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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水污染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于2018年7月生效,到2020年底之前属于过渡期。该标准对船舶的生活污水排放要求高于之前的国内法规和相关公约。根据港作拖轮作业的特殊性,分析目前拖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常见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为同类船舶的生活污水处理及其系统改造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