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94 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的税制发生了一次深刻的变革,增值税就是其中变化较大的一个税种,它已成为流转税体系的一个主干税种,在中央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实行4 年以来,由于税制本身不严密,偷漏税行为非常严重,大案要案不断发生,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本文结合实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对增值税的课税范围、课税对象、税率以及征管模式等方面作了探讨,就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