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与《宠儿》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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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亚历克斯·哈里的《根》和托尼·莫里森的《宠儿》,在主题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两部小说都探索黑人历史,寻找黑人文化之根与自我,控诉白人对黑人奴隶的残酷剥削与压迫。通过对这两部小说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美国黑人只有不忘记自己的非洲之根,不忘记他们在黑奴制度统治下遭受的苦难,不忘记他们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才能真正实现黑人民族文化意识的觉醒。
  关键词:《根》 《宠儿》 比较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1977年4月,亚历克斯·哈里的《根》荣获由美国国家书籍奖金委员会颁发的历史特等奖。《根》被称为“非虚构的历史作品”,它向世人揭示了最没有自由的、最没有人权的和最没有民主的黑人家族的历史。时隔16年之后,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森凭借其小说《宠儿》摘得了1993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而莫里森本人也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获此殊荣的黑人女作家。在《宠儿》中,莫里森以其凄惨、哀婉的笔触体现了当代美国黑人如何在现实中寻找自我,呼唤黑人民族文化意识觉醒的艰辛历程。
  一 小说作者之比较
  随着美国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白人主流社会的文化影响日益扩大,与此同时,种族矛盾也趋向缓和,使得更多的美国黑人进入到社会的中上层,渐渐融入到白人的主流文化之中。美国黑人小说家们十分关注这一社会现象,并将自己的创作转向着力追求黑人民族的文化之根,转向致力于呼唤黑人民族文化意识的觉醒。对于美国黑人小说家们来讲,这是一个更新、更深、更广的创作发展方向。
  亚历克斯·哈里是美国当代一位颇有影响的黑人作家,他的长篇小说《根》于1976年一经出版,便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小说《根》为读者描述了一个黑人家族七代人的历史:黑人家族的祖先康达·金特在非洲冈比亚乡村的自由人生活;他被白人奴隶贩子掳掠到美国当奴隶的经过;他和他的子孙在美国南方奴隶制度下痛苦的生活;最后这个家族获得自由以后的经历。
  托尼·莫里森是20世纪后期极具影响力的美国黑人女作家,她的小说创作的基本主题是呼唤美国黑人的民族文化意识的觉醒。如在小说《宠儿》中,她深刻挖掘了非洲文化,唤醒了黑人种族的创伤记忆,表现出了她对人类存在的普遍关怀,表现了黑人文化反压抑求认同的历史走向,揭示了摆脱奴隶制的非裔文化应该在与美国文化相互撞击的过程中抵御白人文化的侵蚀、拥有独立的价值观。
  二 小说主题之比较
  《根》和《宠儿》这两部小说,都体现了几代人寻根的主题。《根》非常有开创意义:不仅故事完全以黑人的生活为主要情节,而且主人公也全是黑人。《宠儿》则描述了在奴隶制下和美国内战后的重建时期奴隶制余波未平的情况下,三代非裔美国人寻找自我的历程。
  《根》的叙述方式很独特,它从“根”挖起,以一代代黑人的命运、以他们的苦难和追求,雄辩地展示了主题,赋予了《根》以史诗的光辉。亚历克斯·哈里从被他所称上推七代的祖先降生之地——美丽的非洲部落写起,生动地描绘了在1750年的早春,在西非冈比亚河上的嘉福村的一番和谐景象。这个黑人家族的祖先叫做康达·金特,而这个后来成为美国黑人的家族的苦难史就是从他被捕开始的,他们家族的非洲之根就此断裂了。康达·金特在运奴船上的种种经历与惨状,恰恰与自由、美丽的非洲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比:他们的住处甚至让人无法完全坐起,而且到处都是污秽;脚部已经溃烂,还有密密麻麻叮在脚面的苍蝇……。作者为我们真实地再现了运奴船上的一幕幕悲歌。这不再仅仅是我们历史书里面的一个个数据,而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此后,康达·金特的后人们便在白人奴隶主的压榨下艰难地生存着,即使是获得自由后,他们也依然处于无根状态。
  《根》突出地体现了美国黑人在精神上所受的虐待,他们那种失去了人的尊严而给心灵带来的痛楚是痛彻心扉的。在奴隶主的统治下,黑人不允许有自己的语言和自己的风俗;渐渐的,黑人忘记了自己的“根”,不知道自己的“根”。因此,美国黑人们永远无法得到真正的解放和自由。
  我们再来对比一下小说《宠儿》的主题。在《宠儿》中,贝比·萨格斯和斯坦普·佩德这两个人物像康达·金特一样,是小说里面老一代黑人的代表,他们都受尽奴隶制的折磨,对白人有着深入骨髓的仇恨。贝比·萨格斯有七个孩子,但只有小儿子黑尔被批准留在她的身边,使她有了做母亲的唯一机会。但她也只能成为名不符实的“母亲”,因为在实行奴隶制的美国南方,女奴的孩子并不真正属于这一女奴,而是属于奴隶主的私人财产,他们的地位就如同牛马牲畜一般。
  在《宠儿》中,保罗·D和塞丝是第二代黑人奴隶的代表,他们已经开始思索自己的命运并且为之抗争,他们不再甘于命运的摆布,努力从不断破碎的自我之中和没有自我的自我之中寻找真正的自我。在阿尔弗雷德的生活和“学校老师”,使得保罗·D彻头彻尾地明白了这样一个事实:他在白人眼中仅仅是一个物体而已,而非一个人。既然是一个物体,他在世上就没有权利去拥有任何东西,也不能去爱。而塞丝呢?当她看到“学校老师”追捕而来时,她不得不面对两难的选择,是将孩子们送回到“甜蜜之家”继续为奴?还是杀了他们以获得永远的自由,塞丝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后者,她竟然相信自己有权利拿走孩子们的生命以换得自由。所以说,塞丝的自我是完全寄托在孩子们的身上。
  丹芙是第三代黑人的代表,在小说的结尾,她终于坚定地确认了自己的主体性。当宠儿越来越多地向塞丝索取爱时,丹芙意识到保护母亲不受宠儿危害的唯一方法就是“走出院子,迈出这个世界的边缘,把那两个人搁在后面,去向别人求救”。丹芙意识到不管是塞丝的存活,还是她自己的生存问题都依赖于她能否找到工作时,于是开始有了真正的自我意识。在她儿时的教师玛丽的热心帮助下,丹芙很快就有了一份在废奴主义者鲍德温家上夜班的工作。走出院子、找到了工作的丹芙是那么的自信和成熟,她清楚自己是谁,完全肯定了自己的主体性,找到了自我。
  《根》和《宠儿》都体现了美国黑人几代人寻找黑人文化和文明之根的主题。《根》为读者挖掘了一条美国黑人之根,这条根从作者亚历克斯·哈里所称由他上推七代的祖先降生之地美丽的非洲部落开始,这条根也是所有美国黑人之根的象征和代表。那篝火前的长老议事会,那播种和丰收季节的歌舞和祈祷,那森林中的男子成年典礼……他们的祖先康达·金特从出生到被白人奴隶贩子掳掠走之前的那一段非洲部落的生活,是那么的和谐淳朴,一切都显示着非洲部落的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而“晨雾荡漾的肯必·波隆河上,独木舟划破了平静的水面,惊醒了狒狒,惊散了野猪,林间百鸟鸣啭,河上苍鹭齐飞……”,这又是一个多么和谐的自然环境。从这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康达·金特的民族的文明程度是很高的、而绝不是野蛮的,真正野蛮的是把他们当作猎物掳掠去的白人土霸。
  “我漂泊,我彷徨”,兰斯顿·休斯的话代表了美国黑人们的心声,其后世世代代被卖来卖去的黑人奴隶们没有了来历,自然也就没有了归属感,即使在废奴以后,他们也只能是茫然的漂泊者。小说《根》就是把黑人奴隶的这种归属感的寻求作为己任,在一个黑人家庭七代的历史中开辟着艰辛的探索之路。经历了十二年的艰辛探访,作者终于通过祖祖辈辈口耳相传的只言片语的非洲话,找到了冈比亚河畔祖先生活的村落,找到了他的第一代黑奴祖先康达·金特的来历,找到了自己的“根”。这样,全书的主题完成了自己的乐章。
  而托尼·莫里森在《宠儿》中,生动地再现了美国现实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即揭示了蓄奴制和种族歧视对黑人的精神伤害,刻画了黑人奴隶在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时期的悲凉心态,表现了奴隶制给黑人的身心带来的巨大痛苦,控诉了黑人奴隶制度的累累罪行。在奴隶制下,当非洲人民被偷抢运送到美洲大陆,离开了所属的文化和所熟悉的土地时,便失去了亲人、名字和自己的语言而沦为以量计算的商品货物;而后来奴隶制的废除也只是给予了黑人奴隶形式上的自由,他们在精神上的手镣脚铐仍然具有深远的禁锢力量,他们的噩梦并没有散去,身心的伤痛还是那么的真切和那么的历久弥深。因此,黑人真正的心灵上的自由还有待实现。
  由此,《宠儿》对奴隶制如何剥夺黑人的主体性,以及奴隶制结束后黑人从客体即奴隶成为真正的主体即在思想意识上找到自我的人所遭遇到的重重艰辛,进行了深入的挖掘。
  三 小说情节之比较
  黑人小说《根》和《宠儿》在情节上也有相似之处。
  《根》里有这样一个杀女情节:在黑人奴隶的拍卖台上,一位黑人母亲当众摔死了自己的亲生婴儿,为的就是“你们对我所做的一切,休想再做到我孩子身上”。白人们究竟对她做了些什么,逼迫她忍痛亲手摔死自己的孩子?不用多说,我们都可以想象到这位母亲所遭受的一定比死亡还要惨烈可怕,以至于她不惜摧残女儿刚刚获得的生命,从而使女儿不再经历母亲的苦难。
  而《宠儿》里也有一个杀婴情节。托尼·莫里森把一个看似简单的杀婴故事讲得扑朔迷离、时断时续,进而向读者展示了一个令人发指、全身颤抖以致形神俱裂的悲剧:一位黑人母亲,她在自己绝命逃亡的途中,为了自己的爱和自由而杀死了自己的心肝宝贝,从此她在阴影中苟且偷生,永远也无法释怀灵魂的伤痛,永远也无法整饬精神的伤残。孩子的生命是最值得珍贵、最值得敬畏的,但对于“宠儿”以及成千上万的黑人孩子来讲,他们的自由也是最值得珍贵、最值得敬畏的。托尼·莫里森通过她的艺术语言表达了这种存在的悖论,她通过“宠儿”以及她那爱得残忍的母亲的形象,控诉了种族意识形态对黑人生活世界的严重摧残。
  作家通过塞丝杀死自己爱女的描写,将在非人的奴隶制度下的女性黑奴的残酷爱意和艰辛的自由表现得淋漓尽致。很显然,这种自由和爱,是以超越平常人的生命选择方式来实现的。该怎样来反抗非人的奴隶制?只能通过有尊严的死亡来摆脱深重的苦难。作品中黑人坚忍执着的回避和极限的反抗,无不表现出对不堪述说的苦难生命历史的回避和对不堪忍受的奴隶制的反抗。
  杀婴,这是女性黑奴可以用来显示尊严的救赎方式,却是白人世界的禁忌。杀婴的描述,一方面显示了女性黑奴坚忍执着的回避和极限的反抗,另一方面升华了女性黑奴对爱和自由的渴望。这些在我们看来残酷至极的悲剧,是不能用占统治地位的白人的道德尺度来评判的,更不能用平常的语言来陈述。
  四 结语
  作为描述黑人奴隶的文学作品,《根》和《宠儿》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在主题方面,这两篇小说都挖掘了黑人寻根与寻找自我的主题。在小说《根》中,作者亚历克斯·哈里把主题建立在“寻到根就寻找到一切”这一观点上,他认为美国黑人奴隶们寻找到自己的根也就寻找到了尊严。但是我们清楚,找到了种族意义上的根,并不意味着黑奴们找到了解决这个社会问题的根源所在。以蒙昧压制黑人奴隶,切断他们的民族传统,这些手段并不是白人统治者猖狂肆虐的主要手段,至少也不是白人统治者们的唯一手段。而在《宠儿》中,作者托尼·莫里森却能更加自觉地将小说创作与民族解放使命相互联系起来,用她的笔淋漓尽致地为读者描述了黑人奴隶的生存环境,从而揭示出霸权文化对少数族裔文化的破坏。不仅如此,托尼·莫里森还试图通过她的文学性话语来呼吁那些黑人知识分子们转向黑人民族文化的本身,从而来呼唤民族文化意识的觉醒。
  
   参考文献:
   [1] 亚历克斯·哈里:《根》,译林出版社,1999年版。
   [2] Morrison,Toni.Beloved [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0.
   [3] Wang Shouren & Wu Xinyun.Gender,Race and Class.Toni Morrison and Twentieth Century Afro-American Literature [M].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1999.
  
   作者简介:王钏力,女,1977—,黑龙江齐齐哈尔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工作单位: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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