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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广泛应用于购物、医疗、生活缴费等各个领域,也为移动支付环境下税收及非税收缴库提供了多种可能。基于以上背景,本文通过对比传统缴库方式与移动支付路径的区别与联系,分析推广移动支付环境下缴库的优势及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关建议,旨在充分利用移动支付便捷性、多元化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高预算收入的入库效率,减少入库成本。
关键词:移动支付;缴库
电子缴税系统在我国的成功运行,实现了税收收入的电子化缴库和直接入库,对促进财政、税务各主体间的信息交换、方便纳税人缴款、规范税收征缴行为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如何运用移动支付方式来促进电子缴税业务的良性发展值得研究。
一、移动支付发展现状
近几年,移动支付业务保持快速增长。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2017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移动支付业务375.52亿笔,金额202.93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6.1%和28.8%;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生网络支付业务2867.47亿笔,金额143.26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5.0%和44.3%。移动支付快捷的优势为税收收入及非税收入收缴带来新的契机。目前,我国多数省份已实现移动支付缴税,移动便民缴税建设已取得重要成果。移动支付以其特有的便捷性,极大地提高了支付效率和办事效率,增强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服务能力,群众满意度也随之提高。
二、移动支付环境下缴库路径可行性探索
(一)传统缴库方式
1.TIPS税收收入入库处理流程
TIPS通过网间互联实现与财政、税务、国库和银行之间的税收缴款书信息交换,银行主要通过大额支付系统与国库清算资金。税收缴款书信息交换路径:税务部门生成电子缴款书信息并向TIPS转发;TIPS校验无误后,将电子缴款书信息发送银行;校验有误将退回税务部门;银行接收电子缴款书信息后,根据与纳税人签订的代理缴税划款协议或纳税人发出的划款指令,将税款从纳税人账户划转到“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并将成功扣款回执发送TIPS。若扣款失败,则将扣款失败回执发送TIPS;TIPS收到银行发来的扣款成功与不成功的回执后,将回执及时发送税务部门。
2.非税收入的入库流程
现行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包括直接汇缴和集中汇缴两种。直接汇缴是指按收入性质及财政部门规定,结合执收单位具体缴款情况,由执行单位开具缴款书直接缴入财政汇缴专户的收缴方式。集中汇缴是指执收单位收取缴款人的应缴款项并按收入项目汇总后,集中缴入区级财政汇缴专户的收缴方式。目前,山东省非税收入收缴主要依托山东省非税收入平台,有现金缴款和银行柜台转账缴款两种方式。具体流程为:由缴款义务人在执收单位开具《缴款书》,并刷POS机实现缴款,款项汇集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再归集到财政专户,然后银行根据财政部门开立的缴款书将资金缴入国库。
(二)移动支付环境下缴库的可行性
1.有章可循
我国《电子签名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文件, 建立了支付账户实名制、支付机构分类管理等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即所有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划款移动支付业务,必须经网联平台进行清算。由此加大发了的规制和监管,在保護移动支付各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及规范市场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用。
2.清算渠道畅通
我国目前有两大清算系统,一是现代化支付系统,是全国支付体系的核心和枢纽;二是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满足网银用户全天候的支付需求。两大系统都支持具备资质的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作为系统参与者接入系统,这样为实现电子税票的直达入库提供了清算平台和资金清算渠道。
3.缴库流程探索
2008年,中国银联接入TIPS系统实现了电子缴税业务,其电子缴税的成功推广为移动支付环境下缴库提供了现实参考。以此构建税款入库路径为:纳税人在报税系统中输入缴税申请信息,纳税信息经审核无误后,纳税人通过移动支付端缴纳税款;移动支付端将扣款结果转换成支付成功回执,发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比对缴税回单后,将纳税人“已支付”缴税信息发送至网联平台,网联平台清算收缴资金,并将“接收缴税申请成功”信息反馈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纳税人的需要打印完税凭证;在日间和日切时,清算国库与网联平台按规定进行对账,网联平台依据对账结果,向清算国库划缴资金,实现直达入库。
三、推广移动支付缴库优势及制约因素
(一)缴库优势
1.节约纳税人时间成本,提高缴税效率
移动支付以其特有的灵活性、便捷性,突破了传统服务场地、网络、设备等资源限制,纳税人在税务申报系统申报纳税,通过扫描二维码实现税款缴纳。
2.满足纳税人多元化需求,缓解收缴压力
移动支付可满足不同纳税主体的多层次需求,缴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更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缴税方式,提高群众满意度。
3.降低税款征缴成本,节省国库处理时间
移动支付缴库可以实现非签约客户、小额零星税款缴税,直接生成电子税票。同时,能进一步提高收缴信息归集汇总效率。非签约客户缴纳的税款也可通过TIPS系统及时入库,不需国库工作人员手工录入纸质税票。
(二)制约因素
1.移动支付缴库机制有待建立
县域及以下税务、代收银行因受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制约,主动性不强。多部门协调机制组织结构松散,缺乏有效的裁决、决策能力。商业银行、税务部门、国库对缴税业务大多局限于宣传方式,专业性和操作性不够强。 2.移动支付缴库风险需要防范
移动支付依靠智能手机,操作系统漏洞、恶意软件等降低了智能手机安全系数。手机绑定银行卡、信用卡的免密支付功能,极易被人冒用。公共场所的免费无线网络是钓鱼陷阱,将直接威胁用户的财产安全。
3.基层纳税主体移动支付缴库意识有待增强
在县域及以下地区仍然习惯于传统的柜台、纸质申报缴库方式,纳税人对移动缴库联网系统及其操作流程缺乏了解和主动性。
四、政策建议
(一)完善配套制度,规范移动支付缴库流程
建立健全移动支付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准入门槛、行业资质、行业标准、处罚机制等规定,做到有法可依。制订统一配套制度,细化规范税务、代理银行、移动支付平台收缴和入库流程,明确“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核算内容,确保税款入库的及时性。建立移动支付行业统一化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引,打造高安全系数的在线缴库平台。
(二)强化安全性管理,防范用户账户资金风险
加强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管理,定期进行杀毒和修复系统漏洞,制定技术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系统崩溃或者被恶意程序攻击的事件,要尽快通知用户,修复系统,恢复数据。建立用户账户资金的安全保障机制,提供账户安全系数检测,异常账户预警,账户安全保险及风险赔付等措施,保障用户的账户资金安全,确保交易安全性、税款入库及时性,确保移动支付缴库业务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三)强化组织协调, 确保移动支付缴库工作顺利推进
人民银行应牵头实现国库与第三方的间接连接。成立移动支付缴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财政、国库、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等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和协調,按照职责划分,密切配合。建立财、税、库、银及纳税人“微信群”,确保移动支付缴库工作通畅顺利推广。强化第三方移动支付技术支撑与安全保障,确保金税三期系统对条码支付、近场支付设备的兼容、网联与TIPS的接入、网联功能的技术与业务升级需求。
(四)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移动支付缴库知识普及率
加强使用推广力度,深入社区、农村村居开展业务宣传,使纳税人正确认识移动支付方式缴库优点,提高移动支付方式使用普及,对通过移动支付方式报税的,给予一定优惠或奖励。提供在线电子交易平台,对用户进行基本的移动支付的安全培训,提高用户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为用户提供及时有效的客户安全服务与指导,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
参考文献:
[1]陈元志,陈劲.移动支付产业的商业模式研究[J].企业经济,2012,(08):25.
[2]刘群.以支付宝为例的第三方支付风险及应对措施[D].安徽大学,2016.
作者简介:
尹爱梅(1966-),女,山东滨州,学历:本科,职称:经济师,研究方向:经济金融。
关键词:移动支付;缴库
电子缴税系统在我国的成功运行,实现了税收收入的电子化缴库和直接入库,对促进财政、税务各主体间的信息交换、方便纳税人缴款、规范税收征缴行为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如何运用移动支付方式来促进电子缴税业务的良性发展值得研究。
一、移动支付发展现状
近几年,移动支付业务保持快速增长。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2017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移动支付业务375.52亿笔,金额202.93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6.1%和28.8%;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生网络支付业务2867.47亿笔,金额143.26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5.0%和44.3%。移动支付快捷的优势为税收收入及非税收入收缴带来新的契机。目前,我国多数省份已实现移动支付缴税,移动便民缴税建设已取得重要成果。移动支付以其特有的便捷性,极大地提高了支付效率和办事效率,增强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服务能力,群众满意度也随之提高。
二、移动支付环境下缴库路径可行性探索
(一)传统缴库方式
1.TIPS税收收入入库处理流程
TIPS通过网间互联实现与财政、税务、国库和银行之间的税收缴款书信息交换,银行主要通过大额支付系统与国库清算资金。税收缴款书信息交换路径:税务部门生成电子缴款书信息并向TIPS转发;TIPS校验无误后,将电子缴款书信息发送银行;校验有误将退回税务部门;银行接收电子缴款书信息后,根据与纳税人签订的代理缴税划款协议或纳税人发出的划款指令,将税款从纳税人账户划转到“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并将成功扣款回执发送TIPS。若扣款失败,则将扣款失败回执发送TIPS;TIPS收到银行发来的扣款成功与不成功的回执后,将回执及时发送税务部门。
2.非税收入的入库流程
现行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包括直接汇缴和集中汇缴两种。直接汇缴是指按收入性质及财政部门规定,结合执收单位具体缴款情况,由执行单位开具缴款书直接缴入财政汇缴专户的收缴方式。集中汇缴是指执收单位收取缴款人的应缴款项并按收入项目汇总后,集中缴入区级财政汇缴专户的收缴方式。目前,山东省非税收入收缴主要依托山东省非税收入平台,有现金缴款和银行柜台转账缴款两种方式。具体流程为:由缴款义务人在执收单位开具《缴款书》,并刷POS机实现缴款,款项汇集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再归集到财政专户,然后银行根据财政部门开立的缴款书将资金缴入国库。
(二)移动支付环境下缴库的可行性
1.有章可循
我国《电子签名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文件, 建立了支付账户实名制、支付机构分类管理等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即所有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划款移动支付业务,必须经网联平台进行清算。由此加大发了的规制和监管,在保護移动支付各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及规范市场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用。
2.清算渠道畅通
我国目前有两大清算系统,一是现代化支付系统,是全国支付体系的核心和枢纽;二是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满足网银用户全天候的支付需求。两大系统都支持具备资质的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作为系统参与者接入系统,这样为实现电子税票的直达入库提供了清算平台和资金清算渠道。
3.缴库流程探索
2008年,中国银联接入TIPS系统实现了电子缴税业务,其电子缴税的成功推广为移动支付环境下缴库提供了现实参考。以此构建税款入库路径为:纳税人在报税系统中输入缴税申请信息,纳税信息经审核无误后,纳税人通过移动支付端缴纳税款;移动支付端将扣款结果转换成支付成功回执,发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比对缴税回单后,将纳税人“已支付”缴税信息发送至网联平台,网联平台清算收缴资金,并将“接收缴税申请成功”信息反馈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纳税人的需要打印完税凭证;在日间和日切时,清算国库与网联平台按规定进行对账,网联平台依据对账结果,向清算国库划缴资金,实现直达入库。
三、推广移动支付缴库优势及制约因素
(一)缴库优势
1.节约纳税人时间成本,提高缴税效率
移动支付以其特有的灵活性、便捷性,突破了传统服务场地、网络、设备等资源限制,纳税人在税务申报系统申报纳税,通过扫描二维码实现税款缴纳。
2.满足纳税人多元化需求,缓解收缴压力
移动支付可满足不同纳税主体的多层次需求,缴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更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缴税方式,提高群众满意度。
3.降低税款征缴成本,节省国库处理时间
移动支付缴库可以实现非签约客户、小额零星税款缴税,直接生成电子税票。同时,能进一步提高收缴信息归集汇总效率。非签约客户缴纳的税款也可通过TIPS系统及时入库,不需国库工作人员手工录入纸质税票。
(二)制约因素
1.移动支付缴库机制有待建立
县域及以下税务、代收银行因受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制约,主动性不强。多部门协调机制组织结构松散,缺乏有效的裁决、决策能力。商业银行、税务部门、国库对缴税业务大多局限于宣传方式,专业性和操作性不够强。 2.移动支付缴库风险需要防范
移动支付依靠智能手机,操作系统漏洞、恶意软件等降低了智能手机安全系数。手机绑定银行卡、信用卡的免密支付功能,极易被人冒用。公共场所的免费无线网络是钓鱼陷阱,将直接威胁用户的财产安全。
3.基层纳税主体移动支付缴库意识有待增强
在县域及以下地区仍然习惯于传统的柜台、纸质申报缴库方式,纳税人对移动缴库联网系统及其操作流程缺乏了解和主动性。
四、政策建议
(一)完善配套制度,规范移动支付缴库流程
建立健全移动支付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准入门槛、行业资质、行业标准、处罚机制等规定,做到有法可依。制订统一配套制度,细化规范税务、代理银行、移动支付平台收缴和入库流程,明确“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核算内容,确保税款入库的及时性。建立移动支付行业统一化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引,打造高安全系数的在线缴库平台。
(二)强化安全性管理,防范用户账户资金风险
加强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管理,定期进行杀毒和修复系统漏洞,制定技术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系统崩溃或者被恶意程序攻击的事件,要尽快通知用户,修复系统,恢复数据。建立用户账户资金的安全保障机制,提供账户安全系数检测,异常账户预警,账户安全保险及风险赔付等措施,保障用户的账户资金安全,确保交易安全性、税款入库及时性,确保移动支付缴库业务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三)强化组织协调, 确保移动支付缴库工作顺利推进
人民银行应牵头实现国库与第三方的间接连接。成立移动支付缴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财政、国库、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等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和协調,按照职责划分,密切配合。建立财、税、库、银及纳税人“微信群”,确保移动支付缴库工作通畅顺利推广。强化第三方移动支付技术支撑与安全保障,确保金税三期系统对条码支付、近场支付设备的兼容、网联与TIPS的接入、网联功能的技术与业务升级需求。
(四)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移动支付缴库知识普及率
加强使用推广力度,深入社区、农村村居开展业务宣传,使纳税人正确认识移动支付方式缴库优点,提高移动支付方式使用普及,对通过移动支付方式报税的,给予一定优惠或奖励。提供在线电子交易平台,对用户进行基本的移动支付的安全培训,提高用户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为用户提供及时有效的客户安全服务与指导,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
参考文献:
[1]陈元志,陈劲.移动支付产业的商业模式研究[J].企业经济,2012,(08):25.
[2]刘群.以支付宝为例的第三方支付风险及应对措施[D].安徽大学,2016.
作者简介:
尹爱梅(1966-),女,山东滨州,学历:本科,职称:经济师,研究方向:经济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