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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语文教育的问题再次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大家都对语文教育低效甚至无效的现状忧心忡忡。有人做过调查,学生最不喜欢的学科,语文排第二。问:为什么不喜欢?答:学不到东西。语文老师又何尝没有这样的感受?整天忙着讲题目,自己讲得很枯燥,学生也听得很厌烦。而且,阅读题本身主观性就强,今天张三出题是这样要求,明天李四又那样要求,学生下了再多功夫,也未必能保证考得更好。久而久之,老师疲了,学生也疲了。
著名学者周振甫先生写过一篇《立体的懂》(《怎样学习古文》中华书局1992年版),很有意思。文章开篇介绍了王勃、骆宾王等七八岁就能诗能文的神童,不禁让人疑惑:古代的神童怎么那么多,现在怎么就没有?这里面有什么奥秘吗?周先生解释,这跟古人读书方式有关——古人读书是以背书为基础的。语文能力的养成,主要就靠领悟、模仿。古人打小就背了那么些东西,放在肚子里“涵泳”,出现几个聪明的孩子,六七岁时能写诗作文,也属正常。而现在之所以没有这样的神童出现,除了跟现代教育内容的多样化有关之外,也说明我们现在语文教育的方式是有问题的。
语文教育原本应该让学生学习它的本体性知识,也就是直接影响学生语言能力、语文能力养成的知识,主要就是识字、读书和作文。许多语文教育专家也都有过类似的表达,比如,张志公先生在《关于“阅读学丛书”的意见书》(《语文学习》1993年第1期)一文中强调:“‘识字’‘读书’‘做文章’,中国历代教育就干这三件事。”黄光硕先生在《谈学语文》(《中学语文教学》1995年第11期)中也说:“学语文,关键还是抓好识字、读书、作文三项。”反观我们这几十年的语文教育,先是普遍对文章进行繁琐无用的分析,现在又变成鸡零狗碎的试题练习,学生能学到东西吗?
基于以上这些问题,笔者认为是时候让语文回归常识,还语文教育的本来面目了。
1.准确把握《语文课程标准》的核心要求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具体的教学任务要求是明确的,体现了语文教育的常识。为了便于说明问题,下面就以义务教育的“课标”在读、背、写三个方面的要求,作一点简单的分析。
“课标”这样明确的定量要求,就是告诉我们,语文教育就要抓住识字、读书、作文这几个重要的方面,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语文实践训练,来培养他们基本的语文能力。事实上,一线教师正是执行了这些要求,才使得目前语文教育还取得了一些具体成效,否则,情况可能更糟。当然,“课标”要求的这些“量”还是最基本的,还不足以有效地利用2 000多个课时,还有不小空间的富余。我们不妨具体地看看7-9年级的背诵任务,就可以知道情况是怎样的了。
这六学期,背诵任务最重的是八年级下学期,原因是背的诗文都比较长,像古文中就有《小石潭记》《岳阳楼记》《醉翁亭记》这样的文章;任务最轻的是七年级下学期,所背的诗文都比较短,例如古文有《夸父逐日》,只有37个字。
这样的背诵量,是重还是轻?非第一线的语文教师,恐怕不会有直接的感受。我可以负责任地作个简要介绍。即便是任务最重的八年级下学期,各类学校基本都能完成,这还是在老师们把大量时间花在做阅读题的情况下。而对于任务比较轻的学年,老师们都自然而然地把一些本不要求背诵的古文纳入背诵范围,因为大家都知道,学语文就是要多记忆,多积累。像七年级上学期,虽是学生初学文言文,但大家都把《咏雪》《陈太丘与友期》《智子疑邻》《塞翁失马》这些教材上没要求背的,都让学生背了。
所以,我个人认为,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读、背、写任务还应增加。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许多不直接接触一线的专家学者们所不知道的,学生其实并不像人们所渲染的那样害怕背书。大多数学生其实是愿意背书的,一者背的都是文质兼美的诗文,有审美享受,二者也都知道学语文要背要记,肚子里要有货,三者背会了有成就感。只有当背诵的任务过重,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背的东西又无价值时,他们才会反对。
2.加大读、背、写的数量,不给应试教育留空间
如果我们能首先从评价层面上取消阅读题的考查,再从课堂操作层面严格规定减少讲解,把更多的学习时间还给学生,让学生直接接触语文本体知识,更多地参与语言实践,增加读、背、写的数量,进行切实有效的语文本体知识积累和语文能力训练,相信语文教育情况会有很大改观的。
我曾经做过估算,就以7-9年级为例,设想出以下方案:
(1)目前,按照教育部规定,7-9年级语文课,每周5-6节,七年级6节,八、九年级5节。实际操作中,不少学校都分别增加了1节。合计近800课时。同时,除临近中考复习期间,在课外,学生用来做作业和随便翻看其他读物的时间,每天应在1小时左右。这些时间,如果有60%是有效利用,那么,3年时间,学生也是可以学到不少东西的。
(2)以背一首诗(绝句)用10分钟计,每天可以背一首诗,每周可以加背一篇文章,余下时间用来阅读、作文。当然,实际操作不能这样满打满算。
(3)7-9年级学段,可以安排背诵200首古诗,20首现代诗,50篇古文,12篇现代散文。诗词不算,背诵的文章以每篇平均500字计,就可有3万多字的积累。这个数据看似比较大,但分散到6个学期中,其分量是能够接受的。对于学习能力较弱的同学,可以酌情减少。
(4)“课标”规定的阅读数量也比较少。试想,三年260万字,每半年只有40多万字,两本书的分量。翻一倍,学生也是能完成的。现在,之所以出现规定的书学生没读,那是他们不喜欢读,他们去读别的书了。学生的阅读基本上处于随大流的状况。所以,从这个角度论,学生阅读也应该得到老师有益的引导。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在喊四大名著,但我们什么时候真正把四大名著引入到语文教学中了?没有正规教学的切实引导,很多学生是读不进去的。
(5)背诵和阅读篇目,自然应该精心选择,当然是选那些经过时间检验的作品。同时,兼顾词汇量。 (6)“课标”对作文的规定,数量未必少。其中每学年“其他练笔不少于1万字”的要求,出发点是好的,写作本是个体心灵需要,完全硬性规定并不合理。但是,现实中,这样规定没有约束力,等于空话一句。所以,可要求每周至少一篇作文,字数依7-9年级年龄看,应不少于600字。作文可以有少量的命题作文,以教授他们一般的写作方法,可以让学生自由写作,给他们更多的自主操作的空间。
至于这样大的作文量,带来的批改问题,得要实事求是地看待。大家(尤其是有写作经验的人)都知道,文章是写出来的,不是老师改出来的。当然,作为统一要求,完全不要求批改,那也不行。具体怎么做?可以再商量,可以集思广益。
(7)读、背、写到位了,听说的能力,加以一些技术训练,也可以得到切实提高。
我这样设想,有人可能觉得疯狂,当然,也可能有人觉得还没到位。权且提出来,供有共同爱好的同仁和专家讨论并指正。
3.调整目前的考试内容,推动教育方式的改变
摆在面前的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我这设想更像一厢情愿,因为考试在那儿,学生积累再多的东西,对不上考试的口味,考不出成绩,那也不行。
是的,处在目前的教育环境下,不考试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既考试,想不把考试分数作为评价标准,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关键而又现实的考虑是,怎样让评价更全面,让考试更合理。我觉得,可以先从后一个问题入手。
(1)先取消试卷中的阅读理解题。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王栋生老师,是位优秀的语文老师,还是一位优秀的杂文家。他也多次说过他所遭遇过的尴尬情况:同行拿他的文章出了试题,王老师发现自己做不对。所以,大家说,这样的考试,还有什么信度可言。
(2)上文周振甫先生所说的古人的读书方式,完全值得借鉴。我们平时读书、背书,期中、期末时是温书、考试。考试就考默写,考阅读,考作文。而这种阅读考查,不是做阅读题,是考规定阅读的文章、书籍里面的硬性知识(当然也可以考查一些认识和思考),就是要看看是不是真正读了。
而对学生学习全过程的监控,可以采用学分制(我们现在的高中“课标”已要求这么做,但高中的考试没变,所以效果不好)。学生平时读书、背书、作文,是考查,每完成一项,得到相应的分数。一学期结束,把平时分、期中考试分、期末考试分,按一个合适的比例结算,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学分达到规定的标准则合格。不合格者,对相应的部分进行补考。然后到九下,只有前5学期都合格的人,中考成绩可以加上相应的分数,未全部合格者则没有。
(3)这样的考查和考试,是针对读、背、写进行的,与上文设想的教育改革是一致的,可以推动日常教育方式的转变。学生不需要去做那些无效的阅读理解题,教师也不需要花大量时间去讲阅读题,改阅读卷了。师生都可以把时间花在真正教语文、学语文上。
喊了多少年的语文教改,其实并不复杂,只要依据常识,让语文回归本源,弄清楚它要做什么,然后照着去做就行了。
(作者单位:南京市科利华中学)
著名学者周振甫先生写过一篇《立体的懂》(《怎样学习古文》中华书局1992年版),很有意思。文章开篇介绍了王勃、骆宾王等七八岁就能诗能文的神童,不禁让人疑惑:古代的神童怎么那么多,现在怎么就没有?这里面有什么奥秘吗?周先生解释,这跟古人读书方式有关——古人读书是以背书为基础的。语文能力的养成,主要就靠领悟、模仿。古人打小就背了那么些东西,放在肚子里“涵泳”,出现几个聪明的孩子,六七岁时能写诗作文,也属正常。而现在之所以没有这样的神童出现,除了跟现代教育内容的多样化有关之外,也说明我们现在语文教育的方式是有问题的。
语文教育原本应该让学生学习它的本体性知识,也就是直接影响学生语言能力、语文能力养成的知识,主要就是识字、读书和作文。许多语文教育专家也都有过类似的表达,比如,张志公先生在《关于“阅读学丛书”的意见书》(《语文学习》1993年第1期)一文中强调:“‘识字’‘读书’‘做文章’,中国历代教育就干这三件事。”黄光硕先生在《谈学语文》(《中学语文教学》1995年第11期)中也说:“学语文,关键还是抓好识字、读书、作文三项。”反观我们这几十年的语文教育,先是普遍对文章进行繁琐无用的分析,现在又变成鸡零狗碎的试题练习,学生能学到东西吗?
基于以上这些问题,笔者认为是时候让语文回归常识,还语文教育的本来面目了。
1.准确把握《语文课程标准》的核心要求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具体的教学任务要求是明确的,体现了语文教育的常识。为了便于说明问题,下面就以义务教育的“课标”在读、背、写三个方面的要求,作一点简单的分析。
“课标”这样明确的定量要求,就是告诉我们,语文教育就要抓住识字、读书、作文这几个重要的方面,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语文实践训练,来培养他们基本的语文能力。事实上,一线教师正是执行了这些要求,才使得目前语文教育还取得了一些具体成效,否则,情况可能更糟。当然,“课标”要求的这些“量”还是最基本的,还不足以有效地利用2 000多个课时,还有不小空间的富余。我们不妨具体地看看7-9年级的背诵任务,就可以知道情况是怎样的了。
这六学期,背诵任务最重的是八年级下学期,原因是背的诗文都比较长,像古文中就有《小石潭记》《岳阳楼记》《醉翁亭记》这样的文章;任务最轻的是七年级下学期,所背的诗文都比较短,例如古文有《夸父逐日》,只有37个字。
这样的背诵量,是重还是轻?非第一线的语文教师,恐怕不会有直接的感受。我可以负责任地作个简要介绍。即便是任务最重的八年级下学期,各类学校基本都能完成,这还是在老师们把大量时间花在做阅读题的情况下。而对于任务比较轻的学年,老师们都自然而然地把一些本不要求背诵的古文纳入背诵范围,因为大家都知道,学语文就是要多记忆,多积累。像七年级上学期,虽是学生初学文言文,但大家都把《咏雪》《陈太丘与友期》《智子疑邻》《塞翁失马》这些教材上没要求背的,都让学生背了。
所以,我个人认为,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读、背、写任务还应增加。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许多不直接接触一线的专家学者们所不知道的,学生其实并不像人们所渲染的那样害怕背书。大多数学生其实是愿意背书的,一者背的都是文质兼美的诗文,有审美享受,二者也都知道学语文要背要记,肚子里要有货,三者背会了有成就感。只有当背诵的任务过重,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背的东西又无价值时,他们才会反对。
2.加大读、背、写的数量,不给应试教育留空间
如果我们能首先从评价层面上取消阅读题的考查,再从课堂操作层面严格规定减少讲解,把更多的学习时间还给学生,让学生直接接触语文本体知识,更多地参与语言实践,增加读、背、写的数量,进行切实有效的语文本体知识积累和语文能力训练,相信语文教育情况会有很大改观的。
我曾经做过估算,就以7-9年级为例,设想出以下方案:
(1)目前,按照教育部规定,7-9年级语文课,每周5-6节,七年级6节,八、九年级5节。实际操作中,不少学校都分别增加了1节。合计近800课时。同时,除临近中考复习期间,在课外,学生用来做作业和随便翻看其他读物的时间,每天应在1小时左右。这些时间,如果有60%是有效利用,那么,3年时间,学生也是可以学到不少东西的。
(2)以背一首诗(绝句)用10分钟计,每天可以背一首诗,每周可以加背一篇文章,余下时间用来阅读、作文。当然,实际操作不能这样满打满算。
(3)7-9年级学段,可以安排背诵200首古诗,20首现代诗,50篇古文,12篇现代散文。诗词不算,背诵的文章以每篇平均500字计,就可有3万多字的积累。这个数据看似比较大,但分散到6个学期中,其分量是能够接受的。对于学习能力较弱的同学,可以酌情减少。
(4)“课标”规定的阅读数量也比较少。试想,三年260万字,每半年只有40多万字,两本书的分量。翻一倍,学生也是能完成的。现在,之所以出现规定的书学生没读,那是他们不喜欢读,他们去读别的书了。学生的阅读基本上处于随大流的状况。所以,从这个角度论,学生阅读也应该得到老师有益的引导。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在喊四大名著,但我们什么时候真正把四大名著引入到语文教学中了?没有正规教学的切实引导,很多学生是读不进去的。
(5)背诵和阅读篇目,自然应该精心选择,当然是选那些经过时间检验的作品。同时,兼顾词汇量。 (6)“课标”对作文的规定,数量未必少。其中每学年“其他练笔不少于1万字”的要求,出发点是好的,写作本是个体心灵需要,完全硬性规定并不合理。但是,现实中,这样规定没有约束力,等于空话一句。所以,可要求每周至少一篇作文,字数依7-9年级年龄看,应不少于600字。作文可以有少量的命题作文,以教授他们一般的写作方法,可以让学生自由写作,给他们更多的自主操作的空间。
至于这样大的作文量,带来的批改问题,得要实事求是地看待。大家(尤其是有写作经验的人)都知道,文章是写出来的,不是老师改出来的。当然,作为统一要求,完全不要求批改,那也不行。具体怎么做?可以再商量,可以集思广益。
(7)读、背、写到位了,听说的能力,加以一些技术训练,也可以得到切实提高。
我这样设想,有人可能觉得疯狂,当然,也可能有人觉得还没到位。权且提出来,供有共同爱好的同仁和专家讨论并指正。
3.调整目前的考试内容,推动教育方式的改变
摆在面前的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我这设想更像一厢情愿,因为考试在那儿,学生积累再多的东西,对不上考试的口味,考不出成绩,那也不行。
是的,处在目前的教育环境下,不考试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既考试,想不把考试分数作为评价标准,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关键而又现实的考虑是,怎样让评价更全面,让考试更合理。我觉得,可以先从后一个问题入手。
(1)先取消试卷中的阅读理解题。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王栋生老师,是位优秀的语文老师,还是一位优秀的杂文家。他也多次说过他所遭遇过的尴尬情况:同行拿他的文章出了试题,王老师发现自己做不对。所以,大家说,这样的考试,还有什么信度可言。
(2)上文周振甫先生所说的古人的读书方式,完全值得借鉴。我们平时读书、背书,期中、期末时是温书、考试。考试就考默写,考阅读,考作文。而这种阅读考查,不是做阅读题,是考规定阅读的文章、书籍里面的硬性知识(当然也可以考查一些认识和思考),就是要看看是不是真正读了。
而对学生学习全过程的监控,可以采用学分制(我们现在的高中“课标”已要求这么做,但高中的考试没变,所以效果不好)。学生平时读书、背书、作文,是考查,每完成一项,得到相应的分数。一学期结束,把平时分、期中考试分、期末考试分,按一个合适的比例结算,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学分达到规定的标准则合格。不合格者,对相应的部分进行补考。然后到九下,只有前5学期都合格的人,中考成绩可以加上相应的分数,未全部合格者则没有。
(3)这样的考查和考试,是针对读、背、写进行的,与上文设想的教育改革是一致的,可以推动日常教育方式的转变。学生不需要去做那些无效的阅读理解题,教师也不需要花大量时间去讲阅读题,改阅读卷了。师生都可以把时间花在真正教语文、学语文上。
喊了多少年的语文教改,其实并不复杂,只要依据常识,让语文回归本源,弄清楚它要做什么,然后照着去做就行了。
(作者单位:南京市科利华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