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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中国逐步融入金融全球化浪潮。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国有商业银行不断加大信贷投放,信贷风险管理越来越成为各商业银行谋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笔者通过分析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现状,指出了其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质量现状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信贷资产风险是无时无刻不存在的,信贷业务本身就是一种风险业务。中国的银行业先后在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和21世纪初经历了三次大规模的贷款规模扩大,发放了大量贷款,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发展,短期内提高了新增贷款质量、改善了贷款总体质量,但由于贷款过于集中,先天就存在结构缺陷,因此不可避免地引发信贷风险。虽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正处于风起云涌阶段,建行、中行、工行已先后上市,但从中国银监会发布的2007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表(见下表)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仍然超出我国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远大于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同时与国际上优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基本都在3%以下的比率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不容乐观。
二、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信贷流程缺乏有效性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按照牵制原则,设立贷审会制度, 即通过在贷款调查环节人为设立双人调查、形成调查报告、由信贷业务前台主管签阅后提交信贷管理部门审查、贷审会审议、最后由信贷审批人终审等道道关卡来降低风险。各银行的贷审会成员由银行内部各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其人员组成基本不流动,贷款是否通过审议,由集体讨论一致通过,组成牢固的内部利益集团。一旦将来信贷资产发生问题,“集体决策=集体责任”,很难起到真正决策作用。
(二)客户选择存在偏差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集团性企业得到了空前发展, 商业银行信贷客户选择上出现盲目“抢大户”的情况,对冠有巨头、中国几百强、世界几百强字号的企业,银行更是盲目增加授信和扩大授信范围,对新增贷款未进行有效的信贷风险组合,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
(三)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形式化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在贷前调查中大多都只是对借款企业的主体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有效、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未能及时发现一些潜在的信贷风险。并对不同风险类型的贷款规定了相应的检查频率和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均制定了系统的贷后管理规章制度,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各行贷后检查的频率虽然能达到要求,但贷后检查报告的质量低下, 各期贷后检查报告内容雷同,只是企业相关数据的简单罗列,未能深入揭示企业财务及经营异常情况。在贷后检查手段上,往往过于偏重听取企业自身介绍,分析性复查较少,贷后管理没能真正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四)对信贷人管理员制约手段不合理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对信贷管理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措施,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管理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但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忽视对人的激励,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目前各行普遍存在的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 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等现象。
三、加强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借鉴国际先进银行实践,构建信贷风险垂直管理新体系
为切实提高信贷决策的有效性,最大限度地防范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可以进行信贷风险垂直管理的改革。其内容即:1、实行信贷执行官制度,在总行设立首席信贷执行官,根据董事会授权,负责全行各项信贷业务的最终审批和信贷管理工作。在分行设立信贷执行官,由首席信贷执行官提名,通过相关程序审核后,由总行任命,负责分行范围内各项信贷业务的最终审批和信贷管理工作。信贷执行官直接向首席信贷执行官负责,其绩效考核、工资奖金主要由首席信贷执行官审定。2、贷款流程分业务条线和风险条线同时进行,两个条线部门作为信贷执行官的两个有力的支持部门,共同为信贷业务的最终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这种改革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信贷风险,同时也提高了决策的效率和效益。
(二)细分市场,动态评估,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组合
国有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借助现代计量方法和各种专用软件研究确定目标市场,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行业客户组成信贷资产组合,以便分散风险。同时设立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级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定期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设置合格线。审核不合格者,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
(三)建立奖惩机制,重视贷后管理
商业银行构建并严格实施贷后管理考核制度,对贷后管理工作分等级进行考核。在指标设置上,按照管理到户、目标到户、措施到户的原则,设计客户资料收集归档、客户风险检查报告质量、风险预警及时性、客户货款归行率、到期贷款收回率、利息收回率等定性和定量考核指标,并严格按考核结果实行奖惩,充分调动信贷人员对贷后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
(四)重视人员激励,有效制约信贷管理人员
商业银行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在人事管理上实行各级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业务的制度,在业务管理上给予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主权,使信贷管理人员享有较强的独立性。同时,通过财务激励措施使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值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
注释:
[1]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
[2]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3]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参考文献:
[1]彭江平: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系统[M].重庆: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陈竹韵:论新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防范[J].财政与金融,2007,(3).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质量现状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信贷资产风险是无时无刻不存在的,信贷业务本身就是一种风险业务。中国的银行业先后在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和21世纪初经历了三次大规模的贷款规模扩大,发放了大量贷款,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发展,短期内提高了新增贷款质量、改善了贷款总体质量,但由于贷款过于集中,先天就存在结构缺陷,因此不可避免地引发信贷风险。虽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正处于风起云涌阶段,建行、中行、工行已先后上市,但从中国银监会发布的2007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表(见下表)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仍然超出我国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远大于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同时与国际上优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基本都在3%以下的比率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不容乐观。
二、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信贷流程缺乏有效性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按照牵制原则,设立贷审会制度, 即通过在贷款调查环节人为设立双人调查、形成调查报告、由信贷业务前台主管签阅后提交信贷管理部门审查、贷审会审议、最后由信贷审批人终审等道道关卡来降低风险。各银行的贷审会成员由银行内部各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其人员组成基本不流动,贷款是否通过审议,由集体讨论一致通过,组成牢固的内部利益集团。一旦将来信贷资产发生问题,“集体决策=集体责任”,很难起到真正决策作用。
(二)客户选择存在偏差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集团性企业得到了空前发展, 商业银行信贷客户选择上出现盲目“抢大户”的情况,对冠有巨头、中国几百强、世界几百强字号的企业,银行更是盲目增加授信和扩大授信范围,对新增贷款未进行有效的信贷风险组合,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
(三)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形式化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在贷前调查中大多都只是对借款企业的主体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有效、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未能及时发现一些潜在的信贷风险。并对不同风险类型的贷款规定了相应的检查频率和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均制定了系统的贷后管理规章制度,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各行贷后检查的频率虽然能达到要求,但贷后检查报告的质量低下, 各期贷后检查报告内容雷同,只是企业相关数据的简单罗列,未能深入揭示企业财务及经营异常情况。在贷后检查手段上,往往过于偏重听取企业自身介绍,分析性复查较少,贷后管理没能真正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四)对信贷人管理员制约手段不合理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对信贷管理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措施,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管理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但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忽视对人的激励,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目前各行普遍存在的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 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等现象。
三、加强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借鉴国际先进银行实践,构建信贷风险垂直管理新体系
为切实提高信贷决策的有效性,最大限度地防范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可以进行信贷风险垂直管理的改革。其内容即:1、实行信贷执行官制度,在总行设立首席信贷执行官,根据董事会授权,负责全行各项信贷业务的最终审批和信贷管理工作。在分行设立信贷执行官,由首席信贷执行官提名,通过相关程序审核后,由总行任命,负责分行范围内各项信贷业务的最终审批和信贷管理工作。信贷执行官直接向首席信贷执行官负责,其绩效考核、工资奖金主要由首席信贷执行官审定。2、贷款流程分业务条线和风险条线同时进行,两个条线部门作为信贷执行官的两个有力的支持部门,共同为信贷业务的最终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这种改革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信贷风险,同时也提高了决策的效率和效益。
(二)细分市场,动态评估,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组合
国有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借助现代计量方法和各种专用软件研究确定目标市场,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行业客户组成信贷资产组合,以便分散风险。同时设立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级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定期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设置合格线。审核不合格者,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
(三)建立奖惩机制,重视贷后管理
商业银行构建并严格实施贷后管理考核制度,对贷后管理工作分等级进行考核。在指标设置上,按照管理到户、目标到户、措施到户的原则,设计客户资料收集归档、客户风险检查报告质量、风险预警及时性、客户货款归行率、到期贷款收回率、利息收回率等定性和定量考核指标,并严格按考核结果实行奖惩,充分调动信贷人员对贷后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
(四)重视人员激励,有效制约信贷管理人员
商业银行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在人事管理上实行各级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业务的制度,在业务管理上给予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主权,使信贷管理人员享有较强的独立性。同时,通过财务激励措施使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值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
注释:
[1]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
[2]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3]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参考文献:
[1]彭江平: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系统[M].重庆: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陈竹韵:论新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防范[J].财政与金融,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