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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在广东、重庆等地,一些“公有民办”名校在初中阶段,通过各种选拔考试展开生源抢夺大战,收取高额学费或“赞助费”。
此举是对教育公平的公然破坏。
我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名校的初中阶段”实施的是义务教育,是不能收取学费的。不过在实践中,这一规定更多指向的是“完全公立学校”。如果学校“公有民办”了,其义务教育阶段往往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收费了,因为按照有关规定,民办学校是允许收费的。这“名正言顺”地收费,首先让义务教育不“义务”了,其次把一些贫寒家庭的学生拒之于优质教育的大门外了。广州某“公有民办”初中2012年收费标准是每学年2.9万元,2013年涨至每学年3万元。这岂是普通家庭能够承担得了的?
我们还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而学校一旦“公有民办”,按照有关的地方规定,其招生灵活性就有了,就可以“名正言顺”不受限制地“择优招生”了。这些学校的名校背景,必然使家长和学生趋之若鹜,这就为其选拔学生创造了条件。这会加大学校之间的生源差异,破坏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均等机会。
更令人担忧的是,名校初中部“公有民办”后“名正言顺”地“收费和择生”,还加剧了社会的混乱,让家长和学生对教育产生“偏见”。与“公有民办”名校挂钩的“占坑班”,疯狂地从家长腰包里掏钱,让家长们对正常的招生秩序产生怀疑,加大了社会对教育的不满和抱怨;学生不能通过正常的竞争进入心仪的学校,对学校和老师的说教产生怀疑,进而对整个教育产生怀疑,这会影响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
所以,必须刹住名校初中部“公有民办”倾向。
在这件事情上,我们不妨学习学习北京的经验。前些年,北京也曾出现大批的公办学校初中部变身民办情况,而现在,北京要求这些学校“公私分明”,即学校必须做出选择,要么成为“公立学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规定进行招生办学;要么选择“民办性质”,按照民办教育规定收费招生。由于采取了严厉的措施,北京基本上不存在“公有民办”学校了。原来借着“公有民办”的收费和自由招生行为,也就消失了,从而让义务教育真正回归公平的轨道。
责任编辑/刘 烨
此举是对教育公平的公然破坏。
我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名校的初中阶段”实施的是义务教育,是不能收取学费的。不过在实践中,这一规定更多指向的是“完全公立学校”。如果学校“公有民办”了,其义务教育阶段往往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收费了,因为按照有关规定,民办学校是允许收费的。这“名正言顺”地收费,首先让义务教育不“义务”了,其次把一些贫寒家庭的学生拒之于优质教育的大门外了。广州某“公有民办”初中2012年收费标准是每学年2.9万元,2013年涨至每学年3万元。这岂是普通家庭能够承担得了的?
我们还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而学校一旦“公有民办”,按照有关的地方规定,其招生灵活性就有了,就可以“名正言顺”不受限制地“择优招生”了。这些学校的名校背景,必然使家长和学生趋之若鹜,这就为其选拔学生创造了条件。这会加大学校之间的生源差异,破坏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均等机会。
更令人担忧的是,名校初中部“公有民办”后“名正言顺”地“收费和择生”,还加剧了社会的混乱,让家长和学生对教育产生“偏见”。与“公有民办”名校挂钩的“占坑班”,疯狂地从家长腰包里掏钱,让家长们对正常的招生秩序产生怀疑,加大了社会对教育的不满和抱怨;学生不能通过正常的竞争进入心仪的学校,对学校和老师的说教产生怀疑,进而对整个教育产生怀疑,这会影响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
所以,必须刹住名校初中部“公有民办”倾向。
在这件事情上,我们不妨学习学习北京的经验。前些年,北京也曾出现大批的公办学校初中部变身民办情况,而现在,北京要求这些学校“公私分明”,即学校必须做出选择,要么成为“公立学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规定进行招生办学;要么选择“民办性质”,按照民办教育规定收费招生。由于采取了严厉的措施,北京基本上不存在“公有民办”学校了。原来借着“公有民办”的收费和自由招生行为,也就消失了,从而让义务教育真正回归公平的轨道。
责任编辑/刘 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