利率上下限,向发放贷款过猛的商业银行定向发行央行票据等货币政策工具等措施。在紧缩银根期间,相配套的财政政策是“积极的”或者说是扩张的:2003年、2004年和2005年的财政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1.8%、15.6%和18.3%。
第五阶段(2006年至今)。进入2006年以来,宏观调控压力并没减少,只能继续以更高的频率推行更为严厉的银根紧缩政策,多次提高法定准备金率以及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频度较高。而财政预算支出,也表现出紧缩财政支出的意向。这是典型的双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组合。
三、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协调应用的实证案例
(一)湖北省荆门市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协调配合运行的实证效果分析
1.财政资金起到了主力军的引导作用。随着国家财政政策由第四阶段转入第五阶段,荆门市财政支农资金也呈现出相应的变化。在第四阶段(2003-2005年),国家的财政政策是“积极的”或者说是扩张的,因此,财政支农资金增长迅速,尤其实2004年达到了60.5%。而随着第五阶段(2006后),紧缩财政政策的到来,财政资金的增长幅度又恢复到了2003年的水平。而GDP的增长幅度与财政支农的幅度同步,说明财政资金还是在加速农村发展中起到了主力军的引导作用。
2.信贷资金增长缓慢。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而农业比重比较大的地市,财政资金也比较匮乏,财政投入的力度受到了很大的制约。要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单靠财政政策难以达到良好的效果。而政府已经不能单纯通过行政干预要求金融机构向农村发放贷款。加之农户收入不稳定、缺乏抵押担保物,而且农业是弱质产业,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这就决定了农业贷款较其他商业性贷款具有更大的风险,而现在又缺少相应的信贷风险补偿办法,因此,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积极性不高。[1]
(二)湖北省京山县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的协调配合应用的实证分析
为了解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情况,笔者选择湖北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县——京山县进行了典型调查。结果显示,该县财政和信贷对“三农”的投入逐年攀升,但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缺乏协调互动机制,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合力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财政项目与信贷项目脱节。为启动新农村建设,该县分别制定了“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该县将开工建设40个较大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投资32.93亿元,其中财政资金9.5亿元、银行贷款16亿元,分别占全部资金需求的28.8%和48.6%。这些项目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主要用于改善农村交通、饮水、通讯设施建设,但银行未参与项目的规划及前期论证,对项目的认可度低,很大一部分项目将难以得到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必然形成较大的资金缺口。
2.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投入范围不一致。2002年至2005年,该县财政支农资金总额为5.78亿元,投资领域包括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社会事业等多个方面,分为有偿性投资和无偿性投资两种方式。有偿性投资项目主要是农业多种经营和农田整理等项目,用款人需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投资,占投资总额的19.55%,其中2006年已将农田整理项目纳入无偿性投资项目;无偿性投资项目主要是各类直接补贴、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投入等,占投资总额的80.45%。而同时期该县金融机构净发放2.64亿元农业贷款,93%的贷款投向农业多种经营项目,与财政资金的支持范围存在较大差异,无法对财政资金无偿性投资项目进行配套支持。
3.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期限不匹配。在该县“十一五”规划设置的40个涉农投资项目中,中长期投资项目37个,占92.5%,投资额29.9亿元,占91%;短期投资项目3个,占7.5%,投资额2.96亿元,仅占9%。从投资收益期看,一般长达2-5年。如土地整理项目在完工后至少需要两年才能恢复到原有的收益水平,3年后收益才会有一定程度提高;林业项目收益期跨度最长的达8年左右。与之相对应的是,金融机构对涉农领域的信贷投入以短期贷款为主。2005年末,该县中长期涉农贷款余额6260万元,仅占涉农贷款总额的3%,比财政中长期涉农投资比例低88个百分点。
四、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组合应用效果的经济学分析
(一)双紧的政策组合在控制发达地区经济过热的同时,也限制了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
我国实行单纯一种或简单几种财政货币政策的组合是不够的,因为不同地区处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有各自的产业结构和金融辐射能力及辐射方式。针对不同类型地区的特点,应该实行不同的政策组合方式,否则宏观调控就会出现两难境地:执行比较温和的财政和货币组合政策,在经济过热地区难以达到调控的预期目标;执行比较严厉的双紧政策,可以部分抑制经济的过热,但对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将带来严重损伤,甚至加剧落后地区经济的恶化。
(二)目标取向和运行机制存在差异,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协调不畅
在我国,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分属于不同的部门,在基本目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异,这是导致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之间协调不畅的根本原因。结合京山县实际分析,两者协调上的问题主要受制于“四大障碍”。
1.目标障碍。从理论上讲,财政支农资金以提高社会效益为最大目标,绝大部分资金是无偿投入;信贷资金则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资金是有偿使用的,需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两者的目标不一致。由于存在目标障碍,影响了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的协调互动。一方面,财政资金对信贷资金的引导弱化。财政支农主要以各类补贴和直接无偿投资项目为主。2002—2005年,京山县各类农业补贴1.08亿元,占财政对支农资金的61.2%;农业项目投入方式也以自主办项目为主,较少考虑用信贷资金作为财政投资不足的补充,项目建设单位宁可多花功夫争取财政投资,也不愿向银行申请贷款。另一方面,财政政策与信贷政策调整进度不一致。新农村建设启动后,国家随即对财政政策做出调整,加大了对涉农项目的投资力度,财政资金明显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尽管国家也就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提出了要求,但由于信贷政策传导机制不畅通,信贷政策尚未随之进行调整。
2.体制障碍。目前我国财政支农资金项目众多,财政支农资金共有15个大类和几百个专项,形成了多部门管理、多渠道支付、分级次负担及条块结合的财政支农体制,表现在:一是管理部门众多。京山县财政支农资金分属9个部门管理,不同渠道的财政投资既有重复交叉,又有过于分散的现象,不利于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难以形成支农合力。二是财政资金支付渠道多。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一部分由上级财政下拨后通过县级财政列支;另一部分由中央财政或省级财政直接拨付给主办部门,再由主办部门逐级下拨。三是分级负担体制加重了地方财政的压力。农业税费减免导致县乡财政收入减少,可用财力缩小,导致地方财政应配套支付的支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农村金融体系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无法与财政条块结合的支农体制相衔接,并且财政支农体制不顺也对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的协调互动形成了障碍。同时,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长期不能到位,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信贷支农功能缺位,很难保证国家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得到落实。如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信贷功能不全,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金融领域,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后全面实行商业化经营等等。
3.沟通障碍。虽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上协调机制较完善,但在支持新农村建设等领域,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之间存在严重的沟通障碍。一是决策层面协调机制不健全。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尚未建立支农政策磋商机制,导致各自出台的政策关联性不强,使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难以融合。二是项目信息缺乏交流。基层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没有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在申报支农项目时各自为政,财政部门没有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的渠道,金融机构也缺乏获取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相关信息的手段,使金融机构无法向财政支农项目提供信贷资金。
4.观念障碍。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是会计、银行是出纳”,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在使用上相互混淆。金融机构在计划经济时期按照财政计划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过大量的信贷资金,造成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损失严重,特别是农业银行至今仍背负着较沉重的负担。因此,金融机构至今仍对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存在较重的思想障碍,认为新农村建设应以财政政策性投资为主,银行信贷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潜在风险巨大,应当避免进入。
五、加强政策的灵活性是促进财政资金与货币资金的协调性
(一)现阶段欠发达地区根据自身情况适用不同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组合
在宏观调控阶段,欠发达地区要避免经济恶化,减弱“马太效应”的负面影响,除了自己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努力发展经济外,国家必须以一定的财政转移支付去支持其基础设施以减少开发资源的启动资金,国家提出的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正是这一思路的体现,是积极财政政策实施的内在依据。关键是在于落实并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的高效回报。
分地区而言,在出现经济过热苗头的不发达地区,应该选取紧缩的货币政策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如图1所示,即LM1移至LM2,IS1移至IS2,均衡点由E1移至E2,图形显示是推动利率更高。由于在抑制经济过热苗头的时候不能过分压制经济总量,所以货币紧缩使E1、E2横坐标一致为宜,也就是积极的财政政策配以较紧的货币政策。
对于某些相对落后地区,在执行积极财政政策的同时,应辅以宽松的货币政策,即LM1移至LM3,IS1移至IS2,均衡点由E1移至E3。货币政策越宽松,新的均衡点就越向右方移动,这就是说落后地区现阶段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应选择积极的财政政策配以较松的货币政策。
(二)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相互配合,创造“1+1>2”的社会综合效应
1.以“信贷资金先行,财政资金补贴,强力支农”的形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对符合财政资金扶持条件的企业项目,如财政已安排或拟计划给予项目补贴和贷款利息补贴,已经达到信贷资金支持条件的,信贷资金可提前介入,支持此类企业做大做强。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分别作用于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和阶段,两者相互补充,更有利于企业的迅速成长。
2.以“财政资金先行,信贷资金跟进,互补支农”的形式,支持农村水利和一般性基本建设。农村水利和一般性基本建设由于投入大、效益低,信贷资金一般情况下难以涉足。近年来,国家为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各级财政明显加大了对农村水利和一般性基本建设的投入,在财政资金无偿性铺垫下,农村水利和一般性基本建设基本具备了信贷资金跟进扶持的先决条件。
3.以“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同时进入,共同支农”的形式,支持农村新型能源及生态环境建设。推广农村新型能源,改善农村安居条件是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为扎实促进上述两项工作,国家每年为项目计划内农户安排财政补贴,引导和推动农户加速融入新农村进程。“一建三改”工程作为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的一项具体举措,惠及千家万户。这类项目可以采取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同时进入的形式,共同支农。即对地方政府规划发展的项目,在有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可以同时进入,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可发挥机构网点优势,利用“小额农贷”政策对项目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或固定资产投入贷款,不断扩大支农项目的深度和广度。
4.政策性信贷资金先行投入,以项目产生的财政收入或人大通过的财政预算为还款保证的形式,支持县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已突破政策性业务限制,信贷范围进一步拓宽,不仅可涉足农村公路网、信息网、商业物流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而且对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也可投资。政策性信贷资金一次性投入规模大,利率优惠,使用周期长,具有其它股份制和国有商业银行不可比拟的优势。在得到人大通过的财政预算还款的保证前提下,农发行即可对重大基础设施进行必要的信贷支持,以形成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推动力。[2]
(三)从机制入手,促进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协调互动
1.建立财政与金融协调机制。通过建立县级涉农投资项目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项目规划、预算、申报及项目实施等工作进行科学调度,做好财政资金与信贷投入的衔接工作,监督项目预算的执行,促进项目资金的落实。同时,明确财政、金融的支持重点。财政资金实行全额无偿投资,以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方面建设为主,逐步退出农业经营性项目。商业性信贷资金主要支持农业经营性项目。政策性信贷资金应实行财政贴息等政策措施,主要对商业性信贷资金无法涉及的领域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进行支持。
2.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一是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对现有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进行认真清理,取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不高的专项支出,对资金用途和扶持对象基本相同或相近的专项支出予以合并。除救灾性和具有特殊用途的财政支农资金外,对各级政府安排的所有支农资金进行整合,防止项目重复投资或投资过于分散,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二是整合涉农信贷资金。设立新农村建设信贷资金专项金融统计项目,对县域地区涉农信贷资金实行统筹规划、合理摆布。对较大项目实行银团贷款、政策性与商业性混合贷款等模式,增强信贷支农实力。
3.完善支农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质量。以防止截流挪用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支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支农资金不流失。一是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将各级财政的支农资金全部纳入专项基金管理范围,并吸收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助,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拨付。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推行“阳光工程”,提高项目透明度,完善涉农投资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项目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涉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完善支农资金管理机制。建立财政、信贷支农资金支持项目从立项、执行到完成的全过程审查监督机制,对每项支农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测评价。[3]
4.加强引导和推动,为金融、财政支农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完善基层人行职能,扩大基层人行信贷监督管理权限,创新信贷政策引导措施,延伸再贷款的使用范围,完善再贴现、利率等操作手段,提高基层人行对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引导能力,积极推进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培养涉农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的诚信意识,对守信企业和农户给予政策优惠和信贷倾斜,营造诚实信用氛围,增强农村金融机构对新农村建设信贷投放的信心。
参考文献:
[1] 君伟.近距离看农村—调研随笔[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2] 余章炎.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1.
[3] 闫永夫.完善农村金融体制增加支农信贷供给[D].厦门:厦门大学,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