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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发表题为《学术打假,责无旁贷》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对音乐批评在学术打假中的功能、作用和业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从那时起至今,不觉四年过去,而当下音乐学界学术打假的形势如何?从包括网络在内的各种传媒近来揭露出来的一系列案例看,学术腐败现象非但屡禁不止,涉嫌的层次反而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造假的形式和手法也愈益新奇。
这种情况说明了两个基本事实:
其一,我国音乐学界少数人心态浮躁、急功近利,逃避严肃而艰苦的学术研究,用投机取巧手段制造学术泡沫,企图通过各种造假行为不当获利,在学风和学德方面暴露出致命缺失;特别当这些行为人竟然也是教授或硕士生博士生导师时,其社会影响便更加恶劣。
其二,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哪里有形形色色的学术造假行为出现在前,哪里便有健康的学术批评尾随其后;这些学术造假的新现象、新行为、新形式之所以能够最终被揭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无不得益于刚性音乐批评的挺身而出和登高一呼,因此,在学术打假战斗中,健康的音乐批评居功至伟。
然而也必须指出,事实上,因学风失范、道德失范、人格失范而导致的学术腐败现象已经严重侵入我国学者队伍、教师队伍的肌体,生发出许多癌变症状。相关部门也曾采取一系列措施、出台一些强制性的法律法规,以惩戒相关责任人、警示后来者,并防止、杜绝其蔓延。但极少数人依然置文人操行和自身学术生命于不顾,不断有人奋不顾身、铤而走险、前仆后继,何也?我以为,除去各种复杂的社会因素之外,学术批评刚性不足,批评家在学术打假方面力度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音乐批评自身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它所关注对象世界的是当下整个音乐理论和实践领域,并以臧否其得失、评价其优劣、判断其真伪作为自身的任务。对于音乐学研究而言,音乐批评是一种促进繁荣、扶正祛邪的社会公器。在现今之音乐学界的学科分野中虽有诸种职业之不同,但音乐批评作为社会公器,却人人皆可得而用之——不论何人于何时何地,只要运用音乐批评的理论与方法揭露学术腐败、张扬学术正气,便是一篇可宝贵的批评文献,便是一位可尊敬的音乐批评家。特别是以音乐学研究为其对象的学术批评,更是必须依靠各分支学科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积极参与的一个批评领域。
甚至可以这样说:学术批评是学术腐败的天敌,是音乐学界抵御学术腐败风气侵袭的第一道防线,学术反腐的第一个战场。任何再新奇的造假手段和形式,也只有通过刚性学术批评才得以从某些隐藏的角落里被挖出来、为世人所知,并接受社会舆论的谴责,其他一系列法律的行政的惩戒措施方能显示其震慑威力。
学术造假行为是在学术研究领域内发生的,因此,学术反腐的利器是学术批评,首要的步骤是通过学术批评,以确凿的论据和充分说理的态度对造假的事实、形式、程度进行分析和揭露。而被批评者首要的任务,同样也是利用学术批评这一利器,就对方列举的事实及所作的分析批评提出自己的辩驳意见,有权在学术性平台上捍卫自己的清白。而广大读者和同行同样也有权利用学术批评的利器对事实本身及双方论辩发表自己的见解。只有通过这种正常而健康的学术批评才能分清浊、明是非,由此得出的结论才能经受得住事实的检验。
由于学术批评肩负着如此光荣而重大的反腐使命,因此,增强其自身的人格刚性和学术刚性,就显得尤为必要而紧迫。
话说至此,不禁想起李大钊等人在20世纪初提出的“铁肩担道义,只手著文章”这样的名句来,并略作改造,以“铁肩担道义,赤胆著文章”作为本文标题,意在学术批评领域和批评家中间提倡一种危机感和使命感,面对愈益猖獗的学术腐败,彰显铁肩精神,主动承担起必须承担的道义责任,以无私无畏之赤胆忠魂从事学术打假的神圣事业;不论造假者是教授博导,还是亲友师生,一经发现必加以无情揭露,决不姑息养奸——此即所谓“打假不避亲”是也。往大处说,这是匡扶学术正义、重拾道德人心之必需;往小处说,也是对造假者本人之学术生命的人性关怀。
毫无疑问,我们不能苛求学术批评和批评家的反腐批评文本无懈可击,也不能以批评家的个性与文风之是否稳健、遣词用语之是否平和作为衡量其是非曲折的标准,因为一旦如此便在实际上取消了反腐批评。只要这类批评文本所揭露的基本事实站得住,即便态度带有情绪化的偏激、用语有些刻薄,也不必拘于小节而忘了根本。但我们却完全有权利要求这种批评实事求是、出于公心,在其批评文本中充分摆事实讲道理,做到“有理有利有节”。而挟私报复、有意设局、匿名陷害之类“批评”,其本身就是违反道义的蝇营狗苟之举,一旦出现,理当坚决予以戳穿与回击,决不允许在学术批评中为其留下混迹之所和立锥之地。
多年来我常对自己的学生说,学术造假行为实际上是造假者在自己的学术道路上埋下一颗“不定时炸弹”,并将导火索的另一头交给了“上帝之手”;这个“上帝之手”,就是学术批评,就是由广大读者和同行所组成的批评家队伍。这颗炸弹究竟何时起爆、由何人在何地引爆,造假者本人茫然不知,成日价为此而惶惶不可终日;然而只要时机一到,这个“上帝之手”便启动引爆程序,点燃导火索,把造假者的学术声誉葬送于轰然一声巨响之中。因此我们要切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老话,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到刻苦钻研、潜心研究上去,万不可心存侥幸,更不可自恃高明,以为自己创新的造假手段神不知鬼不觉而恣意妄为。
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况且现今的硕士、博士、教授、副教授们都是成年人,各有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都有选择自己人生道路和学术道路的权利并为此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便他们就读的是国内名校,指导他们的是国内名师,只要在学校课程中、导师教学中没有教给他们学术造假的理论、方法与技巧,只要他们在导师指导下的学位论文没有涉嫌造假,只要导师没有和他的学生合谋造假,我们就没有权利因为在极少数学生的其他成果中出现可耻的造假行为而指责其母校和导师。如果这样的指责竟然可以容忍,那就离“株连之风”盛行不远矣,用不了些许时日,音乐学界真的就如“洪洞县里无好人”了。学校、导师不能为极个别学生的造假行为负责。谁种下这个苦果,谁就必须自行吞食——若是独立造假,那就请独食之;若是联合造假,那就请分食之。学校、导师、同窗、好友、父母应当做的,是从中吸取沉痛教训,引以为戒,敦促造假者迷途知返、承认错误、深刻检查,并鼓励其用更加刻苦的研究和更有价值的成果再造自身的学术形象,尽快重返学术正道;最不该做的,是沆瀣一气,掩盖错误,文过饰非,因为那是一种越描越黑、错上加错的愚蠢之举。
中国音乐评论学会作为音乐评论这个学科的全国性学术社团,从会长、副会长和全体理事到每一个会员,都应当成为立志学术创新、严守学术规范的严肃学者,都应当是站在学术打假最前沿“铁肩担道义,赤胆著文章”的大无畏战士。这首先是我国音乐评论学科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是评论学会在全国同行中确立自身学术公信力的需要。
正如西方人不会因为在耶稣的弟子中出了一个犹大而诿过于耶稣一样,我们当然也不能期望全国评论家队伍纯金一块,其中有个把操行残缺、学德有亏的迷途者也在所难免。正确的态度只有一个,即:鼓励批评者和被批评者通过正常而健康的学术批评查清事实、明辨是非、厘定责任;举凡种种学术不端行为或旁门左道的非学术化批评,一经发现且被证明事实确凿,不论何人,必无情揭露之、坚决反对之,以捍卫学术公理、学术公平和学术规范。我深信,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如能一以贯之地坚持这条原则,它在广大会员和同行中的公信力不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丝毫贬损,反而会在严肃公正的学术打假实践中提升自己的学术声誉。
近来网上揭露音乐学界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例有不少,其中一些被揭露者,有的是我的同学,有的是我的学生。以我对他们才华、素养和能力的了解,其中一些人是“颇有后劲、前途远大”族类中的佼佼者,原本是不屑于干这种龌龊勾当的;然而不可能的事情居然成了可能,我的第一反应是震惊和痛惜——不仅对姜科文章及其批评对象是如此,对黎华赵文章及其批评对象也是如此。然而,仅仅感到震惊与痛惜是远远不够的;我既为同学或老师,自然有责任对相关当事人说几句心里话。
面对这样的揭露和批评,被批评者应持何种态度?我以为只有通过正常的学术批评澄清事实、辨明责任之一途,既不能蓄意掩盖错误,也不必无辜承受不白之冤。
一个人自毁形象很容易,但要修复被毁损的形象,至少要花十倍的工夫。
每个人都有自己人生的关卡。面对这种学风失范的批评,就是一个重要人生关卡。如果处理得当,这个关卡就能顺利通过,沉痛教训也能转化为毕生受用的宝贵财富;反之,则要在这个关卡面前止步若干年,甚至就此一蹶不起。
我衷心希望相关当事人能实事求是地、勇敢地直面这个关卡。这个过程可能是十分艰难而痛苦的,其中必然伴随着灵魂深处的自我拷问,必然伴随着学术公理与各种现实利益之间的强烈搏杀和反复权衡;而读者也不要操之过急,等待的耐心、期待的热情必不可少。
然而,一件学术成果之是否涉嫌学术造假,自有其基本事实和学术公理在;而事实与公理的判断,除了通过批评者与被批评者的批评与反批评、揭露与反揭露之外,别无他途。常言道“事实愈辩愈清,真理愈辩愈明”,此其理也。从这个意义上说,健康的学术批评是明辨是非、判断正误的唯一正道。被批评者只有通过对批评者的反批评,用铁的事实和学术公理说话,让读者在双方的据理力争中独立做出谁是谁非的判断;也只有如此才能最有力和最有效地证明自己的清白,捍卫自身的学术声誉。我们的学术刊物和网络媒体,应当为这种批评与反批评提供平等的话语权。要相信,在这种健康的学术争鸣中,处于混沌状态的事实最终必然会真相大白,其中的法律和道德责任也将一步步地明朗和清晰起来,并证明,“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这句话之颠扑不破、千古皆然。
即便某一件学术造假事实已成公论,我们在学术上批评从严、将事实和道理讲深说透的同时,也不要忘了对学术造假者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鼓励他认识错误、重新崛起;不能以一事之失否其整体之善,古人尚且主张“去其一非,成其百是”,今人更应具备这种宽宏胸怀。幸灾乐祸、落井下石、殃及无辜之类心态和做法,很容易把学术打假事业引入歧途,不足取也;而那种借学术批评和学术打假之名行泄私愤之实、无端上纲上线、故意搅浑水,以及在学术途径之外寻求其他方式或借助行政力量打压正常批评以掩盖错误、逃避责任乃至倒打一耙之类手段,则更等而下之,是一切正派学者所不屑为的,也必将在健康的学术批评中逐步暴露其更本质的面目来。
“铁肩担道义,赤胆著文章”,当代音乐批评和广大批评家若能义无反顾地承担起自己的学术责任和道义责任,我国音乐学界则在捍卫学术规范、严打学术腐败和各种造假行为的同时,必将为实现自己的学术创新目标和使命扫清道路,阔步前行。
居其宏 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 金兆钧)
这种情况说明了两个基本事实:
其一,我国音乐学界少数人心态浮躁、急功近利,逃避严肃而艰苦的学术研究,用投机取巧手段制造学术泡沫,企图通过各种造假行为不当获利,在学风和学德方面暴露出致命缺失;特别当这些行为人竟然也是教授或硕士生博士生导师时,其社会影响便更加恶劣。
其二,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哪里有形形色色的学术造假行为出现在前,哪里便有健康的学术批评尾随其后;这些学术造假的新现象、新行为、新形式之所以能够最终被揭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无不得益于刚性音乐批评的挺身而出和登高一呼,因此,在学术打假战斗中,健康的音乐批评居功至伟。
然而也必须指出,事实上,因学风失范、道德失范、人格失范而导致的学术腐败现象已经严重侵入我国学者队伍、教师队伍的肌体,生发出许多癌变症状。相关部门也曾采取一系列措施、出台一些强制性的法律法规,以惩戒相关责任人、警示后来者,并防止、杜绝其蔓延。但极少数人依然置文人操行和自身学术生命于不顾,不断有人奋不顾身、铤而走险、前仆后继,何也?我以为,除去各种复杂的社会因素之外,学术批评刚性不足,批评家在学术打假方面力度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音乐批评自身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它所关注对象世界的是当下整个音乐理论和实践领域,并以臧否其得失、评价其优劣、判断其真伪作为自身的任务。对于音乐学研究而言,音乐批评是一种促进繁荣、扶正祛邪的社会公器。在现今之音乐学界的学科分野中虽有诸种职业之不同,但音乐批评作为社会公器,却人人皆可得而用之——不论何人于何时何地,只要运用音乐批评的理论与方法揭露学术腐败、张扬学术正气,便是一篇可宝贵的批评文献,便是一位可尊敬的音乐批评家。特别是以音乐学研究为其对象的学术批评,更是必须依靠各分支学科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积极参与的一个批评领域。
甚至可以这样说:学术批评是学术腐败的天敌,是音乐学界抵御学术腐败风气侵袭的第一道防线,学术反腐的第一个战场。任何再新奇的造假手段和形式,也只有通过刚性学术批评才得以从某些隐藏的角落里被挖出来、为世人所知,并接受社会舆论的谴责,其他一系列法律的行政的惩戒措施方能显示其震慑威力。
学术造假行为是在学术研究领域内发生的,因此,学术反腐的利器是学术批评,首要的步骤是通过学术批评,以确凿的论据和充分说理的态度对造假的事实、形式、程度进行分析和揭露。而被批评者首要的任务,同样也是利用学术批评这一利器,就对方列举的事实及所作的分析批评提出自己的辩驳意见,有权在学术性平台上捍卫自己的清白。而广大读者和同行同样也有权利用学术批评的利器对事实本身及双方论辩发表自己的见解。只有通过这种正常而健康的学术批评才能分清浊、明是非,由此得出的结论才能经受得住事实的检验。
由于学术批评肩负着如此光荣而重大的反腐使命,因此,增强其自身的人格刚性和学术刚性,就显得尤为必要而紧迫。
话说至此,不禁想起李大钊等人在20世纪初提出的“铁肩担道义,只手著文章”这样的名句来,并略作改造,以“铁肩担道义,赤胆著文章”作为本文标题,意在学术批评领域和批评家中间提倡一种危机感和使命感,面对愈益猖獗的学术腐败,彰显铁肩精神,主动承担起必须承担的道义责任,以无私无畏之赤胆忠魂从事学术打假的神圣事业;不论造假者是教授博导,还是亲友师生,一经发现必加以无情揭露,决不姑息养奸——此即所谓“打假不避亲”是也。往大处说,这是匡扶学术正义、重拾道德人心之必需;往小处说,也是对造假者本人之学术生命的人性关怀。
毫无疑问,我们不能苛求学术批评和批评家的反腐批评文本无懈可击,也不能以批评家的个性与文风之是否稳健、遣词用语之是否平和作为衡量其是非曲折的标准,因为一旦如此便在实际上取消了反腐批评。只要这类批评文本所揭露的基本事实站得住,即便态度带有情绪化的偏激、用语有些刻薄,也不必拘于小节而忘了根本。但我们却完全有权利要求这种批评实事求是、出于公心,在其批评文本中充分摆事实讲道理,做到“有理有利有节”。而挟私报复、有意设局、匿名陷害之类“批评”,其本身就是违反道义的蝇营狗苟之举,一旦出现,理当坚决予以戳穿与回击,决不允许在学术批评中为其留下混迹之所和立锥之地。
多年来我常对自己的学生说,学术造假行为实际上是造假者在自己的学术道路上埋下一颗“不定时炸弹”,并将导火索的另一头交给了“上帝之手”;这个“上帝之手”,就是学术批评,就是由广大读者和同行所组成的批评家队伍。这颗炸弹究竟何时起爆、由何人在何地引爆,造假者本人茫然不知,成日价为此而惶惶不可终日;然而只要时机一到,这个“上帝之手”便启动引爆程序,点燃导火索,把造假者的学术声誉葬送于轰然一声巨响之中。因此我们要切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老话,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到刻苦钻研、潜心研究上去,万不可心存侥幸,更不可自恃高明,以为自己创新的造假手段神不知鬼不觉而恣意妄为。
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况且现今的硕士、博士、教授、副教授们都是成年人,各有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都有选择自己人生道路和学术道路的权利并为此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便他们就读的是国内名校,指导他们的是国内名师,只要在学校课程中、导师教学中没有教给他们学术造假的理论、方法与技巧,只要他们在导师指导下的学位论文没有涉嫌造假,只要导师没有和他的学生合谋造假,我们就没有权利因为在极少数学生的其他成果中出现可耻的造假行为而指责其母校和导师。如果这样的指责竟然可以容忍,那就离“株连之风”盛行不远矣,用不了些许时日,音乐学界真的就如“洪洞县里无好人”了。学校、导师不能为极个别学生的造假行为负责。谁种下这个苦果,谁就必须自行吞食——若是独立造假,那就请独食之;若是联合造假,那就请分食之。学校、导师、同窗、好友、父母应当做的,是从中吸取沉痛教训,引以为戒,敦促造假者迷途知返、承认错误、深刻检查,并鼓励其用更加刻苦的研究和更有价值的成果再造自身的学术形象,尽快重返学术正道;最不该做的,是沆瀣一气,掩盖错误,文过饰非,因为那是一种越描越黑、错上加错的愚蠢之举。
中国音乐评论学会作为音乐评论这个学科的全国性学术社团,从会长、副会长和全体理事到每一个会员,都应当成为立志学术创新、严守学术规范的严肃学者,都应当是站在学术打假最前沿“铁肩担道义,赤胆著文章”的大无畏战士。这首先是我国音乐评论学科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是评论学会在全国同行中确立自身学术公信力的需要。
正如西方人不会因为在耶稣的弟子中出了一个犹大而诿过于耶稣一样,我们当然也不能期望全国评论家队伍纯金一块,其中有个把操行残缺、学德有亏的迷途者也在所难免。正确的态度只有一个,即:鼓励批评者和被批评者通过正常而健康的学术批评查清事实、明辨是非、厘定责任;举凡种种学术不端行为或旁门左道的非学术化批评,一经发现且被证明事实确凿,不论何人,必无情揭露之、坚决反对之,以捍卫学术公理、学术公平和学术规范。我深信,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如能一以贯之地坚持这条原则,它在广大会员和同行中的公信力不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丝毫贬损,反而会在严肃公正的学术打假实践中提升自己的学术声誉。
近来网上揭露音乐学界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例有不少,其中一些被揭露者,有的是我的同学,有的是我的学生。以我对他们才华、素养和能力的了解,其中一些人是“颇有后劲、前途远大”族类中的佼佼者,原本是不屑于干这种龌龊勾当的;然而不可能的事情居然成了可能,我的第一反应是震惊和痛惜——不仅对姜科文章及其批评对象是如此,对黎华赵文章及其批评对象也是如此。然而,仅仅感到震惊与痛惜是远远不够的;我既为同学或老师,自然有责任对相关当事人说几句心里话。
面对这样的揭露和批评,被批评者应持何种态度?我以为只有通过正常的学术批评澄清事实、辨明责任之一途,既不能蓄意掩盖错误,也不必无辜承受不白之冤。
一个人自毁形象很容易,但要修复被毁损的形象,至少要花十倍的工夫。
每个人都有自己人生的关卡。面对这种学风失范的批评,就是一个重要人生关卡。如果处理得当,这个关卡就能顺利通过,沉痛教训也能转化为毕生受用的宝贵财富;反之,则要在这个关卡面前止步若干年,甚至就此一蹶不起。
我衷心希望相关当事人能实事求是地、勇敢地直面这个关卡。这个过程可能是十分艰难而痛苦的,其中必然伴随着灵魂深处的自我拷问,必然伴随着学术公理与各种现实利益之间的强烈搏杀和反复权衡;而读者也不要操之过急,等待的耐心、期待的热情必不可少。
然而,一件学术成果之是否涉嫌学术造假,自有其基本事实和学术公理在;而事实与公理的判断,除了通过批评者与被批评者的批评与反批评、揭露与反揭露之外,别无他途。常言道“事实愈辩愈清,真理愈辩愈明”,此其理也。从这个意义上说,健康的学术批评是明辨是非、判断正误的唯一正道。被批评者只有通过对批评者的反批评,用铁的事实和学术公理说话,让读者在双方的据理力争中独立做出谁是谁非的判断;也只有如此才能最有力和最有效地证明自己的清白,捍卫自身的学术声誉。我们的学术刊物和网络媒体,应当为这种批评与反批评提供平等的话语权。要相信,在这种健康的学术争鸣中,处于混沌状态的事实最终必然会真相大白,其中的法律和道德责任也将一步步地明朗和清晰起来,并证明,“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这句话之颠扑不破、千古皆然。
即便某一件学术造假事实已成公论,我们在学术上批评从严、将事实和道理讲深说透的同时,也不要忘了对学术造假者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鼓励他认识错误、重新崛起;不能以一事之失否其整体之善,古人尚且主张“去其一非,成其百是”,今人更应具备这种宽宏胸怀。幸灾乐祸、落井下石、殃及无辜之类心态和做法,很容易把学术打假事业引入歧途,不足取也;而那种借学术批评和学术打假之名行泄私愤之实、无端上纲上线、故意搅浑水,以及在学术途径之外寻求其他方式或借助行政力量打压正常批评以掩盖错误、逃避责任乃至倒打一耙之类手段,则更等而下之,是一切正派学者所不屑为的,也必将在健康的学术批评中逐步暴露其更本质的面目来。
“铁肩担道义,赤胆著文章”,当代音乐批评和广大批评家若能义无反顾地承担起自己的学术责任和道义责任,我国音乐学界则在捍卫学术规范、严打学术腐败和各种造假行为的同时,必将为实现自己的学术创新目标和使命扫清道路,阔步前行。
居其宏 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 金兆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