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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招投标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包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取得理想经济效益的最佳办法。然而,由于市场发育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经验不足等原因,目前的招、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招投标过程中不规范行为频频发生。本文指出了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同时就如何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经营管理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招标 监管 意识
中图分类号:TU7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45-0145-01
引言:现阶段的政府投资项目,我们可以发现:由于种种原因,项目被分割成多个子项进行招标,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施工单位之间关系难以协调。项目管理实质上来说就是合同的管理,多次招标必将签订多个合同,管理难度加大,这是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是招标范围涵盖了全部,但清单标价的只有其中一部分,而其余的按暂估价列入。如果暂估部门占招标金额的比例过大,大量的子项单价需要在建设过程中核实,签证必然增加,极易造成管理漏洞,此类招标已经失去了招标的意义。第三种情况是招标范围虽然涵盖了全部,但只招了其中一部分作为合同价,而未招部分也往往由中标单位进行施工,后果是未招部分结算依据不清,不利于概算控制,同时这种做法也与项目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相违背。
1 招投标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1.1 业主方明招标,暗定标
某些投标单位在私底下对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拉拢关系,这就使得在招投标信息公布的时候存在了某些不公平的步骤。招标相关信息的不及时公布,或者只对少数单位进行公布,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变泄露标底,或者擅自决定中标单位,信息不规范化公布甚至招标人不按招投标的信息公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公布信息,或者故意缩短招投标公布的时间,来刻意帮助关系投标单位[1]。故意将其他投标公司排除在外,这就损害了招投标市场的合理秩序和损害了其他投标单位的合法利益以及公平竞争的合法权益。
1.2 招投标中非充分竞争现象严重。
在招投标的实际操作中,人情工程、关系工程时有出现,行政力量对市场的过分渗透,难以实现公平竞争。某些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对自己的关系单位带有很大程度的倾向性,这就会出现一些行政人员利用手上的职权或者接受投标单位的私下贿赂对招投标工作进行有意的干涉,在招投标公告中提出一些过分的、不符合条件的要求来可以排除一些有竞争力的投标单位或者故意在评委面前为某个公司加分,影响整个招标投标工作的正常秩序。对于关系单位则在竞争中故意偏袒,评定过程中故意进行加分运作,以此来保证关系单位能够在竞标过程中以较大优势胜出[2]。
1.3 招投标机构不健全,致使招投标制不落实。
有的招投标机构已名存实亡,“你要求你的,我做我的”,为了维护地方保护主义而各行其事,不严格按程序办事,结果造成招投标工作混乱,导致投资效益差、工程质量下降等问题。存在某些以中标的项目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没有指定的法人对整个施工过程和整个项目运行负责。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以及中标工程的整个运行过程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存在招投标机构的监督力度不完善,制度不落实,监管力度跟不上项目的实施。招投标单位自身的不完善以及监管部门的结构不完善,导致招投标工作的各个部门发挥不了应该发挥的作用,这都给招投标工作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以可乘之机[3]。
2 如何改进和完善招投标工作
2.1 思想上重视,认识上提高。参与招标投标的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要充分认识到个人的职责和权力,同时要充分企业的利益,自己所做选择的正确与否对企业的物资性能、价格、质量、成本等影响极大。要充分认识到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及严肃性,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物资采购相关规定及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各级参与人员特别是非专业人员要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2.2 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流程。
2.2.1 准备充分。在招标前招标采购人员要多方对投标厂家的资质、能力、产品质量、财务状况,信誉等要了解细致、全面,确保所选择厂家能符合条件,并且具有代表性。
2.2.2 沟通顺畅。科室之间要提前通知,使招投标小组的成员能及时掌握和了解招投标的要求、内容、标准等;投标方的资料要保证小组成员能及时看到和熟悉,并在每次评标前做到评标人员合理分工,进行相关内容的汇总、把關。
2.2.3 完善标书。规范招投标文本,标书内容要详尽,关键性的内容要明确列出,如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使用方向等产品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措施、付款要求、评标标准等,做到内容标准统一,使投标方具有可操作性,并便于评标人员顺利评标。
2.3 提高招标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专业人员要对非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以使其了解必要的专业知识;法律人员要对专业人员进行法律、规定、流程方面的培训,财务、审计人员要对专业人员进行财务规定等方面的培训,做到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相互补充,共同提高能力与水平。
2.4 处理好质量、价格及与以往合作厂家的关系。在成熟的招标投标行为中,从保护采购者(或用户)的利益的角度出发,低价中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但在相对不成熟的招标投标行为中,采取低价中标制度必然导致投标单位之间恶性竞争,从而使产品质量无法保障。
2.5 做好以往招投标的统计分析。应通过对以往招投标结果的汇总和统计,做好价格、质量的预测,必要时做好标底。不能越招标,服务与价格越高,成本越大。
2.6 强化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非专业人员的作用,法律、财务、审计人员要层层把关;建立技术评委、经济评委、商务评委、监督审查评委四个专家组的专家评委库,推进物资采购由商务型向经济、技术型的“开门”采购转变。把专业技术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使用性能等方面的评价、论证与物资采购商务谈判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专家决策起主导作用的采购机制。确保采购物资的安全、经济供应,充分挖掘物资采购的效益潜力。招投标的各个环节,纪检监察人员要全程参与监督,并且这就要求法律、财务、审计人员专家们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相关的知识,做到公正监督,科学评判;投票统计中,要做到一人统计一人核查。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必须加强招投标关键环节管理,在招投标前期以及实施过程中,必须采用先进的、公平的、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来控制招投标管理。相信随着我国体制的完善,以及技术手段的更新,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水平会更上一层楼。
结语
总之,工程造价控制是工程建设施工中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一项目标系统控制工程。只有深入了解、分析影响目标系统诸多因素、内容和内在的联系,及时采取有效的技术、经济、合同等管理措施及有效的控制手段和方法,加上一个构成“级配”良好的精干高效的监控管理团队,进行造价目标控制,是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控制效果。
参考文献
[1] 殷红,王先甲.政府采购招标的最优机制设计[J].系统管理学报.2008(04).
[2] 曾碧红.国有企业招投标中的监督反思[J].金融经济.2008(14).
[3] 邵晓双,谭德庆.招投标理论研究现状[J].中国市场.2008(26).
[4] 张鼎祖,赵华.建设项目招投标合谋防范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8(06).
[5] 张红岩,张文杰.集中招标采购对投标人的机制设计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8(05).
[6] 王会霞.论招投标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应对策略[J].建材与装饰(下旬刊).2008(04).
[7] 李占荣,张滨,冯洋,姜丽丽,洪波.国外招投标规则浅析[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08(02).
[8] 罗伟,王孟钧.机制设计理论与中国建筑市场[J].统计与决策.2008(07).
[9] 韦世明.招标文件编制中若干问题的探讨[J].西部交通科技.2008(01).
[10] 陆军.论评标专家的规制与管理[J].机电信息.2008(02).
[11] 陈艳,宋国贵.评标方法和标准之比较[J].中国招标.2008(01).
[12] 马晓军.试议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招标管理工作[J].甘肃科技.2007(11).
[13] 邢会歌,王卓甫,陈云祥.工程招标交易之标底设计研究[J].建筑经济.2007(11).
[关键词]招标 监管 意识
中图分类号:TU7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45-0145-01
引言:现阶段的政府投资项目,我们可以发现:由于种种原因,项目被分割成多个子项进行招标,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施工单位之间关系难以协调。项目管理实质上来说就是合同的管理,多次招标必将签订多个合同,管理难度加大,这是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是招标范围涵盖了全部,但清单标价的只有其中一部分,而其余的按暂估价列入。如果暂估部门占招标金额的比例过大,大量的子项单价需要在建设过程中核实,签证必然增加,极易造成管理漏洞,此类招标已经失去了招标的意义。第三种情况是招标范围虽然涵盖了全部,但只招了其中一部分作为合同价,而未招部分也往往由中标单位进行施工,后果是未招部分结算依据不清,不利于概算控制,同时这种做法也与项目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相违背。
1 招投标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1.1 业主方明招标,暗定标
某些投标单位在私底下对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拉拢关系,这就使得在招投标信息公布的时候存在了某些不公平的步骤。招标相关信息的不及时公布,或者只对少数单位进行公布,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变泄露标底,或者擅自决定中标单位,信息不规范化公布甚至招标人不按招投标的信息公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公布信息,或者故意缩短招投标公布的时间,来刻意帮助关系投标单位[1]。故意将其他投标公司排除在外,这就损害了招投标市场的合理秩序和损害了其他投标单位的合法利益以及公平竞争的合法权益。
1.2 招投标中非充分竞争现象严重。
在招投标的实际操作中,人情工程、关系工程时有出现,行政力量对市场的过分渗透,难以实现公平竞争。某些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对自己的关系单位带有很大程度的倾向性,这就会出现一些行政人员利用手上的职权或者接受投标单位的私下贿赂对招投标工作进行有意的干涉,在招投标公告中提出一些过分的、不符合条件的要求来可以排除一些有竞争力的投标单位或者故意在评委面前为某个公司加分,影响整个招标投标工作的正常秩序。对于关系单位则在竞争中故意偏袒,评定过程中故意进行加分运作,以此来保证关系单位能够在竞标过程中以较大优势胜出[2]。
1.3 招投标机构不健全,致使招投标制不落实。
有的招投标机构已名存实亡,“你要求你的,我做我的”,为了维护地方保护主义而各行其事,不严格按程序办事,结果造成招投标工作混乱,导致投资效益差、工程质量下降等问题。存在某些以中标的项目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没有指定的法人对整个施工过程和整个项目运行负责。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以及中标工程的整个运行过程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存在招投标机构的监督力度不完善,制度不落实,监管力度跟不上项目的实施。招投标单位自身的不完善以及监管部门的结构不完善,导致招投标工作的各个部门发挥不了应该发挥的作用,这都给招投标工作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以可乘之机[3]。
2 如何改进和完善招投标工作
2.1 思想上重视,认识上提高。参与招标投标的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要充分认识到个人的职责和权力,同时要充分企业的利益,自己所做选择的正确与否对企业的物资性能、价格、质量、成本等影响极大。要充分认识到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及严肃性,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物资采购相关规定及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各级参与人员特别是非专业人员要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2.2 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流程。
2.2.1 准备充分。在招标前招标采购人员要多方对投标厂家的资质、能力、产品质量、财务状况,信誉等要了解细致、全面,确保所选择厂家能符合条件,并且具有代表性。
2.2.2 沟通顺畅。科室之间要提前通知,使招投标小组的成员能及时掌握和了解招投标的要求、内容、标准等;投标方的资料要保证小组成员能及时看到和熟悉,并在每次评标前做到评标人员合理分工,进行相关内容的汇总、把關。
2.2.3 完善标书。规范招投标文本,标书内容要详尽,关键性的内容要明确列出,如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使用方向等产品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措施、付款要求、评标标准等,做到内容标准统一,使投标方具有可操作性,并便于评标人员顺利评标。
2.3 提高招标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专业人员要对非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以使其了解必要的专业知识;法律人员要对专业人员进行法律、规定、流程方面的培训,财务、审计人员要对专业人员进行财务规定等方面的培训,做到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相互补充,共同提高能力与水平。
2.4 处理好质量、价格及与以往合作厂家的关系。在成熟的招标投标行为中,从保护采购者(或用户)的利益的角度出发,低价中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但在相对不成熟的招标投标行为中,采取低价中标制度必然导致投标单位之间恶性竞争,从而使产品质量无法保障。
2.5 做好以往招投标的统计分析。应通过对以往招投标结果的汇总和统计,做好价格、质量的预测,必要时做好标底。不能越招标,服务与价格越高,成本越大。
2.6 强化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非专业人员的作用,法律、财务、审计人员要层层把关;建立技术评委、经济评委、商务评委、监督审查评委四个专家组的专家评委库,推进物资采购由商务型向经济、技术型的“开门”采购转变。把专业技术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使用性能等方面的评价、论证与物资采购商务谈判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专家决策起主导作用的采购机制。确保采购物资的安全、经济供应,充分挖掘物资采购的效益潜力。招投标的各个环节,纪检监察人员要全程参与监督,并且这就要求法律、财务、审计人员专家们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相关的知识,做到公正监督,科学评判;投票统计中,要做到一人统计一人核查。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必须加强招投标关键环节管理,在招投标前期以及实施过程中,必须采用先进的、公平的、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来控制招投标管理。相信随着我国体制的完善,以及技术手段的更新,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水平会更上一层楼。
结语
总之,工程造价控制是工程建设施工中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一项目标系统控制工程。只有深入了解、分析影响目标系统诸多因素、内容和内在的联系,及时采取有效的技术、经济、合同等管理措施及有效的控制手段和方法,加上一个构成“级配”良好的精干高效的监控管理团队,进行造价目标控制,是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控制效果。
参考文献
[1] 殷红,王先甲.政府采购招标的最优机制设计[J].系统管理学报.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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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邵晓双,谭德庆.招投标理论研究现状[J].中国市场.2008(26).
[4] 张鼎祖,赵华.建设项目招投标合谋防范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8(06).
[5] 张红岩,张文杰.集中招标采购对投标人的机制设计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8(05).
[6] 王会霞.论招投标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应对策略[J].建材与装饰(下旬刊).2008(04).
[7] 李占荣,张滨,冯洋,姜丽丽,洪波.国外招投标规则浅析[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08(02).
[8] 罗伟,王孟钧.机制设计理论与中国建筑市场[J].统计与决策.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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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陆军.论评标专家的规制与管理[J].机电信息.2008(02).
[11] 陈艳,宋国贵.评标方法和标准之比较[J].中国招标.2008(01).
[12] 马晓军.试议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招标管理工作[J].甘肃科技.2007(11).
[13] 邢会歌,王卓甫,陈云祥.工程招标交易之标底设计研究[J].建筑经济.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