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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专制主义是一个极其显著的特征,这种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思想,至今仍对我们当下社会产生着巨大影响,因此,探究专制文化的起源与发展脉络对当下社会进步有着现实的意义。
关键词:专制主义;家族制度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11-00-02
一、经济因素
中国社会历来就是一个农业社会。费孝通认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农业是古代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对于这种处于前工业时代的自然经济而言,农耕经济的生产完全是自足自己的。“生产或者是为了生产者本身的直接消费,或者是为了他的封建领主的直接消费,只有在生产的东西除了满足这些消费以外还有剩余的时候,这种剩余才拿去出卖和进行交换。”这种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使得他们更多地与自然打交道,而不是进行社会交往。对此,马克思曾做过深刻的阐述:“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由于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有地域的联系”,所以小农之间不能“形成任何的全国性的联系”,不能“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他认为农民“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相加形成的,好象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费正清谈到中国社会时,认为“村子里的中国人直到最近主要还是按家庭制组织起来,村子通常由一群家庭和家庭单位组成,他们世代相传,永久居住在那里,靠耕种某些祖传的土地为主。每个农家既是社会单位,又是经济单位,其成员靠耕种家庭所拥有的田地生活,并根据其家庭成员的资格取得社会地位”。这种以家庭为基础的生产单位使农村成员间的合作变得愈发分散。这种分散性表现为“中国的村庄显然缺少凝聚力……与其说是生活和功能性的共同体,还不如说是许多农家的聚居地。”“极端的乡土社会是老子所理想的社会,‘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费孝通认为:“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第一,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第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第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第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上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这种松散的农业社会经济形式在面临自然灾害的挑战时显得特别脆弱。农业作为中国古代传统社会的经济基础,在面临灾害时,需要一种强势的力量来协调一致行动,这就为集权专制统治提供了物质基础。而农民的分散性、保守性决定了“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之上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便是皇权统治,马克思深刻揭示了专制产生的经济根源,即分散的,保守的小农经济。
二、社会基础
如果说就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而言,中国社会是高度分散的话,那么强大的宗法制度则构成了专制传统的社会基础,并将整个社会以家族的方式牢牢地联系在一起。这种森严的社会等级制度首先是由血缘关系决定的。在这个“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具有强制的权利。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儒家所注重的“孝道”,其实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孝的解释是“无违”,就是承认权威。费正清在分析中国社会结构时说:在大家庭里,每个孩子一生下来就陷在一个等级森严的亲属关系之中,他有哥哥、姐姐、舅母以及姑母、姨母、婶母、叔叔、伯伯、舅舅、姨夫、各种姑、表、堂兄弟和姐妹,各种公公、婆婆、爷爷、奶奶,乃至各种姨亲堂亲,名目之多,非西方人所能确记,这些关系不仅比西方的关系名义明确,区分精细,而且还附有按其地位而定的不容争辩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发展处儒家所强调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宗族无疑是父亲的和父系宗族的放大形态,它带有强烈的家长制特征。这种家长制上升到皇权高度,便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从古代中国官僚行政制度来看,由于是实行自上而下的任命制,这就造成了下级对上级的奴性和依附性。整个社会便处在一个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差序格局的社会网络中。费孝通认为,“伦是有差等的次序。在我们现在读来,鬼神、君臣、父子、夫妇等具体的社会关系,怎能和贵贱、亲疏、远近、上下等抽象的相对地位相提并论?其实在我们传统的社会结构里最基本的概念,这个人和人来往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礼记大传里说:“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意思是这个社会结构的架格是不能变的,变的只是利用这架格所做的事。”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这种维系着私人的道德有着极强的等级观念和纲常伦理,以至于马克斯·韦伯把中国形容为“家族结构式的国家”。
三、文化因素
“中国文化有重人精神,但重视的是宗法人伦的‘人’。”,即人与人之间始终保持着差别与对立,又始终有一种整体感和一致。当说到宗法人伦必须顾及整体和所有成员利益时,其含义就指按上下尊卑名份各得其所,各安其份,并不排斥支配与服从、压迫与剥削;而当强调宗法人伦的等级森严时,又以保持家国整体及其所有成员的必要利益、能维持其整体团结共同对外为限度。伦是有差等的次序。何为伦?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之伦序,何为理,即父子有情、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在我们现在读来,鬼神、君臣、父子、夫妇等具体的社会关系,怎能和贵贱、亲疏、远近、上下等抽象的相对地位相提并论?其实在我们传统的社会结构里最基本的概念,这个人和人来往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礼记·大传》里说:“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意思是这个社会结构的架格是不能变的,变的只是利用这架格所做的事。这种伦常等级秩序实际上是儒家按照“身份取向原则”所确立的角色系统,费孝通先生称之为差序结构。宗法关系的这种二重性即体现为自然性又有人为性,即是森严的有强调团结和睦,即把人按尊卑上下名分分离对立起来又要人按亲爱感情联系结合起来。在这样一种宗法社会中,不平等、压迫剥削虽然深重,但却由于常常披上一层温情脉脉的人伦情感,而显得较易于为人们所接受和容忍。金观涛认为,中国古代封建宗法一体化结构造就了我国高度发达的古代文明,也“把一个不断发展的活生生的社会结构固化了,使中国封建社会沉浸在一种烂熟的文明中而失去了对新生活方式的追求。它那强有力的控制力量,有效地遏制着新生事物的萌芽。它是一个维护皇帝、圣人、老人、祖宗的绝对权威和古老传统生活方式的社会”。
同时,在封建专制主义下,皇帝是最高的主人,对全体臣民拥有支配和占有权,臣民依等级地位自上而下构成臣仆关系。全国除皇帝外,没有人具有独立的人格。一方面人的活动被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农民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不准离乡,不准迁徙;职业固定化,士、农、工、商四大阶层虽然不是绝对的分隔开来,但相互之间在很大程度上缺乏交流。另一方面人的精神被限制。儒家思想把王摆在金字塔尖,却对君主专制制度下的大多数人强调的是桎梏和束缚。通过分贵贱、别等级,儒家的“礼”由行为规范逐渐成为人们思想的藩篱和思维前提。它使人们既不自立,又无自由,使人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尊严和自由。在“礼”的束缚下,人们不能超越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等级去思考问题,表现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从而导致了个性的泯灭,“使人不成其为人”。为了推行专制主义,历代还奉行愚民政策。孔子认为,“惟上智下愚不移”。愚民的方式主要有:一是置民众于文盲境地;二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三是统治阶级通过严格的等级制度,将民众排除在政治之外,同时将政治神秘化,通过宣传教化,使民众顺从,另一方面通过严刑峻法威慑禁止民众的言论和行动。通过这些措施,也就进一步形成了中国人的权威主义人格。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人民出版社.
[2]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3]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
[4]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
[5]葛剑雄,侯杨方,张根福.人口与中国的现代化[M].学林出版社,1999.
[6]刘泽华.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M].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
[7][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M].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
[8][美]巴林顿·摩尔.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M].华夏出版社,1987.
关键词:专制主义;家族制度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11-00-02
一、经济因素
中国社会历来就是一个农业社会。费孝通认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农业是古代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对于这种处于前工业时代的自然经济而言,农耕经济的生产完全是自足自己的。“生产或者是为了生产者本身的直接消费,或者是为了他的封建领主的直接消费,只有在生产的东西除了满足这些消费以外还有剩余的时候,这种剩余才拿去出卖和进行交换。”这种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使得他们更多地与自然打交道,而不是进行社会交往。对此,马克思曾做过深刻的阐述:“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由于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有地域的联系”,所以小农之间不能“形成任何的全国性的联系”,不能“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他认为农民“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相加形成的,好象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费正清谈到中国社会时,认为“村子里的中国人直到最近主要还是按家庭制组织起来,村子通常由一群家庭和家庭单位组成,他们世代相传,永久居住在那里,靠耕种某些祖传的土地为主。每个农家既是社会单位,又是经济单位,其成员靠耕种家庭所拥有的田地生活,并根据其家庭成员的资格取得社会地位”。这种以家庭为基础的生产单位使农村成员间的合作变得愈发分散。这种分散性表现为“中国的村庄显然缺少凝聚力……与其说是生活和功能性的共同体,还不如说是许多农家的聚居地。”“极端的乡土社会是老子所理想的社会,‘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费孝通认为:“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第一,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第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第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第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上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这种松散的农业社会经济形式在面临自然灾害的挑战时显得特别脆弱。农业作为中国古代传统社会的经济基础,在面临灾害时,需要一种强势的力量来协调一致行动,这就为集权专制统治提供了物质基础。而农民的分散性、保守性决定了“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之上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便是皇权统治,马克思深刻揭示了专制产生的经济根源,即分散的,保守的小农经济。
二、社会基础
如果说就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而言,中国社会是高度分散的话,那么强大的宗法制度则构成了专制传统的社会基础,并将整个社会以家族的方式牢牢地联系在一起。这种森严的社会等级制度首先是由血缘关系决定的。在这个“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具有强制的权利。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儒家所注重的“孝道”,其实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孝的解释是“无违”,就是承认权威。费正清在分析中国社会结构时说:在大家庭里,每个孩子一生下来就陷在一个等级森严的亲属关系之中,他有哥哥、姐姐、舅母以及姑母、姨母、婶母、叔叔、伯伯、舅舅、姨夫、各种姑、表、堂兄弟和姐妹,各种公公、婆婆、爷爷、奶奶,乃至各种姨亲堂亲,名目之多,非西方人所能确记,这些关系不仅比西方的关系名义明确,区分精细,而且还附有按其地位而定的不容争辩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发展处儒家所强调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宗族无疑是父亲的和父系宗族的放大形态,它带有强烈的家长制特征。这种家长制上升到皇权高度,便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从古代中国官僚行政制度来看,由于是实行自上而下的任命制,这就造成了下级对上级的奴性和依附性。整个社会便处在一个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差序格局的社会网络中。费孝通认为,“伦是有差等的次序。在我们现在读来,鬼神、君臣、父子、夫妇等具体的社会关系,怎能和贵贱、亲疏、远近、上下等抽象的相对地位相提并论?其实在我们传统的社会结构里最基本的概念,这个人和人来往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礼记大传里说:“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意思是这个社会结构的架格是不能变的,变的只是利用这架格所做的事。”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这种维系着私人的道德有着极强的等级观念和纲常伦理,以至于马克斯·韦伯把中国形容为“家族结构式的国家”。
三、文化因素
“中国文化有重人精神,但重视的是宗法人伦的‘人’。”,即人与人之间始终保持着差别与对立,又始终有一种整体感和一致。当说到宗法人伦必须顾及整体和所有成员利益时,其含义就指按上下尊卑名份各得其所,各安其份,并不排斥支配与服从、压迫与剥削;而当强调宗法人伦的等级森严时,又以保持家国整体及其所有成员的必要利益、能维持其整体团结共同对外为限度。伦是有差等的次序。何为伦?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之伦序,何为理,即父子有情、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在我们现在读来,鬼神、君臣、父子、夫妇等具体的社会关系,怎能和贵贱、亲疏、远近、上下等抽象的相对地位相提并论?其实在我们传统的社会结构里最基本的概念,这个人和人来往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礼记·大传》里说:“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意思是这个社会结构的架格是不能变的,变的只是利用这架格所做的事。这种伦常等级秩序实际上是儒家按照“身份取向原则”所确立的角色系统,费孝通先生称之为差序结构。宗法关系的这种二重性即体现为自然性又有人为性,即是森严的有强调团结和睦,即把人按尊卑上下名分分离对立起来又要人按亲爱感情联系结合起来。在这样一种宗法社会中,不平等、压迫剥削虽然深重,但却由于常常披上一层温情脉脉的人伦情感,而显得较易于为人们所接受和容忍。金观涛认为,中国古代封建宗法一体化结构造就了我国高度发达的古代文明,也“把一个不断发展的活生生的社会结构固化了,使中国封建社会沉浸在一种烂熟的文明中而失去了对新生活方式的追求。它那强有力的控制力量,有效地遏制着新生事物的萌芽。它是一个维护皇帝、圣人、老人、祖宗的绝对权威和古老传统生活方式的社会”。
同时,在封建专制主义下,皇帝是最高的主人,对全体臣民拥有支配和占有权,臣民依等级地位自上而下构成臣仆关系。全国除皇帝外,没有人具有独立的人格。一方面人的活动被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农民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不准离乡,不准迁徙;职业固定化,士、农、工、商四大阶层虽然不是绝对的分隔开来,但相互之间在很大程度上缺乏交流。另一方面人的精神被限制。儒家思想把王摆在金字塔尖,却对君主专制制度下的大多数人强调的是桎梏和束缚。通过分贵贱、别等级,儒家的“礼”由行为规范逐渐成为人们思想的藩篱和思维前提。它使人们既不自立,又无自由,使人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尊严和自由。在“礼”的束缚下,人们不能超越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等级去思考问题,表现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从而导致了个性的泯灭,“使人不成其为人”。为了推行专制主义,历代还奉行愚民政策。孔子认为,“惟上智下愚不移”。愚民的方式主要有:一是置民众于文盲境地;二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三是统治阶级通过严格的等级制度,将民众排除在政治之外,同时将政治神秘化,通过宣传教化,使民众顺从,另一方面通过严刑峻法威慑禁止民众的言论和行动。通过这些措施,也就进一步形成了中国人的权威主义人格。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人民出版社.
[2]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3]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
[4]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
[5]葛剑雄,侯杨方,张根福.人口与中国的现代化[M].学林出版社,1999.
[6]刘泽华.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M].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
[7][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M].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
[8][美]巴林顿·摩尔.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M].华夏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