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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近期,《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成为实务界与理论界的热点议题,与之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文书也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现代司法实践中,行政法律文书就如同一张展现行政诉讼过程的脸面,有时向人们展示出严肃的法理之面,有时却又让人们感受到脸面中情理的微笑。究竟为何威严与柔和可以并存于一张脸面之中?当威严与柔和矛盾之时,该如何处理才能使一张文书之脸不至变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