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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的要求,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国土资源局经过一年多的探索推进,形成了系统的国有林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思路,完成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分与调查,提出的试点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边界的划定方法和国有建设用地划出意见,有效解决了历史遗留的林权证盖被集体土地所有权、建成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问题。今年6月底前可向国家提交最终调查成果及试点报告、操作实施指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