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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就公共产品性质的研究,由“公私二分法”到“二维连续分布”,皆关注产品的原始属性;英格·考尔等认为产品性质在很大程度上由政策及其他集体行动来决定,即是一种社会建构。社会建构中,产品性质发生变异,均衡性公共产品是其典型。灾后村庄公共产品供给中,产品性质变异:私人产品转化为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向纯公共产品靠拢。性质变异后,公共产品供给呈现出新特点:主要供给基本生活资料,很强的时效性,无偿性,普及性,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