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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约律法时代,神是靠着立法文体形式来启示、宣告他的权能与要求的,那是君王向百姓宣告的格式,特别显出“王与民”的关系。在新约时代,神的启示则是借着书信文件的形式宣告神的权能与要求,这是父亲向他儿女的格式,特别显出“父与子”的关系。在旧约时代,先知用严峻的面孔宣告神的律法;在新约时代,门徒则是用慈悲的心肠宣扬基督的福音及其所能给信的人带来的新生命。故此,书信是新约启示的特征,也是基督教经典之特点,更是在新约时代内最适当的表达形式一一藉着信心,靠着基督完成的工作,与神建立个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