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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姓茹,茹海龙被检察院的同志们称为“儒将”。53岁的他是土生土长的阳城人。阳城县位于山西省的东南部,山水秀美、矿藏丰富,是一座有着人文底蕴的文化名城。茹海龙也的确名副其实,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
茹海龙在阳城县检察院工作了30年,先后在阳城检察院办公室做秘书和负责人,2009年正式担任反贪局长。
茹海龙是个书卷气很浓的反贪局长,他的办公室里除了显眼的书柜外,桌上堆放有方便面、咖啡,他称这是加班需要的能量。采访当天,他手头放有一本《大数据:正在到来的数据革命》,这是著名学者徐子沛写的一本视角独特的书,它里面的主导思想是在大数据时代,人的行为都以数据形式存在,这里面存在很多商机,茹海龙对此推崇备至,他认为自己目前所倡导的信息化办案也是同理。
在2009年他接手反贪局时,反贪正处于案源减少的局面,为了转变反贪办案模式,茹海龙到各地取经,终于找到了法宝,苦心经营出全省首个县级院侦查预防信息平台。
办案重点转向行贿受贿
《方圆》:听说你上任反贪局长时,阳城检察院反贪局办案的形势不太好?
茹海龙:当时我们的确面临着一些困难。主要案源逐渐少,贪污案件基本上没有。
因为财务管理越来越规范,资金痕迹都能看出来,所以一般人如果直接在财务上搞贪污风险比较大。但当时反贪局办理的恰恰大部分是这类案件,比如挪用资金。案子一少,工作就找不到出路了。
政府当时提的口号是经济转型,于是我也想把反贪工作转型。我曾在南方的浙江江苏等地检察院考察,发现那边的贿赂案件办得很多。开始我有点不理解,因为行贿、受贿案件是两个人私下的交易,什么证据都没有,很难办。后来我知道,南方的民营企业比较多,跟政府机关打交道也多,所以行受贿案件多。而阳城乃至整个山西国有经济的成分浓厚些,反贪局办理行受贿案件相对没经验。
《方圆》:什么时候开始转型过来?
茹海龙:从2010年就转型过来了。一是在案源上从注重传统的贪污挪用资金案件转到关注行贿、受贿案件上,二是转变查案方法。
2012年,反贪局共立查贪污贿赂案9件13人,其中受贿案7件8人、贪污案1件4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大要案4件9人。突出查办了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案件,立案查处了县畜牧局生产科原统计员张国荣等4人共谋采用虚报规模养羊场的手段,骗取国家畜牧业发展风险基金10.4万元进行私分大案,维护了国家涉农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的政策秩序。
建立职务犯罪的信息化平台
《方圆》:在促进反贪转型上,有哪些新的办案方法?
茹海龙: 2012年3月反贪局建成了全省首个县级院侦查预防信息平台,形成了集职务犯罪侦查预防信息收集、存储、研判为一体的信息中心,提升了初查水平,促进了侦查转型,被山西省院确定为“全省职务犯罪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方圆》:全国各地反贪局都在建立信息化平台,阳城这边有什么不同?
茹海龙:在信息化建设上,江浙一带检察院走得比较靠前。2011年我到河北、河南等地全国模范检察院、先进检察院考察学习,重点考察他们在案件线索发现、贿赂案件突破、技侦手段运用和反贪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经验,我们在办案理念和办案机制上与他们存在差距。
一是他们在反贪信息化建设上,由省院反贪局协调省级银行、证券、国土资源、地产、工商、质监、税务、组织、人事、通讯、海关等十几家行业和单位,建立了全省反贪信息快速查询系统,将端口开通到市级院统一管理使用,基层院需要查询时,只需将查询内容事项填表上传到市院,即有专门人员负责给予查询反馈,非常方便快捷。
二是各基层院均在本院局域网上建立了自己的基层信息库,将本地的组织机构、人事资料、重点对象、职能职责、办事程序、财政拨款、本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资料和情报线索分类录入信息库。办案部门和人员根据授权查阅使用。
相比较而言,外地的信息化平台一体化比较明显,而阳城反贪局的信息化平台目前还是自己建设自己使用。
《方圆》:信息化平台具体如何促进办案?
茹海龙:信息化平台不是万能的,以《大数据时代》这本书的观点来看,信息化平台里的数据显示的是相关性,而不是因果关系。利用信息数据能极大地降低初查成本。它里面并不直接反映出什么贪腐案子,它只是提供一个查案的前置条件。传统办案中,初查时不可避免要跟嫌疑人或者所在单位打交道,容易惊动对方。如果反贪局信息平台内有数据的话就事半功倍。比如我能提前在数据库中知晓整个县在建的工程有哪些,招投标的负责人是谁、主管单位业务范围等等,这些信息具有核实证据的功效。
关注的职务犯罪领域
《方圆》:比较关注信息化平台中的哪些领域案件?
茹海龙:一类是煤矿领域的案件,一类是涉农惠民的职务案件。前者是因为阳城县的主导产业是煤矿,后者是由于中央近几年常出台涉农惠民的政策,落实到基层可能出现职务犯罪,这两类案件也是预防工作的重点。
《方圆》:山西是煤炭大省,据说一些县区内的煤管站时常有职务犯罪?
茹海龙:煤管站的任务是向经此处拉煤出山西的车辆收取专项基金,基金最后上缴到专用账户,供煤矿源头的生态补偿使用。通常煤炭按照每吨大概70元左右的费用缴纳。但有些司机买通煤管站后少缴费或者不缴费通行,的确会衍生出职务犯罪。
比如我们查办的一起行贿案中,一家运煤公司一晚上运煤三十几辆车,一辆大车的车载大概30至40吨,按照标准应该缴纳7万元左右,但最后却只缴纳两万元。车辆通过时,煤管站关闭监控头,清除过磅记录,等于没有上千吨煤曾在此经过。两万元也没纳入专项基金,算是行贿的费用。我们当时到河南找回运煤的司机,最后查办了煤管站5人,其中包括站长、副站长、负责放行的人等。
自从那起案件查处后,煤管站此类案件少了,至少是大规模私自放行的现象不常见了。受贿的当事人最重的被判了5年,对以后煤管站的工作算是一个震慑力。在经济效果上,我们每年给煤运公司保住了两千万元的煤炭基金。 《方圆》:涉农惠民类案件都有哪些特征?
茹海龙:涉农惠民类案件主要是下面(村级)在争取资金上存在问题。比如政府对小麦玉米种植进行补助,每种一亩小麦,补贴50多块钱,但发放补助是通过不同部门分批次给的。其中农业部门补助15元,农机部门10元,以补助耕地费用,种子、化肥、收割机械购买,另外水利,财政,林业,都有政策性资金。因为这些资金有限,势必在争取资金上存在权钱交易。最近办到一些案子,发现老百姓普遍存在这样的想法:我能争取到一万哪怕给你五千回扣也是捡便宜。
《方圆》:信息平台对于涉农惠民类职务犯罪有何预警?
茹海龙:涉农资金专项预防上,我们围绕农村基层设施建设、土地征用、生态环境保护、惠农补贴、合作医疗、社会保障等,将所有涉农资金信息分门别类逐一录入电脑,建成统一的数据信息库。这样能实现对各项涉农资金做到动态监督,同时能摸清涉农资金的管理部门、分配渠道、投入项目、资金规模和有关政策。
反贪办案也是在打信息战
《方圆》:阳城反贪局作为山西省职务犯罪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你认为信息化办案是否大势所趋?
茹海龙:我感觉反贪工作离不开这个平台,这也是适应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反贪工作的新要求,传唤时间、审讯突破、证据固定、组织协调、办案安全,反贪侦查一直不易,传统方法太狭窄,转型发展势在必行。破解的办法是充分发挥信息资源作用,扎实做好初查工作。
《方圆》:如何做到?
茹海龙:一是要建设基础信息库,我认为重点要建设案件线索受理、公共信息查询和情报信息等方面的系统,二是加强线索情报的收集管理,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法获取线索。我们鼓励干警在社会上发现线索,对成案的线索加大奖励力度,建立和有关部门、职能人员的情报信息来源渠道,使情报线索不断扩展,库存逐步增加。现代化条件下反贪办案打的就是信息战、情报战。
《方圆》:最后一个问题,信息化平台如何更新?
茹海龙:我们反贪局总共12人,其中3人专门设在预防科,负责调研整个县的相关数据,这已经占到了我们反贪力量的25%。
再比如涉农惠民的职务案件,我们预防科与县财政局、县农委等11个单位会签了《关于共同开展涉农资金专项预防工作的意见》,与县监察局、发改局等五部们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先后深入农业综合开发局等单位,重点对涉农惠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调研。
针对煤矿领域,反贪局深入阳泰集团下属10个煤矿,对2008年至2011年各矿的工程和重大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预防调查,这些信息都及时录入信息化平台。
茹海龙在阳城县检察院工作了30年,先后在阳城检察院办公室做秘书和负责人,2009年正式担任反贪局长。
茹海龙是个书卷气很浓的反贪局长,他的办公室里除了显眼的书柜外,桌上堆放有方便面、咖啡,他称这是加班需要的能量。采访当天,他手头放有一本《大数据:正在到来的数据革命》,这是著名学者徐子沛写的一本视角独特的书,它里面的主导思想是在大数据时代,人的行为都以数据形式存在,这里面存在很多商机,茹海龙对此推崇备至,他认为自己目前所倡导的信息化办案也是同理。
在2009年他接手反贪局时,反贪正处于案源减少的局面,为了转变反贪办案模式,茹海龙到各地取经,终于找到了法宝,苦心经营出全省首个县级院侦查预防信息平台。
办案重点转向行贿受贿
《方圆》:听说你上任反贪局长时,阳城检察院反贪局办案的形势不太好?
茹海龙:当时我们的确面临着一些困难。主要案源逐渐少,贪污案件基本上没有。
因为财务管理越来越规范,资金痕迹都能看出来,所以一般人如果直接在财务上搞贪污风险比较大。但当时反贪局办理的恰恰大部分是这类案件,比如挪用资金。案子一少,工作就找不到出路了。
政府当时提的口号是经济转型,于是我也想把反贪工作转型。我曾在南方的浙江江苏等地检察院考察,发现那边的贿赂案件办得很多。开始我有点不理解,因为行贿、受贿案件是两个人私下的交易,什么证据都没有,很难办。后来我知道,南方的民营企业比较多,跟政府机关打交道也多,所以行受贿案件多。而阳城乃至整个山西国有经济的成分浓厚些,反贪局办理行受贿案件相对没经验。
《方圆》:什么时候开始转型过来?
茹海龙:从2010年就转型过来了。一是在案源上从注重传统的贪污挪用资金案件转到关注行贿、受贿案件上,二是转变查案方法。
2012年,反贪局共立查贪污贿赂案9件13人,其中受贿案7件8人、贪污案1件4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大要案4件9人。突出查办了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案件,立案查处了县畜牧局生产科原统计员张国荣等4人共谋采用虚报规模养羊场的手段,骗取国家畜牧业发展风险基金10.4万元进行私分大案,维护了国家涉农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的政策秩序。
建立职务犯罪的信息化平台
《方圆》:在促进反贪转型上,有哪些新的办案方法?
茹海龙: 2012年3月反贪局建成了全省首个县级院侦查预防信息平台,形成了集职务犯罪侦查预防信息收集、存储、研判为一体的信息中心,提升了初查水平,促进了侦查转型,被山西省院确定为“全省职务犯罪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方圆》:全国各地反贪局都在建立信息化平台,阳城这边有什么不同?
茹海龙:在信息化建设上,江浙一带检察院走得比较靠前。2011年我到河北、河南等地全国模范检察院、先进检察院考察学习,重点考察他们在案件线索发现、贿赂案件突破、技侦手段运用和反贪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经验,我们在办案理念和办案机制上与他们存在差距。
一是他们在反贪信息化建设上,由省院反贪局协调省级银行、证券、国土资源、地产、工商、质监、税务、组织、人事、通讯、海关等十几家行业和单位,建立了全省反贪信息快速查询系统,将端口开通到市级院统一管理使用,基层院需要查询时,只需将查询内容事项填表上传到市院,即有专门人员负责给予查询反馈,非常方便快捷。
二是各基层院均在本院局域网上建立了自己的基层信息库,将本地的组织机构、人事资料、重点对象、职能职责、办事程序、财政拨款、本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资料和情报线索分类录入信息库。办案部门和人员根据授权查阅使用。
相比较而言,外地的信息化平台一体化比较明显,而阳城反贪局的信息化平台目前还是自己建设自己使用。
《方圆》:信息化平台具体如何促进办案?
茹海龙:信息化平台不是万能的,以《大数据时代》这本书的观点来看,信息化平台里的数据显示的是相关性,而不是因果关系。利用信息数据能极大地降低初查成本。它里面并不直接反映出什么贪腐案子,它只是提供一个查案的前置条件。传统办案中,初查时不可避免要跟嫌疑人或者所在单位打交道,容易惊动对方。如果反贪局信息平台内有数据的话就事半功倍。比如我能提前在数据库中知晓整个县在建的工程有哪些,招投标的负责人是谁、主管单位业务范围等等,这些信息具有核实证据的功效。
关注的职务犯罪领域
《方圆》:比较关注信息化平台中的哪些领域案件?
茹海龙:一类是煤矿领域的案件,一类是涉农惠民的职务案件。前者是因为阳城县的主导产业是煤矿,后者是由于中央近几年常出台涉农惠民的政策,落实到基层可能出现职务犯罪,这两类案件也是预防工作的重点。
《方圆》:山西是煤炭大省,据说一些县区内的煤管站时常有职务犯罪?
茹海龙:煤管站的任务是向经此处拉煤出山西的车辆收取专项基金,基金最后上缴到专用账户,供煤矿源头的生态补偿使用。通常煤炭按照每吨大概70元左右的费用缴纳。但有些司机买通煤管站后少缴费或者不缴费通行,的确会衍生出职务犯罪。
比如我们查办的一起行贿案中,一家运煤公司一晚上运煤三十几辆车,一辆大车的车载大概30至40吨,按照标准应该缴纳7万元左右,但最后却只缴纳两万元。车辆通过时,煤管站关闭监控头,清除过磅记录,等于没有上千吨煤曾在此经过。两万元也没纳入专项基金,算是行贿的费用。我们当时到河南找回运煤的司机,最后查办了煤管站5人,其中包括站长、副站长、负责放行的人等。
自从那起案件查处后,煤管站此类案件少了,至少是大规模私自放行的现象不常见了。受贿的当事人最重的被判了5年,对以后煤管站的工作算是一个震慑力。在经济效果上,我们每年给煤运公司保住了两千万元的煤炭基金。 《方圆》:涉农惠民类案件都有哪些特征?
茹海龙:涉农惠民类案件主要是下面(村级)在争取资金上存在问题。比如政府对小麦玉米种植进行补助,每种一亩小麦,补贴50多块钱,但发放补助是通过不同部门分批次给的。其中农业部门补助15元,农机部门10元,以补助耕地费用,种子、化肥、收割机械购买,另外水利,财政,林业,都有政策性资金。因为这些资金有限,势必在争取资金上存在权钱交易。最近办到一些案子,发现老百姓普遍存在这样的想法:我能争取到一万哪怕给你五千回扣也是捡便宜。
《方圆》:信息平台对于涉农惠民类职务犯罪有何预警?
茹海龙:涉农资金专项预防上,我们围绕农村基层设施建设、土地征用、生态环境保护、惠农补贴、合作医疗、社会保障等,将所有涉农资金信息分门别类逐一录入电脑,建成统一的数据信息库。这样能实现对各项涉农资金做到动态监督,同时能摸清涉农资金的管理部门、分配渠道、投入项目、资金规模和有关政策。
反贪办案也是在打信息战
《方圆》:阳城反贪局作为山西省职务犯罪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你认为信息化办案是否大势所趋?
茹海龙:我感觉反贪工作离不开这个平台,这也是适应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反贪工作的新要求,传唤时间、审讯突破、证据固定、组织协调、办案安全,反贪侦查一直不易,传统方法太狭窄,转型发展势在必行。破解的办法是充分发挥信息资源作用,扎实做好初查工作。
《方圆》:如何做到?
茹海龙:一是要建设基础信息库,我认为重点要建设案件线索受理、公共信息查询和情报信息等方面的系统,二是加强线索情报的收集管理,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法获取线索。我们鼓励干警在社会上发现线索,对成案的线索加大奖励力度,建立和有关部门、职能人员的情报信息来源渠道,使情报线索不断扩展,库存逐步增加。现代化条件下反贪办案打的就是信息战、情报战。
《方圆》:最后一个问题,信息化平台如何更新?
茹海龙:我们反贪局总共12人,其中3人专门设在预防科,负责调研整个县的相关数据,这已经占到了我们反贪力量的25%。
再比如涉农惠民的职务案件,我们预防科与县财政局、县农委等11个单位会签了《关于共同开展涉农资金专项预防工作的意见》,与县监察局、发改局等五部们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先后深入农业综合开发局等单位,重点对涉农惠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调研。
针对煤矿领域,反贪局深入阳泰集团下属10个煤矿,对2008年至2011年各矿的工程和重大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预防调查,这些信息都及时录入信息化平台。