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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到2009年中国葡萄酒业解百纳之争历时“七年之痒”,中国葡萄酒业的百年老大张裕和他的“后生弟兄们”——长城、威龙、通化、王朝,双方之间展开了声势浩大的解百纳商标争夺战,战况从口水战升级到诉讼战,目前已经到了北京市一中院,经过了2次庭审,最终尚无结果。业内人士认为,从一中院到高院,张裕解百纳之争最终水落石出仍旧是难以预期。
“金蛋”是怎样诞生的?
要说解百纳这只金蛋的由来,恐怕还得让张裕“张”家人来说,这一点已经得到了中国葡萄酒业界的共识。
据最早的书面资料记载,早在1931年,当时兼任张裕经理的中国银行行长徐望之就一直为张裕积多年之功而独创的一种高档葡萄酒没有名字而苦恼,故在当时的烟台国际俱乐部邀请了一批文人墨客来为之取名,其中有一个上海人为张裕的葡萄酒创意为“携海纳百川”,并最终得到张裕人的认同,遂将张裕的当家高档葡萄酒命名为“解百纳干红”。随后,张裕于1937年6月28日经当时的“中华民国实业部商业局”批准,正式注册了“解百纳”商标,并取得了注册证书,注册证号是第33477号。“这些资料可以从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查到。”张裕有关负责人表示。
1959年,张裕又向当时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解百纳”商标,并准予备案。后来张裕对解百纳干红的工艺进行了改造,并多次在国内外的博览会上获奖。同时,为了保护自己倾力打造的核心品牌,在商标法颁布后的1985年和1992年,张裕又将解百纳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但因种种原因,最后不了了之。
2001年5月8日,张裕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申请“解百纳”商标注册,2002年4月商标局下发了注册证书。
不料就在一个多月后的6月,长城、王朝、威龙等17家企业联手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递交有关撤销张裕“解百纳”商标专用权的申请书,“张裕不能私自拥有解百纳,因为解百纳应该是红葡萄品种的中文名称,而不是商标专用名称。”中粮集团长城酒业生产部有关人士如是说。
至此,中国葡萄酒业最大的知识产权之争围绕着“解百纳”展开了长达7年之久的争夺战。
几乎业界不容否认的是,解百纳的品牌是张裕使用在先。“现在很难说清楚谁是最早使用解百纳的企业,但即使张裕先用,作为一种公有资产在被广泛使用的前提下,也是不能被注册为商标的。”反对张裕“私自拥有解百纳”的人士认为。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70多年来,张裕始终将“解百纳”作为一个品牌和一个注册商标在使用,有着不可否认的连续性,其他少数企业“使用解百纳商标”的生产时间也只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时间之差是非常明显的,很多业内人士认为,不能因为少数企业近几年的抄袭仿照使用,就认定其是葡萄酒品种、品系或商标的使用名称,而去否定一个具有70年生命力的商标。
张裕公司总经理周洪江表示:“从历史来看,‘解百纳’由张裕在1931年独创,1937年注册为商标,并作为商标独家使用了70多年。”直到上世纪末到2002年期间,其他企业才开始使用“解百纳”,并且大多数都在2002年张裕公司“解百纳”商标申请注册之后。
事实上,近几年来,特别是自2002年以来,作为普通消费者经常会在众媒体中看到张裕大张旗鼓地宣传“张裕解百纳70年传承”的品牌诉求。
2002年年底。当时张裕集团5年后重返央视招标现场,共投入2890万元竞得两个时段,重点宣传包装“张裕解百纳”这个核心品牌。但是,国内葡萄酒市场以“解百纳”冠名的干红葡萄酒不下20种,张裕全面包装“解百纳”商标的行为遭到了同行的激烈反对,他们边反对边通过价格战抢占“解百纳干红”市场,推出的产品从10元到80多元不等,一时间解百纳之争风生水起。
针对市场上出现了不同厂家出品的30多种“解百纳”,张裕葡萄酒集团总工程师李记明表示,正是因为张裕对“解百纳”商标的归属有信心,才会坚定不移地为“解百纳”的市场推广进行大笔投入。除了在西部设厂外,张裕同时还投入了大量资金布局高端产品市场,分别与泰国泰中酒业和法国卡斯特合作,扩大张裕在“解百纳”干红等高档市场的市场份额。其中,与全球排第二的卡斯特合作内容包括:张裕投资参股49%卡斯特集团在河北廊坊的红城堡葡萄酒;卡斯特投资参股30%于张裕在烟台福山筹建的张裕酒庄,合资金额800万美元。
与张裕解百纳紧密相关的几个国际品牌声誉是:1987年,在第25届布鲁塞尔世界优质产品评选会上,张裕解百纳荣获金奖;2005年,在《Wine&Dine》杂志“亚洲最佳酒类”(SAWA2005)评选会上,张裕解百纳荣获亚洲最佳红酒称号。
解百纳,或者说张裕的解百纳为张裕的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立下了汗马之功。解百纳成为张裕系列酒类中的中高档品牌,作为张裕的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也赢得了国际市场和国际声誉。2007年销量超过了2万吨,2008年超过了2万6千吨,占据了国内市场和绝大部分份额,遥遥领先。
解百纳,70多年的张裕解百纳不愧为张裕公司历久弥新的一只“金蛋”。
金蛋之“缝”
应该说,张裕解百纳70年的历史,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起伏跌宕史,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民族工业的崛起,到五十年代的国进民退,再到八十年代的改革开放和产权改革,经历了无数的观念更替、人事变换,再到最后的老树发新枝,愈发茁壮成长,成为众人眼中的灸手可热的“金蛋蛋”,也就不再奇怪了。
“在6年漫长的商标复审裁决过程中,我们也在反思自己在解百纳品牌保护上的一些失误。”张裕有关人士对媒体宣称。
据业内人士研究分析,这只金蛋存在着以下“裂缝”:
第一, 当自己早就意识到解百纳应该是自己的商标时,却并没有在广告宣传中予以体现。相反,依然在宣传中写到“解百纳是吸收了赤霞珠、品丽珠、蛇龙珠三种葡萄精华的葡萄品种”,而既然是一种葡萄品种,那就不应该被注册为自有商标,而是行业公共资源。这一点也成为了反张裕阵营的一把利器,谁让张裕自己错误表述呢。
第二,自张裕取得解百纳商标注册之日起,一直到现在,张裕就一直注重维护自己的商标权利,在全国各省的工商部门都进行过多次投诉,并且也在法院起诉过中粮酒业商标侵权,但由于商标评审久拖未决,达7年之久,各地工商机关都谨慎执法,将投诉暂时搁置,待评审结果出来后再视情况决定如何处理,法院也以此为由暂时中止案件审理。因此,张裕解百纳商标之争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逐渐演变成了工商投诉口水之争、法院判而不决之争,最后的结果仍然是解百纳市场的乱象之争,从而形成了解百纳品牌被多方“解构”的局面,多道裂缝赫然可见。
第三, 百年张裕在这场品牌危机处理中遭遇尴尬,正是“成也历史的悠久,困也历史的多变”。反对方也确实拿出了相关的证据表明:“1956年张裕公司在承办全国性专业人才培训过程中,英国教员及技术工人习惯性地把赤霞珠、品丽珠等葡萄酿造的原酒称作生产‘解百纳’的酒,导致部分学员将‘解百纳’误认为葡萄品种名称。”还有张裕解百纳酒瓶文字说明中亦有“解百纳是优良酿酒葡萄品种三株(蛇龙珠、赤霞珠、品丽珠)的总称”的字样。
针对此,张裕的法律事务部部长王强在致本刊的来信中指出,“我也狂汗!在我印象里张裕好像没有这样说过,即使真这样说过,这是1956年啊,那时根本就没有商标法,都是计划经济,谁的头脑里能超前到当时就有保护商标权利这个概念呢,以现在人的眼光来评论历史上的做法,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正是,30年河东30年河西,以己度人,错!以现在评判历史,也错!但是姑且不论具体原因何在,出现上述现象就已经表明了解百纳的“裂缝”所在。
解百纳的归属,引起了业界和资本市场的极大关注。面对这样一只带“缝”的金蛋,凝结太多的历史沉积、爱恨交加、人事变化、民族情感、市场纷争......也许正如张裕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王强所言:“它已经不是单纯法律层面的因素所能决定的了。”
[附文]
对话张裕法律事务部部长王强
本刊记者邢学军:2009年4月初,很多媒体上发了一篇关于“张裕解百纳入选亚洲唯一‘全球葡萄酒顶级品牌’”的新闻稿,就在这个案件等待判决的节骨眼上,这样一篇具有“国际份量”的新闻稿无疑是在帮张裕的忙。但是商标专业人士王浩在其博客中写道:“被法国国际食品和饮料展览会授予顶级品牌称号的不是解百纳,也不是张裕解百纳,而是张裕(Changyu),结合最近的解百纳商标的纷争,这一系列张裕解百纳成为全球葡萄酒顶级品牌的新闻,就有点忽悠的味道了。”
张裕法律事务部部长王强:“事实上,法国给的这个奖确实是颁给‘张裕解百纳’的,绝非像王浩说的那样,这有据可查。在案件的关键时刻,张裕不会弱智到拿它来忽悠的地步。”法国“张裕解百纳”获奖证明附上(见附文中下图)。
本刊记者邢学军:作为行业老大,作为品牌公司,在等待判决的时期,在瑕不掩瑜的情况下,勇于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或者失误,在那些“非白即黑”的二元制人士脑袋里也许是觉得万万不可的,他们会想当然地认为“这是把解百纳拱手相让的低级错误”,但是在“法律之外的决策人”眼中,却是最让人欣慰的,在群众眼中和资本市场眼中却是最让人信任的行为。一个企业品牌经营至此,也莫过于此了。
“亡”羊补牢犹未晚也。希望你再为本文补充几条“缝”,同时也是为解百纳这个老品牌修补一下被岁月侵蚀的裂缝。
张裕法律事务部部长王强:我觉得说一下我们自己在使用中曾经犯过的错误是可以的,这是历史,我们必须要正视。除了这个以外,那些丝毫不顾张裕公司自注册始就拥有的商标权、丝毫不尊重行政机关裁决的企业,他们的行为是赤裸裸的抢劫行为,是利用中国特有的国情和执法机制不完善的机会,在2002年4月后完全恶意地使用,甚至到现在也仍然在恶意侵权,这不是单独解百纳这一金蛋的缝,而是我们国家执法之缝,是这些企业以违法为荣的道德之缝,一个500强的企业,不思去做好自己的品牌,在这场闹剧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呢?2002年后的使用是明显的侵权,为什么到现在仍要使用,拒不接受这一法律事实呢?这不是以违法还得不到制裁为荣又是什么?这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型企业应该做出的表率吗?
(本文特别感谢烟台市知识产权局提供新闻线索)
“金蛋”是怎样诞生的?
要说解百纳这只金蛋的由来,恐怕还得让张裕“张”家人来说,这一点已经得到了中国葡萄酒业界的共识。
据最早的书面资料记载,早在1931年,当时兼任张裕经理的中国银行行长徐望之就一直为张裕积多年之功而独创的一种高档葡萄酒没有名字而苦恼,故在当时的烟台国际俱乐部邀请了一批文人墨客来为之取名,其中有一个上海人为张裕的葡萄酒创意为“携海纳百川”,并最终得到张裕人的认同,遂将张裕的当家高档葡萄酒命名为“解百纳干红”。随后,张裕于1937年6月28日经当时的“中华民国实业部商业局”批准,正式注册了“解百纳”商标,并取得了注册证书,注册证号是第33477号。“这些资料可以从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查到。”张裕有关负责人表示。
1959年,张裕又向当时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解百纳”商标,并准予备案。后来张裕对解百纳干红的工艺进行了改造,并多次在国内外的博览会上获奖。同时,为了保护自己倾力打造的核心品牌,在商标法颁布后的1985年和1992年,张裕又将解百纳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但因种种原因,最后不了了之。
2001年5月8日,张裕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申请“解百纳”商标注册,2002年4月商标局下发了注册证书。
不料就在一个多月后的6月,长城、王朝、威龙等17家企业联手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递交有关撤销张裕“解百纳”商标专用权的申请书,“张裕不能私自拥有解百纳,因为解百纳应该是红葡萄品种的中文名称,而不是商标专用名称。”中粮集团长城酒业生产部有关人士如是说。
至此,中国葡萄酒业最大的知识产权之争围绕着“解百纳”展开了长达7年之久的争夺战。
几乎业界不容否认的是,解百纳的品牌是张裕使用在先。“现在很难说清楚谁是最早使用解百纳的企业,但即使张裕先用,作为一种公有资产在被广泛使用的前提下,也是不能被注册为商标的。”反对张裕“私自拥有解百纳”的人士认为。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70多年来,张裕始终将“解百纳”作为一个品牌和一个注册商标在使用,有着不可否认的连续性,其他少数企业“使用解百纳商标”的生产时间也只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时间之差是非常明显的,很多业内人士认为,不能因为少数企业近几年的抄袭仿照使用,就认定其是葡萄酒品种、品系或商标的使用名称,而去否定一个具有70年生命力的商标。
张裕公司总经理周洪江表示:“从历史来看,‘解百纳’由张裕在1931年独创,1937年注册为商标,并作为商标独家使用了70多年。”直到上世纪末到2002年期间,其他企业才开始使用“解百纳”,并且大多数都在2002年张裕公司“解百纳”商标申请注册之后。
事实上,近几年来,特别是自2002年以来,作为普通消费者经常会在众媒体中看到张裕大张旗鼓地宣传“张裕解百纳70年传承”的品牌诉求。
2002年年底。当时张裕集团5年后重返央视招标现场,共投入2890万元竞得两个时段,重点宣传包装“张裕解百纳”这个核心品牌。但是,国内葡萄酒市场以“解百纳”冠名的干红葡萄酒不下20种,张裕全面包装“解百纳”商标的行为遭到了同行的激烈反对,他们边反对边通过价格战抢占“解百纳干红”市场,推出的产品从10元到80多元不等,一时间解百纳之争风生水起。
针对市场上出现了不同厂家出品的30多种“解百纳”,张裕葡萄酒集团总工程师李记明表示,正是因为张裕对“解百纳”商标的归属有信心,才会坚定不移地为“解百纳”的市场推广进行大笔投入。除了在西部设厂外,张裕同时还投入了大量资金布局高端产品市场,分别与泰国泰中酒业和法国卡斯特合作,扩大张裕在“解百纳”干红等高档市场的市场份额。其中,与全球排第二的卡斯特合作内容包括:张裕投资参股49%卡斯特集团在河北廊坊的红城堡葡萄酒;卡斯特投资参股30%于张裕在烟台福山筹建的张裕酒庄,合资金额800万美元。
与张裕解百纳紧密相关的几个国际品牌声誉是:1987年,在第25届布鲁塞尔世界优质产品评选会上,张裕解百纳荣获金奖;2005年,在《Wine&Dine》杂志“亚洲最佳酒类”(SAWA2005)评选会上,张裕解百纳荣获亚洲最佳红酒称号。
解百纳,或者说张裕的解百纳为张裕的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立下了汗马之功。解百纳成为张裕系列酒类中的中高档品牌,作为张裕的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也赢得了国际市场和国际声誉。2007年销量超过了2万吨,2008年超过了2万6千吨,占据了国内市场和绝大部分份额,遥遥领先。
解百纳,70多年的张裕解百纳不愧为张裕公司历久弥新的一只“金蛋”。
金蛋之“缝”
应该说,张裕解百纳70年的历史,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起伏跌宕史,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民族工业的崛起,到五十年代的国进民退,再到八十年代的改革开放和产权改革,经历了无数的观念更替、人事变换,再到最后的老树发新枝,愈发茁壮成长,成为众人眼中的灸手可热的“金蛋蛋”,也就不再奇怪了。
“在6年漫长的商标复审裁决过程中,我们也在反思自己在解百纳品牌保护上的一些失误。”张裕有关人士对媒体宣称。
据业内人士研究分析,这只金蛋存在着以下“裂缝”:
第一, 当自己早就意识到解百纳应该是自己的商标时,却并没有在广告宣传中予以体现。相反,依然在宣传中写到“解百纳是吸收了赤霞珠、品丽珠、蛇龙珠三种葡萄精华的葡萄品种”,而既然是一种葡萄品种,那就不应该被注册为自有商标,而是行业公共资源。这一点也成为了反张裕阵营的一把利器,谁让张裕自己错误表述呢。
第二,自张裕取得解百纳商标注册之日起,一直到现在,张裕就一直注重维护自己的商标权利,在全国各省的工商部门都进行过多次投诉,并且也在法院起诉过中粮酒业商标侵权,但由于商标评审久拖未决,达7年之久,各地工商机关都谨慎执法,将投诉暂时搁置,待评审结果出来后再视情况决定如何处理,法院也以此为由暂时中止案件审理。因此,张裕解百纳商标之争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逐渐演变成了工商投诉口水之争、法院判而不决之争,最后的结果仍然是解百纳市场的乱象之争,从而形成了解百纳品牌被多方“解构”的局面,多道裂缝赫然可见。
第三, 百年张裕在这场品牌危机处理中遭遇尴尬,正是“成也历史的悠久,困也历史的多变”。反对方也确实拿出了相关的证据表明:“1956年张裕公司在承办全国性专业人才培训过程中,英国教员及技术工人习惯性地把赤霞珠、品丽珠等葡萄酿造的原酒称作生产‘解百纳’的酒,导致部分学员将‘解百纳’误认为葡萄品种名称。”还有张裕解百纳酒瓶文字说明中亦有“解百纳是优良酿酒葡萄品种三株(蛇龙珠、赤霞珠、品丽珠)的总称”的字样。
针对此,张裕的法律事务部部长王强在致本刊的来信中指出,“我也狂汗!在我印象里张裕好像没有这样说过,即使真这样说过,这是1956年啊,那时根本就没有商标法,都是计划经济,谁的头脑里能超前到当时就有保护商标权利这个概念呢,以现在人的眼光来评论历史上的做法,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正是,30年河东30年河西,以己度人,错!以现在评判历史,也错!但是姑且不论具体原因何在,出现上述现象就已经表明了解百纳的“裂缝”所在。
解百纳的归属,引起了业界和资本市场的极大关注。面对这样一只带“缝”的金蛋,凝结太多的历史沉积、爱恨交加、人事变化、民族情感、市场纷争......也许正如张裕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王强所言:“它已经不是单纯法律层面的因素所能决定的了。”
[附文]
对话张裕法律事务部部长王强
本刊记者邢学军:2009年4月初,很多媒体上发了一篇关于“张裕解百纳入选亚洲唯一‘全球葡萄酒顶级品牌’”的新闻稿,就在这个案件等待判决的节骨眼上,这样一篇具有“国际份量”的新闻稿无疑是在帮张裕的忙。但是商标专业人士王浩在其博客中写道:“被法国国际食品和饮料展览会授予顶级品牌称号的不是解百纳,也不是张裕解百纳,而是张裕(Changyu),结合最近的解百纳商标的纷争,这一系列张裕解百纳成为全球葡萄酒顶级品牌的新闻,就有点忽悠的味道了。”
张裕法律事务部部长王强:“事实上,法国给的这个奖确实是颁给‘张裕解百纳’的,绝非像王浩说的那样,这有据可查。在案件的关键时刻,张裕不会弱智到拿它来忽悠的地步。”法国“张裕解百纳”获奖证明附上(见附文中下图)。
本刊记者邢学军:作为行业老大,作为品牌公司,在等待判决的时期,在瑕不掩瑜的情况下,勇于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或者失误,在那些“非白即黑”的二元制人士脑袋里也许是觉得万万不可的,他们会想当然地认为“这是把解百纳拱手相让的低级错误”,但是在“法律之外的决策人”眼中,却是最让人欣慰的,在群众眼中和资本市场眼中却是最让人信任的行为。一个企业品牌经营至此,也莫过于此了。
“亡”羊补牢犹未晚也。希望你再为本文补充几条“缝”,同时也是为解百纳这个老品牌修补一下被岁月侵蚀的裂缝。
张裕法律事务部部长王强:我觉得说一下我们自己在使用中曾经犯过的错误是可以的,这是历史,我们必须要正视。除了这个以外,那些丝毫不顾张裕公司自注册始就拥有的商标权、丝毫不尊重行政机关裁决的企业,他们的行为是赤裸裸的抢劫行为,是利用中国特有的国情和执法机制不完善的机会,在2002年4月后完全恶意地使用,甚至到现在也仍然在恶意侵权,这不是单独解百纳这一金蛋的缝,而是我们国家执法之缝,是这些企业以违法为荣的道德之缝,一个500强的企业,不思去做好自己的品牌,在这场闹剧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呢?2002年后的使用是明显的侵权,为什么到现在仍要使用,拒不接受这一法律事实呢?这不是以违法还得不到制裁为荣又是什么?这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型企业应该做出的表率吗?
(本文特别感谢烟台市知识产权局提供新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