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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CFDA发布了《关于修订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16年第199号)》,对这类药物的不良反应、禁忌证、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等进行了修订。公告表示,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决定对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等项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